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活着读后感篇一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活着读后感篇二
这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和许三观记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和获得一些国内外奖项,以及在多个国家出版。
对于作者的文笔和才华是毋庸致疑的,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故事本身。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这样描述和评价: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就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对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这样描述已经很透彻了,但我还要要加几句,不然写这篇也没有意义。
首先得归功于我住院了,身体的破败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有了歇息的机会,虽然我总没有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更闲了,也因此为了打发时间看起了书,并且是耐心的:所以我说要归功于住院。插句废话,现在的我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好用了,其他的不是未老先衰就是毛病不断。
得了这样好的机会,我把活着仔细看了两遍,看完后觉得有些话要说,但还是没有底,然而最后还是写了。
福贵这个人物的性格是洒脱的,也是可以逆来顺受的。做为主角,别人可以死,他必须要活,为了活着他就不得不承受命运给他的苦难和遭遇。
福贵拿自己当牛,从他的承受能力来说,他也确实堪比头牛,压不垮。但是牛的结局是注定悲剧的,因为牛不能反抗命运;也正因为这样,作者就没有写下结局,就单从“活着”的理念开始故事,到讲述故事,最后结束故事。
活着即是主题,就不能讲死去,但也不是不能讲死,而是用别人的死来反应主角的活。
福贵是一个纨绔子弟开始,含着银勺子出生,吃喝嫖赌都行,典型的阔少爷形象。既可以说传承了他爹的习性,也可以说传承了广大少爷的秉性。但是当他遭龙二算计后,输光了家产,他清醒了,到了这里也端倪的反应活着的内涵。不然福贵是可以设定他想不开而去死的;然而作者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让福贵继续落魄。
家产没了,他爹死了,又被抓了壮丁,遭遇战争;眼看解放了,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已病死了,女儿也因病聋哑。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描述活着的艰难了,但是苦难并没有结束,而是接踵而来。
玉珍得了不治之症;有庆在一次献血献出了生命;凤霞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嫁给了“偏头”二喜,却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了;二喜也随后出了事故离开人世;苦根眼看是独苗了,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命运还是无情的把他带走;终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活着。
这里面最苦当然是福贵,但是他没有哭,而是用笑来迎接痛楚。
小说的主题也就在这样的悲剧下反应得彻底。
起起落落。死的人早已经消失无踪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活着时的所以痛苦。没有办法,如同待宰的老牛只能眼泪汪汪,然而福贵洒脱和顺受的性格,没有让自己眼泪汪汪终日叹息,而是如洞察人生,买下老牛,和它为伴当牛如己了。
活着的意义在此无限放大,他用福贵告诉人们,不管你遇到多大困难,也不要悲秋伤春,要坚强乐观开朗的活着。
相信现实中比福贵更惨的绝没有,但我们可以拿他做面镜子,遭遇苦恼时就告诉自己:活下去,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
活着读后感篇三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灵魂,这些灵魂闪耀着,藏在书本里熠熠生辉,等待着人们去发现他们。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地映在我身上。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为什么要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福贵失去了太多的亲人,最让人心痛的应该就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吧,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地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地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死亡。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作福贵的老牛。
