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组织协调性和执行力以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篇一
国家基本药物系指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的在同类药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其特点是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
。达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国家仍予发展,继续生产使用,但不属于公费医疗范筹。
背景情况:药品是人类防病治病不可缺少的特殊商品,它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药品的疗效确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管理得当、应用合理、就能够起到保护人民健康、昌盛国家民族、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反之,若疗效不佳、不良反应大、质量低劣、失之管理、应用不当,则不仅给国家卫生资源造成严重浪费,也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然而,目前上市的药品数量大、品种多、质量不一,治疗性与一般保健性药品相混同,给临床合理用药带来不利影响,药源性疾病日趋上升,药品的生产供应也缺乏宏观的指导,如此发展下去,对国家对人民健康都是不利的。
从国际上来讲,who(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开始推荐一些国家制订基本药物的做法,并将此做法作为该组织药品政策的战略任务,旨在使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的药物供应。
who设立了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并制订了目录、最新目录于去年12月份修订出来。who强调指出基本药物目录一定要根据本国国情制订,品种可以变化并且要有合理的价格考虑以及质量保证。为确保基本药物能够发挥作用,who还于1981年建立了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1991年9月我国被指定为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西太区代表,任期从1992年1月至1994年12月。
who提倡的基本药物行动希望能够降低医疗费用,但如何具体实施并未有统一的模式。国外医药品报销制度不一,但发达国家大都通过医疗保险制度控制,如英国可全部报销,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则采取不同的政策。不论何种方式,都对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国自实施《药品管理法》以来,对药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监督管理大大强化,新药审批、进口药品管理及标准制订逐步完善,但是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管理仍然比较薄弱。药品生产、供应、临床使用的调节有些失控。
突出表现为:保健药品、滋补药品生产过多过滥,临床急需的治疗性药品时有断档;药品经营中存在不正之风,使许多劣质药品甚至假药流入医院;公费医疗制度不完善也造成药品使用中的浪费,加大了国家和单位的财政负担。
目前我国已有中药制剂5100多种,西药制剂近4000种,每年还用少量外汇进口药品,与解放初期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此大量的药品在市场上流通、亟需我们提出方案,因此,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已势在必行。
指导思想:医疗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其它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并在我国实施则是实现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进一步强化药品管理,向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逐步迈进的重要步骤。因此,必须确立以下指导思想:
1.坚持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总方向。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实行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是实行医疗费用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使全体人民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以增进人民健康,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卫生事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目的是使职工群众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目前也存在国家包得过多的问题和浪费现象。其中,药物治疗费用占有相当的比例。通过制订国家基本药物,要发挥优势,消除弊端,并长期坚持下去。
2.坚持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基本药物方针,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发达国家先进的药品管理经验,在我国制订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改革药品产、供、销体制和经营方针,保证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品种的生产和供应。
进口药品更具选择性,并指导医患者合理使用药物,实现药品生产、供应、使用的良性运转,为我国在将来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制订原则:基本药物应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品种数约占现有品种的40-50%左右,随着药物的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再不断补充和修订。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二线药等。遴选原则如下:
1.临床必需。基本药物必须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的需要,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品种数量保证供给。因此,要以国产药品为主体。
2.安全有效。所谓安全有效就是指现有资料和临床使用经验或通过进一步的研究能够证实其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且质量稳定。在遴选过程中应适当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名单,以现有临床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必要时进行药学质量方面的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比验证工作。这些药品主要来源于:
——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
——卫生部批准正式生产的新药;
——卫生部批准进口的药品;
——地方标准经再评价后予以肯定的品种。
3.价格合理。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适宜的价格是遴选基本药物的又一重要指标。在评价药品的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只是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
4.使用方便。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于在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医疗单位使用方便医患者。同时还须有运输、储藏便利的考虑。
5.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则须认真评价它们之间相对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质量稳定性和标准完善性、价格和可获得性。
