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食品研发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市食安办关于下达xx市20xx年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xx食安办[20xx]2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分级实施的原则,实现“四个全覆盖”,即企业全覆盖、安全性项目指标全覆盖、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
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主要针对食品(粮油)生产环节,食品(粮油)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其中食用农产品每月抽送承检机构检验的样品不少于20个批次。
(一)县食安办负责综合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抽检计划,下发我县20xx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并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抽检工作。
(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品生产环节、流通消费环节、餐饮消费环节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三)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检验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
(四)县卫计局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抽检计划的制定及上报(报县食安办);负责协助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样品采集工作,监管人员在现场做好检查笔录,调取与抽检样品相关资料(产地证明、检验资料),弄清被抽检单位主体资质、被抽检样品来源,包括:样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样品的产地(最小的行政区划,建议到行政村)、样品抽样基数、进销价格、主要的销售去向等基本情况并记录在案,与检验结果一并进入被抽样单位监督检查档案;负责生活饮用水、餐饮具检验不合格的后处理工作。
(五)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提出本计划的调整方案;负责及时将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录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完成接收委托的抽检任务录入“xx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每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月监督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月不合格报告移交单汇总表》;负责按要求报告节令性食品抽检结果汇总表;负责于12月25日前将年度抽检结果汇总表和总结报告报于县食安办;负责定期向县食安办提出分析报告。
我县抽检费用由xx县财政负责解决,根据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实报实销。
(一)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食品安全抽检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突出高风险食品,加大对群众举报多的食品抽检频次,充分发挥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好20xx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各单位要把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确保监督抽样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信息报送。承检机构要将检验结果及时上报给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不合格报告在签发后一式二份连同抽样凭证及时送达各组织监督抽检的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县食安办。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检测报告签发10日内将检测结果统计表报送至县食安办,并在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次年1月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上一季度《质量定期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和《食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食品研发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稽查科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工作要点安排,在局党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下,紧密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工作目标,以查处违反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特种设备、计量、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与质监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强化打假治劣的稽查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的平稳和谐发展。稽查科工作计划如下:
一、 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认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一是按照省局和市局的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对辖区内的食品、建材、农资、油气等产品的抽样任务。二是对监督抽查的产品有质量不合格和质量问题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进行查处,严格履行稽查职能。
2、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对一些区域性和经常性的重点违法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项行动要求,认真组织计划,精心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门重大案件及时移送和上报。
二、确保“两个安全”,落实投诉举报
1、确保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是质监稽查的重要工作职责和任务。稽查科的工作重点放在对两个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先知先觉,早发现,早整改,早查处上,力争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个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纠正,使企业不敢有非分之想,侥幸心理,做到未雨绸缪。对已查实的违法行为,坚决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
2、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认真落实,做到有报必查,对举报属实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切实履行打假治劣的质监稽查职能。
三、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案件办理规范,信息上报及时
1、加强联系,对在案件办理过程当中所受理符合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要求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移送。在由其他部门牵头成立的相关专项行动中,积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需要汇报地方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的案件及时报告。
2、案件办理程序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每一个案子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做到行政主体和客体合法,事实证据清楚。严格执行案件办理“四会一书”规定,规范制作案件文书。案件调查、取证、审理、告知、决定等每一个程序都合乎法律规定。
真收集工作材料,总结材料函盖政治业务学习心得、办案技巧心得、党风廉政心得等。
四、加强自身建设,扩宽稽查思路,强化责任落实
做好稽查工作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强化责任感和危机感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一是要认真学习和稽查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地区的先进稽查打假经验,三是落实案件承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的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促进执法和服务的和谐发展。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科
食品研发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食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经验,认真履行新职责,摸清我县餐饮企业服务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力量整治小型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针对餐饮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餐饮业卫生许可、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专项检查。1、规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对发换证的餐饮服务企业做好资料建档,建档率达100%。2、开展餐饮业原料采购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按键的查处力度,以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制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高考、中考、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期间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食品研发工作计划篇四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完善综合协调机制
积极争取市、区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区级以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改革,建立市、区、街道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努力向人事部门争取综合协调机构编制力量。推动成立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制度,提高综合协调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协调工作能力
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的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协调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优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队伍。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等规定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方案(年)》,建立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开展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开展辖区食品安全现状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
(二)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和能力建设
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19号)和省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体系建设的要求,依托现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各监管部门资源,在本市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区、街道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他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体系,对已知和潜在的有毒有害物进行检验和评价,对有关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识别、鉴定和评价,为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风险交流提供支持。
(三)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
以我市食品检测机构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加快培养本市掌握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方法的高水平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重点,牵头推进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监管职责,理清监管边界,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合力。编制出台《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和《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年工作要点》,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各部门和各区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二)继续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
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区政府实施《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年-年)》,充分调动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的力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食品研发工作计划篇五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xxxx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xxxx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