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忠诚读后感篇一
在辽阔的尕玛尔大草原,母狼紫岚从绝境中救出自己的四个孩子。因为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出众的狼王,望子成龙的紫岚却不知自己其实在亲手毁掉小狼们的前程,亲手折断了小狼们梦想的双翅。因为她夺走了小狼们梦想与追求的选择权。
紫岚做法忽然间让脑海中蹦出了一则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新闻。大概讲述了一位高中生因为家长不断强迫该学生学习各种兴趣班、补习班,导致学生有了厌学、逃学的想法,最终该学生竟杀了一个自己毫不相识的同年级人,并报案自首。也许他觉得这样自己就可以不用学习,也可以逃避现实了。
天哪!大家一定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怎么会这样呢?是呀,这就是爱的错误教育,从而造成错误、恐怖的结果。那个学生的家长以为这样能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但得到的却是相反的结果。如同紫岚一样,他们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但只是把自己的想法一味地强加给了孩子,从不顾及孩子自己的感受,结果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悲剧。这一幕幕的故事还在我们身边重复演绎。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让我欣慰的是,我的父母并不像紫岚一样,他们从不强迫我做我不愿做的事情,并给予我充足的自由支配空间。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要按时去学跆拳道。可我又想起自己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有练习过绘画了,于是我蹑手蹑脚地跨进的房间,小心翼翼地摇醒轻轻地说:“妈妈下午的跆拳道课,能不去么,我想练一会画画。”
“哦,可以。”妈妈想了片刻说,“但跆拳道和绘画又不冲突,你为什么不把跆拳道练完再画呢?你要想想。”
的妈妈,她能尊重我的选择,同时会指出我的不对,让我自己去思考和抉择。
我想这就是爱,也许爱的表达方式有很多种,但只有贴合实际的、正确的爱,才能让孩子们的梦想扬起风帆、自由的翱翔!
忠诚读后感篇二
正大,两个字,给人一种正直、光明的感觉。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的正大。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去读一读的励志书籍,它讲述了一个普通人通过努力和坚持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在读书过程中,我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和成功的秘诀,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对于一个人来说,正直是最基本的品德。书中的主人公正大是一个从小就深受家庭的熏陶,心怀正直的少年。他的为人原则是做一个正直、廉洁的人,始终坚守良心。在面对种种诱惑和困难的时候,他从不妥协也不低头,始终保持着高尚的品德和原则。我想,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和追求的目标。只有做到了正直,我们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
其次,本书还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和奋斗,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正大这个角色,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最终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他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从事食品业,起初只是一个小小的门市百货经营者,但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小小成就而满足,他不断创新,勇于拓展市场,最终在行业内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用自己的榜样告诉我们,成功不是凭空降临的,而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持之以恒的追求。
第三,书中还强调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善待他人,乐于助人。正大不仅在创业过程中不断帮助他人,还在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了很多贡献。他无私奉献,给予别人温暖和帮助,使更多的人从中受益。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善待他人,细水长流。”可见,正大的成功并不仅仅是他自己的成功,更是他带给他人的成功和幸福。这让我对于人际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让我明白了善待他人的重要性。
最后,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和信心,让我知道只要有梦想和努力,就一定会取得成功。正大是一个凡人,他没有绝世的天才,没有超人的能力,但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有一个追求卓越的梦想。他教会了我,只要努力和坚持,就能够克服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无论是在学习上、工作上还是生活中,都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毅力。只要我们愿意去努力,就一定可以迎来成功的曙光。
总之,读完《正大》这本书,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对成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正直、努力、善待他人和坚持信念是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也是我终身受益的宝贵财富。正大的故事让我明白在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只有努力和坚持,才能在风雨中傲然挺立;只有善待他人,才能收获更多的友谊和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学会了正大,就能够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显自己的光芒。
忠诚读后感篇三
阅读后的感觉是指通过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章、几句名言和一段音乐所写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童年》读后感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开始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今天,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明白一条是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
反思自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所奉行的不也是爱的惟一原则吗?