6.中西药并重。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要切实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工作。在遴选基本药物的过程中,必须把中药和西药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共同发展。
7.中药基本药物品种遴选工作是在中成药整顿基础上,进一步分类分批进行医学评价后,对药品的工艺、标准等项进行审核、贯彻择优原则,并组织对部分品种做标准提高工作。
具体措施:
1.由卫生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卫生部药政局为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务。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确立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方针和政策;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遴选总体规划并部署实施;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工作;
——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名录;
——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的修订;
——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宣传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建相应工作小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的部署,完成各项工作。
3.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中心等单位分别承担有关具体任务。各单位之间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中华医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组织临床各科专家经过广泛深入的酝酿讨论,提出可供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品种名单,并反馈有关部门及各地征求意见后整理出初步的基本药物名录。
——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临床药理基地完成对有关品种的临床对比验证工作。
4.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必须与上市药物的再评价相结合,逐步对1985年以前上市的地方标准品种做出科学评价,对一些安全有效的品种予以肯定,以供遴选国家基本药物。
5.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工作要取得国家经济管理、物价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必要协助,地方各有关部门也要通力合作,保证制订工作顺利进行。
6.医药生产、经营部门要紧密配合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保证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7.做好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制订国家基本药物不仅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涉及到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
8.经费来源:专家遴选与评价工作由财政部给予专项补助经费。各省、市开展工作,由地方给予适当的补贴。凡需进行临床实验方可做出最终评价的品种,原则上由生产该品种的药厂分担费用。财政部给予的专项补助经费,由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拨使用。所有用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实施步骤: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工作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年年要有成效,在正式发布后每二年修订一次。目前要对国内现有生产、供应的药品及进口药品摸底排队。基本药物的遴选分批进行,西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分类原则进行分类。中药按照中医药理论分类。
——1992年一季度到1993年一季度:抗感染药与心血管药物:
——1994年一季度至1995年一季度:其他各类药:
——1995年:完成全部国家基本药物的汇总名录并正式发布。
鉴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学科、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进度,目前暂定的实施步骤都有一定的提前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全部工作应在1996年底前完成,随即进入正式实施和定期修订阶段。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篇二
(一)概念:经sfda科学评价制定和公布的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国家保证生产和供应。
特点: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
来源有三: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正式批准生产的新药;再评价后的进口药。
(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指导思想(二坚持)1)坚持我国医改方向与要求;2)坚持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方向。
(三)制定和遴选的原则
1.制定原则
1)包括防治、诊断各种疾病的药物;
2)品种数约占现有的40%—50%;
3)每两年调整一次。
2.遴选五原则: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
处方药与otc分类管理
多数国家地区立法或颁布法规实行分类管理制度。otc国外称柜台药,英文简称otc。药品法第37条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otc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指导思想:以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及使用方便。
分类管理目标:始,初步建立处方药与otc分类管理制度,与之相适应的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再用若干年(.6),建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的分类管理制度。
分类管理制度核心:严格处方药监督管理,规范otc监管,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分类管理十六字方针:“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注重实效、不断完善”。
分类管理依据:品规、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
一、处方药与otc的概念及遴选原则
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不需要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据药品安全性分为甲、乙两类。消费者对otc有权自主选购,并按其标签和说明书使用。
遴选五原则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应用方便(以口服、外用、吸入等剂型为主)。(应与基本药物区别)
二、分类管理意义:1.利于保证用药安全2.利于推动医保制度的改革3.利于提高自我保健意识4.利于促进与国际接轨。
三、处方药与otc分类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施行时间为二00一年一月一日。
2.otc分为甲、乙两类,乙类otc可在商业企业(超市、宾馆等)中零售。
3.包装必须印有otc标识。标签及说明书符合规定,用语科学易懂、详细准确。
4.批准广告宣传:处方药只在专业性医药报刊上、otc在大众传播媒介。
5.otc可在医疗机构使用,处方药凭医生处方也可继续在零售药店销售。
四、otc目录及专有标识
(一)目录(公布的第五批)
(二)标识(国际上通用)
