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关于计划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计划又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一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由生源范围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二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2日。初试科目与报考相同学科(专业)全国统考的考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为笔试。
2.复试时间:2020年4月左右。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二)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并充分考虑各生源省区的人才需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3.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招生单位进行培养,各招生单位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5.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三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5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体安排》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7.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请参见《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四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按考生生源地省份分别以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往低排名,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须提交复试材料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招生一致。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三)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五)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五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下载《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持此表到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报名许可(在职考生还须获得工作单位的报名许可)。
考生网报成功后将三份盖章《考生登记表》中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6)。邮寄时间最迟不晚于11月5日(以邮戳为准)。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获得报名许可的考生,持《考生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区的省级招办领取“网报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联考类根据专业选择“法硕联考”或“管理类联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单位”按《考生登记表》中的盖章单位填写(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到中央民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为11月8-10日。
以“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网报校验码”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领取(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a606)。
3.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安排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