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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出租房屋信息篇一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张家港市出租房屋信息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之规定,现就与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号为__________)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受让的房地产占地面积共计__________亩,四至见附图。
二、因依据甲方现有房地产状况无法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故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范围内出资建设厂房。
三、甲、乙双方承诺:一但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以工程造价部门的预算额为准)的__________%,双方立即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明确约定转让的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四、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1。若甲方违约,除向乙方返还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程款(包括利息)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违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五、乙方必须于本协议签完后__________日内各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房地产转让款,余款__________万元在以后的房地产转让协议中再行约定。
七、除非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八、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未果,则各方均有权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1。土地四至图(略)
2。抵押协议(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张家港市出租房屋信息篇三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见证方: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_______元整。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薄;
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无合法证件的房屋;
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
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
第七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8条定金
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9条付款方式;
第10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
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此清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七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附带家具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见证人:_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张家港市出租房屋信息篇四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 %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张家港市出租房屋信息篇五
1、本合同为《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您需要签署一式三份,交易双方及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各执一份,并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
2、请您确认,在签署合同前,您已仔细阅读过合同条款并予以理解和接受,同时我公司经办人员已向您告知与交易房屋及合同签署有关的信息。
出售方(签章):买受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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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销售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甲方所出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号/室(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层,其中地上___层,地下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其他_______】。
(三)该房屋【否】【是】带车位出售,车位坐落: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
(四)该房屋【否】【是】为甲方家庭少有住房;甲方购房时间【否】【是】满五年,满五年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票】【其他】。
第2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共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甲方房屋为共有房屋时,无论是否有共有权证均需提供该房屋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声明,若甲方无法提供,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其他______】方式获得。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甲方需提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等房屋)
5、其他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该房屋的抵押,甲方应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除前述条款抵押情形外,另有抵押的,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抵押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自行于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办理完毕该抵押的解除手续。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该房屋未出租】【该房屋已经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的,需保证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能够积极配合房屋交易过程中的评估、房屋交验过程,若因此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被撤销,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的方式达销售易
甲方和乙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销售(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备案证明编号:京经纪(__)第8300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第四条销售总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销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定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本合同资金监管指:北京市房屋管理行政机关为保障买卖交易双方资金安全,强制性要求资金监管区域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划转必须通过其设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监管,待产权转移登记完成资金解除监管。
本合同中资金存管指: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买卖交易双方可向银行申请,将交易资金进行冻结,冻结期内交易双方均不得单方使用、支配;待满足解冻条件后资金解冻。
本合同中资金自行划转指:买卖交易双方未采用资金监管或资金存管的方式,自行交接购房款并签署《自行划转声明》(附件九)的行为。
(二)乙方采取【全款】【贷款】方式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1、选择全款支付的,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2次,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当天】【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方式划转。
2、乙方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办贷款的,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分【1次】【2次】【3次】【其他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与拟贷款金额外的所有销售总价款。
第三次,于【户口迁出当日】【交付房屋当日】【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他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资金存管】【自行交接】方式划转。
第五条贷款的其他约定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获得贷款机构批准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乙方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最迟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当天支付给甲方。
2、乙方继续申请贷款,但再次申请贷款获得批贷函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后80日。
3、本合同终止,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款,乙方按销售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责任,在交易进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如因国家法律或政策调整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且乙方无法支付该房屋销售总价款的,本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累计已付购房款,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该房屋买卖交易的
(一)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设备、装修情况。甲方保证本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上述房屋,且保证代理人已获得其合法授权出售上述房屋。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涉及本房屋交易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除合同及本次交易附件载明的房屋权属状况外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对该房屋通过抵押、诉讼、查封等方式进行任何妨碍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因上述任何一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累计已收全部房款,并向乙方承担房屋销售总价20%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二)甲方同意在交付房屋时将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附件十所列物品及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应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物业交验止,该房屋保持原状,违反本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其它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或物品清单(附件十)。
(三)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共有人积极履行该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网签、贷款、交税、产权转移登记、抵押、放款、房屋交付等环节的义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若任何一方违反本,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房屋的交付
(一)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条件或时间)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在交付日之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及其他:_________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无偿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三)房屋交付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税、费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全部】【乙方承担全部】【各自承担法律规定的应缴税费】,因约定承担一方不按约定缴纳全部税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解除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该房屋销售总价20%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该房屋为家庭少有住房,须在交税时保持家庭少有住房状态;如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增加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的税费的,约定由【甲方】【乙方】【其他__________】缴纳;未约定由谁缴纳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第九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甲乙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合同履行期间,因产生需要延长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甲、乙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二)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合同签订之日12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如乙方选择解除合同,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2、如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房屋权属转移义务,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甲方按乙方全部已付款的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乙方支付。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未能完成房屋产权转移且乙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2、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另行书面约定产权转移登记日期,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止,按全部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向甲方支付。
(四)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全部户口迁出手续。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如期或无法将与该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全部户口迁出义务。
第十条违约条款
(一)除不可抗力外,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超过10日,甲方应继续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支付。
2、甲乙双方约定房屋交付在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的,甲方逾期10日之内交付,自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应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且应于实际交付之日向乙方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约定。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应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按该房屋销售总价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三)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解除合同,乙方选择退房解除合同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约定。
(四)乙方因个人原因导致贷款机构未对乙方批准贷款,在如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单方解除的,适用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
2、乙方选择继续贷款超过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未获得批准贷款的。
(五)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任意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经守约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履行该义务,如合同可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须继续履行,违约方须按该房屋销售总价的1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构成本合同解除情形的,适用本合同第十一条解除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一)如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自动解除。乙方应按销售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的责任。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退还抵扣违约金后剩余的乙方已付款;如已付款不足以抵扣,乙方应于解除之日支付不足部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解除合同后,乙方另须配合甲方办理注销网上签约等手续,如未办理甲方可单独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应当以书面的方式进行。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自动解除。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其已经收取的乙方的全部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按照房屋销售总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将乙方已经支付款项返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已经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另解除合同后须配合乙方办理注销网签手续等,如未办理乙方可单独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了买卖交易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如战争、罢工、征用、台风、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至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交付房屋】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正文共8页,一式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存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