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建立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网络和机制,将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在已初步建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以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职业病危害、饮用水卫生安全等突出问题,加强开展医疗服务市场、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形成“责权明晰、任务明确、工作规范、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实现卫生监督协管规范化管理,使广大人民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和监测,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城乡居民甄别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液行为,普及就医安全知识。
2、食品安全协管服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辖区内发生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监测工作。
3、饮用水卫生安全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城乡各类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供水单位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开展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培训。
4、学校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管理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协助开展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校医(保健教师)的公共卫生业务培训。
5、公共场所卫生协管服务: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巡查,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宣传有关卫生知识,指导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6、职业卫生协管服务: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相关职业病防治宣传、指导、调查,在医疗服务和巡查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及时进行宣传咨询;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7、卫生违法行为协查: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县卫生局或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协管事项。
(二)工作要求
1、建立乡镇和街道(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及工作台账,对管理相对人基本信息及监督协管情况建档率达100%。
2、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
3、各项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及时报告率达100%,报告内容含非法行医及采供血违法案件或线索信息、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涉水性疾病等)信息、疑似职业病患者信息。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并开展相关宣传;
5、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业务指导;
6、完成县卫生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工作职责
2、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并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报告;
3、协助做好卫生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咨询;
4、自觉接受县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安排、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
五、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委托县卫生监督所具体组织实施绩效考评,重点围绕协管服务覆盖面、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群众满意度开展考评,审查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台帐,对其完成的预定服务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作出评价。绩效考评应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分季度组织进行。考评结果作为实际拨付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的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监督所,由肖成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管项目的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档案管理、经费管理、投诉举报、信息报送、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卫生监督和协管服务行为。县卫生监督所要围绕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督促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摸清辖区各类协管服务对象的本底资料,建立协管档案,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工作考评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
县卫生监督所对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考核,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的作用,卫生监督协管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相结合,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有关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四)及时报送信息
县卫生监督所和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要确定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卫生协管信息收集、汇总、报送,存档等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率,确保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时上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
(五)严格资金监管
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311号)和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号)要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绩效考核与经费分配工作,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任务核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克扣、拖欠、挪用。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既往抽检情况,结合“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关于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了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
一、工作目的
通过实施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2017年抽检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靶向性原则
以“三重一大”,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各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要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总局靶向重点:一是从时间上,分4季度对应季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二是从地域上,对既往抽检发现问题较为集中区域的相应食品品种进行抽检;三是对重点企业进行抽检;四是侧重对检验方法新、社会敏感度较高的项目进行抽检;五是对舆情及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安排专项抽检。
省级局靶向重点:一是从规模上,主要是对本省大型生产企业以及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和餐饮企业进行抽检;二是从风险程度上,对本地区问题多发、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和项目进行抽检,并重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抽检;三是从问题集中度上,对既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跟踪性抽检。
市、县级局靶向重点:一是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二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三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
(二)坚持覆盖原则
在突出靶向性抽检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从区域方面,要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从企业方面,要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从项目方面,要覆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主要安全性项目;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从生产经营业态方面,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
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既往抽检情况,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一是社会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项目;二是节令性食品及可能存在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三是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需要开展专项抽检的食品。
(四)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
总局对省级局,省级局对市、县级局逐级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一是以上级指导、督促、督查考核为导向,通过对品种和项目的区间性覆盖抽检,对地方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二是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的抽检,对地方监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价;三是组织研究如何利用抽检结果作为评价各地食品安全状况的依据。通过评价性抽检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效能和质量。
