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一
翻阅《史记》,心涌波澜,。千年岁月,如在目前。
列国纷争,遍地硝烟。权奸害国,朝代更换。
时光推延,历史春秋。《孔子世家》万事之圣。
河图出书,凤凰来仪。尼山诞圣,泰山北斗。
阙里孔子,坎坷一生。三岁丧父,少年丧母。
中年丧妻,晚年丧子。人生不幸,未能压倒。
忆孔子昔,慈母垂教。寻师问难,昼夜苦读。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十年奋学,博古通经。
自强不息,终成大器。千古美名,夫子贤圣。
布衣孔子,三十而立。首办私学,济世救时。
设立杏坛,有教无类。全民教育,名垂青史。
平等教育,彪炳于世。至圣之师,千古孔子。
哦吁!孔子,倡举仁政。以德育民,主张仁爱,
推崇礼乐,和谐大同。伟大之举,令人嗟叹!
叹惜孔子,生于乱世。礼崩乐坏,壮志难酬。
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几遭不测,抱负不改。
嗟呼!孔子,辛劳一世。倦鸟知返,晚年归里。
删改诗书,编订礼乐。修整春秋,排序易经。
开先学易学之先河,创先学易学之先声。
杏坛育人,桃李满园。弟子三千,贤者七二。
中华人物,功盖千秋。中华文化,名垂万世。
悲呼!孔子,报国无门。壮志难酬,心中忧愤。
死前扶门,一曲悲歌。催人泪下,太山环乎!
梁柱摧乎!哲人委乎!凄凄惨惨,抱琴而终。
呜呼!孔子,名垂千古,星移斗转,地覆天翻。
沧海桑田,泰山难憾。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再叹孔子,帝王之师。臣民之师,天下之师。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二
今天把《金粉世家》读完了,记得上学的时候就看过很多张恨水的小说,比如《啼笑姻缘》、《满江红》以及《玲珑女》等,虽然张恨水写的书很好,但都是悲剧,看后会有感伤。
以前在看完《金粉世家》的电视剧后写过一篇文章,文中描述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姻,金燕西有错,冷清秋也有错,但金燕西一直是爱着冷清秋的,而且只爱她一个。看完书以后才发现,在结尾上面,电视剧还是修改了很多,悲剧总是悲剧,是不会以悔恨回头为结局的,这既是真是的人生。而电视剧只是为了让人们更有希望一些,但却是不实际的。
从书中开始看起,就会知道这是一个悲剧,因为在金燕西四个兄弟生活中,是看不到任何未来的希望的,看到后来,我想很多人都会因为金燕西的行为而气愤,不过这就是纨绔子弟,相对来说他三个哥哥还能有过父亲教诲,有自己的差事,虽然金家没落,但不至于生活出现问题,而燕西只能说他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人。而对于另外一个主角冷清秋来说,她虽有些才华,但无法和人合群,而和金燕西的关系也是因为一时的冲动,年轻的不成熟的想法,也是不能有任何担待的。所以两个格格不入,思想不同,又无法去迁就彼此的人,是不可能不成为悲剧的。
《金粉世家》隐射了很多的大家庭,虽然表面风光,但风光背后就是衰败,有句古话,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顾玩乐的人最后只能是悲惨下场。而且也多是心眼小,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料。小说就像人生,无论你爱它也好,恨它也好,它总是真实的。我们不愿意接受那些,总是事物就算是错了,也可以有悔改的机会,但现实告诉我们,很多东西是无法修改的.。能乐观豁达的人,无论在任何境地下,只会一时的迷茫,而不会永久的衰败;心胸狭窄的人,无论事态如何变化,他也无法接受别人的思想,所以只能让他们那样好了。以前我听过一句话,我特别爱,就是医者不医求死之人,其实这世间求死之人又何在少数呢!
抛开《金粉世家》,我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至少我曾去体会每个人的心理,很多东西不只是环境造成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沉淀下来真正的自我,这个自我决定我们可以接受什么,又不可接受什么。对于书中而言,很多人确实无法接受金燕西的冷漠以及金家要面子,但从金铨开始读冷清秋的诗,就知道她福薄,思想较小,无论如何,文中能让人接受的有思想的人恐怕没有几个吧。
思想教育决定了未来的方向,所以,任何时候不要忽略对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尤其是思想上的教育。而且,包括我们自己的思想教育,任何时候都不应该停滞,虽然过去有无数的经验可以追寻,但如果自己无法切身去体会,很多道理也是一笑处之。愿世间多些平和,我们也可多些快乐!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三
陈胜、吴广的揭竿起义,给人以多么大的鼓舞啊!
