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制定实施20__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组织〔20__〕18号)要求,资环学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现将20__年度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概况
资环学院党委下设1个教职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截至20__年12月31日,共有党员119名。其中,正式党员72名,预备党员47名,教职工党员39名,学生党员75名。20__年度,我院共发展党员41名,70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163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主要做法
20__年,我院党委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一)党委高度重视,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
我院党委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指导,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把党建工作提上重要日程,狠抓党员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建设。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思想与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积极落实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发展、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确保为党组织注入新的力量,促进党组织不断的强大。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优化党员结构
资环学院党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始终坚特把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__年度,我院共发展党员41名,学生党员41名。其中,发展女党员36名,占发展总数的87.8%;发展少数民族党员3名,占发展总数的.7.3%。共产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
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院党委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都经过集体研究;每季度讨论一次对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党支部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是逐个讨论和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后能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均经认真培养、考察,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每学年我院党委都开办两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入党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发展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个人思想汇报》等材料都遵循严格规范的要求。
(四)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
我院党委认真贯彻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总要求,根据校党委要求和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不断健全完善发展党员推荐、培养、考察、预审、备案、公示、票决、政治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指定党支部书记、入党培养联系人负责全程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考察。党支部及时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关键环节的票决进行公示,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院党员发展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其二,评价学生的标准不完善,对学生入党前的考查缺乏全面、系统的考核体系,往往偏重于某一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往往比较原则、笼统。
其三,少数毕业年级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够正常,缺乏党性锻炼,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
四、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资环学院党委将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针对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学院党委准备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学生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三个层次设有针对性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定期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工作;继续加大在高知识群体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从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党内来。我院党委委将加大青年骨干教师的党员发展力度,力争在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上有突破。
发展党员工作总结报告范文五
一年来,__乡党委在县委组织部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基层党建的各种工作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为载体,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强化组织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一年来党员发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乡共有党的基层组织31个。其中党委1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24个。有党员592名。其中预备党员9名,占党员总数的1.52%。女党员181名,占党员总数的30.57%。35岁及以下的党员213名,占党员总数的35.98%。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98名,占党员总数的16.55%。共有入党积极分子(不包括发展对象)32人,发展对象18人。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乡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并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的工作重心来抓。年初,在安排全年党建工作的同时,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提出目标要求。为了使各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以保证党员质量,乡党委注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八次村党组织换届后专门举办了新任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着重对发展党员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具体培训。通过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一年来,我乡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我们力求使关口前移,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对新进干部,我们及时在其工作、学习中发现好的典型,了解他们的入党愿望,帮助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并把教育和培养工作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
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四关”:
四是严把转正关,做到发展一个,带动一批。我乡坚持把预备党员的跟踪培养作为发展党员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做到考察不走过场,程序不简化,标准不降低,讨论有依据,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同时,采取专题讲座、看主题电影、参观等形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理论教育,增强预备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等观念,增强预备党员的党性修养。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从工作机制上入手,党委组织部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推优”制:各村支部对本村优秀青年推荐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六是预备党员考察制:支部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入党介绍人每三个月考察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改正,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七是票决制: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应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要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研究和改进: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的发展党员材料中有填写不规范、填写漏项等现象;
二是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层次不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需进一步落实;
三是对新党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存在前紧后松现象。
四、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计划发展党员9名,其中,在机关单位中发展党员4名,在农民中发展党员5名。