otc专有标识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三个英文字母,图案的颜色,红色:甲类otc,绿色:乙类otc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处方药与otc的主要区别
分类
处方药
otc
疾病类型
病情较重、需要医生确诊
小伤小病或解除症状
疾病诊断者
医生
患者自我认识和辨别,自我选择
取药凭据
医生处方
不需处方
主要取药地点
医院药房、药店
药店(甲类);超市(乙类)
剂量
较大
较小,剂量有限定
服药天数
长,医嘱指导
短,有限定
品牌保护方式
新药保护、专利保护期
品牌
宣传对象
医生
消费者
批准广告
专业性医药报刊
可上大众媒介或广告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篇三
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100%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100%网上采购,实施100%统一支付,杜绝网外采购药品。现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基本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需要。现我院西药品种共计67种,中成药品种118种,中药饮片300多种。
全部为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为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相对便宜的基本药物,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临床用药走向了规范化,大大降低了门诊处方金额,也杜绝了医疗购销行业的不正之风。
1、执行《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保证100%实行网上采购,每月进购药品一次或两次,实行100%统一支付。杜绝在网下采购药品。
2、建立药品配送企业档案并登记企业信誉度、药品配送情况和不良记录。
3、进一步完善药品进销存核算账务管理,做到药品进购有验收,销售有记录,并定期清查盘点库存药物,及时登记过期、失效、毁损、质变等药品,同时收集同批号药品的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存档。
4、药房全体职工应全面了解并学习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药品零差率销售相关政策以及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努力做到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二.基本要点
我院药品与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目录一致,门诊处方和住院处方全部使用规定目录中的`药物,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企业和网上中标基药信息一致。
三.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管理
进一步完善村级药品购进管理,加大基本药物与零差率销售宣传,村医网外购药,一经查出,严加处理。通一药品采购计划以及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所有卫生室均开展药品销售服务,努力做到杜绝未涉药的空白村卫生室,定期对村医进行合理的用药培训和监管,建立村级药品销售专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篇四
国家基本药物系指从我国目前临床应用的各类药物中经过科学评价而遴选出的在同类药品中具有代表性的药品,其特点是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
。达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未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国家仍予发展,继续生产使用,但不属于公费医疗范筹。
背景情况:药品是人类防病治病不可缺少的特殊商品,它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药品的疗效确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充足、管理得当、应用合理、就能够起到保护人民健康、昌盛国家民族、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反之,若疗效不佳、不良反应大、质量低劣、失之管理、应用不当,则不仅给国家卫生资源造成严重浪费,也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然而,目前上市的药品数量大、品种多、质量不一,治疗性与一般保健性药品相混同,给临床合理用药带来不利影响,药源性疾病日趋上升,药品的生产供应也缺乏宏观的指导,如此发展下去,对国家对人民健康都是不利的。
从国际上来讲,who(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开始推荐一些国家制订基本药物的做法,并将此做法作为该组织药品政策的战略任务,旨在使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的药物供应。
who设立了基本药物专家委员会并制订了目录、最新目录于去年12月份修订出来。who强调指出基本药物目录一定要根据本国国情制订,品种可以变化并且要有合理的价格考虑以及质量保证。为确保基本药物能够发挥作用,who还于1981年建立了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1991年9月我国被指定为基本药物行动委员会西太区代表,任期从1992年1月至1994年12月。
who提倡的基本药物行动希望能够降低医疗费用,但如何具体实施并未有统一的模式。国外医药品报销制度不一,但发达国家大都通过医疗保险制度控制,如英国可全部报销,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则采取不同的政策。不论何种方式,都对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国自实施《药品管理法》以来,对药品生产、经营方面的监督管理大大强化,新药审批、进口药品管理及标准制订逐步完善,但是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管理仍然比较薄弱。药品生产、供应、临床使用的调节有些失控。
突出表现为:保健药品、滋补药品生产过多过滥,临床急需的治疗性药品时有断档;药品经营中存在不正之风,使许多劣质药品甚至假药流入医院;公费医疗制度不完善也造成药品使用中的浪费,加大了国家和单位的财政负担。
目前我国已有中药制剂5100多种,西药制剂近4000种,每年还用少量外汇进口药品,与解放初期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如此大量的药品在市场上流通、亟需我们提出方案,因此,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已势在必行。
指导思想:医疗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其它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并在我国实施则是实现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进一步强化药品管理,向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方式逐步迈进的重要步骤。因此,必须确立以下指导思想:
1.坚持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总方向。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的福利事业。实行医疗保健制度改革的基本方针是实行医疗费用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使全体人民能获得基本医疗保障,以增进人民健康,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卫生事业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目的是使职工群众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目前也存在国家包得过多的问题和浪费现象。其中,药物治疗费用占有相当的比例。通过制订国家基本药物,要发挥优势,消除弊端,并长期坚持下去。
2.坚持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向。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基本药物方针,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发达国家先进的药品管理经验,在我国制订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改革药品产、供、销体制和经营方针,保证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品种的生产和供应。
