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保险售后负责篇一
甲方:
乙方: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_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 售后承诺
1、质保期13个月(本质保期仅针对tsr产品授权代理商)。
2、质保期内免费享受以旧换新,更换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条件,均可享受以旧换新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更换范围:
a、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b、人为损坏;
c、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d、外观明显毁损;
3、质保期内,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质保期外,返修途中所发生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特惠条款:tsr提供质保期购买服务,凡另外支付40元人民币,将从支付之日起重新计算12个月质保期。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tsr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 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 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4、人为损坏;
5、私自拆卸或经他人维修过;
6、外观明显毁损;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 技术支持和服务
保险售后负责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筹集教育、婚嫁资金,并在其子女遭受意外事故时,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凡二十一周岁至五十周岁的家长(投保人),均可为其一周岁至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保险人)投保儿童保险。但对投保时,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工作和劳动的投保人,不适用本条款第七条的规定。
投保人如发生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核准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人起保时起至二十二周岁期满时止,分别为七至二十一年。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有以下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残废,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拨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见附表一),但年度给付金额不得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全部保险金,同时给付死亡退保金(见附表二),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4.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本科生和大专生时,保险人每年按注册证明给付约定的教育金,给付期限以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为限。
5.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给付婚嫁保险金(见附表三),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欺骗或违约行为。
2.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由于被保险人打架、斗殴、酗酒自杀造成死亡或残废。
4.由于战争或敌对行为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死亡或残废。
6.因各种原因造成医疗费支出。
7.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情。
保险费每月分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四档,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按月缴付保险费,缴费期限与保险期限同样。
月交保险费五元、十元、十五元、二十元者,年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四千元,年度教育金分别为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四百元,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的年龄超过十足岁(含十足岁者),教育金减半。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夫妇均因意外伤害事故身亡或自保险生效之日起二周年后因疾病死亡,可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持保险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调查核实后,从次月起,可免交保险费全数,如果投保人夫妇之一发生上述事故时,可免交保险费半数。
保险单从起保当月的一日起期,但须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后,保险单才开始生效。
投保人如未按规定交付保险费,并逾期一月未办补交手续的,保险单便自动失效,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退还生存退保金(见附表四)。
在保险单失效后两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复效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其利息后,保险单恢复效力。
申请退保时,保险单必须期满二年且按规定交足保费,凡符合申请条件而要求退保者,保险人按规定退给其生存退保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残废时,投保人应持保险单及时向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
1.被保险人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证明书。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者造成残废时,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废程度证明。
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经过调查核实,按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从伤亡事故发生日起经过二周年不提出申请,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投保人或被投保人可持保险单及本人身份证明向保险人申请领取婚嫁金,保险责任自期满之日起终止。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险售后负责篇三
我公司为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后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及《_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 售后承诺
1、质保期一年。
2、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保修的日期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所售商品只要在质保期内符合保修条件,均可享受维修的服务,但下列情况则不在保修范围:
a、错误或者不正当使用;
b、人为损坏;
c、经他人维修过。
d、耗材
3、超过质保期的产品将由用户承担材料费、维修和往返运输及其它费用。
4、购买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可持银行汇款回执单据及所购物品到指定代理商或售后服务部进行检测、维修, 如不能维修可享受退货或换货处理。
二、 以下情况之一的产品,乙方仅能享受合理的有偿维修服务。
1、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其它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
三、 技术支持和服务
保险售后负责篇四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苗木采购供应合同,共同履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名称:
2、内容:
3、按实际苗木量清单结算。
1、开始日期:
2、结束日期:
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绿化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要求具体以双方签字认可的苗木清单为准。
2、甲方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所需的苗木清单,让乙方更好的准备苗木及运输车辆,保证苗木按时供给。
3、乙方负责组织甲方所需的苗木(按苗木清单要求),并根据苗木情况,联系运输车辆,负责装好车,运费由甲方如实支付。
4、甲方负责苗木上车时,对苗木质量,数量的审核,保证苗木质量。
(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乙方20%苗木定金,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出圃。苗木上车后,按上车的苗木总量支付60%,其余20%苗木款待苗木全部供应结束后,按实际供苗量结算,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按供给实际苗木量与已定苗木单价结算。变更的品种,规格双方按实确定。
1 、甲方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若延期30天以上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同期银行利息赔付乙方。
2、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必须按时保证苗木供给,若不按时保证苗木供给则承担违约责任。
3、若临时改变方案和遇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而造成苗木供应不及时的情况不属于双方违约,双方协商解决。
4、违约金按合同价20%计算。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全部苗木供应完成,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保险售后负责篇五
我们都知道,买保障类的保险跟我们的身体状况有关,在投保过程中,有一项特别重要的过程就是健康告知,具体的条款参照下图:
也就是说如实告知是我们的义务,但遵循一个原则“询问告知,有限告知”,也就是说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
这里要着重圈一下“2年不可抗辩权”:
很多人理解这句话是,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必须赔。事实上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首先有个前提是“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在实际案例中,故意不告知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不退还保费。有重大过失的,比如说忘记了等,保险公司也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退还已交保费。所以很多人把这条当做制胜法宝,认为不管怎样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公司都得陪大错特错。
那怎样才算保险人知道呢?只要是投保的时候已经如实告知了业务员,不管是保险代理人还是经纪人,就视为告诉了保险公司,如果对方对此表示可以不做健康告知,那么将来因为此项引发的疾病保险公司依然得赔,并且它可以追究业务员的责任。所以如实告知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以下是以百年人寿为例的一款重疾险的告知条款:
2、理赔时效
是指需要理赔时钱款到账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从保险公司受到理赔资料,并且齐全的前提下,简单案件5日内,复杂案件30日内。并且不分大小公司,xxx一律这样规定,且会在合同上载明。如果超过30日,可以提起诉讼,并且是有补偿金的。
3.诉讼时效
是指事故发生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时间。被保险人身故是5年内可以提出索赔,其他情况则是2年内。那么这个时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就是当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对索赔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诉讼。
4、争议处理
由于我们的合同都是格式条款,而我们的汉语本身作为合同又不严谨,因为一个词可能好多意思,所以过程中难免产生争议,正因为这样,法律规定,有歧义的按通常解释理解,如果有两种以上理解的要按有利于被保人的理解进行。产生争议的可以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具体按哪种合同会写明。下图举例:
5、保全变更
就是可以变更保单里的内容,比如说:附加责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等。
6、受益人
受益人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指定受益人就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主动决定的身故受益人,如果是多人的,可以定顺序和比例,如果没有顺序的,就平分。若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将作为遗产,交给法定受益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自愿放弃继承,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才可以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理解了以上所说的专用名词,保险合同将不再是天书,我们买保险的时候也会更容易理解。后面我将会分险种为大家解读名词的定义,让条款不再晦涩难懂,帮你把保单变薄!有兴趣的可以留意我的新发布。我是你们的专业咨询顾问马婧!祝您生活愉快!
