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每公顷投资_____________元,共计投资21公顷乘以__________元,交给乙方种植马铃署,该款项包括土地地租、机耕费、种子、化肥、农药,以及种植和收获与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利用该款项负责种植、经营、销售,乙方享受农场给予补贴的每公顷3000元。乙方也必须完成农场所规定的每公顷交售45000斤任务,乙方同时保证甲方每公顷利润为6500元。
3、甲方给乙方投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5月1日投资________________元,第二阶段6月1日投资________________元,第三阶段投资________________7月1日投资_______________元,同时保证甲方保证投资准时、准量,若到期资金不到位,则甲方给乙方滞纳金每天_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投资及利润。甲方资金回收分为三部分,一部分由乙方交给薯业任务,所得款项一部分由农场所给补贴扣除,另一部分则乙方必须在其所种植的马铃薯收获到种植面积一半时,全部付清。最晚期限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到期资金不到位乙方支付甲方滞纳金每天_____________元。
5、补充。在整个协议中,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共投资___________元。乙方则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必须返回甲方所投资及甲方所得的利润共计_____________元,如若违约则按协议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20__年三月三日至20__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使用权三十年的土地以承包的方式发包给乙方,由乙方从事水稻种植生产。
2、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乙方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出租、摞荒,不得转作非农业用途。
1、承包年限为自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要求续包时,应于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包权。
甲方将土地 亩承包给乙方种植,该土地位于第 作业区,第 号地。
1、本合同的承包费参照农场相同年度的水稻地承包额度,分别是第一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第二年低于农场承包费 元(含种子补贴15元/亩)。后三年与农场承包费标准一致。
2、第一年承包费用分两次交款的方式执行。乙方于日前每亩上交甲方 元。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其余承包费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交清。
3、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分别在每年度的
1、保护乙方合理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2、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的使用不受处管理区以外的第三方干涉
3、合同期内,国家及农场对该土地的一切政策均由甲方享受。(种子补贴除外)
4、合同期满,乙方所建设的井、房屋经双方协商,或经评估部门评估,有甲方回购。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得到土地。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2、有权自行处理农副产品。
3、不得种植国家禁止种植的作物。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将土地另行发包,定金不予返还。
1、本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内,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
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和乙方合作种植果树,土地属于甲方自己所有的荒地28亩,乙方出资一切种植果树的开支。共同发展林产业。
二、如果国家征用土地,地上的种植物属于甲乙双方平分。征得土地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三、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双方信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百万元及负一切法律责任。
(2)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六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发展经济效益,甲方将权属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种植业,为了明确双方权、责、利、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西村经济社冯坡土地承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其国上至范围为:东至潭览溪;南至潭览溪;西至东村经济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积150亩(具体四至及面积以双方埋设的界桩及测量为准)。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双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即从二0一0年三月三日至二0四0年三月三日止。
三、该承包地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用方只发包土地,开发费、树苗费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金缴交方法:树苗成才砍伐后,按吨收入总数上交20%给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间内,乙方在该地经营生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阻拦乙方,否则甲方要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
六、在陈包期间内,如有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概由甲方负责出面 1
处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赔偿。
七、在承包期间,该地如被征用,征地单位必须与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征地款赔偿给甲方,青苗等其他费用赔偿给乙方。
八、在承包期间,根据需要,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招商联营等权利,土地转让须经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协商同意可作补充协议。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给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经济社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2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绿化水平,甲方将辖区一定范围内的杨树栽植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责任,特订立如下合同:
1、栽植范围为甲方境内302省道南北两侧和灵双路北段东西两侧的土地。株行距为4米,3米。
2、杨树苗高度不得低于3·5米,成活率需达到85%以上,如因人为破坏,烧麦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需在20__年3月31日前栽植完毕,如因群众妨碍施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予以排除。栽植完毕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点株数。
1、栽植价格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垫付,甲方须在20__年县林业部门秋季验收后,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规定,要向甲方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所有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
100亩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免费提供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1、利润分配原则:双方对葛根种苗销售收入,依据双方确定认可的定额种植成本计算销售利润,并进行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分配。
2、税后销售净利润的定义:经过葛根枝条培育而成的全部种苗销售收入,除去双方认可的定额种植成,及因此发生的税费(如果有)后所得的税后净利润。
3、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对税后销售净利润按5:5分成。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协商解决,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修改,及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作出,因此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各自承担约定的合作义务,若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向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乙方代表签字: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负责绿化苗木及行道树的种植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不包料(即只承包劳务部分)。
第二条工程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苗木种植元/m2,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种植(挖种植穴、种植、搭支架、防寒处理),不含行道树,共计m2,合计人民币。
2、行道树元/株,共计株,合计人民币。
以上二项合计人民币元,(不含税金)。
第四条人工种植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时,甲方应在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合同总造价%人工种植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五日内支付乙方至合同总造价%的人工种植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三日内付清所有剩余款项。
5.若因甲方拖欠人工种植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种植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的种植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乙方不负责后期养护。
第六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进行种植土回填及初步平整;
(3)提供苗木种植所需的辅助材料(如:吊车、支架、草绳、底肥等)
(4)提供健康完整的苗木到达施工现场。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细平整(粗平整、大范围的土方搬运、清除建筑垃圾不含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
(2)检查甲方苗木的完好性,接收苗木。
(3)乔木种植(包括:挖种植穴、栽种、搭支架、缠草绳、浇定根水)
(4)灌木及地被种植(包括:灌地被种植、浇定根水)
(5)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种植苗木合同篇十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对原签订合同重新进行调整和完善),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林木资源的行为。
(4)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不破坏林木,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它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
(3)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不准私自砍伐、滥挖林内原有以及承包后新栽植树木,不准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取沙、取土、建房、造坟等非法破坏林地活动,不准侵占或破坏林内集体道路及设施,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
(3)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如逾期不交或拖欠,每超期一天需加付欠款额3‰的滞纳金。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所承包林地的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甲方同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达到85%以上。
(6)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7)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8)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及时配合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9)承包期满时,乙方要保证林木正常生长并达到成林标准,成材树不低于50株或林木郁闭度不低于65%,林内原集体附属物完整无损。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缴乙方未交承包费并加收3‰滞纳金的'权利:拖欠承包费达三个月以上的;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前未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采伐后,未能及时更新或未达到85%成活率的。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遇有破坏林地、毁坏(盗伐)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或者监守自盗、滥伐(挖)林木、违章用火、毁坏古树名木的,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保留追缴乙方未交承包费并加收3‰滞纳金的权利。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或修改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如依法对林木进行采伐,采伐收益甲乙双方按_:比例分成(或全部支付给乙方)。
(三)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如遇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中途终止合同或承包林地减少,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但约定林木采伐时收益按比例分成的,需按约定执行);林地补偿费除乙方在承包期内新增地上附属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外,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缴纳承包费时扣除承包剩余期限内被征占面积的承包费用。(四)承包期满时,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全部无偿交归甲方,乙方对承包期内依法自行建设或购置的除道路以外的设施设备有权自行处置,乙方无违反合同情节所交保证金原额退还。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五)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原签订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作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政府、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方(村委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