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篇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_号码________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_商标法》第26条规定,许可_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
合同登记编号为14位,左起第1、2为公历年代号,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5、6位为地、市编码,第7、8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9至14位为合同登记诒,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区域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计划内项目应填写_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三、专利技术内容是指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
四、技术秘密的范围是指各方承担技术保密的义务的内容,保密的地域范围和保密的起止时间,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五、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入门费、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八、填写时请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的对应条款。(“签订指南”由中国专利局编制)依据《_合同法》和《_专利法》的规定,合同中的甲方就________专利项目(申请日______ 、申请号:________、授权日〈公开日、公告日〉__________、专利法定有效期限:__________ ),许可乙方实施。(该项目属_________计划,本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乙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后达到了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_____________)。采取________方法验收,由双方签署合同技术验收合格协议书。如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协商各派代表调查原因并确定双方的责任。
第六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1.一次支付方式
总金额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入门费加提成费方式
入门费_______元 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服务(地点、方式及费用)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五条)
第八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和分享:
(参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南》第八条)
第十条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略)
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入门费、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被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中介方单位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书,以此为证。
鉴于许可方开发并拥有一个取名为“____ ”的计算机系统,一个集成数据库办公室管理和财务控制系统的所有权,并且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上述系统并在其总部加以使用,许可方愿意向被许可方提供上述系统并发给使用许可证。因此,双方同意签订协议,协议书条文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书所有的有关术语,特定义如下:
1.“协议书”是指本协议书及根据本协议书所签定的所有附件和所有修正书。
2.“cpu”是指某台中央处理机。
3.“计算机程序”指控制cpu运行的任何源码或目标码指令。
4.“指定cpu”是指安装于(地址)被许可方的办公室的一台(型号品牌)计算机及其升级机。
5.“许可程序”是指可执行于指定cpu的许可信息处理程序,它由许可方的____ 计算机软件系统中若干模块组成,该软件系统列于附件一,它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所有进一步的说明均定义于附件一。
6.“许可资料”是指与许可程序有关的任何资料,它由许可方所有并随同许可程序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该资料包括附件i中所指明的那些文件及以书面形式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棗输入形式、用户手册、接口格式及输入/输出格式,上述资料均作为保密内容或许可方的专属产权,交付被许可方使用。
7.“许可软件”是指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8.“被授权人员”是指被许可方的雇员和根据直接或间接与被许可方订立合同为被许可方工作的其他方的人员,其他方包括,但又不仅限于,许可方和指定cpu的卖主或根据本协议书由被许可方再指定可使用许可软件的cpu卖主。
9.“改进”是指许可软件的任何修订、精化或修改,或者是增加该软件的使用范围、功能或其他有用特性所进行的任何工作。
第二条 授予使用许可权
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同意接受一个不可转让的非独占的使用许可,准许被授权人员在指定cpu上使用该许可软件,上述使用仅限于被许可方内部使用和为其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提供信息服务。除上述规定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权使用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任何人无权将该许可软件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向他人出售、出租、转让权利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或提供利用。
2.本协议书第2条所作的限制适用于将本许可软件作为其中一部分的任何软件系统,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另外达成了书面协议。
3.每个将要使用许可软件的cpu,都要求分别签订使用许可,以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当指定cpu(或根据补充许可而授权的cpu)不能操作或因故不能使用,则被许可方根据本协议书而获得的指定cpu的使用许可或者根据补充协议而获得的任何一台cpu的补充许可均可转移到一台备份cpu上,但被许可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迅速地克服这种情况。
4.被许可方可以预先征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为该许可软件重新指定另一台cpu,对此,许可方不得无故拒绝。重新指定cpu不另外再收费。
第三条 许可方提供的服务
1.许可程序和许可资料。
2.安装、初级培训及调整
许可方应根据附件二向被许可方提供安装和初级培训,如需要还应提供初始调整服务,附件二附属于本协议书并作为其一部分。为此目的,被许可方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向许可方提供使用指定cpu的合理机时。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乙方开发、生产相应的软件产品,并拥有该等软件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甲方希望获得乙方开发、生产的软件的使用许可,乙方同意授予甲方该等软件的使用许可。为此,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如下合同内容。
一、许可费及许可范围
1、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条件,乙方同意授予、甲方同意接受清单所列许可软件的非专有的、不可转让的使用许可。使用许可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范围
甲方使用许可软件的范围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需要在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许可软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双方另行签署使用许可合同。甲方只有在获得乙方单独的许可使用授权,并向乙方追加支付相应的软件使用许可费后,才能在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许可软件。