本是秦王斩陈涉,却弄出陈涉攻城为王。谁曾说过天命难违,这难道不是人定胜天吗?任何事,应该我们努力、拼搏,而不是说一切听从命运的安排,不是吗?现在的青少年,也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抱负,有战胜一切,追求梦想的决心。在陈涉那个年代,虽然反天子是大逆不道,但在我看来,这是他的远见卓识所在,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不会看着国君昏庸无能而使国家就此衰落下去的。他凭借自己的勇敢与智慧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想陈涉从一小小的佣耕而一举成名,不就是因为他的抱负与反抗的决心吗?现在,许多同学初中没有上完就出去打工,他们不知道,没有知识到外面是多么无助。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从小就有远大的抱负,有崇高的理想,而不是糊涂地过完一生。只要有目标,有追求,就一定会走向成功。陈涉佣耕时,也时时想着进取,盼着美好的明天。我们应该像他一样,从平凡中创出非凡的人生,用自己的胆量与智慧追求成功与幸福,只要我们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就一定会有赢来彩虹的那一天。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四
《陈涉世家》是司马迁为陈涉所领导的政治农民反秦起义军所立的传记,系统,全面的'描写了这支起义军由发动起义,蓬勃发展,战绩辉煌到最后失败的全过程,是我国第一场伟大农民战争的忠实记录,诸如起义的原因,反秦的声势,以及早期农民战争的种种弱点,和它们失败的历史教训,无不包含其中。在这里主要选了“大泽乡起义”与“陈涉败亡”两段。陈涉失败的教训可以总结很多,但司马迁只具体写了陈涉的骄奢蜕变与与脱离群众两条,但这两条却在陈涉之后两千多年中历次农民起义中反复出现,说明这两条也的确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要骄傲,要团结集体。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五
“帝者师”张良,这个称号可不是白得的。他跟随沛公一路过关斩将,打了无数场大仗,“下韩十余城,攻下宛,入武关。”最精彩的一战就是峣山之战。当时,沛公刘邦想派遣两万兵去攻打峣山下的秦军,而张良却劝道说“秦兵尚强,未可轻”,他听说对面的将领是屠户的儿子,易用金钱收买,“愿沛公留壁,使人先行,为五万人具食,益为张旗帜诸山上,为疑兵”,再命令郦食其带着许多贵重的财宝去诱惑秦军将领。不出所料,秦将反叛了!之后,便希望与沛公联合起来袭击咸阳。沛公本想答应,可这是张良又劝阻“此独其将欲叛耳,恐士卒不从。不从必危,不如因其解击之。”这次,沛公他还是听从了张良的建议。他大败了秦军,以至于之后到了咸阳,秦王子婴也只能乖乖投降于沛公。
我为什么会说它精彩呢?因为这实在是大快人心!这好像是张良已经筹划好了的,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先是用财宝收买秦军将领,后又料到秦兵不会乖乖投降。趁着秦军没有防备之际,袭击秦军,大败秦军。追杀败兵至蓝田,后又一次大败秦军。以至于在沛公一行人来到咸阳的时候。秦王子婴也“手举白旗”了。一切都是这样顺利,一切都是这样完美无瑕。
“人不轻狂枉少年”在张良年少之时,也做过一件鲁莽的事——行刺秦王。历史上关于“刺秦”这个话题的,最著名的硬是荆轲刺秦了。在司马迁的手下,这个场面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然而,张良刺秦就不是很出名了,《史记》中触及这个的也只是短短几句。但当我在阅读《留侯世家》时,总是忘不了这几句话的内容,因为我没想到在我眼中“文弱书生”形象的张良会有这个勇气去行刺秦王。到底是什么给了他勇气去行刺秦王?是因为他的爱国之心!韩国被秦所灭,张良的故乡已被秦占领。为刺秦,为替韩国报仇,他“弟死不葬”,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甚至从此过上了逃亡的生活,这让我对张良的形象发生了巨大改变。
