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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篇一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 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 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 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 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 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 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 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 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 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 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 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___
2020年__月__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篇二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发公司,对我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楼工程,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保修等级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__年。
(五)装修工程为___年。
(六)门窗为___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___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___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___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七天内进行保修。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房屋质量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篇三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写字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写字楼售后服务;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写字楼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联合中心”南区项目,其结构、建筑、设备、设施、配套及维护等方面做如下的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设计标准。
二、写字楼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配套设备及设施完好,配套设备及设施运转正常。
三、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如下:
1、验收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2、因用户不遵守《写字楼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损坏结构与防水层、设备位置安装不当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3、因业主使用不当或进行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有偿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本公司可以视情况接受用户委托,在可维修范围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等费用。
六、有关质量的反映,本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
七、对质量问题有争议可向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有分歧,可申请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住户对商品房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自此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监制说明:
1、本保证书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以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
一、质量保证
本物业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答复时限及处理时限详见附表。
4、答复时限是指管理处接到业户书面通知之日起给予答复意见的最迟时限。
5、处理时限是指保修单位开始保修活动的最晚时间。
6、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五、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答复时限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六、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钦州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表1:
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
附表2:
质量保修范围及处理时限
房屋质量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篇四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情况特制定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本质保书内容包括保维修范围、保维修时限、消费者注意事项、相关维修流程与维修电话等。
本项目的质保期限为:_____。(是否同意)_____本质保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非用户人为原因的故障免费修理,超过质保期只收维修材料费、终身负责维修。
一、保维修范围
本企业签订装饰合同内的一切内容。
1、水电隐蔽工程,保修十年。
2、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部位,对企业采用半成品在现场制作装饰的部件,保修三年。
3、按合同内容企业提供的小家电、卫浴设备等,按生产企业或行业规定实行保修。
4、在保修期内的报修,除人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将实行免费服务。
5、出保修日期或范围的实行有偿服务装饰装修质量保证书范文。
二、保、维修时限
1、水、电抢急修,按双方约定到现场,进行勘察、抢修,遇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内环线内)到达现场。
2、其它装饰部件的报修,按双方约定进入维修阶段。
3、保、维修前本企业人员将出示整修处理单,并将维修内容予以约定,终身有偿服务本企业将收取人工费、材料费、列出材料、人工费清单,由消费者认可后即实施服务。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报修范围
1、消费者自备材料所产生的材料质量问题。
2、消费者房屋的建筑质量、配套设施所产生的问题。
3、消费者使用不当所产生的问题,如人为损坏地板或人为受潮。
4、不可抗拒外力所产生的问题。
5、消费者与施工队自行交易起草非企业合同的项目。
6、施工完毕后,房宅3个月以上无人居住,造成室内过于干燥或室内缺少通风换气引起开裂等现象,或者是由于温度过高,发生地板起拱等现象。
7、因空调、管道、生活用水滴、冒、漏水等原因造成地板变行。
8、非正常手段清洁保养。
9、漆面因外力受损。
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10、由于材料自然属性形成的变化。
11、对上述不属于保养范围的事项,本企业实行有偿优质维修服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并出示维修收费标准。
四、 消费者注意事项
1、消费者应向企业所提供的报修电话所在部门进行保维修。
2、请消费者妥善保管好本质保书。
3、本企业服务部人员上门为您服务时,请出具本部质保书。
4、当本企业服务人员服务结束后,由服务人员在质保书上作保修记录。
5、整修完毕且质量达到要求,得到您的认可后,请在整修单上签字,以便本企业存档。
保证人:___
2020年__月__日
房屋质量保证书丢了可以补办吗篇五
1、 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
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甲方:
乙方:
本楼房共三间六楼,坐落于※※※※※※※※※※家属楼。由※※※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建。开工时间是※※年※月※日,交工时间是※※年※※月※※日。
※※及参加本楼施工的 、 对本楼房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1、对房屋防水工程,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保10年。
2、给排水管、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5年。
3、门窗翘裂、变形、五金件损坏,保3年。
4、主体结构质量、主体发生开裂、倾斜、倒塌等有关楼房的所有质量安全问题,保50年。
5、以上条件,如果在各自规定的年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3人共同承担,修复或重建。
6、如房屋发生质量问题,应随叫随到及时修复。否则按违约论处,应以发生当时价格的百倍赔偿。
7、在保证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如果参与保证的乙方任何一个当事人不在了,也不能脱离责任,由他的儿女或妻子和其它担保人共同承担。
8、按国家规定,不经权威部门验收没有质量检测证的工程必须按房屋实际使用年限50年给予保证,并扣压总工程款3%的保证金,保证金一年后付。
9、本质量保证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任何一个人或者他们的儿女、妻子违约。就要负起全责,理赔甲方1000万元的赔偿金。
10、参与保证的人虽没有建筑资质,但本人都同意签订此保证,并且答应承担理赔的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交接情况:
1、 钥匙:
2、 水表、电表齐全,运转正常。
