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团队管理方案提纲篇一
为确保公司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疫情在公司的发生和蔓延。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厂防治工作。
(一)宣传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进行防治知识、方法的分类培训。
2、发放预防知识材料、转发相关文件。
3、有计划地利用通知栏、公告栏、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所有员工普及防范的有关知识。
(2)预防措施
1、严格公司门卫管理,登记进出时间、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掌握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2、改善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卫生设施及公用具的消毒,搞好环境卫生。
3、坚持检查、登记制度,做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困难、深呼吸感到疼痛、心跳加快、感冒好转突然病情恶化、寒战等情况,及时上报。
2、突发性的预警应急反应应急措施
(1)预警级别根据疫情的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和特大事件。一旦达到疫情预警级别,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启动应急措施及应急反应方案。
(2)应急反应疫情发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上级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公司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
(3)应急措施
1、严格信息报告制度保证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上报。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原则上不组织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切实加强对公司人员出入的管理。
3、加强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
对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加强对各种物品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团队管理方案提纲篇二
为了加强有力会计核算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票据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领用支票进领用人需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总监认证后向出纳员领用,领用人负责收回相关单据并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二、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三、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四、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六、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七、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团队管理方案提纲篇三
蛋糕店创业计划书范文
一、市场分析
在蛋糕的消费过程中,顾客都会有“先入为主”的心理。如果第一次购买后,觉得这家蛋糕店的产品不错,就会认定这家。因此,对新开张的蛋糕店而言,必须要留住顾客。特别注意,现在人们都追求健康,不太喜欢高热量的食品。所以,打造健康蛋糕概念,会增加对顾客的吸引力,我们可以在每一款蛋糕或面包上注明原料、生产日期以及对健康的好处等。
二、设备投资
模拟方案以1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为例。启动资产大约需万元。1、房租5000元
2、门面装修约2000元(包括店面装修和灯箱) 3、货架和卖台投入约1500元
4、员工(2名)统一服装需500元
5、机器设备最大的投资:8万元(包括制作蛋糕的全套用具)
三、首期进货款
1、面粉、奶油等原材料,约6000元。
2、设备购买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质量,因为是长久使用。蛋糕的制作方法可购买光盘自学,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成本费用。目前市场上《全套蛋糕制作教学光盘》一般17盘含70项目技术共200元/套。
四、济效益估算
1、月销售额(平均):21000元据有关内行人士评估,如此一家小型蛋糕店的经营在走上正轨以后,每月销售额可达21000元。 2、每月支出:14033元房租:最佳选址在居民较密集的小区、社区商业街、及靠近小孩子的地段(如幼儿园或者游乐场附近),约5000元。
3、货品成本:30%左右,约5000元人员工资:10平方米的小店需要蛋糕师傅1名,服务员1名,工资共计2000元。 4、水电等杂费:700元设备折旧费:按5年计算,每月1333元 5、月利润:6967元左右按此估算,一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资。1,装修风格:
a,连锁店的名字为:橙,黄,绿,青,蓝,紫等,用水钻打造梦幻的感觉,水钻给人静心,典雅,精致的感觉,利于吃糕点时的小憩,享受内心的恬淡,以及梦幻般的美好,不同颜色为主色的店,给人的感觉不同,这样有利于将“蛋糕”做大!
b,欧式风格,典雅,绅士的环境,特别上海是个有文化修养较高的城市,欧化的生活也逐渐被人所接受!
