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走进和平读后感篇一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最大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走进和平读后感篇二
在古代的众多诗人中,我最喜欢的是苏轼。因为他他的天才,他的灵动,他的超逸,他的多情,他的别致,浑身散发着诗香。大起大落,沉浮莫测的人生,曲折多难的儿女情长。
走近苏轼,揭开他心灵深处的神秘面纱,去感受他的顽强、乐观的信念和超然自适的人生态度。
“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人生的跌宕起伏,狂风暴雨,他一笑泯千仇,淡然漠视,在烟雨迷蒙的人生中探求新的道路。“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苏轼的坦然乐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身遭贬谪又蒙受冤屈,处境险恶,生活困顿,但他临危不惧,永远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风雨不断打击着他支离破碎的人生,苏轼没有见风使舵,也没有惊慌失措,而用平常心去面对,去承受。
他带着乐观旷达,走进自然,走近山水,消除一切挫折、不幸。登临山水,怀古凭吊,去感受大自然的雄奇壮丽,抒发自己的壮志豪情,在苦闷中寻求超越和解脱。“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他苦闷和彷徨的同时,他为泛舟赤壁静谧美好的景色所陶醉,对归隐江河以寄余生的向往。他将有限的生命融入大自然,使精神得以获得超然,获得自由。
走近苏轼,让我们一起体会他的安逸,顽强。
走进《老人与海》
我喜欢《老人与海》这部小说,我从那朴素、精确而又洋溢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描写中,进入了老渔民桑提亚哥的晚年生活。
我读出了他的贫穷、凄凉,也读出了他的倔强和不甘,同时,他虽已年老体衰,对生活却仍保持那份固有的信心。他出海了,在经历了一次次失败后,他捕到了一条大得惊人的鱼,这是他多少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经过了三天三夜的周旋,通过与大鱼的殊死搏斗,他在筋疲力尽的最后关头,终于战胜了大鱼,把它绑到了自己的船舷上。在搏斗的过程中,他心中一再出现一个念头:“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曾这样高喊着激励着自己:“你尽可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然而,最终,他还是失败了:在归途中,饥饿的鲨鱼接二连三地追上来,他拼尽全力,一条条地杀死这些掠夺者;老人回到岸边,他带回的只是一条巨大的鱼骨,一条残破的小船和一副疲惫不堪的躯体。他失败了,但他内心的骄傲丝毫不受损伤。他英勇地失败了,他是真正凯旋的英雄,一身伤痕则成了他非凡勇气的见证。在小小的窝棚中老人安然入睡。他没有失望,他没有被打败,睡梦中又要准备出海了,他梦见了狮子。
读完这篇小说,我发现,老人的故事不仅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象征着整个人类坚不可摧的精神。在现实中,他虽然失败了,但在精神上,他却是胜利者,他那顽强搏击的精神,展示了人的高贵和尊严。遍顾所有的人生,谁没有经历过失败呢?哪怕再成功的人。失败的原因可以不尽相同,但无论如何失败总是一个让你难以承受的打击。关键是你会梦见“狮子”么?你还会准备“出海”么?再出海,你就会有胜利的希望。我想,这种险恶的人生环境和这种坚忍的人生态度,正是这部作品越来越吸引人的原因。
走进《老人与海》我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至于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马林鱼的一副空骨头架子,这都是无所谓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走进《西游记》
很多人都看过《西游记》,但是当我用心走进《西游记》,你会发现另一层世界。
孙悟空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走进《红楼梦》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走进《红楼梦》你会发现《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走进《红楼梦》中你会发现里面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让我第一次走入作者的笔下,体会作者的心酸。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