保险售后负责篇六
“2”就是两个责任: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1”就是一个价:现金价值。
下面具体来讲解:
犹豫期——你可以反悔的期限。从签了回执以后算起,最长为15天,在这15天里,无论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悔,都可以毫发无伤的拿回已交保费。你可以理解为淘宝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这里是10-15天,具体时间根据产品来定。
等待期——也称观察期,谁来观察?保险公司!为什么观察?为了防止逆选择(有病不说骗保)和道德风险(如杀妻骗保)。重疾险最长不能超过180天,意外险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因为没有疾病风险,也不包含道德风险),在等待期内,保单虽然已经生效,保障责任却未生效。例图:
宽限期——每年续交保费时最长的交费期间。比如说,1月1日应该交保费了,但投保人忘记了,不用怕,长期险一般有60天的宽限期,医疗险一般有30天的宽限期,而意外险没有宽限期(因为意外险与年龄和身体状况无关,随时可投保),在宽限期里把保费交上就可以。
那如果真的忘记了过了宽限期了,就进入了中止期。注意哦!是中止期!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按下了暂停键,保障责任暂时不起作用。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复效,复效有什么好处?就是可以延续保单责任并且保费不变!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复效的时候要重新做健康告知,保险公司重新核保,如果此时身体已经出现状况很可能会复效失败,就算是审核通过也会重新计算等待期。所以我们要合理利用宽限期,千万不要让它陷入困境中。例图:
这里插播一条广告:凡是在我们经纪人手里买的保险,不用担心忘记续费,续期之日起,宽限期之前,保险公司、明亚保险经纪、我都会不同渠道不同方式提醒您“该缴费了”!
保险责任——保什么。实际上这条在上面的五要素里已经讲过了,这里不再重复。
除外责任——不保什么。保险公司会根据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自己不保什么,医疗险是保障责任最复杂,除外责任也最复杂的一个险种,以后我会单独摘出来写一篇,敬请期待!
这是一款重疾险的除外责任,供大家参考:
可以看出,所有的免责条款都是用黑体加粗+阴影组成的,这是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里的格式条款细则规定的,每家公司都必须采用这种形式,主要是为了让投保人清晰地识别条款内容。那么大家在拿到一分产品时,着重关注的就是这些黑体字或者阴影部分。
现金价值——狭义的说就是想退保的时候能退多少钱。这时候我常常把它叫做“这张保单值多少钱”,也比较形象了。
但其实,现金价值的权益可不止有退保权益,这里简单来说说。先附上一张图,这是一款重疾险,现价表长这样:
在所有的保单中都有现金价值表,所有的保单都包含退保权益和保单贷款权益。保单贷款权益就是指可以用抵押保单来进行贷款,能贷多少?一般按照现金价值的80%,每半年可以还息续贷,也就是说本金可以不还。这项功能收到很多客户的青睐,在实际操作中运用也很广泛。举例:
还有一些专属储蓄险的权益:
减保权益——能取多少钱。减保,就是减少保额,这在增额终身寿这个险种里可以很好的利用,目的是在急需用钱的时候立马可以从账户里取出来用,能取多少,就看年度末的现金价值是多少。当然,取走一部分,账户里的钱少了,现金价值也会跟着减少,所以为了不让现价减少,就可以使用上面的保单贷款,不仅可以还息续贷,账户里的钱也不会少,一直在复利增长,妙哉!
减额交清——此项功能仅限于标准体,它是投保人失去交费能力的情况时可以采取的措施。也就是可以用现金价值减去所欠的保费、借款、借款利息以后,看看这比余额能买多少保额(这里的现金价值必须能支付合同规定的最低保额),这张保单就再也不需要支付保费了,但是保障继续有效,就是保额减少了。
保费自动垫交——先说一下这项是可选责任,不是每个产品都有,如果有,建议选上。它可以在保单超过宽限期后,用现金价值垫交保费,视为投保人做了保单贷款,这样的话保单不会进入中止期,合同继续有效,那么在之后补缴保费的时候也要还相应的贷款利息。
转换权——这项权益在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有的产品中有所体现,是指在一定年限后,保障的责任可以转换,比如说由教育金转换为养老金,由养老金转换为寿险。转换多少?就是根据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