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教师法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篇一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乔艳丽
《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孩子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我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育工作者,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因为当你走进幼儿园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孩子、爱护孩子,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孩子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孩子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孩子。教师只应在乎孩子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暑假里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
教师法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篇二
幼儿园教育活动要规范化、科学化,真正促进幼儿、教师的发展,就务必建构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幼儿园教育活动的评价应遵循发展的、适宜的、分类的原则,采用观摩、谈话、案例分析等方法,重点关注教育活动目标的综合性、层次性、差异性;教育活动资料的生活化、趣味性、实效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开放性,活动结构的连贯性和弹性,活动中教师与幼儿的互动、反思;活动效果更加关注幼儿的情感态度和全面的发展。
1、教育活动的发展价值是教育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应以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看待这一问题,教育活动应当既有利于幼儿的现实发展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
2、评价应当是全面的,兼顾知情行三个方面,其中情感、态度虽然是伴随的过程,但对幼儿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而认知水平和潜质的提高则是保证幼儿健康良好心境的关键。
3、要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过程中蕴含着资料,如学习的方法、策略的渗透,对合作的体验、成功的愉悦等,教师的教育策略本身也应当是教育的资料,它对幼儿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教育活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幼儿参与活动的兴趣、态度、专注等同样是评价的重要信息和依据。结果是评价信息来源的一个部分。结果有显性与隐性之分,显性(外化、物化)的结果如作品、语言或动作的表达等,应当重视,但不能作为评价的唯一依据,它仅仅是幼儿学习成果的部分外化,隐性的东西可能更多,况且幼儿的学习还更多地与他们的想象联系在一齐。不能仅看显性的结果而忽视隐性的结果。
4、教师的行为与幼儿的反应应当受到同样的重视,教师的行为应当和幼儿的反应相适宜,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是否有激励性、针对性。师生的互动应当是自然的、以幼儿的行为反应为依据的,而不是强拉硬扯的。教育活动(教育)是教师配合幼儿的发展步调、促进幼儿发展的过程,而不是幼儿配合教育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
5、教育活动应当是计划性和灵活性的'结合,计划应当立足于对幼儿的了解,预成的计划应当是弹性的,应当根据活动中幼儿的行为表现进行适当调整。切不可苛求教育活动一丝不苟的按教案展开,不得有所调整。
6、材料的带给应当与活动的目标要求、幼儿的发展水平相适宜,应当具备适宜的结构,有利于幼儿操作发现,变化创新。
7、控制点的把握应当准确,控制点存在于教育活动的过程之中,有的是显性的,如观察学习,尝试创造,分享交流的活动设计,有的是隐性的,如探索—交流—归纳—迁移活动设中,感知—交流—归纳—迁移的活动设计等,不一样的环节各有侧重、各有价值,按各阶段的教育意图是否到达、是否在幼儿身上得到了体现,完成的质量标准应当时这一环节的控制点,到达了控制点的要求,活动即可继续进行,否则就应作相应的调整。
总之,当好幼儿园的教师难,当好幼儿园的骨干教师更难,需要我们加倍发奋。
教师法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篇三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下面是本站带来的教育法教师法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教师除了需要擁有广博的知识外,还需要更好的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依法治教,依法从教。今年寒假我通过再次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更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这也使我对教师的责任有了更深的认识,我国教育家曾说过:“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为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因此,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是教师教育教学的根本保证。现在的音乐课堂教学虽然提倡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进行创造性的“自主”学习,教师作好课堂上的“配角”,但这并不是否定了教师自身素质的重要性,相反,对于教师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节好的音乐课,是与教师科学的教育理念、先进的教学手段、丰富的知识储备、过硬的专业技能以及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分不开的。所以,作为一名音乐教师,仅仅有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是不够的,我必须依法执教,开拓思路,创新方法,以音乐和育人为本,塑造一个全新的、进步的、有竞争力的音乐教师形象。我坚信,目标无论多远,终将被跋涉的双足抵达!