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香蕉种植合同篇一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药材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签订本合同: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1、内在质量:应符合gbl8406—xx(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
2、外在质量: 。
1、乙方自备;
2、甲方提供,提供种籽(苗)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籽(苗)应满足的条件为: 。对种籽(苗)验收的方式为: 。种籽(苗)的价格为: ,合计: 元。种籽(苗)价款结算方式为: 。
种植具体要求及甲方的技术指导与培训: 。
新昌县药源中药材产销合作社内,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在收购现场对乙方的药材进行当场检验,剔除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材后计算重量;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甲方在收进乙方药材后 日内现金支付货款。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当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乙方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种植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香蕉种植合同篇二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 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面积。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四、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五、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六、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七、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 1
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八、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2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西村经济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香蕉种植合同篇三
为了更好发挥土地效力,扩大再生产、增加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现经村委会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本村东北面山岭一个土名土狗岭,面积476,发包给乙方种速枫桉,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名和范围,土名为土狗岭,东以原留塘废水沟为界,南以大路为界,西以第一生产队耕地为界,北以留塘废水沟为界。
二、资金投入和其它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没有一切责任。
三、承包期限共14年,即从20年9月29日起至20年1月31日止。
四、承包期间乙方承包的林地每年承包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总承包金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七年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20年元月31日至20年元月31日)第二期租金在20年元月31日前支付七年租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20年元月31日至20年元31日)。
承包金额和支付办法:和六年七月一日至二000年十月一日,每年每亩包金为陆拾元,四年总包金为陆万贰仟叁佰元,从二000年七月一日起至二0一0年七月一日止共十年,每年每亩承包金为陆拾五元整,十年总包金壹拾贰玫仟元整。从二0一0年七月一日至二0二六年七月一是止共拾陆年,每年每亩包金为柒拾元,十六年总包金为贰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
承包金的支付办法:九六年七月一日至二000年七月一日即头四年的包金
陆万贰仟肆佰元一次性提前在签订合同前如数缴交给甲方,以后自二000年七月一日起每年的包金就在当年年底交清。如逾期不交者,超过三个月的.,按每次当年承包金额加罚百分之十,苦味乙方超过六个月不交承包金的,甲方除有权追回所次承包金外,还有权提出终止合同,把承包地收回。
五、承包期间乙方只有种植管理权及作物经营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不得用任何借口变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租让者必须双方协商,否则视同违约责任。
六、在承包期间如受到坏人破坏和盗窃、洪抢、刁难乙方财物的,甲方有责任会同乙方共同处理,直至投送上级政法部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七、承包期间,如遇上国家征用土地的,所得的征用费除土地征用费外,其余作物补偿费,则按当时的价格计算计偿给乙方,该项补偿费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必须减免由于国家征地起的日期、面积及相应的承包金金氏上予以减免。
八、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在双方履行过程中,就双方的利益出发,可经双方协商再另行签订附加协议条款。所签订的附加协议条款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协商拟定,双方要按条款规定执行,如有一方违约者,要负责赔偿受损失方的全部经济给守约方。
九、本合同五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横县马岭镇新塘村委会
代表:
乙方:横县横州镇居民
香蕉种植合同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负责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的种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不包料(即只承包劳务部分)。
第二条 工程期限
香蕉种植合同篇五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香蕉种植合同篇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使用权三十年的土地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由乙方从事水稻种植生产。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
二、承包年限及续约条件
1.承包年限为自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面积地点
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种植,该土地位于第 作业区,第 号地。
四、承包费的数额和成交方式
1.本合同的承包费参照农场相同年度的水稻地承包额度,分别是第一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第二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后三年与农场承包费标准一致。
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七、违约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香蕉种植合同篇七
年 月 日—年 月 日1、苗木种植 元/m2,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种植(挖种植穴、种植、搭支架、防寒处理),不含行道树,共计 m2,合计人民币 。
2、行道树 元/ 株,共计 株,合计人民币 。以上二项合计人民币 元,(不含税金)。
第四条 人工种植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 %;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五日内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造价 %的人工种植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三日内付清所有剩余款项。
5.若因甲方拖欠人工种植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种植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的种植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乙方不负责后期养护。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进行种植土回填及初步平整;
(3)提供苗木种植所需的辅助材料(如:吊车、支架、草绳、底肥等)
(4)提供健康完整的苗木到达施工现场。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细平整(粗平整、大范围的土方搬运、清除建筑垃圾不含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
(2)检查甲方苗木的完好性,接收苗木。
(3)乔木种植(包括:挖种植穴、栽种、搭支架、缠草绳、浇定根水)
(4)灌木及地被种植(包括:灌地被种植、浇定根水)
(5)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