《卖火柴的小女孩》相信大家对这个故事都不陌生。
你是多么的纯真、坚强和善良!在黑暗的社会里,在那个处处对穷人不公平的环境里,你却如同一条小溪,始终清澈见底。你知道每一根火柴对于你家徒四壁的家庭来说都是宝贵的。尽管爸爸迫于生计而对你流露不出一丝疼爱之情,你还是理解了他。为什么只因为贫穷,就丝毫激不起别人的同情之心?凄美的结局是那么充满了讽刺性!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残酷无情。
我们多么像泡在蜜罐里,亲情滋润着我们不缺吃不缺穿的生活。当我们围坐在饭桌边吃团圆饭时,辞旧迎新的这个夜晚,你的悲惨境遇是那么的不可想象——食不果腹,穿着单薄的衣服徘徊街头。我们看来平常不过的生活,成了你的奢望。为什么当你孤苦无依的时候,我们还在为父母的唠叨而厌烦?为什么当你饥寒交迫时,我们还在饭桌前挑三拣四?这对你来说一定是不可思议的。你本应该得到美好的童年,本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但贫穷剥夺了你应有的权利。
走进《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字里行间渗透的深深同情间,我了解了你。我祝福你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得到幸福。
走进小说世界
《老鹿王哈克》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小说,我看的时候老是会情不自禁的走进这个小说世界。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同时,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走出这部小说,心中仿佛倒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股脑儿涌了上来。
走进和平读后感篇三
大家都知道《西游记》中唐僧师徒四人取得真经后就各自散了,那么大家知道他们之后的事情吗?不要着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孙悟空回到花果山,金箍儿已经没了,骄傲自大的本性又回到他身上。到处张显本领,受到众猴追捧,好不快活。猪八戒又回到高老庄,贪吃好色的本性也回到他的身上。靠取回真经的成就,真是想要什么有什么,逍遥自在。沙僧回到流沙河,海味吃了个遍。唐僧回到长安,天天大鱼大肉,毫无顾忌。
这样不知不觉过了5。有一天,孙悟空闲得无聊,便离开花果山去找其他三人。孙悟空说:“这样的生活多没劲呀,我们去外面转转吧。”经过一致同意和商量,他们最后选择了去火焰山。
他们来到火焰山附近,还没着地,便感到热气腾腾。刚落地一会儿,他们便大汗淋漓。四周一片荒凉,草木枯落,不远处就有几座大烟囱。孙悟空正奇怪:火焰山不是灭了吗,怎么还那么热?他们正想找个人家问问,却看到一个老人摇摇晃晃走过来。孙悟空定睛一看,这不是土地神吗?于是说:“土地,土地!”土地神见是唐僧师徒四人,不敢怠慢,慌忙走向前。孙悟空问:“现在是什么时节?”土地神说:“现在正值春分。”孙悟空又说:“那这里为什么那么热?既然是春天,为什么草木枯落?”土地神一听,便大倒苦水:“哎,现在人类生产技术提高了,为了生产东西,不顾一切的建立工厂。”土地生用手往烟囱方向一指,说:“这就是工厂的烟囱,时不时冒出黑气,致使我经常咳嗽,也很少看到蓝天白云。我还听到什么全球变暖之类的消息,我想和春天就烈日炎炎的情况有关系吧。”突然,土地神弯下腰来,捂着肚子,“咿呀咿呀”的呻吟。唐僧急忙说:“你不要紧吧。”土地神说:“没事,过一会儿就好了。”过了一会儿,土地神直起腰来,气愤地说:“最近我看到原本清澈的小河边的浑浊不堪,我正是因为喝了小河的水才闹肚子的。而且人类现在还捕捉残杀动物,许多动物濒临灭绝。什么老虎,鲨鱼翅,蛇都成了人类餐桌上的美食。”唐僧说:“善哉,善哉。我以后再也不吃大鱼大肉了。”孙悟空便说:“我去南海找菩萨,看看她有什么办法。”说完,一溜烟没影了。
经过这次外出,唐僧师徒四人都有很大启发。都劝告人们:“地球只有一个,请爱护我们的地球吧。”
好吧,这段是我们自己续写的啦,至于唐僧师徒四人到底做什么去了,我也不清楚。
续写《凡卡》
今天学完《凡卡》这篇短篇小说,我又给那个背景的结尾续写了一段。
凡卡写完信后,想把信寄给爷爷,可是他没有钱,趁老板们出去礼拜还没回来,他赶紧从架子上拿下一双大皮鞋,穿上,连夜赶回了乡下去找爷爷,但是,凡卡才只是一个9岁的孩子,根本忘记了回乡下的路,于是,他迷了路。
凡卡困了,他很想睡觉,所以就打算先睡一觉,明天一大早在赶路。。。。。。一会儿,老板回来了,发现凡卡不见了,桌上只留下一支旧钢笔和一瓶旧墨水,那一对高价皮鞋也不见了,老板很愤怒地对其他小学徒们说:“你们去给我把凡卡和那双高价皮鞋找回来,要不就别想吃饭,别想睡觉!”
