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名利场心得文章篇一
这本书太重了,没有办法每天带在身上,看的比较慢。一开始读时,我还贴标签用铅笔画下自己喜欢的语句,读过几章后,便不再做任何标记了。原因很简单,这本书处处精彩,句句绝妙。你可以随时翻开书来读,不用紧跟故事情节,每一页都是那么的尖锐幽默。作者完全置身事外,读这本书就象是作家在看一节节木偶剧,他站在一边不紧不慢的解说着。以前我以为一本能把读者不由自主带进故事的书,是好书。现在,我体会到,读者作为置身故事外的观看者同样的充满乐趣。这本书幽默,尖锐,但不刻薄。读它如观史,性格鲜明、跃然纸上的主角和配角都酣畅淋漓,故事的背景在数百年前的英国,其实也在你我的身边。
瑞蓓卡。夏普,这个小精灵(精灵也分好坏)太精彩了。第一次钓焦斯不成,离开爱米莉亚的家时,刚坐进车里就开始整理她的赠与。拒绝老克劳利先生的求婚时,让我惊呆了,我想她会接受的,准男爵夫人呐,但精彩还在后面。罗登是她的猎物,她借他的名,过了几年她梦想中的生活,直至东窗事发。论策略她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进入社交界金子塔的顶端。亲爱的女士们,如果你聪明过人,美丽漂亮,只要拿瑞蓓卡作偶像,一定在这个俗世里,实现你所有的梦想。几经沉浮,潮起潮落,始终屹立不倒,哪怕最落魄的时候,也过的有滋有味。从学校搬出来,没套得住焦斯,进入克劳利家,先取得男爵的喜爱,再跳入老克老利小姐家,抓着罗登,勾引乔治,迷晕男爵,进入最高级的社交界,事发欠债逃跑,在法国英国边界游荡,仍能搞定焦斯,依然过她的逍遥生活。这简直是一个女人的奋斗史。我对她笼络男人的技巧叹为观止。斯泰因勋爵的前后嘴脸,也是极其夸张的,他用钱用势来笼络瑞蓓卡,翻脸后,再见到瑞蓓卡的身影,一脸惊愕。还派人来威胁她。女士们,这是男人的浮世绘,沧海桑田,过去的就过去了,连瑞蓓卡这样的“大师”都找不回从前,何况平凡如丑小鸭的你。
社交界除了绅士铎炳,没有第二个男人能逃出她的罗网。哪位亲爱的单身男士,如果你多金,只要以瑞蓓卡作反面教材,一定能抱得贤淑、良善的美人归,关键是自己先试一下能不能用瑞蓓卡练就成火眼金精。能不能象铎炳一样,是一位正直,忠诚,而又有智慧的绅士。绅士在现金的社会已经被用俗烂了,衣着得体称绅士、多金称绅士、做些慈善也叫绅士。铎炳称为绅士那是受之无惭的,最终得爱人又有一千金,算是对我这个笑抽了的读者最大的安慰。花好月圆,人生圆满,是我这个俗人喜欢看到的。
以老克劳利小姐为中心,以克劳利家族其他人物为半径,展开了一个华丽丽的圆。陪瑞卡为何选罗登,是因为在她当时的圈子里,她看到罗邓身后的巨富姑姑。对老克劳利太太的照顾及陪伴虽图的真切,却也没有比得过牧师别德。克劳利太太,可怜的老小姐,在自己的财富里坐牢,医生想到自己的年收入,才实施有效的劝导。牧师别德。克劳利太太的功略,逼真极了,由于丈夫的跌落马背而功溃一窥,直至后悔终生。大伯子通过未婚妻适时出现,赢得了遗产,这个圆才黯然结束。
爱米莉亚,哦,小天使,所有美好的品德她都具备,此人只应天上有。她对铎炳的自私,直到她跨出去乔治那一步我才原谅她。书中说:“可怜的女人总是作践他,已经成了习惯。她不肯嫁他,可是也不愿意放他走。她自己什么也不拿出来,可是希望他为自己献出一切。”直到失去,才认识到以前所拥有的可贵。作者是仁慈的,赏了她一个完满的人生,看,所有的男人都希望有一个爱米莉一样的太太。罗登,浪子回头金不换。
名利场心得文章篇二
从丽贝卡和艾米利亚讲起,这二人才是真正的时代姐妹花,作为贯穿全书的两位女性,在她们身上发生的事都借着作者的手中的放大镜被无限放大在我们眼前。
丽贝卡和艾米利亚,通俗点说就是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丽贝卡是穷人家出身的聪明妹子,还没发育就知道跟买画的达官贵族讨价还价,发育了之后那就更了不得,她眼中的男人就是货币符号的代言,爱情就是金钱的商标,她不断地趋炎附势,时刻准备攀龙附凤,有过几次飞黄腾达,也几次被自己的晚礼服绊倒,出场的男人大多都被她利用但她一个都不爱,她伤害了你不说还一笑而过,但是这样的丽贝卡对艾米利亚却是一片真心,因为艾米利亚,实在是太傻了。白富美,气质佳,看见喜欢的人就瞬间樱唇欲动、眼波将流,好姑娘都是相由心生的,即使最后家族败落,白富美依旧有白富美的操守,即使最后成为了大龄离异女青年,去见领走亲生儿子的公公时,拿的也不是盾和矛,而是几件衣服和满满的辛酸。
戈达尔说,如果粪便值钱,那穷人就不会有屁眼儿。丽贝卡才是真正懂得这句话的人,她就活在最底层仰望着繁星旁的土豪和贵族们,她作为一名战斗型冒险家,她的一生都如同开了挂。
不经过战斗的舍弃是虚伪的,不经劫难磨练的超脱是轻佻的,逃避现实的明哲是卑怯的,所以丽贝卡从不舍弃,一直都没有想开过,更没有自己出世哲学。
丽贝卡并不少见,她就活着我们中间,穿梭在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但艾米利亚已经濒临绝种,或许艾米利亚从一开始就是稀有的。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偏爱艾米利亚,丽贝卡才是真正可爱的人,不作死确实不会死,但是在特定的时代里,不作死就不能活,至于其他方面,人家乐意你管得着么。
名利场心得文章篇三