(一)加强领导,重视培养。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发展新党员质量。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和发展对象进行分析研究,做到常抓、常议,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支部工作的业务技能指导,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二)制定计划,重点突出。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在机关、农民中早选苗、早培养、早发展,把发展党员工作重心适当向农民倾斜,正确把握思想素质、工作能力之间的关系,加大在优秀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坚持制度,规范程序。在党员发展过程中要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学习、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预审制度、公示制度、票决制度和集体审批等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四)加强管理,提高成效。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作用为目标,围绕创先争优,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创新教育手段,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效果。以“党员示范岗”为载体,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二
今天通过对一系列违规违纪问题通报的学习,充分让我意识到违规风险无处不在,要时刻保持警惕,人一旦追逐名利,就容易违反规章及财经纪律。这次学习让我这一个基层的党员管理干部接受了一次道德的洗礼,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
首先,恪守职业操守,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作为一名市行部门的副经理,不仅自己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应当有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感,做到以身作则,要时刻坚守自己的道德线。诚实守信,艰苦奋斗,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明天美好生活。
其次,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有所为,有所不为。虽然业绩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任何工作都必须遵章守纪,照章办事,尤其是一名党员,要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安心本职,勤奋工作,做到劳有所得。
最后,抓好信贷条线日常管理工作。在以后日常管理中,必须从杜绝工作中每一个细节性的差错、失误入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错小而容之”,把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贯穿到信贷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每一项工作中,及时了解每一位部门员工的思想和工作状态,做好员工排查工作,对员工做到及时提醒和告诫,确保部门员工遵章守纪。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信贷条线每个员工,尤其是党员要通过自我教育、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标准,确保自己要做到遵章守纪,并带领信贷条线合规发展。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三
我单位名党员,其中女党员名,占%。自xx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党员发展工作,一年来全县发展新党员名,其中女党员名,占发展党员数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着力在提高组织领导的认识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了职责明确、上下合力的发展党员新格局。
1、更新观念,变“等上门”为“领进门”。为适应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改变一些基层党组织坐等入党积极分子交了入党申请书后再培养的传统做法,我们从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入手,采取会议、培训等形式,帮助基层党员、干部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xx年以来,我们每年都专门召开一次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的会议;每次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党员轮训,也都把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个专题列入培训内容。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都能自觉站在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把培养教育工作做在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前,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一起考核,与年终奖惩兑现挂钩,大大增强了各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3、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变“党组织单独抓”为“党群组织共同抓”。为了开阔视野,拓宽渠道,使更多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靠拢,我们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一方面,结合群团组织各自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启发他们的入党愿望,为党组织提供入党积极分子来源。另一方面,建立了党群组织联席会制度,定期沟通培养教育工作情况,共同分析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形成了党组织牵头抓总、群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培养,保证质量
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
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存入档案,作为向党组织推荐重点培养对象的依据。二是抓好集中办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县委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制度,以县、乡党校为主要阵地,每年举办1-2次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为增强学习效果,重点抓好了两个方面。一方面联系思想实际,按需培训。每次培训开班前,召集不同类型的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现实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另一方面改进培训方式,力求实效。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了“三个结合”,即:专题讲座与研讨交流相结合,课堂学习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典型引路与自我激励相结合,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抓好结对联系,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建立了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联系责任制,支部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经常交流思想,灌输党的知识,宣传方针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同时为了加速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各支部有意识地把他们放到艰苦环境和关键岗位经受锻炼和考验,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通过实践培养考察重点培养对象。(三)坚持标准,慎重发展
,另一方面不下达硬性指标,也不允许突击、成批发展。尤其强调既不允许用任何方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也不把符合条件的人拒于党外,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二是坚持全面衡量,克服片面观点。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全面衡量发展对象,不降低标准,也不另立标准。对致富能人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同样注重考察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看他能不能帮助群众致富。三是坚持党性原则,严格入党手续。具体办法是严把“三关”和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在到会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发展的决议;把好党委审批关。在党委审批之前,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然后上党委会审议和表决;把好预备党员转正关。建立“预备党员考察表”,严格考察制度,全面衡量,慎重对待。“六个不发展”是: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现象。1、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和使命感。表现在思想上认为发展党员工作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是“软任4务”、“虚指标”,发展也可,不发展也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虽然进行了多次检查,但仍存在着“检查时重要、检查完不要”的现象;在行动上则不注重调查研究、没有预先定计划,具体工作指导不力。
2、少数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着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如:对发展的新党员,有的只看一时一事的表现,把“完成任务能听话,不出难题能守法”的好公民、好同志作为入党标准;有的搞论资排辈;有的只注重业务能力,忽视了政治素质;还有的盲目追求发展数量,忽视质量等,使发展的新党员的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
3、发展党员业务操作不够熟悉,发展程序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不少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普遍存在着培养时间过短、培养联系人缺乏跟踪考察、发展材料不全和程序紊乱等现象,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
