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合同篇一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二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四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五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七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10 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共一式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合同篇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型号、单价: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 免费送货到场
四、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
五、结算方式: 金额5000元以上以次月发票结账,5000元以下货到厂一星期内结账。
六、供方应在交货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条款。
七、如需方订单太急,供方在预计完成不了的情况下,通知需方。
八、需方未按时付款,而使交货期延迟,责任由需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合同篇三
甲方:黑龙江浚裕农副土特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佳木斯市华润油漆专卖店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信用原则,甲方订购乙方外墙装饰材料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品名、型号、规格、单价
乙方为甲方提供指定下述的品牌型号产品进行供货:
c、自然涂外墙弹性腻子,型号为1527,包装规格为25kg/桶,单价为3.96元/ kg;(此产品甲方也可以选择用其他同类品牌产品替代)
二、质量标准
乙方承诺所供给甲方的材料质量及施工队,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体系的相关规定,材料要符合提供给甲方的样品实物参照为标准。同时在甲方施工前和施工当中派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保证20xx年品质保证。
三、供货要求
1、甲方须在施工前提前提出进货计划。
2、乙方先按甲方暂定面积及数量供货,完工后多退少补。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甲方订购的产品送入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参照样品质量验收、清点数量无误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掺杂使用甲方未定购的产品。
2、乙方提供的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果因没有按施工工艺进行施工而导致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施工队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监督施工人员施工程序及工程质量。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黑龙江浚裕 乙方:佳木斯市
农副土特产品有限公司 华润油漆专卖店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9月5日 20xx年9月5日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严格信守履行。
验收货物时如有产品质量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予以协商解决。
一、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开平厂交货。
二、运输方式:汽车。
三、运费支付:单价含运费。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订单要求将材料送至乙方指定的开平厂,并随货提供给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于20xx年01月31日前支付货款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有关责任。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的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地震、洪水、交通管制等人力不能预测或人力虽能预测但不能抗拒的事件发生时,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不须对此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具备同等法律
甲方:乙方: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合同篇五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2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4、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供方批发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5、合同总金额:1615658元。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的工程进度即时提供材料。
第六条 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分批、货到付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