他们没过一会儿就找到了凡卡,准备赶紧带他回去,凡卡不想回去,对他们说:“难道你们还想留在那里过挨打、挨饿的日子吗?快逃吧!别呆在那鬼地方了,和我一起回乡下吧!”他们也想回去,于是,就答应了小凡卡。每人偷偷回去拿了一双大皮鞋,跟着凡卡,一起找到了回家的路。
而老板却因为皮鞋都被拿光了而破了产,无奈在街上乞讨。
凡卡回到家,爷爷见到他全身被打过的伤痕,实在也不忍心再把他送去当学徒了。凡卡把从老板那里偷来的皮鞋卖了钱,一部分给爷爷,一部分给自己当学费——他要读书。
最后,因为凡卡的聪明才智,长大当上了官,二爷爷却不幸病死。凡卡心里想着:也不知道老板们现在怎么样了,当年偷了他们的皮鞋,做的有点不对,应该补偿一下。可当他找到老板时,他已经饿死街头。
续写《穷人》
桑娜拉开了雪白的帐子,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西蒙的两个孩子,旁边,是桑娜和渔夫的五个孩子。这七个很小的孩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嘴角还挂着一丝微笑。桑娜抱起了西蒙的一个孩子,苦笑着对渔夫说,我们该怎么办,怎么才能养活这么多的孩子啊!
……
晃眼,十几年过去了,桑娜一家子在极端贫困的生活条件下,终于熬到了十月革命的爆发。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七个孩子看到夜以继日的父母,脸上已布满风霜,身心憔悴、疲惫,这一情景让孩子们很心痛。于是,孩子们齐心协力,小小年纪一起下海捕鱼,虽然捕的鱼数量不多,可他们已经很满足,正兴高采烈的准备回家,却被鱼村的恶霸逮了个正着,把他们手里刚刚捕来的鱼抢走了,嘴里恶狠狠地抛下一句:“哼,这些鱼还不够你家的税。”
老渔夫看到后,昂天嚎啕:“上帝啊,可怜可怜我们吧,你让我们穷人怎么活啊?”捕鱼的生计很难为续。七个兄弟决定到城里去打工,用赚来的黑面包养活父母和自己。
虽然十月革命已胜利,但是社会还是很动荡人们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七个兄弟由于肯吃苦,都找到各自的工作,别人下了班,而他们还在努力的工作着,干那最脏最累的活,为了多赚那么一点点的黑面包。而老板太苛刻,并不领情,不打即骂,只想榨干他们身上的血汗,就像吸血鬼很贪婪。而俄国内战爆发,民不聊生,尸体遍野,战死、饿死、病死到处凄凉一片。
七兄弟在城里亲眼目睹,多多少少了解了列宁的苏联红军。为了彻底改变现状,他们一起加入了为穷人打天下的苏联红军。部队里,兄弟一条心,作战英勇、所向披靡,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而在后方的父母也受到苏维埃政府的帮助,生活上的温饱已不成问题,解决了孩子们的后顾之忧。勋功章和捷报频传,渔夫的脸上露出了从来都没有过的笑容,对着桑娜说:“孩子们都长大了,咱们对得起西蒙,也可以放心了。”
七兄弟奔赴在各个战场,为推翻旧政权的势力,为列宁提出的创建社会主义目标浴血奋战。直至战争结束,虽然他们身体上都负过伤,但他们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兄弟们相约从各自的部队,向那海边的小乡村聚集,和父母团圆。
《孔乙己》续写
今天在家闲着没事,我把《孔乙己》续写了一段。
孔乙己从酒店里出来,慢慢地挪到一座庙前,他心想:我孔乙己自幼熟读经书,不想落到如此地步,当年同窗丁不仁狗屁不通,仗着家里有钱,贿赂考官才弄了个举人,现在,竟如此欺人!他越想越气,这时,天降大雪,寒风凛冽,孔乙己饥寒交加,昏了过去。