、内容、跟踪谈话落实。同时,要做好正面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变被动为主动,变等待入党积极分子自然成熟、自动上门为积极教育启迪,促其尽快成熟。2、要把着力点放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上。首先要对5党务干部进行党员标准教育。通过系统培训和联系实际进行讨论,使党务干部明确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性质没有变,党的奋斗目标没有变,党的宗旨没有变,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没有变,党员的标准不能变,通过党员标准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对新时期党员标准的认识。其次在发展党员中,要求基层党务干部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衡量每一名入党对象。对发展对象要进行全面审查,着重了解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重点是了解发展对象是否忠实于党的事业,能否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同时要严格程序,在考察环节,特别是发展前,要拓宽考察面,对政治表现、思想意识、入党动机、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评议环节,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在政审环节,做到对历史问题审清;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执行情况审清;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审清;在公示环节,以张贴公示榜、设立公示意见箱和公示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不公示不发展,公示发现问题,在没有弄清问题之前不发展。
3、要把关键点放在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跟踪教育和管理,除了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外,还要经常进行警示教育,党组织要经常找预备党员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帮助克服。要坚持预备党员按季汇报思想制度和考察制度,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时掌握预备党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预备期满时,对照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考察;要坚持在6实践中加强锻炼,有意识地安排预备党员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分配适当的社会和群众工作,使预备党员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体验党的生活;要坚持责任追究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出现问题,要追究介绍人的责任,促使入党介绍人切实担负起教育帮助的责任。同时要进行跟踪教育,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跟踪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勉励他们继续保持优点,及时改正缺点。
4、要把着重点放在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上。推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制度,不断扩大发展源头;坚持发展党员预审制、发展党员培训制,以发展对象的合理结构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严把党员“入口关”;试行谈话回复、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扩大透明度。通过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健康进行,既保证质量,又确保“入口”畅通,使党的组织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四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2.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3.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4、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5.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为什么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对他们的情况了解得比较清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7.为什么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吸收入党。这是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的集中培训,主要是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目标和现阶段党的任务;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当如何学习、工作和生活,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集中培训,也是党组织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方面。8.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共产党员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对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把信教同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主要是为了尊重或随顺民族风俗,参加的有关活动如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等,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9.怎样对待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一般性错误的人申请入党的问题?对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犯过错误的人申请入党,党组织要历史地、全面地进行具体分析。既要看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又要看其对待错误的态度和改正情况。对犯一般性错误,经过党组织的教育,能深刻认识并认真检查所犯错误,且经过较长时间考验,证明其已经改正了错误,能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其入党。10.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11.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被除名的人能否重新入党?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12.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13.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是否需要回避?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申请人不必回避。有的人担心申请人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能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和考验。14.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作为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对自己的被介绍人进行表决时,不能投弃权票。这是因为,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最了解的,通常情况下,只有入党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确实已具备入党条件,才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如果介绍人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向党的支部委员说明情况。如在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确定介绍人时,自己不愿意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1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党员是否可以弃权?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不要轻易弃权。如果对申请人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申请人或其他了解情况的人作出说明。如果认为申请人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表示自己不赞成的态度。若因考虑个人得失,不愿表明自己的意见,则是不对的。当然,如果对申请人持保留意见,也可以弃权。支部委员会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应认真做好工作,广泛征求党员意见,尽量避免出现弃权现象。16.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17.为什么规定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怎么办?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展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党委及时审批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责任感,有利于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3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6个月末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的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即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经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18.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是否要继续办理审批手续?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去世,党委不再办理审批手续。19.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其审批手续如何办理?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即已调离,党委应在其没有办理调动手续前,抓紧审批。如一时审批确有困难,调动后3个月内必须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原报批党支部,并同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该预备党员接收单位的党组织。20.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21.什么人可以被追认为共产党员?追认党员要经哪一级党委批准?对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一贯表现好,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生前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的人,可以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认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严肃的事情,必须严格掌握。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后,应经上级党委审查,并报省一级党委批准。22.党的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党委尚未审批,发展对象能否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因此,申请入党的人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后,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23.