进口药品更具选择性,并指导医患者合理使用药物,实现药品生产、供应、使用的良性运转,为我国在将来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制订原则:基本药物应包括预防、诊断、治疗各类疾病的药物,品种数约占现有品种的40-50%左右,随着药物的发展和防病治病的需要,再不断补充和修订。各类药物可分为一线药、二线药等。遴选原则如下:
1.临床必需。基本药物必须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的需要,在任何时候都应有合适的品种数量保证供给。因此,要以国产药品为主体。
2.安全有效。所谓安全有效就是指现有资料和临床使用经验或通过进一步的研究能够证实其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小、且质量稳定。在遴选过程中应适当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名单,以现有临床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必要时进行药学质量方面的实验室评价和临床对比验证工作。这些药品主要来源于:
——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品种;
——卫生部批准正式生产的新药;
——卫生部批准进口的药品;
——地方标准经再评价后予以肯定的品种。
3.价格合理。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前提下,适宜的价格是遴选基本药物的又一重要指标。在评价药品的价格时,必须考虑整个疗程的费用,而不只是考虑药品本身的单价。
4.使用方便。必须要有合适的剂型和适宜的包装,适于在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医疗单位使用方便医患者。同时还须有运输、储藏便利的考虑。
5.当两个或更多的药品都符合以上要求时,则须认真评价它们之间相对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质量稳定性和标准完善性、价格和可获得性。
6.中西药并重。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要切实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工作。在遴选基本药物的过程中,必须把中药和西药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共同发展。
7.中药基本药物品种遴选工作是在中成药整顿基础上,进一步分类分批进行医学评价后,对药品的工艺、标准等项进行审核、贯彻择优原则,并组织对部分品种做标准提高工作。
具体措施:
1.由卫生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卫生部药政局为该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具体事务。领导小组的任务是:
——确立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方针和政策;
——制定国家基本药物遴选总体规划并部署实施;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具体开展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工作;
——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名录;
——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名录的修订;
——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宣传和政策解释等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建相应工作小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的部署,完成各项工作。
3.委托中华医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中心等单位分别承担有关具体任务。各单位之间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
——中华医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组织临床各科专家经过广泛深入的酝酿讨论,提出可供遴选国家基本药物的具体品种名单,并反馈有关部门及各地征求意见后整理出初步的基本药物名录。
——北京医科大学临床药理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临床药理基地完成对有关品种的临床对比验证工作。
4.遴选国家基本药物必须与上市药物的再评价相结合,逐步对1985年以前上市的地方标准品种做出科学评价,对一些安全有效的品种予以肯定,以供遴选国家基本药物。
5.制订国家基本药物工作要取得国家经济管理、物价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必要协助,地方各有关部门也要通力合作,保证制订工作顺利进行。
6.医药生产、经营部门要紧密配合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工作,做好相应的准备,保证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7.做好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领导和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到制订国家基本药物不仅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业务工作,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涉及到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
8.经费来源:专家遴选与评价工作由财政部给予专项补助经费。各省、市开展工作,由地方给予适当的补贴。凡需进行临床实验方可做出最终评价的品种,原则上由生产该品种的药厂分担费用。财政部给予的专项补助经费,由国家基本药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拨使用。所有用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实施步骤: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工作要在今后5年内完成,年年要有成效,在正式发布后每二年修订一次。目前要对国内现有生产、供应的药品及进口药品摸底排队。基本药物的遴选分批进行,西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分类原则进行分类。中药按照中医药理论分类。
——1992年一季度到1993年一季度:抗感染药与心血管药物:
——1994年一季度至1995年一季度:其他各类药:
——1995年:完成全部国家基本药物的汇总名录并正式发布。
鉴于制订国家基本药物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学科、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为了保证进度,目前暂定的实施步骤都有一定的提前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再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调整。全部工作应在1996年底前完成,随即进入正式实施和定期修订阶段。
文档为doc格式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篇五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机制。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本院使用的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药品零售价格销售。
(五)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本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本院成看病就医的首选医院,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的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设施及时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三)强化政策宣传,医院要组织人员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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