也是孔乙己命不该绝,且说自从范进中举以后,前来绍兴赴任,只见他一身锦衣绣带,满身珠光宝气。他的妻子、母亲也坐在轿中,胡屠户跟着当贴身侍卫,一看天降大雪,道路难走,便到庙中躲一躲。忽然范进看到一个人,那人身穿破夹袄,面色腊黄,乱蓬蓬的头发活像个鸡窝,蜷着两腿,下垫一蒲包,用草绳拴在肩上,手里还拿一本破书,范进想到自己当初的遭遇,断定他是个读书人,便将其带回绍兴。
到了绍兴,范进便忙着替孔乙己求医问药,孔乙己本无大碍,调养了一些日子,便康复了,范进因与孔乙己情投意合,因此二人结拜为兄弟,范进让孔乙己当了师爷。
一日,孔乙己来到咸亨酒店,掌柜抬头一看:孔乙己穿一身崭新的长衫,面色红润,左手捋着胡须,右手拿着折扇,一摇一摆地走了进来,掌柜急忙上前,满脸堆笑地说:“孔老爷光顾此店真是三生有幸,快,快请里面坐!”说着,便领孔乙己进了隔壁,抹了抹桌子。孔乙己将大串钱扔在桌子上,说:“这回,要上好酒,将以前欠的一并还清!”掌柜的赶忙搬出绍兴老酒,陪笑道:“孔老爷见外了,你欠的钱早就从粉板上拭去了,再提就是看不起小的了!”掌柜的只顾献殷勤,忘了住手,酒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丁举人一步跨了进来,孔乙己一愣,还未反应过来,丁举人就作揖道:“恭喜孔老兄,愚弟这厢有礼了。”孔乙己不理他。丁举人又施一礼:“都是小人该死,读书人窃书能算偷吗?孔老兄如果要,都送与您!”孔乙己还是不理,丁举人急了:“当初咱们同窗十载,亲如骨肉,仁兄若不原谅,小弟就死在面前!”说罢便要往墙上撞。孔乙己这才作罢。周围早已围满了短衣帮,都纷纷说道:“孔老爷福大命大造化大,莫和小的们一般见识,日后还请多多关照!”孔乙己露出得意的神色,之后便说些“之乎者也”之类的话,众人频频点头,夸他有学问,店里充满快活的气氛。
过了几日,丁举人又亲自登门做媒,将自己未满18岁的妹妹许配给孔乙己为妻……
这个结局大家很意外吧,我是不是续写的很精彩。
续写《变色龙》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变色龙》,看完这部小说我觉得不带劲,于是我又给他续写了一段。
一天,警官奥楚蔑洛夫正在大街上巡视着。觉得有点口渴,便随手拿了一个苹果啃了起来。忽然看到对面来了个军官,后面还跟着一队士兵。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乌拉吉米尔将军,便立刻扔掉了手里的苹果,抹了抹嘴,带着满脸含笑的温情迎上去说:“将军大人好!”
“你是谁?”乌拉吉米尔将军甚感迷惑,实在想不起什么时候见过警官。”
“我就是上次帮您找到您爱犬的奥楚蔑洛夫呀。”
“嗯。”乌拉吉米尔将军冷漠地点点头。
“说实话,您那爱犬真是机灵。一口就咬破了那坏家伙的手指头。你看它那伶俐的耳朵,一看就知道是犬中之英。我敢肯定您那爱犬不须训练也会是一头勇猛无比的……”
“废话!”奥楚蔑洛夫的话忽然被打断了,“那条狗味道还不错……”奥楚蔑洛夫吓了一跳。原来那条狗已经被将军给吃了,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他灵机一动,连忙说:“我也说嘛,将军府里的畜生怎么会那么瘦。后来我听说是因为这种狗的营养全被骨头给吸收了,别看它长得那么瘦,它那骨头可脆了,而且营养丰富,将军可真是好眼力!要是换成了别人怎么看得出来呢?”
“你这混蛋!我是看那条笨狗连只兔子都抓不住,才叫人砍了它喂狗的,没想到它那些兄弟们还吃得挺香。你这家伙胡说什么?”