记得,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发誓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要用我的善良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那时候,我在学校住宿,在同寝室中,我的人缘很好。因为,我当时做人的准则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有事求我,我就必须答应他;既然求我肯定就有难处,我要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那时,我家里也不富裕,我吃和穿都很节省,可是只要有同学跟我借钱,只要我兜里还有钱我就一定会借。渐渐地,我发现我眼中的世界似乎变了,每天我都会有无穷的快乐,每当我躺在床上要入睡的那一刻,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明天又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日子。
再后来,我当了一名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我首先教育孩子要学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现代社会中人所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的人,才能把我融入到使周围的人都快乐的大我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互提高。学会帮助他人,也就学会了关爱自己。我给他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关爱与合作对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上帝到天堂和地狱去考察,发现天堂里的人同地狱里的人一样都是围着一口锅,拿着两米长的勺子喝着相同的肉汤。但是,天堂里的人却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地狱里的人却萎靡不振,面容憔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地狱里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手里拿着长勺子舀汤喝,勺柄太长,总是喝不上,而天堂里的人则相反,他们的心中有他人,手拿长勺子舀汤第一口总是先喂他人,然后再被别人喂。由于有了先己后人和先人后己之别,于是也就有了天堂地狱之分。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爱孩子们吧,即使他暂时不能理解你,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爱。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忠诚读后感篇四
这个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有趣,情节深情动人,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写的,它的主题是:一只母狼它叫紫岚,她的丈夫是狼王,可是前不久丈夫黑桑被狼子夏嘎判杀了。紫岚发誓要夺回皇位不久以后她生下了五只狼仔,紫岚要培养幼狼有夺回权力的能力。可是这几只小狼开始时爱玩,后来大儿子死了,二儿子被杀了,她剩下了一只小狼。她培养着,终于小狼长大了,可是没有夺回皇位。
这本书语言十分具体,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狼的形态时非常细致,从而突出母狼对自己夺回皇位的希望。也描写出大自然生物圈中食肉动物的狂傲和草食动物的柔情,写出了大自然的循环。写出了狼的习性。
本书中写出了紫岚的母性之大,希望狼子们望子成龙,希望有个美好的未来。
在人类世界中不也正是这样的吗?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也是能有一番的事业,可孩子从来不理解父母,显得非常的叛逆。每次都不按照父母的意思去做某一件事。
通过我寒假这段时间看的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人要尊重父母爱护长辈,不能不听长辈的话,要顺从长辈。不要等到后悔的时候才希望时光可以回转才后当初没听长辈的话,才后悔自己当时固执。
《狼王梦》中的紫岚正是因为狼子不听她说的'话才没有夺回皇位。
我会继续读下去的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
忠诚读后感篇五
读书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好习惯,每一本书总结着许多的智慧和人生的经验,能够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感悟和启示。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获得知识和技能,还可以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力。而在这篇文章中,我想要分享的是我所读的一本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书的概述
此次我所读的书是《达芬奇密码》,这是一本关于神秘学、历史、文学和神学的结合体,由美国作家丹·布朗所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兰登,他为了解开一个神秘组织的秘密,与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女探员苏菲·尼松联手,展开了一场刺激的冒险之旅。书中穿插着达芬奇的绘画、天启预言以及教皇书库中的珍藏书籍,有许多的人生哲学和人物性格分析,不同于一般的推理小说。
第三段:对书的感想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发现丹·布朗并不仅仅是想要写一部仅仅是推理小说的作品,而是想要让读者在享受阅读的快乐的同时,接受更深层次的启示。通过纵横交错的情节,笔者展现了一种大胆而神秘的思想,提出了对于人类文明、宗教及神学的深刻思考。游戏中的推理、神秘组织、宗教历史以及物理学理论,这些内容都对我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
第四段:对书中人物的分析
书中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我特别欣赏主人公罗伯特·兰登的形象,他的聪明才智超凡脱俗,同时又富有正义感和责任感。这让我对于一个人的思想、性格长相和言行举止与他的专业背景之间的联系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他与苏菲·尼克生一手提高了读气动脉的高超技艺,虽然在险境中生死未卜,但他们仍然坚持着顽强的生命力与勇气,同时又不失高尚的品德和思想深度。这些人物形象的注入与展示,不仅描绘了人类智慧的缩影,同时也引发了我在人物刻画方面的深思。
第五段:结尾
