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策展方案计划书篇一
为贯彻落实_在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关于“古村落的保护就是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以及传统文化的保护”的讲话精神和加强保护工作的指示,摸清我县传统村落底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改善,特制订本方案。
我县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我县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价值及其生存状态,是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摸清并记录我县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落列为调查对象:
1、传统建筑风貌完整
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2、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
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3、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该传统村落中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1、组织学习阶段(2012年4月28至5月5日)组织住建局、文化局、_、财政局以及各乡镇政府学习研究住建部建村【2012】58号《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住建局、文化局、_、财政局4家联合成立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传统村落调查小组,负责全县传统村落调查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调查的村落。对符合条件的村,开展入村调查,并按“一村一表”的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拍摄相应照片和收集有关图件。调查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具体见《传统村落调查登记表》(附件)。
3、组织上报(2012年6月2日至6月20日)整理调查成果,组织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市建设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充分提高对“传统村落调查”的认识,要积极向政府汇报调查工作进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保质保量的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2、积极筹资,保障经费
根据国家四部联合文件要求此次传统村落调查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解决,县财政部门要筹措资金、安排专门的工作经费,用于此次调查的经费,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奠定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
传统村落调查实施工作,是住建局、文化部、_、财政局四家联合办公,需要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在工作组的领导下,共同完成此次调查任务。
为了加强传统村落调查实施工作力度,顺利推进工作进展,特成立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肇源县住建局
肇源县文化局
肇源县_
肇源县财政局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222担任。
策展方案计划书篇二
8月24日,长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提出未来五年长春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方案》指出,到2025年,长春市文物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文物保护机构更加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基本形成以伪满建筑群保护为核心,辽金城址群、建国初期典型建筑和“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特色的长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总体格局,为理清长春历史脉络提供重要支撑。博物馆区域分布趋于合理,结构逐步优化,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市博物馆的比例增加,非国有博物馆占全市博物馆比重逐步提高,形成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博物馆集群。基本构建运转协调、惠及全民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扶持农业、民族、民俗、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等专题性博物馆,探索智慧博物馆和社区博物馆建设,博物馆门类更加齐全,公共博物馆全面免费开放。
《方案》提出,实施文明探源、保护修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激发活力、基础工作、创新传播、活化利用、文旅发展、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队伍建设12项任务,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深入开展“伊通河文明史·长春城市发展史”探源研究;重点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伪满皇宫旧址展示提升工程、伪_综合法衙旧址保护修缮工程;加强对文物安全隐患突出的文博单位隐患整改工作;支持一汽红旗展览馆、长春市水生态博物馆、吉林省农业博物馆建设工作;激发文物博物馆单位创新活力,鼓励非国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创办非国有博物馆;加强“四有”建设,指导长春市文庙博物馆继续办好国学大讲堂、祭孔等活动;探索文物资源活化利用途径,推进以伪满建筑群、中东铁路附属建筑群、“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重点的近现代文物旅游区建设;重点支持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多视角三维重建技术、超低空无人机拍摄数字影像等现代智能手段在考古工作应用;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方案》的出台,将全面开启新时代长春文物工作新征程,标志着长春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长春市相关部门将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优势,不断释放社会参与文物事业发展的新潜力新动能,推动解决一些文物领域长期没能解决或者不易解决的难题,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各项任务落地开花结果,让文物从“用”起来到“活”起来。
进一步做好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探索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西安模式”——12月10日,全市文物保护大会发布《西安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14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包括坚守文物安全底线、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加快推进文旅深度融合等内容。
构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
作为闻名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现有157家博物馆,收藏文物超过202万件,上溯100多万年前旧石器时代蓝田猿人遗址,到夏商周秦汉隋唐,再到近现代革命遗址,有“天然历史博物馆”的美誉。
“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全市文物保护大会明确要求,到2025年,我市文物保护管理能力显著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文物保护机构队伍不断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初步建立,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基本形成文物保护的“西安模式”。
《方案》提出,“构建中华文明精神标识”,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加强对蓝田猿人遗址、半坡遗址、姜寨遗址、杨官寨遗址、太平遗址等典型史前遗址的考古调查和科学研究,形成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学术成果。开展周秦汉唐都城遗址、汉唐帝陵等重点遗址的考古调查和科学研究,实证西安在中华文明发展脉络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
加强精神标识保护和文化地标建设。推进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将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项目、半坡博物馆及周边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和红军长征过境西安重要遗址纳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体系。新建秦文化博物院、隋唐长安城博物院等周秦汉唐主题博物馆,推进西安博物院提升改造,协调推进实施西安碑林博物馆改扩建、陕西历史博物馆浐灞分馆建设、秦始皇帝陵博物院改造提升,打造城市文化地标。