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24.预备党员能否被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不宜被评选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正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表现突出,党组织可以进行表扬,或推荐他们作先进生产(工作)者。25.为什么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期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是指对那些预备期满,因存在某些较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的预备党员,再给其一定时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考察,以期改正缺点或错误,成为合格的党员。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他们的预备期,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这是因为一个预备党员改正缺点错误,从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时间。26.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本人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27.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正好为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应如何处理?支部大会表决预备党员转正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如果赞成人数正好为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一般可按下述情况处理:如果因党员对预备党员转正的某些问题不清楚而出现意见不一致,党支部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然后再进行表决;如果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党员对其能否转正意见有分歧,可以做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如果支部大会上提出新的问题,一时难以弄清,可暂行休会,待查清问题后,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重新表决。28.预备党员去世后是否还要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包括预备期满未转正)去世,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可以在悼词或生平介绍中说明其是中共党员。如预备党员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并报省级党委批准,可追认其为正式党员。29.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能否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在一般情况下,应按期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但是,如果预备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已经丧失党员条件的,虽然预备期未满,也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宣布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30.预备党员被取消预畜党员资格后,其《入党志愿书》应如何处理?预备党员因不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应将有关情况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档案。未建档案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党委保存。3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理怎么办?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受到行政纪律处分,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应根据本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区别对待。如果错误严重,已丧失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如果属于一般性错误,行政纪律处分较轻,本人检查认识深刻,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可酌情延长预备期;如果错误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本人已改正错误,免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可以按期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刑事处理或被劳动教养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五
**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与普通党员一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明确新时期党员干部标准的同时,充分让其感受严肃负责的党内政治环境,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六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我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2016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1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根据xxxx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制定了xxxx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截止2020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5次,上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xxxx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七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区坚决贯彻省委、市委组织部的安排部署,紧盯目标任务,严格步骤程序,严肃纪律要求,精心推动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共有党组织**个,党员****x名。根据省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纳入排查整顿范围的乡镇、涉农街道**个,村(社区)**x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共发展党员**x名。
截至目前,排查认定违规违纪问题党员**人,占农村发展党员总数的**%,其中“带病入党”**人,“弄虚作假”**人,“徇私舞弊”4**人(“人情党员”x人、“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x人、违规“异地入党”**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其中出党处置**人(党内除名x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x人、重新履行入党手续x人),承认党员身份**人(党内警告x人,提醒谈话x人,批评教育**人)。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x人,党内警告**人,调整职务x人,诫勉**人,提醒谈话**人,批评教育**人,解散党支部**个。
二、
坚持将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抓手,始终扛稳扛牢政治责任,精心组织、精细准备、精准操作。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好“四个三”:
(一)狠抓“三到位”压实责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自觉将排查整顿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一是抓学习贯彻到位。全省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会议后,**区不等不靠,先后于7月20日、8月4日两次召开部务会,7月20日、8月3日两次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精神要求,做到学深悟透把准。以8月份“党员活动日”活动为载体,以“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支部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实的氛围,为开展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抓组织领导到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民政、信访、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42名骨干力量,组建综合组、指导督导组、法纪联审组、舆情处置组等“一办四组”工作专班,加强对排查整顿工作的统筹谋划、指导督导和组织实施。7月28日,区委召开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会议,全区20个乡镇、街道及所辖支部迅速跟进,于7月31日前全部完成动员。三是抓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区乡村三级同频共振,实行处级领导包乡、乡镇党委书记包村机制,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区委组织部将排查整顿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评体系之中,作为乡镇党建工作排名、村班子绩效考核、“五面红旗”村(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区排查整顿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一研判、每周一例会、每月一调度等定期会诊机制,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订承诺书,切实用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突出“三把握”有序推进。围绕“都查谁、查什么、怎么查”,认真把握政治方向、人员思想和政策知晓,切实抓好方案谋划、谈心谈话、学习培训,确保排查整顿工作良好开局、扎实推动。一是把握方向,精心策划。组织专人到首批试点单位**市学习取经,在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区2020年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排查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细化出4类30种违规违纪情形,确保干有方向、查有依据。二是把握思想,消除顾虑。坚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全面开展区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与支部书记,支部书记与“两委”成员、党员群众的谈心谈话,做到五个“讲清楚”、四个“讲明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消除认识误区、卸下思想包袱,自觉支持和配合排查工作。