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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缴计划及落地措施篇一
药品流通环节作为联系企业药品生产和消费者药品使用之间的纽带,既是药品安全生产过程的延续,也是药品质量保证的延续,将质量风险管理覆盖药品流通环节全过程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中,也适时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理念,强调医药流通企业要加强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的能力,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亿利天然药业集团副总经理王高俊对记者表示:“医药流通企业现行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大部分被‘挂在墙上’,少有能落地实施的。药品风险质量控制理念的提出是医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新版gsp的约束和指导可以促使操作终端市场的医药流通企业时刻高度关注风险,药品零售市场的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同时倒逼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活动逐步规范,从整体上促进药品流通领域的良性发展。”
滞后性vs早防控
由于药品经营过程复杂、环节众多,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导致药品质量风险问题的出现。对此,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总经理李从选指出:“质量风险管理应贯穿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但目前我国的部分流通企业对质量风险控制、质量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药品质量**时有出现,尤为突出的是在售后管理方面,如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后没有监测、及时跟踪与报告;药品使用过程的质量养护也几乎没有跟踪和风险反馈。”
对此,王高俊也表示赞同:“由于传统的药品质量风险管理存在被动性与滞后性,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经营企业可以把责任推给生产企业或者上级供应商,最终买单的还是生产企业。即使找不到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责任分摊的比例也非常小,这就导致药品经营企业长期以来不太关注药品质量,给流通环节的药品质量风险控制留下了管理的空白。”
“目前很多流通企业对药品存储的温度、湿度等要求不是很高,在运输方面,更没有足够的重视,基本上只要生产包装没有破损、不影响销售就可以了,一些需要冷链运输的药品在实际运行中也无法满足要求。比如,疫苗或血制品,在市级以上运输渠道可能有冷链,但到县镇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则基本缺乏冷链运输设备,很多都是用一般的货车就运走了,致使一些药品在使用前基本已经失去了使用的意义,更谈不上疗效了。”北大纵横医药合伙人史立臣对此表示担忧。他还补充表示:“虽然目前很多药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基本问责制药厂,但随着新版gsp的严格实施,就可在仓储和运输过程中查询到更多的关键数据,一旦根据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出在药品流通环节,医药经营企业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
可见,为配合新版gsp的推进,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风险管理的主体,应由被动的应付gsp检查变为主动的辨别、评估风险,以识别和控制药品在研发、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此外,还要重视风险的事后反馈控制,使各个经营环节都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小成本vs大效益
李从选还特别指出:“新版gsp并不关注经营行为的盈亏,这将直接关系到医药流通企业能否严格按照新版gsp规定执行质量控制与管理。医药公司虽知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但由于竞争和价格限制导致微利经营,往往无法完全按照gsp的要求来做。”
史立臣也进一步指出:“质量风险控制理念的改变,对医药流通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票据管理会更加严格,如果全面贯彻推行‘两票制’,很多依靠倒票的公司将失去生存的市场,这将导致依靠快批和倒票生存的医药商业消失。提供。二是冷链管理,随着冷链管理的逐步规范,一些没有资质的或者根本没有冷链硬件的中小医药商业将失去很大一块市场。三是仓储管理,新版gsp提出对仓储软硬件的要求,这将导致大量租用仓库的医药商业直接失去经营资质。四是运输管理,新版gsp要求运输车辆和软件的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这将使中小医药商业难以承受,尤其是县级以下市场依靠三批或者四批生存的商业更是无法承受。”
“加强流通环节的质量风险控制,需要软硬件的投入,必然提高经营成本,不能让合法合规的经营企业反而率先亏损倒闭,国家可给予医药流通企业补贴,或者给质量有保证的企业授予证书,允许其提高售价;而企业也要按新版gsp的要求积极排查各个环节,针对自身薄弱环节尽早实现整改。”李从选如是说。
此外,流通环节的质量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根据内外变化的各种因素适时作出调整。因此,新版gsp也提出,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医药流通企业要适时开展质量风险管理的定期审核,并积极引入新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检验和监控gsp实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质量风险管理人员之间也要加强风险沟通,以使风险管理更有效地实施。
王高俊表示:“药品流通企业要在新版gsp的改革中站稳站好,首先,要抢夺和储备人才。新版gsp对从业人员岗位要求更加细化,从业资格更高,特别是执业药师和仓储验收人员,可能会出现关键岗位人才的短缺。抢夺和储备一定的专业人才刻不容缓。其次,新版gsp对医药流通企业的计算机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让计算机控制业务内容,比原有的人为控制更科学。最后,中小型流通企业如果无法完全按照新版gsp的要求去经营,应尽快转变发展方式和寻求更好的盈利模式以应对企业日益增加的经营成本,可以适时考虑寻求并购重组。”
医药流通企业现行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大部分被“挂在墙上”,少有能落地实施的。药品质量风险控制理念的提出是医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
物业费收缴计划及落地措施篇二
企业用工的风险存在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履行和劳动关系的调整等不同阶段,可以说企业劳动风险贯穿于企业用工的各个阶段,风险无处不在且危害严重,企业必须善用各种资源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防范与规避,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管理,以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笔者根据自己的办案体会,谈一些常见用工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招聘过程的常见问题、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可能招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招聘过程的简单化、形式化,不注重入职审查。
对求职者进行必要的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招聘过程中,很多单位因急于用工,往往疏忽了对求职者的审查,因此往往在用人的第一步上就给企业买下了隐患。一些常见的疏忽主要有:
(2)不审查求职者求职证、失业证或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导致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因此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不留存和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件、等级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致使在遭遇学历、资质欺诈时无法举证,遇有职工涉嫌盗窃、侵占、伤害、诈骗等违法犯罪而逃窜时无法报案和抓捕。(4)不审查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以致招用负有保密义务或在竞业限制期内的劳动者。(5)不审查求职者的相关背景,如招用了在逃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几条防控措施供用人单位参考:
(1)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2)核实劳动者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能证明、从业经历,要求劳动者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3)要求劳动者进行声明(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中):本人保证提供的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2、忽略了对职工入职时的体检。
现在,很多企业在用工的时候,都会要求职工进行体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将体检结果作为不符合录用的条件予以使用。我们认为:(1)如果不在录用条件中明确列明身体存在什么情况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职工在试用期间被查出身体存在疾病或肝炎等问题时,企业是不能够依据这种情况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2)未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导致身体不健康的员工进入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即便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严格限制;(3)若检出职业病且不能证明不是本单位造成的,还要承担造成职工职业病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在招聘时不严格审查应聘者的健康状况,用人单位事后将要付出很大的用人成本(职业病防治条例也明确规定职工必须进行入职前、工作中、离职时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
对于该风险的防控,可采取下列措施:人力资源应当在职工应聘时填写个人身体状况、是否存在疾病、有无疾病历史的说明并让职工签字。同时在企业的《应聘须知》规定,“如果提供虚假或隐瞒病情病史的,在试用期间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正式用工期间,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均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基本上规避风险了。如果在应聘期间发现,直接不用,在试用期间,就直接解约了。并且根据目前的就业形势,用人单位完全可以要求求职者自身进行体检,规定检查项目、检查机构,并进行岗前职业病检测。
(二)用人单位违反对劳动者应负的义务由此导致的风险及防控措施。
1、未告知劳动者相关情况的风险。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告知义务对合同效力也会产生影响,如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而签订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欺诈,因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无效劳动合同。但实践中,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劳动者使用欺诈手段的居多,比如提供虚假文凭、编造工作经历、隐瞒与前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等等。但作为用人单位,不得不防止劳动者对工作不满意的情况下,提出单位在招聘时没有向其陈述实际情况,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损失。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对此进行防范,常见的防范措施有:
(1)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即由劳动者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并签名确认。(2)在《劳动合同书》中声明:内容同上。
2、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收取“风险抵押金”等。
比如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实践中一般表现为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订立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一般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对于这种做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这样做是违法的。但现实中,有一些岗位,如财务出纳、保管等,如不收取一定的押金,用人单位往往又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要注意避免在签订合同时收取“风险抵押金”,可先建立劳动关系,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再收取一定的押金;(2)收取押金等必须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从便于举证角度考虑,应当与员工签订“协议书”予以明确,协议书中应明确支付风险抵押金系员工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
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的常见问题、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出现以下问题:不签订合同、不及时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不完备、工作岗位内容约定不明确、订立程序有瑕疵、不同工种使用同一格式合同、错误的约定违约金以及求职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我们分别一一展开讨论。
(一)不签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单位不签或迟延订立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一定要当面签订,防止部分别有用心的劳动者由他人代签合同,然后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起诉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二)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完备。
针对上述内容,我们认为是必要和必须的,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格式合同外,加入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条款的约定,如:
1、约定:乙方确认已经熟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
3、约定: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同意工资适用调整后的同岗工资;
4、在附录中载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形、劳动者对各类订立合同前提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岗位职责、岗位说明书及考核标准的说明等等。