策展方案计划书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_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依法依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严格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根据《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和《2021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鄂环办〔2021〕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围绕落实《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文件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管履职尽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度确定稽查对象为高新区、东津新区、谷城县、保康县。
(一)检查《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两高”司法解释及“两法衔接”工作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三)检查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现场日常执法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执法监管、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环境执法后督察等依法行政情况;检查污染源“一厂一档”建立及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和使用情况。
(四)对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部督办、省市交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有关部门移送等渠道获取,或者专项稽查或检查督办发现,经初步审查属于稽查范围的具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以立案调查形式开展专案稽查。
(一)精心筹备(4月)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稽查对象,完善计划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稽查工作准备。
(二)严格实施(5月--8月)
1.市局开展稽查,按照本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对辖区县(市、区)开展稽查,形成稽查案卷,建立稽查档案。
2.市局将采取不定期检查的形式对各地开展专项稽查,建立稽查档案,主要稽查内容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规范执行情况。
3.市局将对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保护中央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省级督查和专项行动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重信重访案件开展专案稽查,形成稽查案卷。
(三)全面总结(9月)
全面梳理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和开展情况,在规范和促进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成果,稽查遇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等,归纳好的经验做法,体现自身特色,充分展现稽查工作成效,于10月15日前向省厅报送执法稽查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目标的起步之年,也是落实襄阳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服务年”。环境执法稽查是推动基层环保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清稽查工作的重要性。
(二)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各地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定要求和时间节点,配合组织实施,严防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执法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流程,及时通报。严格按照稽查程序,认真履行稽查各环节工作要求,稽查情况将及时通报;对涉及需政府统筹解决的环境问题,将明确提出督办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地方政府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环保系统内部规范行政方面问题的,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和措施,对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稽查相关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四)传导压力,落实整改。针对执法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综合运用个别约谈、挂牌督办、移交移送、媒体曝光等手段,持续传导压力,强化整改落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有关责任追究到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策展方案计划书篇四
一、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方面重视不够,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在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传导中层层衰减。根据督察谈话中各级领导干部反映,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__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二)2016年年底前,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环境保护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有力有效地组织和展开各项工作;确定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懒政、惰政的情况较为突出,环境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需尽快解决。
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2016年年底前,市县党委、政府要明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向社会公开,建立督办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策展方案计划书篇五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围绕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振兴传统工艺”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方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倡议因地制宜开展非遗项目的展示、展演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宣传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组织非遗专题讲座、竞赛等知识普及活动。
二、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力争使“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在全省有个普遍效应。
2、各地组织“文化遗产日”活动要贯彻落实党和_的相关精神及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突出主题,讲实际、重实效,严禁铺张浪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3、各设区市文广新局于5月25日前将本设区市“文化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省文化厅社文处。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将“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反馈至文化厅社文处。
4、为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特殊作用,做好传承人的保护与服务工作,促进非遗的保护和传承。省文化厅20__年6月将继续开展非遗传承人关爱工程,组织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体检活动(详见附件2),以此出自提升传承人和民族民间艺术家对自身健康的认知,建立传承人身体健康状况档案,让他们能够及时发现病症,对症治疗,为传承人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更好地为非遗保护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