用“忠义之人”这四个字来形容张良是再好不过了!以他对刘邦的“忠”与“义”使沛公不得不这样信任张良。在沛公入关中后,项羽来到鸿门下,准备攻打沛公,于是之前与张良所有往来的项伯连夜进入沛公军营,私见张良,想与张良一起离开。张良却说:“臣为韩王送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义。”后又立即把情况告诉沛公。这才使得沛公在鸿门宴上有所准备,不至于丧命黄泉。要说刘邦这次的死里逃生,少不了张良的功劳。明知沛公这边是弱势,但还是效忠于他。他是一个真正做到“忠义”的人。
他不忘国耻,散尽家当只为报那灭国之仇;他忠诚不二,用实际行动证实自己的忠义;他足智多谋,凭他那三寸不烂之舌博得刘邦信任。张良——当之无愧的帝王师。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六
捧起张恨水的《金粉世家》,看文中的契子,新春来临之际金太太带着10岁的儿子在街头写春联挣养家费。这引起我强烈的好奇心往下读,一个妇人为何要在街头抛头露面,为何她家中只有孤儿寡母。有太多的疑惑等待揭开。我一开始就被吸引住了。
我曾看过他的《纸醉金迷》、《啼笑因缘》,章回小说对张恨水来说是驾轻就熟,游刃有余,如果把《金粉世家》与林语堂的《京华烟云》相比,我认为《金粉世家》显然是更胜一筹。这两本书的内容都有《红楼梦》的痕迹,显然《京华烟云》的痕迹更明显一些,书里的很多情节是《红楼梦》的翻版,《金粉世家》则相对隐晦一些,从中看出他的创作思路更开阔一些。
《金粉世家》是以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故事展开的,贵族公子燕西爱上了平民之女冷清秋,他们可谓是一见钟情,为了获得冷清秋的好感,燕西可以说是不顾一切了。他想方设法了解到冷清秋的家庭住址,为了接近冷清秋,为掩家庭的耳目,找理由有时间尽快尽早接近冷清秋,借故是成立诗社,他特意在她家边上租上一套房子,而诗社也不过是他的一个幌子而已。事实上结局也如燕西所愿,冷清秋最终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燕西与冷清秋婚后到他们的孩子出世,短短的8个月时间,俩人早已是形同陌路,最后是劳燕分飞。他们的爱的旅程竟然如此的短暂,这出乎常人的意料之外。但仔细一分析,又合乎情理。
他们婚姻走向分裂的最大原因是不同是社会地位和文化背景。燕西是贵胄之后,是在温柔乡里长大的人,父亲总理大人无暇管教他,母亲却也不能奈他何,他生活挥霍无度,他没有责任感,捅了漏子兄弟姐妹会为他担当。而冷清秋是平民之女,从小受中国古典文化的熏陶,那种独立自主的意识非常强烈,这与燕西相比是完全不同的。
其次是两人的性格迥异。燕西是生性喜爱交际,喜欢热闹,交友、捧戏子是他生活里主要的内容;在金家虽然公公很喜欢清秋这样的媳妇,可却他却因病早逝。比较能信任的只有四姐道之。而冷清秋爱清净,不会主动去接近他人,虽说他俩是完全的自由恋爱,但是爱也会冲昏当事人的头脑,两人在不完全了解彼此性格的同时就匆忙结婚了。但是冷清秋作为一名高中女生,性格中也有爱慕虚荣的一面,在燕西强势的攻势下,她投入他的怀抱。她自嫁到金家后,就如当年的林妹妹到贾家一样,因自己家贫,处处小心,惟恐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但是即便是这样谨慎,说话做事还是被别人断章取义,误会了去。
最后是他们俩人在婚后几乎没有什么沟通和交流。其实,当中有许多的误会由于不能及时消除,导致两人间的隔阂越来越深,清秋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开始提出意见受阻后就放弃努力改变现状,致使燕西更加地放纵自己,最后发展到连婆婆送给清秋的耳环也被燕西抢了去送给戏子。自从燕西父亲去世后,燕西已如同丧家之犬,原来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到头来是树倒猢狲散,他只好去依靠成为新贵的前女友,但是她又受不了女友的意气指使,最后,清秋在家中的一场大火中带着儿子隐名埋性远走他乡,而最后燕西的姐姐看他无人管他的处境下带他去了欧洲。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七
读《史记·孔子世家》是读《论语》的继续。读了《论语译注》和《丧家狗》,对《论语》的文本是比较熟悉了,但是孔子的生平还是比较模糊,所以看《史记·孔子世家》,接下去要看《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读《史记·孔子世家》,首先感觉最明显的一点是司马迁把《论语》中散乱的对话通过孔子一生事件串连起来了。司马迁其他的资料来源,有《左传》、《孟子》等。