(三)对拒签合同职工的处理方式。
有的企业还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就是职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依法应将该职工予以辞退。
物业费收缴计划及落地措施篇三
“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是“二十条措施”针对人员落位管控作出的一项重大调整。公开报道显示,北京、广东、上海等多地已明确落实解除在管“次密接”人员的隔离管控。
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当天下午5时,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即在广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当日起调整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隔离期限;不再甄别密接的密接,对目前在隔的“次密者”解除隔离。
近日,广东省明确在全省全面落实这一项人员管控政策方面的调整举措。11月15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指出,即时优化调整四类人员的健康管理措施,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隔离,并做好隔离措施调整实施期间的有序衔接工作。这份通知明确提出,广东全省“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立即解除隔离。”
北京市也向社会通报,从11月12日起,北京市立即调整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隔离期限,不再甄别密接的密接,调整风险区等级和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对在管的密接的密接,经过风险评估后,及时解除了隔离措施。
11月13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向社会发布了上海市落实“二十条措施”的最新举措,其中也明确,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此外,海南省三亚市也宣布,从11月11日18时起,调整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限;不再甄别“次密接”,对目前正在隔离的“次密接人员”解除隔离。
精准的落位管控,还涉及风险区域的划分调整。
按照“二十条措施”不再划分中风险区域的要求,近日全国多地陆续将风险区域的划分调整落实到位。如北京市宣布,对在管的中风险区域,经风险评估后,依高、低风险区域判定规则,已及时进行调整。
新京报此前报道显示,“二十条措施”发布的第二天(11月12日),北京已有部分小区跟进落实,不再划定中风险区,原有中风险区自当日起解除管控措施,高风险区的封控时间也由7天调整为5天。
11月13日,上海市也在发布的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中明确,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即降为低风险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卫健委11月12日发布消息,决定自2022年11月12日0时起,新增(调整)高风险区47个,动态调整风险区357个。其中,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的208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的149个。
物业费收缴计划及落地措施篇四
刘富强:变化主要体现在5个“调整”、1个“不再”、1个“取消”、7个“不得”、8个“加强”、1个“严禁”。
其中,5个“调整”包括:
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
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1个“不再”是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1个“取消”是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
7个“不得”包括:
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
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
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8个“加强”包括:
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
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
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
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
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
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
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
1个“严禁”为严禁地方党委和政府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
记者:二十条优化措施体现了怎样的特点?
刘富强:二十条优化措施战略清晰、策略坚定、要求明确、令行禁止。
战略清晰。总体判断了目前疫情的严峻态势,明确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策略坚定。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要求明确。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并从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大力推进疫苗及药物研发等方面提出3个明确要求。
令行禁止。从落实各项防疫举措、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等工作3个方面,禁止了一些错误做法。
记者:做出修改的原因有哪些?
刘富强:直接原因是奥密克戎的潜伏期短于原始毒株和其他变异体,仅有3.4天。间接原因是疫苗接种人群比例超过90%,人群免疫力上升。深层原因是公共卫生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在相同的经济成本下,调整防疫政策可以给更多人带来有质量的生存时间。这一点也反映在另外一个调整上——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评估显示,密接的密接人群规模大,但感染风险极低,阳性检出率仅为3.1/10万。
其实,所有调整都有数据依据,都是统筹风险与生产生活质量后的结果。奥密克戎潜伏期最长8天,因此对入境人员“5+3”管理就够了。
记者:这次调整的核心在哪里?
刘富强:这次调整的核心:基于现在的病毒特性和医疗资源,尽可能降低对民生的影响,尽可能保护弱势群体。这是很大的一个进步,有利于急重症、慢性病和孕产妇的就诊。
之前一些地方出现过度防疫,仅有很少的感染病例甚至没有感染病例就实施大面积静默,这必然会造成特殊群体的就医困难,在网上经常看到一些求助帖,这种“一刀切”的过度防疫是与“生命至上”的理念相违背的。
记者:冬季本身是传染病高发季节,而公卫和临床资源是有限的,公众该如何做?
刘富强:对于个人而言,这个冬天应继续做好各种防疫措施,比如戴好口罩、勤洗手,这些物理防控措施始终有效。另外,还没接种加强针的应尽快接种,家中适当储备一些必要的药物,保护好自己和家人才是最重要的事。
记者:二十条优化措施推出后,有哪些事项应特别注意防范?
刘富强:二十条优化措施是进一步提升防控科学性、精准性的需要,也是为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需要。措施调整以后,对疾控工作的要求更高,更要科学、精准。
其中,有些点是应该特别注意防范的。
比如,密接的管理期限和方式改变,要求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避免交叉感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要求,有阳性检出,应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和追踪管理风险人员,防止外溢。
对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强化作业期间的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