三、工作任务
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局本级任务
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
1.抽检对象。主要对重点食品企业进行抽检。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30大类(详见附件1、附件2)。对于食用油、乳制品、饮料、葡萄酒、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安排抽检一定量的网购食品和进口食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假日前,在流通环节安排节令性食品抽检。结合舆情监测、日常监管等情况,对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抽检。
2.抽检时间和频次。每季度抽取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产品以及应季食用农产品,对全部在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月月抽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抽检的时间和频次。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主要在全国流通环节购买抽检样品。抽样场所以大型连锁超市、大型商场、大型批发市场等为主,网购食品以大型网络平台为主。
(二)省级局任务
省级局抽检47.95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1.2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75万批次。
1.抽检对象。主要为本省(区、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总局公布的重点抽检企业除外)和大型餐饮企业。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的抽检,各省级局确定的重点企业不少于本省(区、市)获证企业的10%。包括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蜂产品、餐饮食品等31大类(详见附件1)。食用农产品的抽检要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项目(详见附件2)。
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各省不合格企业名单另发)。
总局专项转移支付部分应抽取本省(区、市)生产的食品,省级局匹配部分可在本地流通环节抽检一定比例外省产品。
2.抽检时间和频次。要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完成量不少于全年总量的1/12。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食品要在节前开展抽检工作。
要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按照高风险食品品种1:3、较高风险食品品种1:1进行匹配,高风险产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产品每半年抽检一次,一般风险产品每年抽检一次。
要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对于上一年度检出不合格2批次及以上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2次;检出不合格2批次以下的企业,抽检频次至少增加1次。
3.抽检区域、环节和场所。抽样地点应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省会城市、地市、县、乡和行政村。抽检的样品主要在流通环节购买。流通环节未抽到的样品,可在生产环节抽取。流通环节采样应涵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不同业态。餐饮环节采样重点为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市、县级局任务
市、县级局对食用农产品抽检76.5万批次。
1.抽检对象。市、县级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和按月实施的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对列入指定品种的食用农产品,抽样量不少于样品量的50%,检验项目应包含所指定的项目;其他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和消费等特点,并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自行确定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详见附件3)。视经费等情况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2.抽检时间和频次。市级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县级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省级局可以根据市、县人口数量,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消费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抽检场所。市级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县级局要对行政区域内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四、工作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工作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狠抓任务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工作。各省级局应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省级食品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报送至总局。
(二)严格工作管理
加强对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的管理。一是应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要求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二是积极支持配合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是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7年版)》(另行印发)等规定执行。
(三)按时报送数据
抽检数据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进行报送。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级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级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
(四)依法核查处置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总局本级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要逐批次按时限报送书面报告,转移地方任务要按月报送统计报表。
(五)及时公布信息
按照总局要求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商标、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
省级局要每月汇总本行政区域内上个月食品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总局定期汇总公布全国食品抽检状况分析。
(六)强化督导考评
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承检机构管理等进行考核。
(七)严肃工作纪律
参与抽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检验等工作。
总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总局食监三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蒲浩进、裴新荣
电子信箱:puhj@
文档为doc格式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139号)以及省市相关文文件要求,我所执行了监督抽检“双随机”任务,按明卫监督【2018】10号文布署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双随机”任务基本情况
20清流县卫生监督被监督单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共19家单位,其中公共场所9家、集中式供水单位3家、学校3家、医疗机构1家,放射诊疗单位1家、传染病防治单位2家。在卫计局和所领导高度重视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卫生监督人员,积极的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出动卫生监督员22人次,检测人员29人次。目前除游泳场所外上半年所有任务均已完成或完结。
二、监督抽检“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
(一)、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传染病防治“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
1、公共场所“双随机”任务包括:住宿场所2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家、美发场所3家和游泳场所3家共9家,住宿场所、美发场所主要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设立卫生管理制度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完整的卫生管理档案、是否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公示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度等级以及对室内空气、床上卧具、毛巾、茶具、剪刀、梳子等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卫生档案情况、清洗消毒情况以及开展卫生检测。集中式供水单位主要检查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水源卫生防护情况、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乡镇水厂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以及开展水质检测。传染病防治监督主要检查预防接种、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经检查2家住宿场所、3家美容发场所均有设立卫生管理制度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按规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在醒目处基本都设有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从业;2家住宿场所、3家美发场所均有公示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度等级,对以上5家场所进行了抽检,共采集样品19份,合格18份,合格率94.7%,其中1家住宿场所1个茶杯菌落总数超标;2家住宿场所空气质量、照度、甲醛等监测12项次,合格12项次,合格率100%。1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建立卫生档案、有清洗消毒记录,同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和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进行抽检,采集样品11份,检测16项次,合格16项次,合格率100%。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都持有卫生许可证,水源卫生防护情况良好,供管水人员14人都有进行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并都取得有效健康证,使用的涉水产品都有卫生许可批件,县自来水厂有开展水质自检,水质抽检结果都合格,合格率100%;2家乡镇水厂没有开展水质自检能力,开展检测的项目都合格,合格率100%,均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2家传染病防治单位有相关管理制度、网络直报、人员培训、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和报告卡均正常运行,有建立应急处理预案,有消毒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使用的消毒剂符合相应的要求、能落实消毒技术规范,有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设有专(兼)职人员,医疗废物有分类收集,暂存场所有明显标志,医疗废物处置人员防护符合规范,清洗消毒和医疗废物交接转移记录基本完整,医疗废物都能按要求集中处理,其中村卫生所的医疗废物是集中至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处理。在检查中发现基头村卫生所未使用规定的垃圾袋包装,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要求限期整改。同时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及时上报总结报表。