c,拓谷一样的感觉,让人忽然从上海的小资情调转移到谷地一样的好地方,清晰,自然,给人一种洒脱!装修材料多用天然的石头和特殊自然造型的东西,因为买的是自然加稍微人工的造型,所以成本比较高。
2,装修费用相对较低的方案:
像普通的店面一样,设零售区和蛋糕工作间,另外设几个吊篮和各式的桌椅,shopping累了的时候可以小憩一会,因为本店销售奶茶和冰淇淋。
蛋糕店创业计划书范文
一、项目简介
背景: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生活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美味可口的面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全国各地的面包房遍地开花,而且在面包店领域已经出现了不少连锁品牌,虽然竞争激烈,但普通的面包店还有不少弱势和缺陷,因此给了我们占领市场的机会。
前景:目前虽然各地都有不少面包房,然而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烘焙市场还有长期持续的增长空间。而且面包的客户群体几乎老少皆宜,人人喜爱,市场巨大。
二、主要产品
面包、蛋挞、冻品类(慕斯)、月饼、西饼 一般产品 蛋糕、生日蛋糕diy产品
三、服务计划
1、安全,在食品领域,安全问题是大家最关系的话题,因此我们一定会使用最安全、健康的食材。
2、方便,我们要根据客户需求改进自身的服务和流程,争取让尽可能多的顾客感受到方便。 3、尊重,针对客户,无论是谁,我们都必须尊重,让顾客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重视,增强信任感。
4、创新,在老百姓口味和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不创新就意味着被市场所淘汰,因此我们联合科研机构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口味,满足顾客的要求。
四、竞争性分析
目前市场上面包店的不足
1、除了一些大品牌的面包店,其他大多数小面包店不够干净卫生,许多面包直接露天摆在外面,而且店内无论是墙壁还是地板,都不是很干净,容易让客户反感。
2、食材安全性难以保证,大多数的面包店没有自己的原料基地或者可靠的食材供应商,因此原材料的安全性难以保障。 3、产品种类单一,口味单调。
4、广告宣传不足,客户认知度不高。
5、缺乏diy产品,客户参与程度不高,难以适应diy火热的市场 6、缺乏特色产品。
我们的优势
1、温馨大气的店面装修,明亮的窗户和橱窗,让顾客感受到自然和温馨,墙壁都是墙纸和diy贴纸,因此既干净又有趣,无论是装修还是服务,我们都能让顾客有家的感觉。
2、我们打算针对比较重要的原材料,与人合作,保障食材的安全性和渠道供应。
3、与科研机构以及众多单位合作,可以开发口味众多的不同单品,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并推出自己独特的主打产品。
4、与本地各类组织和单位合作,开展diy活动,让顾客亲自动手,参与到制作面包和点心的过程中去,既宣传了自己,又让顾客感受到快乐,提升了品牌认知度。 diy:
情侣:共同制作的甜蜜感,一起分享快乐
其他:亲手制作蛋糕送人以表示心意
五、营销策略 1、价格策略:针对产品的成本测算,合理定价。
2、产品策略:推陈出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开发出诸如低脂面包、营养面包、低糖面包等产品,满足不同口味和不同群体消费者的需求。
3、包装策略:以清新的风格为主,给购买者良好的购买体验。 4、促销策略:节假日店庆等开展促销活动,提高店铺的知名度和美誉。5、外卖策略:3公里内免费送货,同时与单位或组织合作,发展代销商。6、会员策略:开启会员卡制度,会员有折扣,给会员一点小优惠会让顾客感觉尝到甜头,增加购买率,增加品牌知名度。
本店特色:
diy,为家庭带来新颖的娱乐休闲方式,为情侣提供温馨浪漫的环境,提高生活品味。
diy服务流程:顾客需提前预约,在约定日期内至店内diy专区,由一名店员指导,顾
客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蛋糕胚的形状和大小,然后自己动手,选择奶油或水果等原料,发挥自己的想像力,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蛋糕的样子,然后在店内包装好,带走。这样即满足了顾客的送礼形式,最主要的是表达了心意,一举两得。
六、投资与收益分析
资金需求:
1、店面租金:3万/年(30平米)横街中心小学附近2、装修:1万 3、设备:2万
4、证件执照:2000左右
5、工资:1名店长3万每年;3名店员共6万每年,总计9万/年。
装修和设备等是一次性投入,因此不计入年成本之内,粗略估计年固定成本在12万左右。
收入分析: 每日平均销售额500左右,月销售额3万,年销售额18万。(12万由父母出资所得)七、风险与防范措施 风险: 1、竞争对手开业多年,有一定的固定消费群。
2、蛋糕等产品属于高热量,女当今减肥当道的女性审美观念相冲突。
3、经济的发展虽然使人们对面包需求更大,但其他食品也在不断发展,热门的选择余地更多了。
4、新店刚开业,品牌知名度不高。
防范措施: 1、针对竞争对手的问题,相信本店凭借合理的价格和更优质的服务,一定能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再加上我们活动的支持,足以赢得更多顾客的光顾。
2、针对女性爱美人士,我们研发推出了低脂面包等产品;对于要健康的客户,我们研发推出了营养面包;对于老年人,我们研发推出了低糖面包。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我们研发推出了不少单品,尽量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3、虽然人们购买食品的选择越来越多,但面包的重要性依旧不减,并且我们开发研制
了功能性食品比如早餐面包和下午茶餐点,尽可能多地让我们的面包和甜点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变成人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新店开业准备例如diy蛋糕大赛;diy巧克力拼图;新店开业促销活动等,相信随着活动力度的加大我们的品牌影响力增加。
最新甜美蛋糕店创业计划书范文
2一、计划摘要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激烈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烦躁”、“郁闷”成了人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与此同时,现如今的孩子们缺少动手实践的机会;另外,“求异”的心理在大众尤其是年轻的学生群体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制作一个独一无二的蛋糕、糖果等食品,拥有一次非同寻常的亲自动手的过程,在小资、孩子、学生们的群体中拥有巨大的潜力!因此,为了缓解激烈竞争的压力,给孩子一个自己动手的条件,给年轻人一个独一无二的享受,我们的“diy食品连锁店”应运而生。考虑到我们大学生资金短缺的事实,决定打造个从小到大的产业,从简单的“diy蛋糕店”做起,打响自己的品牌,逐步扩大自己的产业,形成diy食品连锁一条龙。打造都市避风塘!
二、企业介绍
1、项目名称:diy蛋糕店——diy食品连锁店 2、项目宗旨:打造都市避风塘,引领年轻时尚!3、项目宣言:我的蛋糕,我的young!4、店面名称:
i cake——diy蛋糕店
注释:1、i——我,i cake——我的蛋糕,就是diy蛋糕,自己动手制作,世上独一无二的蛋糕!2、i与“爱”谐音,就是喜欢蛋糕,喜欢我们的蛋糕店!。5、店面主题曲:
《甜甜的》——周杰伦
主要歌词: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 每天会在店里播放一定的时间。6、宣传口号:
我的蛋糕,我的young!
注释:young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方面,是我们面向年轻群体的体现,另一方面,young与“样”同音,即diy自己制作蛋糕,就有自己想要的样子!7、店面商标:
注释:上边一个蜡烛,是字母“i”的变换,左边缺失一块的圆就是蛋糕也是字母“c”,与后面的“ake”连起来就是“cake”代表着蛋糕的意思,再和蜡烛在一起,就是我们蛋糕店的名字“i cake”!8、店面地址:
选择学校附近,靠近年轻人聚集区,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因为本项目主要的面对的对象就是年轻的群体,大家都会以简便优先的原则,且,学校因为其生源的不断更新性,致使能保证客源的持久性,所以选择学校附近的地段)。
三个备选方案:
1、海淀五道口华联附近临街旺铺出租
面 积:50平米
房源描述:周边遍布很多高校交通便利的很绝大多数人耳熟能响高校生们消费的集中地,消费人群不容质疑。是一个极好的商铺经营场。
2、民族大学西门附近的旺铺具备餐饮条件
面 积:45平米
面 积:40平米
房源信息:此商铺位于魏公村临街繁华地段,紧邻大学,临主路公交站牌集中,周边多家品牌餐饮,服装店,小吃奶茶店,人流量非常大,纯一层,面宽8米,上下水,动力电,能注册,适合各种服装饰品,品牌小吃,西餐茶楼等行业。9、店面布局:
风格采用多样化的布局,诸如:童话版、欧版、丛林版、温馨版……各各相互独立的不同主题风格的界面,以供不同人群的喜好。(本身就是一个diy店,就让它一“独”到底!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意境。)
周围排满蛋糕制作的参考图片,大而且容易看,方便大家制作蛋糕。
三、市场分析
团队管理方案提纲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员的管理,确保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根据《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农业机械监理机构组织实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员(以下简称检验员),是指各级农业机械监理机构从事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
