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私域运营工作计划篇一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我县宗教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县宗教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县现有佛教、道教和基督教三大宗教,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和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四个宗教团体,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及民间信仰场所195处,其中宗教活动场所86处(佛教场所11处,道教场所58处,基督教场所17处),民间信仰场所109处,全县已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位(佛教10位,道教32位,基督教16位)。
(一)强化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管理。继续推广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代理办法,健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全县登记场所银行立户率达90%。同时,规范场所日常管理,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流动教职人员日常管理,确保我县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率100%。
三是积极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开展“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慈善一日捐”等活动,广泛发起倡议,组织宗教团体、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有威望的教职人员,走进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开展慈善宣传,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殡葬改革、扶贫助困、助老助医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近年来,全县宗教界共募得善款20余万元。
(二)着力突破重点难点,切实做好涉宗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无神论”教育,坚持以非宗教化的方式处置宗教违法建筑,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支持、带头拆违、带头劝导。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村居反复宣传“三改一拆”相关政策,切实做好宗教界人士和信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私域运营工作计划篇二
省教育厅: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教育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吉教办〔2018〕46号)文件精神,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第一时间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成立由副董事长任组长,校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摸底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郑晓明
副组长:刘耀辉 张洪昭
成 员:程越 王玉贵 马维东 赵莹 贺柏平
杨威 侯 淼 刘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办公室主任:刘娅(兼)
(一)对民办学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学校认真贯彻落实《_民办教育促进法》《_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主体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费收取和财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收费标准备案;不存在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变相向师生员工摊派费用、强行集资或以各种方式非法募集资金等情况。
(二)对民办学校非法集资案件查处情况。我校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
私域运营工作计划篇三
(一)、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四)、围绕《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4例》开展普法宣传。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是做好《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处非成员单位要针对《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准确把握《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精神,提高落实能力、水平和责任感。要结合《处非条例》、《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宣传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全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推进《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普及,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各村(居)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养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营造全社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使社会公众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宣传日宣传。各村委(居)委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赶集日,赶集日人员相对集中。联合当地派出所、银行机构开展一次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
(三)内部人员培训。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充当非法集资群防群治表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至少组织开展一期《处非条例》和《xx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学习。
私域运营工作计划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群众权益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六处非办〔2018〕6号)文件要求,切实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认真组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为增强宣传教育效果,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部署,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甄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理财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为小华山街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群众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的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及其危害性,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甄别能力,引导群众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巨大防线,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3、宣传普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与投资理财等正规金融业务的专业知识及区别,教育群众准确识别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明确非法金融活动和正规金融业务的界限,提高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三、活动安排
1、在居民小区悬挂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宣传栏、公示栏张贴宣传海报。在园艺场社区和华府社区设置宣传台,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介绍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常用手段,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2、宣传小组进社区、小区,面对面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无遗漏。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结合其他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常态化,形成宣传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宣传画册。
4、将宣传工作触角深入到学校,在学校的配合下,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充分发挥学校的强大作用。
四、实施时间
2018年6月10日—6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1、各社区应认真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要求,并将相关活动资料发送到街道党政办。
2、各社区应对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街道党政办。
私域运营工作计划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活动,提高学院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师生员工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系、财务处、党群工作部、纪审监办等各相关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有效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2、各单位在开展好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3、各单位要及时对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行总结,并于6月7日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将各单位情况统计汇总后,于6月10日前按相关要求报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