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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篇一
甲方(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外出务工地: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与被监护人____________的关系: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与被监护人_______________的关系: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督人):村(居)民委会(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外出务工期间,为使农村留守儿童____________能够得到有效监护,确保其生活、学习、身心健康、人身安全,在丙方的指导、监督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外出务工应自觉向所在村(居)委员会备案,并在《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上签字确认。
2、必须按要求于每月或每年给被监护人寄回不低于生活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寄回生活费的具体时间、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承担被监护人因病、因伤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医药费或其他费用。
4、每年回家探望被监护人至少一次以上。
5、每周通过书信、电话或视频等方式,与被监护人联络,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
6、协助乙方做好被监护人的教育工作,经常与乙方联系,了解被监护人的情况。
7、每月至少一次与被监护人所在幼儿园、学校联系,了解被监护人在园在校情况。
8、告之乙方确切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24小时保持电话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之乙方。如遇紧急情况,甲方应当立即赶回被监护人所在地处理。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接受甲方委托照顾被监护人的衣食住行,合理收取并使用好委托监护期间抚养费用,让被监护人享有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2、被监护人达到适学年龄,乙方应当送被监护人入学,确保不出现辍学、流浪乞讨现象。
3、被监护人因病、因伤或其他意外事故等原因产生的医药费或其他费用,乙方应先行垫付后,及时告之甲方,由甲方负责承担。
4、经常对被监护人进行安全自护教育,提高被监护人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经常与甲方联系,及时反馈被监护人情况。
6、被监护人遇到乙方无法解决的重大困难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立即返回处理。若甲方无法联系或迟迟不归的,或拒不支付乙方先行垫付的费用,乙方应向丙方反映,寻求帮助。
三、丙方的责任义务
1、向甲乙双方送达《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使其认真履行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2、劝导甲方外出务工时携带子女一同外出或一方外出另外一方留家照料子女,或返乡就近创业就业,切实承担起监护照料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3、对乙方的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并指导、监督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4、督促乙方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定期对被监护人走访,全面了解和掌握被监护人的心理、生理健康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被监护人遇到乙方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危急情况时,丙方应协助乙方联系甲方或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报告。
6、因甲(乙)方责任未落实,致使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监护或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丙方应及时督促甲乙双方履行其职责,并同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其他事项
1、如遇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方可解除本协议。
2、此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学校、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并加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并加盖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村(居民委员会)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篇二
乙方(监护人):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确保孤儿健康成长,经协商, 民政局(甲方)与 (乙方)就孤儿(此表申请人) 养育和基本生活费使用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协调落实孤儿现行保障政策,按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 甲方定期实地走访看望孤儿,对孤儿养育情况和生活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监护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监护对象健康成长,并负责保护其人身安全,不得虐待、歧视、遗弃。
2.乙方负责对监护对象进行教育培养,督促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扶持接受高中 (中专) 以及大学教育,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 乙方负责保护监护对象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监护对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监护对象有虐待、歧视、遗弃行为,或不尽教育责任,或对生活补助费有挪用、侵占等不当使用情况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依法诉请变更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 乙方如发现不能按时领取基本生活费的,有权向甲方查询并要求按规定发放;监护对象应享受其他规定保障待遇不能落实的,有权要求甲方协调落实。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孤儿成年后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〇一 年 月 日
协议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篇三
(简称甲方)联合数家医院,开展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对城乡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家庭中部分先心病患者,免费实施手术治疗。为使活动顺利进行,甲方与受助患者的监护人(简称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审查确认乙方患者为受助对象后,向乙方寄送《爱心医疗救助手术治疗通知书》。手术治疗救助为一次性救助。
二、甲方承担受助患者在定点医院手术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如发现乙方虚假伪造行为,甲方有权追回全部治疗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费、陪护费和食宿费等自理。
三、受助患者入院后,经术前检查不属救助病种或不适应手术治疗的,将不实施手术治疗救助。
四、治疗过程中,如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乙方与医院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协商处理。如发生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受助患者及家庭接受医疗救助后,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爱心医疗救助活动宣传工作。
六、资助机构不向患者家庭收取任何申请费用,受助人不属于资助机构利益相关方。
七、本协议于乙方收到《手术治疗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一 年 月 日
协议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篇四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
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自双方达成合约之日起协议成立。委托人对自己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1.在委托监护期间,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状况。
2.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住宿场所、住宿情况、饮食场所、饮食情况、学习场所、学习情况、休息活动场所及休息活动情况等进行了解和监督,受托人应当对监督积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
3.对于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相关规定的事项或者双方约定的特殊事项受托人没有做到的,有权责令改正,并且依法获得赔偿。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费用。
2.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提供孩子的基本情况,如身体健康状况、家庭状况、学习情况等。
3.在委托监护协议期满后,应当及时收回监护权,并领回被监护人。
(三)、受托人的权利:
1.受托人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
2.在没有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时,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法定监护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受托人的义务:
制度、餐饮卫生制度、卫生消毒制度、作息制度等,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受托人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2.受托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3.受托人应当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受托人应当保障被监护人享有相应条款规定的权益,同时受托人应当履行相应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委托监护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从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到受托人处,到监护人将被监护人从受托人处接走(或受托人将被监护人送到监护人处),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由受托人履行。
三、特殊约定条款: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任意一方违约的,向对方承担从违约之日起,到协议约定的终止期限止约定的费用两倍的违约赔偿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一份,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 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监护人可以有几个篇五
乙方(系_________之女):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的母亲__________________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脑梗死,颈内动脉闭塞、大脑中动脉闭塞,已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为维护__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确定__________________的监护人达成如下协议:
3、甲方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除为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行使监护权。甲方如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乙方;经双方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也可另行确定监护人。
5、本协议仅对被监护人_______________的监护权进行约定,并不排除任何一方对被监护人在法律上应承担的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利。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