3、 灯具、开关、插座按图施工,不缺件,使用正常。
4、 水龙头齐全,不渗水、滴漏,使用良好。
5、 下水畅通,无阻塞现象。
6、 门窗开关灵活,五金配套齐全,玻璃完好。
7、 地面平整,无跑砂现象;墙面粉刷完好。
8、 厨房设备、设施:
9、 卫生间设备、设施:
10、
以上各条经双方核验合格后签字。
-- 说 明 事 项 –
1、 保证人保证在本保证书规定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2、 在保修期间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请业主填写《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投寄保证人或拨打报修电话。
3、 在收到《房屋质量问题通知书》或接到报修电话后,保证人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三天内安排人员人门维修。
4、 若确系业主非正常使用以及超过设计要求承受能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保证人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业主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5、 保证人将对维修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反馈跟踪。业主接受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服务均可获得《维修完毕顾客意见单》一份,特殊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
-- 保 修 范 围 及 期 限 –
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基础设施、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房屋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不低于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不低于2个)。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为________年(不低于2年)。
5、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6、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7、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8、 管道堵塞,为________个月(不低于2个月)。
9、 卫生洁具,为________年(不低于1年)。
10、灯具、电器开关,为________个月(不低于6个月)。
11、房屋白蚁预防,为________年(不低于15年)。
-- 保 修 记 录 –
日期 维修内容 维修单位 维修人员 业主签名
1、
2、
3、
4、
5、
6、
-- 质 量 问 题 通 知 书 –
____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发现以下质量问题,请贵单位派人修理为盼。
质量问题:
业主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休假日:
通知发出日期:
-- 维 修 完 毕 顾 客 意 见 书 –
__________________ :
你单位的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如下,请调查核实。
维修内容:
维修人员:
维修日期:
服务质量:1、满意;2、一般;3、不满意。
1、 水表、电表均已由水厂、供电局检验,不得随意调换。
2、 不得自行在墙上凿洞,拓宽门窗洞口,加设门窗或自行增设隔墙等,以免破坏结构,发生事故。
3、 不得猛然敲打楼面,不得在楼板上打洞,剪断负筋(丝),以免破坏楼面承载能力。
4、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杂物严禁向下水道倾倒或随意向楼下乱扔,应堆放在指定位置。
5、 排水横管上不得悬挂重物,吊顶装饰不得封死,排污管检查口严禁封闭。
6、 屋面一般不能上人;更不得自行在屋顶开孔或搭设棚屋,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和隔热层。
7、 严禁将阳台用作仓库,不得在栏杆(板)上外挑花坛。
8、 分户门外均属公用部位,严禁随意改变原状、堆放杂物。
使用说明书1 房屋平面示意图
使用说明书2 房屋水、电管网示意图
使用说明书3 房屋结构、套型设计特点
使用说明书4
-- 使 用 前 须 知 –
1、 楼面允许荷重:
客厅、卧室
厨房、卫生间 阳台
2、 供水方式:
3、 排水方式:
4、 供电容量及方式:
(1)户额定总容量____________;插座____________;
(2)照明与插座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敷设;
(3)插座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漏电保护器控制;
(4)插座线为单相三线制,即相、零、地;
(5)电线截面: 插座线 照明线 进户线
(6)线色区分: 相线 零线 接地线
5、 燃气供应方式:
6、 中央空调: 集中供暖期 集中供冷期
7、 热水供应:
8、 通讯线路:
9、 门窗类型: 使用注意事项:
10、 消防设施配置说明:
11、 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说明: 安装注意事项:
12、 承重墙注意事项: 保温墙注意事项面: 防水层注意事项: 阳台使用注意事项:
13、 电梯使用注意事项:
14、 安保设施使用注意事项:
15、 拿到钥匙后,应对房屋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联系。
物业管理
(以下适用于物业管理委员成立前)甲方就该房屋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委托该公司进行有关物业管理。乙方愿遵守该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条件,并与甲方补充约定如下:
(以下适用于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该房屋所在商品房项目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成立,该委员会已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关物业管理。乙方愿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合同,并与甲方补充约定如下:
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补充协议:
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三、所属的楼栋具有《××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见附页,略)。
九、该保证书作为住宅销售(配售)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的有效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写字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写字楼售后服务;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写字楼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联合中心”南区项目,其结构、建筑、设备、设施、配套及维护等方面做如下的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建筑设计标准。
二、写字楼使用时,主体结构和各部位、部件、配套设备及设施完好,配套设备及设施运转正常。
三、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如下:
1、验收后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2、因用户不遵守《写字楼使用说明书》,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损坏结构与防水层、设备位置安装不当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
3、因业主使用不当或进行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有偿维修:对于超出保修期和保修范围的,本公司可以视情况接受用户委托,在可维修范围内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等费用。
六、有关质量的反映,本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
七、对质量问题有争议可向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有分歧,可申请裁决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发公司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 区(县) 路 号 小区 栋 单元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作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该房屋于 年 月 日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竣工验收,各项建市手续齐全,资质证编号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编号为: 预售许可证号为:
二、该住宅工程由 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页中“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予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
五、住户人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向本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本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动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叮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以上资格的专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附件: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
监制说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本质量保证书;
3、本质量保证书可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每套商品住宅一式两份,一份开发企业存档,一份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提供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