(二)学校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
今年学校卫生“双随机”被抽检到的单位有清流县实验中学、清流县灵地中心小学、清流县李家学校共3家单位。经检查,学校教学和生环境、传染病防控、教室采光照明等基本合格,个别学校灯管未垂直于黑板。三所学校都无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三家学校按要求进行了检测,各项目检测结果也全部合格,。对三所学校开展了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结论均为合格。医疗卫生被抽查到的单位是清流县余朋卫生院,经检查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按期校验;没有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诊疗活动未发现超出登记范围;未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发现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无发布医疗广告;有遵守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和医疗文书书写规范;能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有按规定使用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处方。放射卫生被抽查到的单位是清流县妇幼保健院,2018上半年没有新、改、扩项目,该单位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均符合要求,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开展放射诊疗的人员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符合有关规定,放射性伤害事件预防处置符合有关规定,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规定,管理制度符合有关规定。
三、公示情况
通过监督检查,规范了我县辖区相关单位的经营行为,待上半年“双随机”全部任务完成后将在我所公示栏内对“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予以公示,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四
通过核查,xx区现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单位名称:xx零捌陆青菱餐具消毒加工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青菱都市工业园银湖白沙洲企业城22号厂房,法定代表人:李庆。
二、检查情况
20xx年5月15日,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3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工作人员对xx零捌陆青菱餐具消毒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对公司的厂区环境布局、生产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和设施、生产过程的卫生、生产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和包装膜、餐饮具出厂检验、餐饮具包装标识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对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过期的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的餐饮具进行了抽检,抽检结果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
xx区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五
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民生项目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我镇民生工程顺利实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民生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着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建设成效,积极促进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环节多,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发放“五保户”供养费和医疗保险费;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分别给予相应的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奖励扶助;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建设任务;是否建立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是否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否覆盖到全县所有农村居民,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否全面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情况等。
二是加强对镇直各部门、党工委、村(社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财政分局、农业服务中心、计生办、计生服务站、教辅站、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制定并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如何;是否建立了计算机工作程序库;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认真履行应尽的工作责任,有无失职渎职行为。
三是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由各级财政分担的资金是否及时到位;项目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拖欠,有无降低标准发放和克扣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项目资金在管理使用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以及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项目资金,是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社会化发放办法等,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对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工程进展的经济性、效果性、效能性,以及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任务是否按期完成等情况,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对民生工程中涉及具体工程建设的,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等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还要加强对工程建设规划、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并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帐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
三、任务安排
(一)草海镇民生项目监督特派组负责对全镇民生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督促各镇直部门、党工委、村(社区)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并适时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督查。
(二)镇直各牵头单位负责对牵头承担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1、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2、镇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技能培训”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3、镇合医办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4、教辅站负责“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校舍安全工程”、“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四个项目的监督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城乡低收入家庭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落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镇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监督检查。
6、镇宣教中心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三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7、镇扶贫工作站负责“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
8、镇财政分局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家电下乡”两个项目的监督检查。
15、镇妇联负责“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人员安排
镇直牵头单位的监督检查以本单位的监督部门为主,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二)监督检查方式和有关要求
1、监督检查以“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听”即听取情况介绍,“看”即实地察看,“查”即查阅相关资料,“访”即走访受益对象。
对涉及资金发放的项目应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村、社区面应占镇数量的30%以上,必须走访一定数量的受益对象。
对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应跟踪工程进度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抽查项目全年一般不低于10个。
2、监督检查中要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并真实客观记录有关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对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实。对不同渠道反映的问题要结合监督检查认真妥善处理。
