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一
学校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志思想,从对学生的生命、身体、心理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切实加校学校教育,让学生度过平安、健康的校园生活。
(一)以活动促安全教育开展
1、学校开展以《平安是福》为主题活动,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2、开好心理健康课,让学生树立健康的、积极的、向上的心态。
3、定期召开以安全教育为主的校会,教育学生在交通、饮食、人身、用电、防火等方面注意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思。
4、每学期召开以“珍爱生命、关注健康”为主题的班团会,办安全教育专刊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常识,让安全知识深入每个学生心中,提高生命质量。
5、每学期初学校统一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让家长了解安全常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都关注安全教育的局面。
(二)自检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学校的实验室、微机室、宿舍等要害部门进行检查,注意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
3、定期对校内小卖店进行检查,杜绝“三无”食品进入校园,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4、对学校食堂的卫生、餐具、物品堆放等随时检查,服务员要有健康证明才能岗。确保饮食安全。
5、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室内卫生要保持清洁,教室要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避免传染病流行。
(三)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安全
1、做好教师的值日、值宿工作,特别是节假日、寒暑假,教师要及时上岗、及时到位,责任落实,目的明确。
2、传达室负责校外人员登记,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3、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预防打架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治安事件及时报警。
4、在值班室安装电话,便于学校和外界取得联系,以确保学校安全。
5、教育学生不要到公共场所,如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这些地方危险性大,消防措施差,以免发生火灾,酿成事故发生。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二
1、测试中90分及以上加3分,85分及以上加2分,有明显进步的同学加3分。
3、各小组在一周内纪律、卫生没有被点名批评或者扣分的',整个小组加10分。
4、作业得到a或者优等的一次加1分,有明显进步或者被老师表扬的加1分。
5、组长或者副组长带领本组成员认真学习,遵守纪律,认真做好老师布置的任务,得到老师表扬的,小组一周加5-10分。
6、积极参加学校或者班上的活动的同学,每次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每人每次加1分。
7、好人好事,每人每次加3分。经常帮助班级或者老师做事,每人每次3-5分。
1、不按时交作业的,每次扣2分;没有完成作业的,每人每次扣5分。作业被老师提出来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分。
2、清洁卫生没打扫彻底,被学校扣分的,每组一次扣10分。晨读、午读被点名批评或者登记名字的,每人每次扣1分。
3、课堂不遵守纪律被老师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1分。不遵守学校的纪律,破坏公共财物的,每人每次扣5分。
4、不在教室里、楼道间、操场上打架、攀爬、说脏话,每人每次扣2分。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
5、不允许带玩具、零食到学校,发现一次每人每次扣1分。去网吧或者营业性的游戏厅,发现一次扣10分。
1、以一个周为单位进行评比,积分在前三名的记一颗“x”。
2、以五个周为一个大循环,得星最多的小组评为星级小组,得到五颗星的评为“五星小组”,由教师给予奖励。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三
2、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5、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教育股和分管领导汇报。
1、实行校园安全“日查制度”,校委值周人员每天巡视校园1次。
2、每月专门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填写好安全台账,严重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3、每学期初、末组织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
4、对于重点部位要做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县教育局。
1、安全工作作为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定期进行查验,并纳入村校长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2、安全领导小组应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县教育局。
2、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向上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经过、结果及处理情况。
3、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立即向上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育工作者都是安全工作者。
2、安全工作分工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在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者,由县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条例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
5、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或县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校委值周人员应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1、门卫值班应忠于职守,上课期间(包括早、晚自习)关闭校门,实行封闭管理。
2、严格限制校外人员随意来校,要做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必须要在登记薄上注明。
3、严禁坏人,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和无事者进入校园。
4、严格限制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出校门。
6、门卫值班时,不做私事,遇到紧急情况,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1、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护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认真负责,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1、校舍建筑由专人设计、施工,竣工后通过鉴定验收后方可启用。
2、总务处和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经常对校舍、校产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
3、教职工经常检查自己工作范围内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4、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大检查,寒假小修,暑假大修。
5、固定资产分类造册,逐步实现办公现代化。教师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好手续,期末总务部门清点一次,办好报废、赔偿的手续。
6、损坏、遗失公物照价赔偿。
1、在离校门口百米处设置交通警示牌。
2、师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
3、组织师生外出和师生往返学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
4、上学、放学期间,由当天值班校委和值日教师在校门口进行交通护导。
5、放学采取“清场制”,即不准在放学时间让学生滞留在校。
6、严禁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追打玩耍,严禁儿童在马路上骑车上下学。
1、学前班或低年级学生(家长自愿接送)尽量由家长按时送至校门,放学回家时由家长在校门口接。
2、学前班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护送校门口,组织好路队纪律。
3、凡应被接送却未被家长按时接走,要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
4、告知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确实要留学生的,要首先安排好学生的回家事宜。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四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五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治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需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需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觉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准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听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准时将其关锁好,钱包、珍贵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常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殊留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准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别状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六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七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人利用校内场地练车。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不得占用消防应急车道,造成安全隐患。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5、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指导安全规范使用车辆。
6、凡遇上学、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驶或准备进出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7、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八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坦,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治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标准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展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展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求凡接送学生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治理,爱护学生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心得篇九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7、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9、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11、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12、乘座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