3、许可限制。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将许可软件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2)对许可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他试图从许可软件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许可软件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
(3)限制、破坏或绕过许可软件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许可软件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4)将许可软件用于除甲方内部使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
(5)除掉、掩盖或更改许可软件上有关许可软件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二、相关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相关服务:
2、若乙方需要甲方上门技术服务,按每小时______元另支付服务费;
3、服务期过后,甲方若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支持服务,服务费是每年______元。
三、产品保证
1、乙方保证交付的软件均符合说明书和使用手册所述功能,并由软件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予以证明。验收测试的成功完成应被视为该许可软件能达到说明书和使用手册所述功能的决定性证据。但本保证不适用于:
(1)乙方之外的任何人对该许可软件作任何方式的修改;
(2)甲方未按许可软件的规定使用软件;
(3)由于甲方原因或第三方产品的故障、计算机设备故障、网络故障等使软件无法正常运行。
如果许可软件未能按照说明书和使用手册的功能运行,乙方应负责对许可软件进行修正或者在修正不能的情况下,免费为甲方更换符合规定的许可软件。如果上述二种方法均不可行,甲方有权终止许可软件不符合规定部分的使用许可,并由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该部分的使用许可费。
2、自许可软件交付之日起_____年内,许可软件的载体(磁盘或光盘)、加密附件出现物理损坏,乙方可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给予免费修正或更换。
四、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外部瑕疵的异议,应在收到该许可软件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在甲方指定场所完成许可软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与甲方一起按许可软件的说明书及使用手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对该软件进行验收测试,验收测试合格后,甲方和乙方代表共同在验收合格证明书上签字,甲方同时加盖公章。
五、免责条款
乙方对甲方因许可软件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六、软件著作权
1、乙方保证本许可的软件有合法的著作权。若侵犯第三者的著作权,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许可软件使用许可限制,乙方可以立即终止使用许可,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数额为许可软件使用许可费总额_____%的违约金。
七、第三方软件
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或双方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的本许可软件清单之外的第三方产品的使用许可、技术指标及相关服务,甲方应以第三方在其包装中提供针对最终用户的许可使用协议和用户手册为准或与第三方单独签定相关协议。乙方不对该软件承担任何责任,除非乙方与第三方就此有特殊约定。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解释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应依据该仲裁委员会当时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裁定。
2、向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篇四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资产重组(以下简称重组),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乙方。
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组前属于甲方及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核心业务)。甲方及其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计算机软件,并愿意将该等计算机软件许可给乙方使用,且乙方有意使用该计算机软件。据此,双方协议如下:
第1条 许可人
1.1 本合同许可人是甲方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甲方本身,以及向甲方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的`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第2条 计算机软件
2.1 本合同项下的计算机软件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
(b)许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已经登记注册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或未注册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已经由被许可人有偿使用的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
第3条 许可
3.1 对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继续无偿使用。
3.2 对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组前的使用范围内继续有偿使用。
3.3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计算机软件,应提前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表示异议,许可人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如上述许可或转让可能对被许可人的主营业务构成严重影响者,则被许可人有权不同意该等许可或转让。
3.4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3.5 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被许可人对计算机软件改进部分,但应补偿被许可人因该等改进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4条 期限
4.1 本合同项下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为期_________年。
4.2 上述期限届满,如果被许可人决定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则许可人同意依被许可人之决定并按其所要求延长的期限延长本合同的有效期。
4.3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直至许可计算机软件法定保护期届满或变成公开信息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
4.4 上述4.3条所述之保护期满或终止,不影响被许可人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期满或未终止使用的计算机软件。
第5条 费用
5.1 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按本合同3.1和3.2条规定有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但该等使用的费用应符合双方另行签订的《产品和服务互供总协议》。
5.2 对于无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被许可人须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有效性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的维系费用。
5.3 对于有偿使用的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人应支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系该等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有效性所需支付的费用。
