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劳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上半年我队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决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力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完成半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今年我队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发现、早消除的原则深入基层厂矿一线进行专项检查,共为19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5.2803万元,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案件结案率为100%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件,认定46件,案件结案率为100%。
(三)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用工信息采集工作
目前我市240多名信息采集员已全部培训完毕,采集工作已于20xx年6月1日全面启动,目前工作进展顺利。
(四)严格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目前共收取8家单位的工资保证金536000元,按规定退取4家单位的工资保证金125000元。
(五)年审工作
今年我局的年审工作任务为410户,截止目前我队已完成215户,占目标任务数的52.43%。目前我队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情况
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情况、禁止使用童工情况等多个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七)处理突发事件7件,处理信访件2件。
(八)开展用人单位流动人口数据采集工作。
(九)积极做好老工伤的相关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积极参加全局的森林防火、抗旱救灾、临时劳务市场清理等中心工作。
(十一)做好局党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今年劳动保障监察队开展的专项检查较多、各项工作任务压力较大,劳动保障监察队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办理、工伤认定、工资保证金收缴、用人单位信息调查与局中心工作上疲于应付,人员不足的情况较为明显;为改变主动我队主动监察能力的不足,需新增工作人员一名,改变目前现状。
劳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为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五普法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强化法制安全理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法治安庆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以习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建设和谐安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全市安监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法制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依法治安和法制安全建设,为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把培养公民法律意识作为主题,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教育和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围绕法治安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v^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法治机关、效能机关建设;深入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责任,促进准确执法。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等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
(四)在全市安监系统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中广泛教育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监管的行政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五)新出台的与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安全生产全局的原则。紧密结合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建设,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全局。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避免形式主义,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工作,寓学于教,寓教于治,以学促治,良性互动。
普法对象是: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特种作业、涉氨涉爆、涉粉尘和职业危害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有关科室、支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推进。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学校,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社区、进企业,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劳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上半年,区劳动保障监察队按照全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的大力配合下,确立了以劳动关系向和谐推进,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按照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务求实效,平稳推进的原则,对照年初制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责任目标,不断加强对各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法律法规宣传。
上半年共举办或协办专题宣传活动三场,发放民工维权手册1600份;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或年度书面审查,发放《企业用工指导手册》5890册;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近2500余条;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一是日常巡查。截止6月初,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633次,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67条,纠正用人单位违法条文171条,补签劳动合同1259份,指导近百家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工资支付制度及工时制度;通过巡查,督促642家新成立单位办理了劳动保障登记。
二是案件处理。截止6月初,我大队共接受日常投诉325件,立案307件,目前已结案件295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6万元,涉及劳动者427人;清退押金3.2万元,涉及劳动者近200人。上半年,通过信访及12345转来的举报投诉案件63件,在规定时效内结案的达46件,结案率73%,所有回复均得到当事人的满意回复,体现了快立案、快协调、快解决的处理原则,及时消除了不安定因素。
三是书面审查。截止6月底,已全面完成年度书面审查任务,参审单位近5039家,名列**市之首,同时创下大队历年书审数量新高。通过书审,有近40家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创建的培育名单,有28家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立案,有57家多年未参加书审的单位被责令整改,依法参审。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与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小组,对我区职业介绍场所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打击了非法职介、违法职介和通过招用工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共检查职介场所和用人单位164家,取缔黑职介6家,销毁虚假和非法广告23件,促进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改善和招用工行为的规范,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就业环境。
二是开展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项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至6月,我们组织开展了针对《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的专项检查工作。在专项检查中采用单位自查,各街道中队普查和劳动保障监察队督察、抽查的方式进行,为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建筑领域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针对年初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过节,建筑施工企业劳资纠纷多发的的特点,我们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前移,主动到建筑施工现场排查劳资隐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实施专人跟踪监管,较好地将劳资矛盾消灭在了萌芽状态。今年春节期间,确保了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民工安然返乡,未发生一起群体讨薪事件,有力保证了我区春节期间的稳定祥和。
(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情况。
在去年完成两网化硬件建设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目标》以及《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考核方法》,所有中队队员完成了新一轮业务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截止6月初,各中队用简易程序处理各类劳资纠纷189件,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一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上半年在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我区江东、莫愁、**路街道三个监察中队被评为市级示范中队。
(一)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是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条件。为提高我区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区专、兼职监察员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互相交流经验,以提高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和为群众答疑解难的能力,增强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前瞻性。另一方面,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建设上,我们不是就问题抓问题,而是坚持以人为本,真正从抓工作的主要矛 盾入手,从大力推进工作做起,通过推进工作取得显著效果,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充分认识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扩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影响,组建了一支善打硬仗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
(二)加强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将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维权服务相结合,直接到用人单位、农民工集中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讲解,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四是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既兼顾主次工作的相互协调,统筹兼顾,又充分利用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社会影响,深入营造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自觉维权、社会共同关心的大环境。
(三)及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针对各类行业的用工特点,我们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提出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形成了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的基本工作方式,及时开展各类专项监察工作,把可能发生劳动纠纷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建立健全复杂、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在建立健全主办监察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了对复杂、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制度,对复杂、争议案件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集思广益,落实集体责任制,使依法行政责任进一步得到升华。
(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和状态。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
劳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一)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宪法》
《^v^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v^公告公布施行,20xx年11月1日,第xx届^v^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意义,以法制宣传、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学习宣传,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春节期间法制宣传工作
重点宣传党的xx届xx全会精神;劳动争议、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两抢”盗窃、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反赌博、反毒、反^v^、反封建迷信等法制宣传。
(三)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月”活动
重点宣传有关“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与流动人口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继续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
继续组织集团公司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市有关法制宣传、学习、培训、测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达40学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能力,认真做好阳光权利运行各项工作,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建立规范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要求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融合。
(五)继续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
继续将“依法治企”纳入年度企业领导干部经营业绩年薪考核目标内容,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活动,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更进一步推动“法律进企业”工作。各下属企业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法治文化,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要注重学习与企业实际有效结合,分析研究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寻找解决方法,降低经营风险。
(六)继续做好普法主题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每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12月是xx市法制宣传月,在做好上级部署工作的同时,结合企业实际,做好活动方案和总结等基础工作;有关企业组织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日法制宣传工作。
(七)继续结合各项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廉洁从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企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保密安全工作,加强保密教育;结合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一)根据市普法办统一部署,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做好迎接市普法办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回顾总结我集团公司“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三)各企业应制定“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第四季度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做好迎接市工贸集团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企业意见,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
(二)按照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着手起草工贸集团“七五”普法规划。
劳动监察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v^《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绩溪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v^、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铁路办、县蓄能办、县供电公司、县维稳办、县政府应急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法院: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农民工工资案件;
卫计委: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事件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情况进行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县人社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v^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查,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