三是把握政策,加强培训。统一编印《学习资料汇编》《排查整顿工作操作手册》等工作指南,分4期对乡镇组织委员、组织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排查整顿工作专班成员等330余人进行全覆盖培训,做到政策、业务、程序、方法学清楚、弄明白、一口清。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细化时间节点,做到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建立审核材料卷宗;成立由纪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研判团”,制定《**区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及处理意见》,对照标准逐一过堂会审、精准定性,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坚持客观公正,在以发展党员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为准绳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党员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结果,区别组织原因与个人原因、主观故意与客观失误、违规问题与违纪问题,严肃审慎认定,做到科学精准、公平公正。三是围绕“稳”字抓处理。坚持惩戒为重,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和相关党组织、有关负责人,采取乡镇党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研判团”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区委常委会提出最终处理意见的方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共对**x名问题党员分别给予党内除名、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和党内警告、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对**x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调整职务、诫勉、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x个党支部给予解散处理。坚持警示为先,精选典型问题、典型事例,编印《**区违规违纪问题党员典型案例汇编》,结合党建工作例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区直单位、各乡镇及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以案促改,通过学案例、谈感受,实现了“处理一起、警醒一批、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坚持教育为主,持续做好思想政治稳定工作,对受处理党员实行“一对一”联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其端正动机、重拾信心,再次向党组织靠拢;对保留党员身份的党员,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读入党志愿、重忆入党经历、重问入党初心等系列活动,让广大党员思想认识再洗礼、规矩意识再强化、纪律观念再树牢。(四)做好“三结合”提升质量。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工作结合,确保以排查整顿高质量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一是与谋划村“两委”换届相结合。对照换届工作要求,坚持把人选资格条件摆在前面,严把人选摸排提名关口,强化对排查整顿的结果运用,及时清理一些政治上有问题、不适合提名或留任的党员、村干部,提前“排雷”“拆弹”,进一步净化村级队伍,为明年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与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严把党员入党前教育关,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纳入区级统一培训、统一测试、统一建档,对测试不过关的责令补课,切实增强发展对象对党章党史、党规党纪以及党员发展流程的认知和掌握,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今年以来已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262人次;拧紧党员入党后教育关,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每月10号“党员活动日”、村级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三进三学三促”活动(即:进区乡党校、进党员活动室、进党性教育基地;学新党章、学新思想、学新战略;促初心践行、促素质提升、促作用发挥)等载体,抓好常态化长效化党性教育,不断烧旺锤炼党性的“红色熔炉”,让广大党员常受思想政治洗礼、不断增强党性意识,去年以来累计举办区级示范班2期、乡级集中培训班31期,轮训村级党员7000多人次。三是与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相结合。针对农村党员发展难、质量不高等问题,大力实施农村青年党员发展“红星工程”,探索拓宽考察培养路径模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打破行政村区划和隶属关系限制,对区域内优秀青年人才进行统筹教育培养,从源头上提高党员质量。目前,已筛选建立青年人才库2600多人,重点考察培养农村青年党员103人。
下一步,**区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排查成果,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标准规范、常态长效。一是进一步大抓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市等地先进做法,建立一支政治硬、素质高、作风正的职业化入党培养人队伍,把各乡村基层党务干部纳入其中,通过日常学、集中学、抽查学等方式,加强定向培训和考核管理,让熟练掌握发展党员程序流程和基本要求成为每名党务干部的“基本功”,确保个个专业过关、能力过硬。二是进一步狠抓机制健全。完善审查调阅机制,坚持关口前移,在新发展党员进入下一个阶段前,及时调阅相关档案材料,让问题发现在小、解决在早;完善全程追责机制,细化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惩处标准,确保问题党员和相关责任人惩有方向、罚有依据。三是进一步深抓工作融合。把党员发展作为建强基层组织的源头工程,紧扣“抓党建促发展、抓发展强党建”思路,以培养发展农村“红星”青年党员为重点,加大“三个培养”力度,切实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八
同志们: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九
xxx镇党委高度重视新党员发展工作,十八大以来,党委下属71个基层支部共发展了168名共产党员、8名发展对象、21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
二.主要做法
(一)落实责任情况
主要看是否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组织及其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政治审查等方面的审核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严格审核把关;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是否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等情况。
(二)严格组织程序,保证党员质量
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是确保党员发展质量的制度保证和重要环节。一是注重入党前培养教育。党委、支部注重发展前培养和筛选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职工参与党员学习和培养,定期与其谈心交心,掌握思想动态,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二是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发展工作。在选择入党积极分子的环节充分听取民意,不仅要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过,还要听取普通职工群众意见建议,不仅促进了党员结构不断优化,而且与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相契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建党对象综合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还不够,主动学习教育少,被动传达应付较多;二是讨论研究有关问题不够及时,比如有些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没有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主动向党支部和培养人思想汇报还不够;三是预备党员没有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身情况并申请转正,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转正批复不够及时。
四、意见建议
严肃工作纪律。审核党员档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对在档案审核中弄虚作假或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保密意识,排查工作信息和成效一律不得宣传报道,排查工作数据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加强舆论引导。针对部分群众入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可利用微信、微博、红星云、益村等社交媒体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大力宣传和表彰各行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激发人民群众向党组织靠拢的政治热情。
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的报告篇十
委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从源头上纯洁党员队伍,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健康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组发〔2019〕2号)要求,现就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带病入党”。
2.弄虚作假。
3.基层干部近亲属(亲友)违规入党。
4.违规“异地入党”。
5.“人情党员”。
6.严重违反入党程序。
1.党支部自查(7月15日前)。
2.基层党委检查。(7月26日前)。
3.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8月10日前)。
要坚持“一案双查”,根据相关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分清主客观原因,分析失职失责所造成的影响程度,依规依纪依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1.压实工作责任。
2.消除思想顾虑。
3.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排查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的情况,请于2019年8月1日前报送组织干部处。
附:1.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自查表
2.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阶段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