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 教育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要素,对和谐社会发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发展的动力系统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新动力、可持续发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 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发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对即将颁布的《教师教育法》的学习,能进一步提高教师们的认识,更有利地指导教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党领导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按照体现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律和制度来治理国家。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1986年 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十届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它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总之,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在教育教学中要为学生创设主动参与的机会,提供主动发展的空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从而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主动发展,使学生的素质得到提高,成为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孩子。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教师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篇四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在今后教学中我将注意学习政策法规,依法执教,学习模范、优秀教师站在时代的前列,服务人民的精神;学习他们爱祖国、爱人民、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关爱学生临危不惧、奋不顾身、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他们艰苦奋斗、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的敬业精神,不断地自我教育、自我改进、自我提高,牢固树立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学生的观念,为学生健康成长而爱岗敬业,积极奉献、严于律已、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依法施教。认真解决自己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师德修养,作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师法教育法的心得体会篇五
20xx年5月8日,看似平凡的一天,却因一个人的壮举而让人铭记。张xx,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位普通的教师,在一夜之间响遍祖国各地,她用行动向人民诠释了人世间的大爱与大美——以自己瘦弱的臂膀挽救了四位学生的生命,却也从此失去了自己的双腿。
当看到这个视频时,我确实很震撼,也有很多感触。在失控客车撞向学生的刹那,张xx老师不顾自身安全冲向前去推开他们,自己却倒在车轮底下。这一推,久久定格在我的脑海中,她是用生命在推。扪心自问,如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在那么短的一瞬间,作为人的本能,第一反应肯定是自保。可这位最美教师不同,尽管在那么危险的时刻,她首先想到的还是学生的安危,这便足以证明她一直以来都是以学生为先的。前苏联作家尼.奥斯特洛夫斯基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我想,在张xx老师的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只是她将学生的生命放在了首位。当她倒在血泊中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时,她关心的也还是学生的安危,“同学们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她忘了疼痛,忘了自己,只记得学生。这简单的一句话足以让我们感动。
同时,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张xx老师的一颗感恩之心。张xx老师舍生忘死,被她推开的学生安然无恙,只有点轻微擦伤。而张xx老师由于抢救学生,导致腰椎骨折、骨盆骨折、双下肢软挫伤、双下肢毁灭伤,并伴有视觉性休克,她的生命危在旦夕。让人惊讶的是,张xx老师在与病魔抗争了八天,醒来后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谢谢”。我想,她不问自己的病情,并不是因为不担心自己,而是她更感激自己还能醒来,还能活出自己的精彩。如果一个人时刻记得感恩,就说明她热爱生活。热爱生活的人就会踏踏实实地过好每一天。
事实证明张xx老师确实是这样的一个人。她热爱教师这一职业,教师对她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还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在出车祸前,身为老师的她十分敬业,时刻想着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不管有多忙都会抽空去听老教师的课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她爱生如子,在学习、生活上都十分关心学生们。当她得知自己失去双腿不能行走时,她默默地流下了两行眼泪,紧接着就说:“我以后还能上讲台吗?”在接下来剧痛的治疗过程中,她也经常重复这个问题。对她来说,教书是生活的重心,如果不能继续教师生涯,这将比失去双腿还要痛苦。她对教师这一职业爱的深沉。张xx的事迹也给了我们现行的教育评价机制一个启示。衡量一个教师是否优秀,除了要看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生成绩这些条件外,还应该地关注教师是否有爱心和责任心。爱心和责任心是作为一名教师所必备的,也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与张xx老师相比,现在很多教师只是把教书当做谋生的.一种手段,甚至还有副业,并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中,他们应该以张xx老师为榜样,向她学习。
“最美教师”张xx事迹,对我来说是一次精神的洗涤。张xx的英勇行为体现了一名人民教师慈母般的大爱情怀,展现了无私的大美形象,是黑龙江的骄傲,教师的楷模,更是人民的表率。我是师范专业的学生,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是我的愿望,我要向张xx学习,学习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崇高品格,学习她无私奉献、爱生如子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