将军一挥手把奥楚蔑洛夫摔在地上,掏出了枪。
只听见奥楚蔑洛夫痛苦地低吼了一声……
“将军真是好枪法!今天真是不枉此行,终于把那只追了很久的鹰给打下来了。”将军的部下捧着将军的猎物奉承道。
众人回头一看,原来他已经断气了!
哈哈,这个续写《变色龙》大家觉得我写的怎么样?
走进和平读后感篇四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品。作品构思宏伟、气势奔腾,有力地展示出了俄罗斯历史上最壮丽的一页——1812年卫国战争,展示出了战争前后俄罗斯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走进小说世界作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欢迎阅读。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最大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所以使敌人无力反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摧垮敌人的意志力这个战争目的虽然不是每次战争都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它自战争一开始就存在于所有的军事行动中,只是由于政治目的或其它原因缓和或是遏制了。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中讲的是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
这个时代,俄国还在沙皇主政的社会,虽然整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自然灾害,但是拿破仑的入侵使得这块美丽得土地到处布满战火。
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全书内容浩大,前后花了托尔斯泰七八年的时间才完成的。故事仅出场人物就有五百多个,而且个个人物性格鲜明;而从血战、国王会议、贵族生日、葬礼、舞会、狩猎到农民生活等种种场面的描写,则几乎把十九世纪初俄国的政治、社会事件包罗其中。
这本书拿破仑的战争是全书的中心。但是托尔斯泰想写的并不是战争本身,而是战争给灾民带来的苦难。
虽然在书里有拿破仑、亚历山大等许多历史人物,但他们并不是主人公;那些年轻人如娜塔纱、尼古拉、安德烈等人才是主角。
这些年轻人都还很年轻但他们为祖国挺身而出,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成为知识丰富的大人这是书中最令我最感动的。
从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例如写作时要给人物鲜明的个性和生命把人物写活。还有写作要,突出文章中心。最重要的是如果国难当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挺身而出。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中讲的是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
这个时代,俄国还在沙皇主政的社会,虽然整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自然灾害,但是拿破仑的入侵使得这块美丽得土地到处布满战火。
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全书内容浩大,前后花了托尔斯泰七八年的时间才完成的。故事仅出场人物就有五百多个,而且个个人物性格鲜明;而从血战、国王会议、贵族生日、葬礼、舞会、狩猎到农民生活等种种场面的描写,则几乎把十九世纪初俄国的政治、社会事件包罗其中。
这本书拿破仑的战争是全书的中心。但是托尔斯泰想写的并不是战争本身,而是战争给灾民带来的苦难。
虽然在书里有拿破仑、亚历山大等许多历史人物,但他们并不是主人公;那些年轻人如娜塔纱、尼古拉、安德烈等人才是主角。
这些年轻人都还很年轻但他们为祖国挺身而出,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成为知识丰富的大人这是书中最令我最感动的。
从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例如写作时要给人物鲜明的个性和生命把人物写活。还有写作要,突出文章中心。最重要的是如果国难当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挺身而出。
走进和平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书中讲的是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
这个时代,俄国还在沙皇主政的社会,虽然整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自然灾害,但是拿破仑的入侵使得这块美丽得土地到处布满战火。
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全书内容浩大,前后花了托尔斯泰七八年的时间才完成的。故事仅出场人物就有五百多个,而且个个人物性格鲜明;而从血战、国王会议、贵族生日、葬礼、舞会、狩猎到农民生活等种种场面的描写,则几乎把十九世纪初俄国的政治、社会事件包罗其中。
这本书拿破仑的战争是全书的中心。但是托尔斯泰想写的并不是战争本身,而是战争给灾民带来的苦难。
虽然在书里有拿破仑、亚历山大等许多历史人物,但他们并不是主人公;那些年轻人如娜塔纱、尼古拉、安德烈等人才是主角。
这些年轻人都还很年轻但他们为祖国挺身而出,在十几年的战争中慢慢成长,成为知识丰富的大人这是书中最令我最感动的。
从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例如写作时要给人物鲜明的个性和生命把人物写活。还有写作要,突出文章中心。最重要的是如果国难当前,要像那些年轻人一样挺身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