看来我还是喜欢那种令人满意的结局,虽然算不上皆大欢喜,不过也够令人为主人公欢呼喝彩的了。好人终究有好报,这估计是大多数英国作家所推崇的英国式的结局,不管中间主人公经历过多少风风雨雨,到最后必然是雨过天晴。名著的精神自然希望把人往好的一方面带,是金子终究会发光。
现在想来,这算是我看过的第二部跨越时间较长的小说了,虽然萨克雷没有像罗曼罗兰描写约翰·克里斯多夫那样描写都宾和爱米利亚的一生,但既然这对好人终成眷属,不仅拥有名位和财产,还拥有了子女和真诚的朋友们,接下来的岁月不用说读者也能猜得出来,所以萨克雷还是让他们早点谢幕休息去吧,其他人也别再打扰他们了。
这部著作的情节在我看来并不算很老套,虽然它难逃从贫困到发达,从发达到贫困,从发达到贫困再到发达,从贫困到发达再到贫困这几种老路子,但它描写的内容却是多方面的。蓓基和爱米利亚两个人在这部小说中走的就是不同的路子,甚至可以说她们是名利场上两个截然不同的两方。蓓基为了能在名利场上混个出头之日,实在是使劲了花招。我看着她一步步向着她期望的东西迈进,心里不仅不为她高兴,反而觉得她很可耻,心中的厌恶之情一步步加深,估计大多数读者都是类似的想法。对于并不喜欢钻营,甚至有些傻里傻气的爱米利亚,心中自是另一番情形。她甚至比都宾还要诚实,还要好,以至于我认为如果没有都宾,她也根本不可能有最后幸福的生活。名利场对于她来说,实在是一部难读的巨作。
名利场心得文章篇四
《名利场》是十九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萨克雷的代表作。主题是批判资产阶级金钱关系,揭露资产阶级庸俗势利的市侩主义,指出整个英国社会就是一个出卖名利虚荣的市场,正直善良一无用处,金钱是唯一主宰。作者对资产阶级普遍的道德沦丧是痛心疾首的,然而这种批判却带有浓厚的悲观主义色彩。
名利场心得文章篇五
终于把萨克雷的《名利场》看完了,超满足的!虽然这本书在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很乱,但是慢慢看下去就会发现这本书的迷人之处。
我觉得这本书有两个女主角——爱米利亚和利蓓加,这两个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儿竟有着惊人相似的经历,都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爱米利亚性格懦弱温和,体贴,对自己的丈夫始终如一,虽然后来再婚也不能否定她对丈夫的忠诚。她小时候也算是一个富家小姐,到她从学校毕业后家里发生好多不如意的事后才逐步走向贫穷,幸而后来有哥哥乔斯和朋友都宾的帮忙,摆脱了贫穷,过上了体面的生活。而利蓓加的经历的时间却和爱米利亚相反,她是一个低贱的人(因为家庭背景的原因),小时候饱受鄙视,同样从学校毕业出来后,得到爱米利亚的帮助,离开她后,利蓓加在做了毕脱。克劳莱爵士家里的家庭教师,也不安分,因为她发誓要走进上流社会,并成为那里的一份子,她的野心太大了!但她确实做到了,嫁给了罗登。克劳莱后,她手上的钱从来不需要担心,因为她丈夫的名气,她可以随便赊账;并且,她的机智灵敏和惊人美貌让她在上流社会中如鱼得水,可以说,她也有一段时间是大放光彩的!可是她的出格行为使她的丈夫生气,谁想到就是这一次的生气使她遭到了人生中严重的落差,虽说后来她也得到了相当的钱财,因为后来在她重遇乔斯。赛特笠,她用她从前的伎俩骗取他的同情,最后竟得到了他的一部分财产,但不知她是否真的快乐!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利蓓加,她的说谎伎俩是如此高深啊,逗得所有人为她办事,弄得罗登。克劳莱为她如此卖命,为她付出一切,但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把他看作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看作一个可怜的仆人,甚至对自己的儿子,她也从不关心,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罗登在伯伯家做客时,利蓓加为了显示自己对儿子所谓的爱,吻了小罗登一下,后来小罗登说“妈妈从来没吻过我”哈哈,这是第一次啊!这让利蓓加多尴尬。最终她和罗登闹翻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伤心,我觉得痛苦应该是有的,但不知是为了和丈夫闹翻而痛苦,还是为了以后没钱用而痛苦就不知道了!
我觉得最苦命的不是爱米利亚,而是都宾少佐。他对爱米利亚的爱可谓是让人为之惊叹啊!在爱米利亚落魄时,是他在背后默默地资助;在乔治(爱米利亚的丈夫)战死后,他又默默地帮爱米利亚抚养他们的儿子——小乔杰,只为了爱米利亚有一天可以接受他的爱,只是爱米利亚一直都执着于对乔治的感情。最后,他觉悟了。对爱米利亚敞开了心扉,既然她不接受,就不再强迫了,放手会更好,他离开了,她又伤心不舍了!幸亏利蓓加给她看了乔治给自己的私奔信,爱米利亚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接受了都宾少佐的爱,真诚地唤他回来,成就了一段姻缘,还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吉内;和吉恩太太成了好朋友,并且小乔杰和小罗登也成为好朋友,这真的是美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