第三条 检验员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爱岗敬业;
(五)熟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农业机械的检验项目、要求及方法,熟练掌握农业机械检验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了解农业机械的基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具有一定的农业机械维修知识。
第四条 检验员申报程序:
(一)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员审批表》;
(二)设区市农业机械监理所审查申报人资格,向省农业机械监理所推荐;
(三)省农业机械监理所审定。
第五条 省农业机械监理所统一组织检验员专业岗位培训和考试工作。经考试合格,省农业机械监理所核发《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和《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员证》(以下简称《检验员证》)。取得《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证》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第六条 检验员考试内容:
(一)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技术标准;
(三)安全技术检验装备的应用;
(四)农业机械构造、维修基础知识、安全生产常识和其他业务知识等。
第七条 证件管理
(一)《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证》是检验员的资格证明,不得转借、涂改;
(三)《资格证书》、《检验员证》有效期为六年;
(四)调离农业机械监理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检验工作、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收回检验员有关证件,上交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八条 审验
审验工作由发证机关组织,分为年度审验和换证审验。年度审验每两年一次,换证审验须经复训考试。
审验事项包括遵纪守法、日常工作、技能水*、业务培训等。
第九条 检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收回检验员有关证件,视违纪情节予以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的;
(二)违反收费标准乱收费、买卖检验合格证明的;
(三)不执行检验标准,或在检验中故意刁难送检人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
(五)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违反法律、法规等其它情形,认定须收回检验员证件的。
第十条 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应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检验标准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操作规程。检验员在执行检验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必须由2名检验员签字盖章。
省、设区市农业机械监理机构检验员不得少于1人;县级农业机械监理机构检验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一条 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农业机械死亡事故中涉及违规检验问题的,应对检验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检验员的相关责任,对触犯刑律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团队管理方案提纲篇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_境内从事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以及安全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生产、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 国家鼓励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维修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依法成立安全互助组织,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
第八条 国家建立落后农业机械淘汰制度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报废制度,并对淘汰和报废的农业机械依法实行回收。
第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
*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农业机械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第十一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依据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控制体系。
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其生产者应当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条件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农业机械经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
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并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
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出厂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出厂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三条 进口的农业机械应当符合我国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并依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入境验证。
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验明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标志。
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销售服务体系,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的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不履行本条第一款义务的,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生产者召回农业机械,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农业机械。
第十七条 禁止生产、销售下列农业机械:
(一)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
(二)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
(三)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
(四)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十八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确保维修质量。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
(二)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
(三)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
(四)法律、法规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第二十条 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可以参加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可以向有关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第二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使用国家管制的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五)*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禁止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第二十四条 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