《论语》中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孔子世家》记录了孔子也语怪力乱神,至少说到怪,如“季桓子穿井得羊”(挖井挖出了一种叫坟羊的怪物)、“吴伐越得骨节专车”(人骨头一节有一辆车那么长)。可能原意是要体现孔子的博学多闻,但说的事情在现在看来明显是不可能的。另外“有隼集于陈迁而死”一节也有些离奇。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八
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就必须从小立志。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出自于司马迁写的巨着《史记陈涉世家》。文中的陈涉,年轻时就有远大的抱负,不甘心一辈子替别人耕田种地,面对在一起耕田种地的平庸的伙伴,发出了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感慨,立志要做出一番伟大的事业。在大泽乡,陈涉领导戍卒900多人举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建立了张楚政权。陈涉的首创之功,与陈涉年轻时就有远大的抱负是分不开的,因此,我认为,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就必须从小立志。
人们常说,立志才能成才,有志者,事竟成。的确,我们要想报效祖国,首先就得树立起远大的志向,只有这样,才会有奋斗的目标,才会有不竭的动力。
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的远大志向应该是: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将来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虽然也有努力进取之心,却只有三分钟的热度,一旦遇到困难就泄气,就打退堂鼓,不能克服困难、持之以恒地学习;还有的同学,他们也想做遵守纪律、好好学习的优秀生,可是却管不住自己,时间一长就忘记了自己的决心;更有些同学,他们学习目的不明确,以为努力学习是为了家长和老师,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些同学之所以有如此欠佳的表现,我认为主要原因是这些同学还没有真正在自己心中树立起远大理想。无志者常立志,有志者立长志,因此,我们要想成才,就要先立志,要立长志。誓把祖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应该成为我们青少年的远大志向。
树立起远大志向,有了长远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还需要确定自己的短期目标。作为学生,我们现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是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因为知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我们成才的基础,一个没有文化知识、缺乏良好素质的人,空有远大理想又有何用呢?终究还是南柯一梦。我们只有一步一步地实现短期目标,才能最终实现长远的奋斗目标。这样既有远大的志向,又有明确的短期目标,我们学习就会有信心、有动力,就不会出现那种三分钟热度和无志者常立志的现象了。
古往今来,因从小立志而事业有成者比比皆是。宋代名将岳飞,年轻时就立下了收拾旧山河的雄心壮志,后来成为留名青史的民族英雄;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因为从小就树立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志向,所以他能够刻苦学习,最终成为学识渊博、在政治舞台上叱咤风云、为中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杰出领袖。
我们青少年要想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将来报效祖国,成就一番大事业,也必须像陈涉、岳飞、周恩来那样,从小树立鸿鹄之志,并为之而努力奋斗!