3、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六
为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及省州关于卫生协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在全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我县卫生监督监管水平,2016年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仍需继续加强,总结经验,改变不足,根据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社区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完善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二、人员配备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
(二)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配备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卫生事业,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职能定位
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能是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监督工作站,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及时填写相关报表。
2.做好卫生计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宣传教育、咨询、指导记录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财监督实施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改进办事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创新、优化、高效三种意识,形成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的工作氛围,经办事处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紧密联系办事处机关队伍和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以创新服务理念、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转变观念、强化职能、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先创优、构建和谐”为着眼点,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建设成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街道办事处,为辖区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巩固机关纪律整顿月活动成果,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作风意识,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把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和谐型”的人民满意街道办事处。
(一)着力改善党群关系,与民感情更深。加强机关和居委会干部队伍教育,使之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充满热情、充满信心,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奋力争先。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在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沟通中,健全和创新联系群众的制度和方式。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建立科学合理、行为规范、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服务体系,在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中保持党的纯洁性。
(二)着力强化机关效能,为民服务更优。大力推进办事处各部门、各居委会职能转变和效能提升,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的执行力建设,着力提升公职人员的实际履职能力,做到办事态度热情、办事效率快捷、办事成本低廉,实现服务机制更完善、更配套、更管用,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
(三)着力强化责任督查,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教育,强化制度管理,作到违纪必究,着力解决纪律规章制度认识不够,执行不严,组织观念不强,作风涣散等问题;解决执行力不强,会议议定事项不落实、督办事项不及时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解决上班期间私自外出办私事、串岗闲聊、谈论私事影响工作、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以及干私事、不专心工作等问题;解决居委会干部不在岗、不作为问题等。
(四)着力强化法纪观念,增强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同时要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做到与办事处工作保持高度一致,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想工作、抓工作、干工作上,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抓实干创一流。
(五)着力强化执行能力,敢于担当创新。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把心思和力量集中到办事处发展上来。进一步埋头苦干,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不打折扣。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突破,善于破解要素制约、善于破解发展难题,保障办事处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办事处实际情况,本次作风建设年活动从1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为期一年,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份)
根据各自工作安排,各科室积极组织认真学习机关管理制度,各居委会组织学习“4+2”工作法,同时认真学习办事处效能告诫实施细则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使各科室工作人员、各居委会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作风建设活动主题和目标,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批评,查找本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作风建设活动中。
力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主动投入到作风建设年活动之中,为作风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1月份)
1、党政办牵头,深入开展月之星评比活动,每月表扬一批工作积极的机关干部;督查办牵头,每月通报一批纪律涣散的机关干部;组织办牵头,检查各居委会坐班制度及“4+2”工作法执行情况;纪检办牵头,深入开展居委会廉洁自律检查;各社区牵头,对分管领域的各居委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督查办联合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不定期检查机关干部工作履职情况。通过实地检查、查阅科室人员去向登记薄、电话询问等方式询问未在岗人员去向,并对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尤其是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淘宝购物、聊天、打牌等进行检查。
3、加大考勤通报力度,每周通报一期考勤情况,对机关干部一周内签到签退考勤情况进行通报,月底前汇总当月机关干部考勤通报次数及请销假情况并予以公布。
4、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采取二次点名未到以迟到对待,会前不沟通、开会未到以旷会对待等措施,形成临时有事未能参加会议,必须由科室长向与会领导请假;中层以上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的制度。同时对无请假条或无上级会议通知、未临时请假而不参加会议的一律视为旷会。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及时参会的速度,同时将未参会人去向进行细化,做到及时汇总、及时通报。
力求切实解决从办事处到居委会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达到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的目标,使办事处从上而下以新的作风、新的形象积极投身于全年的工作之中。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份)
各科室、各居委会对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对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提出具体措施,办事处将根据所提建议探索和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保障作风建设深入持久扎实开展,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办事处也将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后进人员进行整顿,确保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纪律风清气盛。
工作作风是反映个人思想意识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办事处队伍建设首要而紧迫的任务,更是关系到全年发展的重要保证。工作作风存在问题,整个辖区的工作就会处于被动,从而影响的单位的形象和各方面的发展,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加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办事处工作作风建设。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必须统一思想,明确态度,坚定决心,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也不能蜻蜓点水,隔鞋抓痒,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全体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要统一到发展这一大局利益高度认真对待,从我做起。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作风代表形象,作风凝聚人心,作风成就事业。各科室、各居委会要切实把作风建设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入具体工作。通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促进办事处各项工作大发展。科室负责人及居委会主要干部是本次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把活动真正做实做好,切实抓出成效。
(三)明确责任,奖优罚劣。活动期间,对违反工作作风纪律者,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做出书面检查,三次予以组织处理,同时根据效能告诫办法进行处罚。本次活动,表彰与通报将同时纳入科室和居委会年终考核。
(四)突出重点,狠抓管理。通过开展作风建设,狠抓制度落实,解决办事处工作纪律松弛问题。实现精神更加振奋,作风更加务实,行为更加规范,纪律更加严明,服务更加优质的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高素质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