一个时代的兵荒马乱总是会给老百姓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福贵是不幸的大部分的中国人在那个时代的缩影。它本身就有一种泥糊不上墙的混沌,却要他经历层出不穷的逃亡和失去,一次次为了活着而失去了自己的底线。他好像在一路奔跑中只有一个欲望,那就是活着!看着他过着猪狗般的逃难生活,不顾一切地要跑,要回家啊,他的形象让人看起来可笑,又可悲。最后他经历了一切终于活了下来,回了家,亲人们却一个个离他而去了,最后还是他自己一个人,苟延残喘地过,活得没有人样。但那又如何?生命之所以生生不息,延续万年,就是因为有人咬着牙也能挺过来,再活个几十年的生命的强大。生命的不息,在于就算生命如此脆弱,如此饱经沧桑,也要承受着!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生命回到最初的个体,也要在田野里含着麦秸,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来!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篇四
曾读到这样一段话:“巷子里的猫很自由,却没有归宿;围墙里的狗有归宿,终身都得低着头。”
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这便是人生。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可上天又是如此公平,乔布斯可以改变世界,却无法延续自己的生命;张爱玲才貌双全,却一生为情所困,爱而不得,情深不寿,在潦倒与孤寂中死去。三千宠爱于一生的杨贵妃,权倾一时,可谓财富爱情双丰收,不过落得个宛转蛾眉马前死,花钿委地无人收的结局。
再来看看余华笔下的《活着》,男主人公福贵原本算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少爷,整天不干正事地混日子,把祖宅和田地全部败光,把父亲活活气死。终于把手中的一副好牌生生地打了个稀烂。当他和家人如丧家之犬般被赶出家宅,搬入茅草屋;当他的妻子家珍被丈人敲锣打鼓地接回娘家;当他弯着腰背着沉沉的铜板去还债,把肩背磨出血;当他脱下绫罗绸缎,换上粗布麻衣;他终于意识这个家毁在他的手中,悔恨与心酸涌上心头,他开始痛改前非,决心重振徐家。上天待他不薄,母亲毫无怪他之意;家珍在给他生了个儿子后,又回到他的身边,对他不离不弃。他开始懂得心疼家人。家珍说,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只要 快快乐乐,穷一点没关系。
盛极而衰,否极泰来,浪子回头。一家人虽然穷一点,却也挺温馨。而他们不知道,命运之神正悄悄地靠近他们,打破这一份平静。他去城里给母亲抓药,却被拉去当壮丁战争爆发了,两年间,他每天听着炮火在自己耳边噼里啪啦地响,看着身边的伤兵残将一个个死去,他以为自己也要死了,他躲在战壕中,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的到来,没想到最后被救了。他迫不及待地回到家中,与妻子和一双儿女团聚。相顾无言,泪已千行。 家珍说往后的日子只希望每年还能给他做一双新鞋。他明白,家珍是希望一家人从此不再分离。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快乐、悲伤总是接踵而至。
几年后,儿子有庆死了。而他们为哑巴女儿凤霞找到了个偏头女婿二喜,用莫言的话说,王八看绿豆,看对眼就好。不过他们俩倒绝不是王八与绿豆,两个人虽然身体上都有缺陷,却是老实人,婚后生活也恩爱有加。这对于命运多舛的福贵家来说,算是意外之喜。可惜好景不长,凤霞不久后就难产过世,而二喜也在不久后也意外死亡。留下垂垂老矣的福贵带着年幼的苦根,艰难度日,直到小小的苦根也离他而去。
福贵的故事到这里就接近尾声,然而他依然还要继续活下去。我似乎能够看到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老脸和佝偻的背脊,还有身旁那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从开始的老泪纵横,到后来夕阳下那空洞茫然的眼神。
也许,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部小说,或平淡如水,或曲折离奇,或波澜壮阔。而小说家,无非是通过自己的眼睛看别人的人生,或者通过描述别人的人生,写下自己的感受。尝尽苦乐酸甜,这便是人生。经历好的坏的,并他坦然然接受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继续努力面对明天的太阳,这便是人生。
活着读后感篇五
之前看完了路遥的《人生》,一直想写一篇读后感,可是不知从什么角度入手。《人生》这本小说,就跟真的人生一样没什么主旨,跌宕起伏好像要告诉我们些什么,但内容太多说不清楚,到头来也只为了——活着。
