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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补缴整改报告篇一
我办严格按照《中共南宫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党支部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排查工作要求,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员党费收缴、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严明要求。认真核查我办党员上费缴纳情况,重点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足额交纳党费;票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确保集中排查工作不漏一名党员,不漏一项信息。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以此次开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并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应当以身作则自觉、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进一步夯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过程。
党费补缴整改报告篇二
中共***市委组织部: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党费补缴整改报告篇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党费补缴整改报告篇四
党费收缴情况总结(一)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14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14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1999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党费补缴整改报告篇五
党费是党员为党的事业和活动向党组织支付的资金。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最低要求,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履行的义务。党员应当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篇一】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中共***市委组织部: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篇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篇三】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校党委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了定期收缴、专人管理、开支审批、严格检查等制度。现将我校2017年1月—2021年9月中旬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中旬止,共收缴党费**元,共收到省委教育工委下拨党费**元,党费利息收入共**元。2017年1月至今党费收入共计**元。
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收缴党费的40%上缴省委教育工委,2017年至今,共上缴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费**元。
按照专款专用规定,党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全校的党员教育及党组织活动。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情况如下: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及困难党员共支出**元;订阅各种用于党员教育的书籍、杂志、光盘等教育学习资料共支出**元;党员教育管理、七一表彰及党费账户维护管理共支出**元;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活动款共支出**元;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支部书记等教育培训共支出**元;精准扶贫共支出83550元;党支部购置设备以及下拨支部专项活动款等共支出**元;发展党员等相关档案资料印制费共支出**元;疫情防控慰问等工作共支出**元。
2017年至今,党费支出共计**元。
2016年底,我校结存党费**元,截止2021年9月中旬止,我校党费累计结存**元(其中,包含2018年、2019年下拨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元;2020年下拨各基层党组织未实际支出经费361872.56元;2021年截至目前应向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元及2021年截至目前下拨基层党组织经费**元。校党委留存党费可实际支配数额为**元。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至今,我校全体党员每年年初重新核定一次党费,切实做到足额、按时缴纳。校党委组织部还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做出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我校党费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用账户,党费管理有2名专人负责,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规定了严格的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加强了对下拨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用党费支出审批单据、支出通知单据,建立健全了党费使用账务账簿,实现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收据、有审批、有票据,党费财务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情况良好,符合专款专用规定,无挪用现象及其他违反党费管理使用规定的情况。
五年来,党费使用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党费工作精神,下一步,我校党费账户将移交计财部统一管理,以实现更加规范、科学、有序的党费管理。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把收好、管好、用好党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校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意识的教育,做到了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6月,我校开始推行中国银行党费收缴系统“复兴壹号”,大力推进党费收缴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党费管理工作质量。
我校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都很重视,多数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按时按规定交纳党费,表现出了较高的党性观念和自觉性。当然,在党费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如:个别支部对党费收缴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个别党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也存在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情况;部分支部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等。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