第6条 双方的义务
6.1 许可人的义务:
(a)许可人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计算机软件,应遵守本合同3.3、3.4条的规定。
(b)须向被许可人提供许可计算机软件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c)保证本合同项下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人进行赔偿。
(d)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计算机软件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已注册的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许可人同时承诺将依据被许可人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许可计算机软件。
6.2 被许可人义务:
(a)被许可人与第三人就许可计算机软件再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应提前通知许可人,并获得许可人同意。
(b)如发生许可计算机软件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
(c)被许可人对本合同项下的许可计算机软件和提交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d)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计算机软件的维系费用。
(e)如果因被许可人对许可计算机软件的改进而导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被许可人保证使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许可人进行赔偿。
第7条 双方进一步的保证
7.1 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现。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届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8.3 无论8.1和8.2条如何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可计算机软件,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计算机软件,则被许可人从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计算机软件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之费用。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10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10.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
(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
(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1条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8.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2条 其他规定
1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3条 通讯
13.1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第14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5条 附则
1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无偿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清单(略)
品牌使用许可协议篇五
从具体败诉原因来看,因情势变更导致的驳回复审败诉数量增加明显,这种因基础事实发生变化所致的败诉不能归责于行政机关,故可将其排除在实际败诉率之外。尽管可能有当事人或代理人认为对引证商标权利状态存疑的驳回复审案件应予暂缓审理,但考虑到驳回复审案件的庞大受理量、申请人对尽快授权的期待以及法定的审限要求,商标评审机关不得不在对各种利益进行综合衡量的基础上,最终采取一种富有效率的、能够满足多数人需求的做法。实际上,司法机关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也作出了与行政机关相同的选择。
(二)关于类似商品的判定
因类似商品判定分歧导致的败诉案件与去年相比上升了个百分点。不同于带有主观色彩的商标近似判定,商品类似判定应该具有一定客观性,因为商品的功能特点等属性是客观的,商品与商品之间的联系也应该是客观的。通过综合考量商品的种种客观属性,裁判者在不同的商品之间发现了某种联系,从而认定商品的类似程度。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关于类似商品的判定标准应该具有稳定性。通过分析败诉判决,笔者发现,面对同样的商品情况,有的案件认定类似,有的案件认定不类似,这种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在第25类商品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实际上,针对25类内部各群组商品的类似判定,司法认定经历了几轮反复,评审部门的案件审理也因此受到了影响。从有限度的突破到一概判定类似,再到一概判定不类似,反复变化的认知导致了当前第25类内部类似判定上的混乱。例如,在第13751937号“sk及图”案件中,一审判决认定“袜”商品属于2509群组,与“服装、鞋、帽、手套、领带、皮带”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构成类似商品1;但在第13848777号“飞织”无效宣告案中,一审判决又认定“袜、领带”商品与“服装、鞋、帽”商品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方面均较为接近,构成类似商品2。以上两案均涉及到“袜”与“服装、鞋、帽”商品是否类似的认定,但上述判决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在第12444536号“以纯 by yishion y:2”无效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袜、手套、皮带、领带”商品与“服装、鞋、袜”商品不类似,二审判决则持相反意见,认为构成类似3。情形相似的矛盾性判定不在少数4,究其实质,原因之一是裁判者对于商品间的客观联系的确存在不同判断,原因之二则是裁判者采纳了所谓的类似商品主观说。两种原因有时单独存在,多数时候交织在一起。
对于单纯的原因一,解决之道不难,因为商品之间关系的客观性终将使裁判者的认知趋向统一;但对于原因二,如果类似商品主观说不被否定,类似的矛盾判定必将层出不穷,因为主观说本质上是将用以推定混淆的客观因素与作为推定结果的主观判断混淆在一起,最终导致了循环论证。而且最重要的是,原因二会极大的影响原因一,即裁判者在类似商品主观说的支配下,丧失了对商品间关系的客观性判断。仍以第25类商品为例,自zara、h&m等快时尚零售业态在中国的广泛铺开,消费者日益习惯了一家店铺同时提供服装、腰带、鞋、帽、袜等商品,这种经营业态不可避免地对消费者的认知产生影响,当面对相同商标的服装、鞋、袜等商品,消费者倾向于认为商品来源相同。可以说,新业态使第25类商品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客观联系,即相似的穿戴功能、相同的生产者和销售渠道、相同的消费者,这种联系上的客观性原则上不会因不同案件有所不同。但商品类似也有程度之分,其与标识因素、其他因素共同决定着混淆可能性的存在。即使在商品类似、商标近似的场合,也可能存在其他客观因素(如已形成稳定市场秩序)导致裁判者推定混淆可能性较小。
笔者认为,商品类似与混淆可能性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其中,标识近似、商品类似是必备要素,其他原因(如在先商标的知名度,系争商标注册人恶意等)则是机动要素。当两个必备要素都特别强时,可径行推定存在混淆可能性;但如果商品因素较弱,则需要较强的标志因素甚至其他机动要素相结合,才能推定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同样,如果商品因素和标志因素均比较弱,而其他因素特别强(例如同时具备下图中的c1、c2、c3),亦有可能推定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综上,尽管《商标法》第三十条并未明确规定混淆,但在实践中,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均是基于混淆可能性判定第三十条成立与否。标志近似、商品类似作为推定混淆可能性的因素,不应与作为推定结论的混淆后果循环论证。正确的逻辑应该是:在商品情况相同的不同案件中,基于其他考量因素的不同,裁判者有充分理由对混淆与否作出不同判定,而不是对商品类似与否给出矛盾性判定。
针对其他分歧较明显的败诉原因,我们会进行详细分析,并在以后的《评审法务通讯》中陆续予以发布。本期将重点针对撤三案件中的各种证据形式进行梳理汇总,并对证据认定问题给出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