陈涉世家读后感(七)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九
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每每吟诵这句诗,便觉得一股血腥风之豪气席卷过五千年青史的长卷。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而在风雨飘摇的秦末,燃起乱世的战火中,毋庸置疑那第一只手,是属于陈胜的。
曾从一本书上看到:人的资质不同,又能差出多少?所谓无敌武士,不过力敌百人,纵横十六国的谋士,也有失手的时候。最后决定英雄的,还是他的心。他为何要凭临绝顶,俯瞰群山,这个是他心中的力量,可敌千军万马。
起初,我不懂,直到从《史记》泛黄的纸页中,看到一个正为佣耕的少年怅恨唏嘘的身影,叹息着: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瞬间,我仿佛穿越了千年的光影,真实地感受到了一股睥睨山河的英雄抱负。或许,早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那一席发自肺腑的衷言,就已注定了陈胜这个不平凡的少年,将会在多年以后,步入历史变化莫测的舞台,大放异彩。
与其说是大泽乡那一场天降的瓢泼大雨,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不如说是陈胜那一句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的咆哮,震荡了赢氏王朝冷酷残暴的铁血统治。
从入木三分的时事剖析,到勇谋兼备的军事策划,从舆论准备的鱼腹藏书、篝火狐鸣,到起义发动的并杀两尉、为坛而盟。陈胜,这个寒门少年,完全展现了他一介布衣不应有的机智、胆魄和野心。
当大家都被陈胜的光彩吸引了眼球的同时,可曾注意到吴广?那个同为屯长的吴广,共商举事的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的吴广,他好象拥有不逊于陈胜的条件,无论人脉、胆量抑或计谋,但最后他仍是甘居人下。或者,从那张陈胜王的书帛,从他甘听陈胜调遣去篝火狐鸣日大楚兴,陈胜王时,就已慷慨地把宝座让给了陈胜,让他成为众人眼中首屈一指的英雄。我只能说,吴广较之陈胜少了一颗英雄心,那是一种掌控天下扫荡六合的欲望,那是一种卓尔不群唯我独尊的胸襟。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大概就是最好的诠释吧。
我很佩服吴广愿为绿叶的情怀,但是英雄必竟只有一个,我仰慕英雄,确切地说,是仰慕陈胜那一颗勇于振臂一呼的英雄心吧。
陈胜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恰恰揭示了秦王朝的腐朽所必然吹响的改朝换代的号角,这正是强极则辱、官逼民反的真实写照。高压手段,坑杀战俘换来的四野臣服,是恫吓下的屈从,不知柔怀则为乱国之本。太宗皇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陈胜、吴广在秦末的战场上浴血奋战时,他们怎能想到自己只是这一场颠覆江山的鏖战之配角而已,他们的出场只是为了拉开楚汉之战的盛大序幕。农民起义注定有农民的局限性,就象一蓬烟花无论绽放得多么惊艳壮丽,也难逃灰飞烟灭的历史宿命。
必竟是布衣出身,没受过先贤治国之道的熏陶,摒弃了文化忠孝礼仪的学问。陈胜,那个揭竿而起欲救万民于水深火热的英雄,那个直捣黄龙凭一腔热血欲创万世基业的英雄,应该就是千万农民的代表吧。代表了他们的挣扎,他们的愤怒,他们的反抗,他们的不甘。曾经那颗英雄心殷红如血、光耀天地因为里面承载的是天下动荡、人民疾苦,后来,那颗英雄心黯淡沉沦、一不振,因为里面牵念的是荣华富贵、淫逸骄奢。他失去了那颗英雄心,所以他败了,也代表着农民的素养难抵红尘声色,终不足以踏入历史的最高点掌控河山。
陈胜虽已死,其所置谴王候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记载到史册上的,也不过是这只言片语罢了。自陈胜后,民心鼓舞,纷起倒秦,所以才有了汉高祖刘邦斩蛇起义的光辉,却都是后话了。
升沉荣辱,布衣将相,成败英雄心。
陈涉世家读后感(二)
齐太公世家读后感篇十
这个暑假我有幸拜读了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呕心沥血创作出的名着《史记》。
书中记载了黄帝以来至汉朝巩固三千多年的发展史,它作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中华民族伟大的珍宝。鲁迅的评价极为准确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是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全书分为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史记》既是一部史学巨着,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巨着,它开创了我国史传文学的先河。这一切,不仅充分体现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和无畏的批判精神以及爱憎分明的正义感,还表现了他高超的文学技巧和语言艺术。
《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人物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疾恶如仇的精神品质。而那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它并不是文艺作品的虚构,而是历史的真实再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我仍记得陈涉世家。反对暴秦揭竿而起的陈胜、吴广起义军,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精神,成为历史中一面鲜亮的旗帜。他曾苦做农耕,深知苍生黎明之苦。他以首义之功,揭开一场农民起义的序幕。他以张大楚国为号召,借项燕之名,行正义之事。虽以身死告终,却仍为后人所景仰。我亦是敬佩万分。
《史记》作为一本历史巨着,带我穿越回了滚滚红尘,我恍然看见,三千年的光阴,汇聚成一首悲壮的历史长歌。曲已终,人未散,诉说那历史车辙下最深沉的岁月。
陈涉世家读后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