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
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机关报告。造*身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二十七条 对经过现场勘验、检查的农业机械事故,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农业机械鉴定的,应当自收到农业机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
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农业机械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制作完成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请求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书面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达成协议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为当事人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等后续事宜提供帮助和便利。因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事故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情况及说明材料报送上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农业机械事故构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调查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1次。
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实施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检验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
第三十二条 联合收割机跨行政区域作业前,当地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跨行政区域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三十三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发布相关信息。
第三十四条 *工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农业机械生产行业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和分析,并按照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要求,会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定、公布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第三十五条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予以报废。农业机械的报废条件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规定。
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应当书面告知其所有人。
第三十六条 国家对达到报废条件或者正在使用的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实行回收。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门、商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 回收的农业机械由县级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监督回收单位进行解体或者销毁。
第三十八条 使用操作过程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产品质量、维修质量问题的,当事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汇总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投诉情况并逐级上报。
第三十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投诉情况和农业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的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并公布结果。
第四十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二)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
(四)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
第四十一条 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企图逃逸的、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可以扣押有关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件。案件处理完毕或者农业机械事故肇事方提供担保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退还被扣押的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排除隐患前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二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一标识。
第四十三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不得为农业机械指定维修经营者。
第四十四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有关证书、牌照、操作证件发放情况。*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报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处理情况。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依法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四)在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等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五)其他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生产、销售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并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认可管理、安全技术标准管理以及产品质量管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第四十七条 农业机械销售者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建立、保存销售记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第五十一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
第五十四条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
第五十五条 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农业机械。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是指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损害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农业机械证书、牌照、操作证件,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定式样,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监制。
第五十九条 拖拉机操作证件考试收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和牌证的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