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读灯下漫笔有感篇一
鲁迅在文章的开头举了一个耐人寻味的例子来引出自己的论点,在民国初年人们纷纷使用钞票来代替沉重累赘的银元,而这些钞票多是本国的,可没多久因为战乱,这些钞票便贬值严重,人们损失惨重。于是这些爱国者全都不讲爱国,纷纷使用和兑换外国人的钞票。后来作者打听到本国的钞票能以七折的价格兑换现银,于是还很高兴的把手中的钞票全部换成了现银。明明以七折的价钱换成现银是吃了大亏,为什么作者还会感到非常的高兴呢?就像作者所说:“倘在平时,钱铺子如果少给我一个铜元,我是决不答应的。为什么在面对这**裸的掠夺后,心里会满心欢喜的接受呢?许多人的答案是结果总之比手中的钞票变成一堆废纸,变得一文不值要好的多啊当然比起之前要开心咯!于是作者从这件事中得出很精辟的结论: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从以上事例我们可以看到剥削者用暴力把钞票变得一文不值,或从更大的方面来讲不把人当成人,不但不当人,还不及牛马。当这些剥削者提升了一点待遇:如钞票可以七折兑换现银,或者把人当成牛马。这些受压迫的人就会变得非常高兴,还会心悦诚服的歌颂这世道是太平盛世。即使现行的社会制度依然是**裸的剥削人的、吃人的社会。可这些人却愚蠢的蒙蔽自己的双眼,麻痹自己的思想告诉自己:你看我们的生活比原来好多了!能当奴隶就不错了,生活很稳定,不像战乱时期,吃不饱,还要任意被人屠杀,这时人的价值还不及牛马,总之在和平的年代有主子统治者,剥削者。这时的价值比牛马高了,当然就愿意当奴隶了,因为在战乱的时候你想当奴隶还当不到呢,因此久而久之受剥削的人就把能当上奴隶当成了太平盛世,心中还暗暗偷笑,万分欢喜。看到这里大家会不会觉得把当奴隶=太平盛世很可笑,但现实就是有多人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麻木不仁,愚昧不堪,只想坐稳了奴隶。
《灯下漫笔》的最后一部分鲁迅主要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结构的吃人本质,被标记着固有文明的社会结构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所以他们努力奋斗把自己变成吃人者,即使自己有可能也会被吃,只要能吃别人,心理也就平衡了,总之就是自己不吃亏嘛!那么那些无法吃别人的社会底层人以及社会弱势群体就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鲁迅在文中辛辣的指出歌颂人肉筵宴的此辈人会永远被诅咒,而当下年青人的使命就是要:扫荡这些食人者,掀掉这筵席,毁坏这厨房。
年青人是冉冉升起的太阳,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与栋梁。在文章中鲁迅对年青人寄予厚望,因为他们是我们这个社会进步发展最主要的推动力量。
读灯下漫笔有感篇二
这一特点表现在本文中,是写在北洋政府时代生活中一件大家都曾遇到的小事,并没有半点虚构和夸张。一般人谁会将钞票折价兑成现银之事与中国历史和国民性问题联系起来呢?又怎么联系得起来呢?鲁迅就有这本事。开头谈钞票之事,作者谈得轻松,读者看得轻松,感觉是一位家庭妇女在为菜市又涨价发牢骚。可是当读到“一包现银塞在怀中,沉垫垫地觉得安心,喜欢的时候,却突然起了另一思想,就是: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的时候,我们起初还觉得莫名其妙,之后便恍然大悟,拍案叫绝,从如此平凡的日常生活小事中,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话题,提炼出如此深刻的思想,非大手笔莫能为也。
鲁迅杂文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在议论的过程中,饱含着巨大的激情。他的议论是情感化的。在这篇杂文中,作者的情感和理性始终相互作用、相互渗透。这源于鲁迅对于中国历史的深沉思考和彻底否定,因为他对封建制度和封建暴君产生了强烈的憎恨之情,对中国国民的命运和奴性人格产生巨大的同情和讽刺批判之情,他有认识和把握这—问题的兴趣;反过来,随着这一情感的增强,对中国历史实质和国民性格的理性认识又不断深化,而理性认识越深刻,对它的情感也越真切。这就使本文具有了这样一种特点:理中生情,情中化理。鲁迅把他对中国社会历史和现实鞭辟入里的理性认识融化在感情之中。
鲁迅作品非常具有个人风格,他的作品不用署名,单看语言,就能辨识。他的杂文更有个性化特色。一般杂文,以说理抒情为主,语言要好,实在不容易。鲁迅杂文以个性化著称,双关、反语等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处处可见幽默、讽刺、嘲笑。而鲁迅杂文的最大特色是它的形象性,用极为形象的语言形成意象来进行高度哲理化的议论。这就使语言具有无比的力度,如匕首,似投枪。刺向敌人,使之无法招架。《灯下漫笔》中,他将中国人的历史概括为两个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总共20个字,就概括了千百万中国人所经过的历史;它高度浓缩,胜过某些史学家的“巨著”,它有雷霆万钧的力量,砸向封建专制暴君,分量之大,实属罕见。
这篇的语言力度还表现在用字用词上,如“蔡松坡先生溜出北京”的“溜”,“历来所闹的就不过是这一个小玩艺”的“闹”,“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的“中立”等,在中俯拾即是,它们准确形象,入木三分,概括了现象,揭示了本质,显示了语言的威力。鉴赏时不能不引起注意。
读灯下漫笔有感篇三
鲁迅先生无疑是一个很受人尊敬的文学前辈,从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听到老师介绍很多鲁迅先生的事迹,上学时也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字,但是那些无一例外都是一些适合学生读的文字罢……《灯下漫笔》却是有一种令人仔细思考的魅力。
接着鲁迅先生更是直接抨击了所谓的中国文明,其言:所谓中国的文明者,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席。所谓中国者,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席的厨房。不知道而赞颂者是可恕的,否则,此辈当得永远的诅咒!