总的来说,此次阅读的《达芬奇密码》给我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启示和体验。书籍中的推理、人物刻画、文化背景、爱情与情感的表达以及对人生哲学的深度思考,都让我在阅读结束后从书中获得了许多新的启示。而阅读,也成了我收获知识和智慧的过程,这一生热爱读书,从不忘记的信条也因此被加强。
忠诚读后感篇六
阅读是一种非常有益的行为,它可以让我们开拓眼界、扩大知识面、提高思维能力。我最近读完一本书,叫做《百年孤独》,感触很深,现在就让我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展开以下五个方面的讨论。
第一段:主题梳理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经典之作,这部小说全书大约520页,内容囊括了家族兴衰史、历史变迁、人性善恶等各方面的议题。故事情节穿插着现实和魔幻,带有浓郁的哥伦比亚风情,描绘了布恩迪亚家族的繁华与荒芜、传承与断裂,揭示了人们对于生命、爱情、忠诚的不同追求和理解。
第二段:故事情节
书中主要以布恩迪亚家族为主线展开。从即将陨落的大城市马孔多到荒无人烟的丛林中,从金矿的崛起到铁路的铺设,家族一代代地经历着时代的变迁。家族的兴衰历程反映出了历史的真相,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家族成员之间的感情纠葛、生死离别、背叛互信、爱情纠纷等诸多元素,交织在一起,涌现出一个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世界。
第三段:人物形象
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塑造非常细腻、生动。从家族的创建者胡西亚诺到各个世代的后代,每一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特点和命运。乌尔苏拉、何塞·阿庇第亚诺、阿玛兰蒂娅、奥雷里亚诺等人物形象都非常深刻,让读者能够感同身受、产生共鸣。每个人物的性格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都无一例外地信仰着爱情、敬畏着生命,怀抱着希望与憧憬。
第四段:主题思考
《百年孤独》中探讨了很多主题。从家族史到哲学思辨、从爱情至生命,每一个主题都广而深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部小说不仅展示了人性的种种欲望和情感,也提供了一个对人生、世界、历史的大视野。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生命的宝贵和世界的复杂与绚烂,更深刻地认识到了人性的种种追求和局限。
第五段:阅读感受
在我看来,《百年孤独》是一部优秀的小说,读后感受颇丰。在这里,我不仅领略到了拉美文化的独特魅力,也感悟到了人性的多面性和生命的空灵与韧性。虽然故事情节千回百转、难以理解,但是这本书却成为了我阅读生涯中的佳品,让我受益匪浅。
总之,阅读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行为,对于人类的文化积淀和社会进步都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百年孤独》这本书,在探索人性、反思人生的道路上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示。我希望每一位读者都能够好好珍惜阅读生涯,不断学习进步,成为自己最好的翻译者。
忠诚读后感篇七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
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
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
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
。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血,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这本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名著,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只是觉得小王子是个忧伤的孩子,他的话总是带着一丝忧伤和甜甜淡淡的感觉,直击读者的心坎。渐渐,我又似乎懂得了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却又不能体会,但我又好像隐隐懂得了其中的一丝道理。一种关于爱的道理。
《小王子》以作者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与他的玫瑰发生了矛盾,他告别了自己的星球,从自己星球出发,去各个星球访问,认识了国王、虚荣者、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家。在地球上认识了作者、狐狸和蛇,也找到了爱。最后,蛇帮助小王子用生命的代价回到了家乡。
这本童话书不像其他童话一样,拥有美好而幸福的结局,但在故事中却处处找到充满童趣童真的想象,并告诉我们除了真善美之外的道理。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我特别喜欢《小王子》中狐狸说的一句话:“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有了幸福感。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觉得我就如狐狸一样,总是那么期待幸福,给自己满满的幸福感,我会对自己说:“不用羡慕别人的幸福,因为说不定也会有人正在仰望着我的幸福。”不能否认,我和狐狸都是会享受幸福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无邪的童心,但也许这些童心会一点点地被岁月的流逝侵蚀,大人也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这时候他们就需要一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还有一段我要说,你们仔细看:“成年人喜欢数字。当你跟他们说起一位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问你最本质的特征。比方说,他们从来不问“他的嗓音怎么样?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是不是爱搜集蝴蝶标本?”他们只会问你:“他多大岁数?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问清楚这些问题,他们就以为了解这个人了。
你如果对成年人说:“我看见了一幢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上爬满了天竺葵,屋顶上停憩着鸽子……”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是,如果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声嚷嚷:“那是多么漂亮啊!”这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现实了。
四个字:太好看了!我已经不用再说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