余华这样说自己的这本小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上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段话,读之前看没有任何感觉,但是读完以后发现,这段话就是《活着》,并且它也告诉我们《活着》讲述的并不是一个悲剧,它让我们看到一条生命的坚强,以及活着的强大渴望。
我先前在想说喜欢《活着》这本书,是不是有点残忍,可是现在我想说《活着》是我看过的书里面给我最大力量的一本,虽然最后只有福贵活了下来,就算他这一生活得多么不幸与不堪;就算他亲眼看到身边他所爱所恨的人一个个离去,但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个人活着的力量,活着的美好,活着的可贵。
初中的时候,我遇到挫折时总会这样安慰自己:“世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死亡,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痛苦,所以我现在遭遇的、即将遭遇的都不算什么。”这句话总是很有效的给了我一个退路,就跟福贵被抓去上战场,面对敌人的枪炮时想的那样,只要能够活着回去,怎么样都可以了——这也的确是福贵败家后第一次产生的要好好活着的信念。
人真的就是这样,做少爷时的福贵吃喝嫖赌,除了正事其他什么都做,那个时候他忙着满足自己的欲望,怎么会想到要脚踏实地地活着呢,他的人生好像一团泡沫,随时都有可能破灭的。从战场上保住一条命回来的福贵,开始好好待他的妻子和儿女,但苦难的命运却依然伴随,时局的混乱,家境的贫困,家珍的害病,知道福贵亲眼目睹赢了他所有家产的龙二替他上了制裁地主断头台,他才觉得命运之神一瞬眷顾了他,夺走了他享受的权利,却留给他一条命。
《活着》的情节进行得很快,有点像我们的人生,脚步匆匆,来不及后悔,来不及思考为什么。有庆的死,凤霞的死,二喜的死,接踵而至,泪还来不及风干却又再添一层伤心。二喜的出现,其实是《活着》进行到后面,一个让人欣慰的转折,他的善良是完美的,从前一片灰色的世界,在二喜出现后出现了一片喜庆的红,正当人们觉得生活有了希望有了新的开始时,他又早早地丧了命——留下苦根,从他的名字中我们也能猜到,又会是一个悲伤的结果。到了苦根的死,福贵应该已经有点麻木了吧,我不知道如何确切地形容他当时的感受,一个见过那么多死亡的人,一个注定要孤独的人,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活着。
不论生命多么叫人绝望,却依然要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命运的强权,有时使人感到无力。的确,在书中的背景下,人们其实没有那么多力量去改变什么的,不像我们现在,不像《人生》中的高加林,可以追求一下梦想,拼搏一下未来。《活着》中的人们,也许是看不到所谓未来的,可是他们又对明天分外地清楚:明天我依然活着,我依然面对这片无边的黄土,我依然为了我下一个明天挥下汗水。
是的,倔强地挺立,骄傲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六
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你的骨头和肉。就像你读过的书其实早已融进你的骨血,只要一个触动点,就会喷薄而出。
记得脚步不能丈量的地方,文字可以;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愿你明白!作为新时代的人,很是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年代,至少我认为我如果生在那个年代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还会成为和福贵一家一样的成为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纵观福贵的一生,从他身边的人来看,他是幸福的,那个一生都爱着他,陪着他从富贵到贫穷的妻子家珍,到死都没有一句怨言。原文中家珍快死时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一起过。”所以说福贵他是幸福的,至少家珍一辈子都这么爱着他。
然而他更多的是悲剧,从一开始到最后都是悲剧。他的儿子有庆,因为医院医护人员的无知加之对生命的不尊重不重视,为了讨好当时的县长刘解放(春生),被抽干血去救县长夫人严莉莉,有庆死得冤枉,死得让人气愤。我一共读了三遍这本书,每次读到这里我都难以控制自己的眼泪,心里对那个医生和抽血的护士恨得是咬牙切齿。
福贵的家人一个个从他身边离开了,尽管后来他努力地去维持这个家庭的生活,不求福贵,只求温饱,可是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改变不了这个家徒四壁的境况,改变不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开,看着比自己老的,比自己小的都走了,但是福贵还是继续活着,他总能看到生活的一点点希望,书中也并没有太多描述那些亲人离世,在世的人的悲伤。特别是最后唯一的希望,孙子也死了。
《活着》带给我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更重要的是,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
新时代的人们,生活压力大,时代变换速度快,导致不少糊涂人做出无法挽救的事。总之——生在当下,何必言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