当你撕开统治者们精心编纂的大幕,露出下面累累尸骨,又有几人会为那尸骨而哭丧?更何况我们现在不正是那大幕下的尸骨?在我们慢慢老去,我们的后人又会不会记得我们曾经为这精美的大幕画上一笔鲜红的印记!
鲁迅先生将中国的百姓比作是奴隶,又何尝不是怒其不争?得过且过,偏安一隅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性子。想做奴隶而做不得,何等的悲哀。暂时坐稳了奴隶,何等的悲凉。
诚然,鲁迅先生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黑暗的时代,在时代的背景下,鲁迅先生的大多数文章都是带着些悲切,带着些呐喊的,但恰恰是那黑暗的时代所作出的,划出黎明的呐喊才是最应该令人思考的。
读灯下漫笔有感篇四
读先生的《灯下漫笔》,以至于眼中噙泪。伟人并不只与时代相关,其见识往往超越时代,而至有不朽的意义。那时“漫笔”所表达的含义,于今何尝不是!
使愚氓和土匪做了主人,并不能使他们变得文明和仁善,而成了遍天下的土匪和愚氓。所谓颠倒乾坤、改天换地,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愚弄孩子而已。
先生说中国的历史只有两种时代,“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今天怎样了呢?这第三样的时代仍未见创造出来,眼见的仍然是专横跋扈奢靡腐化的统治阶级和沉默的顺从的国民。并且国民的遭遇在许多方面比起以往的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先生死后,又有谁洞悉古今,为人民、为公正的思想而仗义呢?为改变国民千古的劣根性或者说奴性而鞠躬尽瘁呢?时代怀念先生,时代需要先生这样的人出现。世上是没有神的,人们信仰的只是思想。有谁又会建立崇高而正确的思想使人信仰呢?或许建立崇高而正确的思想并不为使人信仰,而是照亮人们心灵,作为人类精神的营养,使人不惑而已。而这建立的责任,便在有文化和修养的、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冷静淡定的、有先生一样气概格局和骨头的新的作家的身上。
一个民族的文化,可以形成一个民族的气质。愿那些可以不朽的的国学的精粹以及先生所提倡的国民性,可以成为中华民族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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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灯下漫笔有感篇五
回到家里,床单上,夕阳下的树影绰绰,干净温暖,不必去想乱糟糟的事,一切都显得宁和。
六月初的天气,微雨。去往天目湖。一路上的夏雨就像笑语,蜿延在绿荫里的公路上。偶尔雨势急乱,疾驰着,烟圈散开,远远的总是浓浓的绿色,渐深的镜头,铺在水墨一样的天地,在山水葱茏里兜兜转转,我始终以为这是最好的生活。
晚上的时候,两个孩子在浴缸里玩的很开心,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放学回来烧水做饭,轮着洗澡的时光来。时间真是玄妙,总是推演着相似的场景,却又永不重复。大概是人心易老,愈老便愈怀旧。回到小城,也许容不下繁华,但是烟雨里总有些别致的味道。喜欢走到临省的小镇上,看着晚上橘黄的路灯,心里很开心。仿佛和以前走过的一样。
慢慢地更愿意疼爱小孩子,比起以往。有时候愿意花一些时间做一些枯燥细碎的事,哄他们开心,孩子始终是单纯的,不管斯文还是顽劣。我爱他们,因为童心,因为星星一样扑闪的眼睛。
清晰记得的大雪,覆盖着门口的松树。耳房里木炭悠悠的烧着,忧伤刻骨。可是我依旧怀念它,就像怀念冬天亮晶晶的冰棱。但记忆远没有时间拉得长,久远的'童年记忆,仿佛都掩在烟雾里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少想起这些事。只是忽然联想到鲁迅先生的文字:那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在学校的时候,没有这样清醒难过的心情,由此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会把它们通通忘掉,忘掉读书和旅行,忘掉青春,只剩下纯白不定的人生。
总是在深夜想起这些事。生活和成长,我都找不到完整的比喻,只是一切一切,都像极了年少时,坐在风大的堤坝上,我随意地丢着石子,看到的一圈圈荡开远去的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