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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总结报告制度篇一
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根据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使我局的反腐倡廉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状态,促进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正确行使职权,维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形象,结合我局的实际,作出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省局“八条禁令”的规定
4、在培训考核发证、查办案件、干部考核任用、业务咨询等工作中,不准接受有关人员及其单位的宴请。
5、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下级单位执行公务时要按当地接待标准食宿。
二、在重大节日时,除经局领导批准的统一组织的活动外,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利用公款相互宴请。
三、严格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舞厅、歌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的规定。
2、工作人员不准授意或要求下级和其他单位安排用公款支付的各类娱乐活动;
3、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授意有关单位到营业性舞厅、歌厅、夜总会等公共场所进行免费娱乐活动。
四、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红包和贵重礼品。如一时无法拒绝,应及时向组织报告,并将红包、礼品交组织处理。
六、本制度公布后,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退出所用的公款,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行政执法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药监系统公务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保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监系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市食品药监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树立廉洁、勤政、高效的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
二、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局成立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对行政执法和管理人员是否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刁难勒卡、野蛮粗暴、违法行政行为进行检查。
3、对行政许可、检验、认证过程中是否执行有关标准规定,是否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并严肃查处,进行检查。
4、对是否依法收费或按职权部门审批标准收费,是否认真执行罚没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有奢侈浪费和违规开支现象进行检查。
5、对是否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保证饮食用药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6、对是否履行监管职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拖拉梗阻问题进行检查。
7、对作风飘浮、工作推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行检查。
8、对办事是否便捷高效,优质服务,勤政务实进行检查。
四、监督检查的方法有走访调查、座谈会、调查问卷等方式。第六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第七条、监督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执行,被检查部门应积极配合。第八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九条、本制度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发生,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惩处执法违法和错案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违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危害国家利益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错案是指行政执法违法情节严重,并依法定程序撤销、纠正或应予撤销、纠正的案件。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追究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究,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处罚与责任相适应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对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追究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承办案件受理、调查、提出处理建议等工作。
法制机构负责承办本单位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受理、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工作。
监察、人事、财政等部门依照职权做好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的追究工作。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六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行政执法违法追究范围:
(一)没有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范围,或者违法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实施罚款、没收财物不使用法定部门印制的单据,违法自行收缴罚款的;
(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进行行政性收费的;
(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七)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八)徇私枉法、故意放纵、包庇违法行为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追究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因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范围:
(一)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案件;
(二)复议机关撤销、改变或责令重新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
(三)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确认为错案的案件。
第三章责任
第八条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个人责任依照下列规定划分:
(四)因有关人员干预导致发生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追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干预者的责任。
第九条行政机关发生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纠正、赔偿损失等处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十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收回行政执法证、调离执法岗位、辞退、免职、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轻追究责任:
(一)执法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
(二)对执法过错行为自行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执行上级指示造成过错的;
(四)其他应从轻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一)因故意行为主观过错或多次发生执法过错的;
(二)(三)
(四)因执法过错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因执法过错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应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违法或者错案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赔偿后,要向执法违法或者错案过错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追偿比例按照过错责任大小确认,但过错责任人有使用暴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行为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第十四条在行政执法违法或错案责任追究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徇5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决定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制度。
一、廉政谈话
1、廉政谈话的对象:新提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晋升干部,调任重要部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2、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和群众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
二、诫勉谈话
1、诫勉谈话的对象:根据群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或暴露出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执行法规、政策、廉洁从政以及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轻微的违规违纪问题,组织上需要提醒、告诫的。
2、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该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调查事实,问题的危害性,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三、警示谈话
1、警示谈话的对象:根据群众信访举报、行政监察、专项清理等渠道,反映和暴露出部门在执行法规、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的,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的、告诫的。
2、警示谈话的内容: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的,问题的原因及其危害性,提醒予以重视,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
四、谈话程序及要求
1、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三项谈话,分别在行政办接到任命通知、干部公示群众信访举报初核结束和发现苗头性隐患问题后提出谈话对象。
2、支部办、监审股提出谈话对象,经支部书记批准后,通知谈话对象,告知其谈话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
3、廉政谈话,可以集体或个别形式进行,谈话的主体为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诫勉谈话,一般以个别形式进行,谈话主体为党组书记或局长;警示谈话,对象一般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分管该工作的副职也可列为谈话对象,谈话主体为党组书记或局长。
4、谈话时,谈话人不得少于2人,党办工作人员作好记录。
5、诫勉谈话、警示谈话的情况向党组报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工作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接受管理相对人有效监督,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防止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依据省局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制度,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级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原则上一般行政执法案件,均实行填写《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制度。
二、《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实行编号管理制度,编号由纪检监察部门编印,统一管理。执法人员到纪检监察部门领取带有编号的回执单进行使用。
三、《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由执法人员填写,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送达被处罚单位或个人,被处罚人在回执单存根上签字,由执法人员带回,三日内交至纪检监察部门留存备查。
三、《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送达)由被处罚人单位或个人填写意见及县局邮(送)市局纪检监察室。
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工作制度要经常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落实,并对管理相对人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五、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按时送达《行政执法处罚回执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部受理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妥善来电和来访,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依照《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受投诉、举报的范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公务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局监察室投诉、举报:
3、不准参加被检查单位和服务对象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或借机游山玩水;
6、不得违反行政执法程序,单人办案;
7、不得违反办事程序和时限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拖而不办;
8、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得超越法定职权罚没款物;
10、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文明规定不得参与的活动和行为。
二、投诉、举报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科投诉、举报,也可依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1、投诉举报电话:0464—82734962、把投诉、举报材料投入“廉政信箱”,地址: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科。
三、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监管相对人或单位,进行联系、调查、了解,如发现行政执法中有违法违纪苗头,要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汇报和进行查处,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或进行纪律处分。
党建总结报告制度篇二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政自律意识。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五、自觉履行监督职能,对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帮助解决执法机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党建总结报告制度篇三
一、思想政治工作一岗两责责任制的建立
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责任制是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西方思想流派的传入和市场经济及一些新观念的注入,使人们思想呈现多样化,加大了思想工作的难度。思想政治工作一岗两责责任制,顾名思义,就是强调领导班子(含所有管理者)无论是身在生产经营岗,还是负责其它某一岗位工作,都要同时肩负起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这是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2000年,公司党委制订了一岗两责责任制,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公司各级领导者的责任和义务,责任制的内涵、要求及具体内容。以党委文件下发,要求两级班子都要贯彻执行。公司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执行责任制。
首先把一岗两责责任制和联系基层制度相结合,对班子成员做了分工,党政一把手不确定联系点实际,及时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使思想政治工作进班子落在实处。
二、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一岗两责的内容
一岗两责责任制建立以来,公司班子成员已轮换过14次,班子成员都已养成了自觉习惯,每人都主动与下一个接自己原来联系单位的成员进行该单位情况介绍,俩人同时与联系单位搞好交接(这在责任制中并无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和不同任务,增加新的内容,使一岗两责责任制不断充实完善,充满活力,更好地为企业中心任务服务。在实践中,党委坚持一岗两责为企业中心任务服务,不断完善一岗两责的内容,提出班子成员要每季度参加一次联系单位生产经营分析会,了解基层在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帮助基层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经营目标的完成;每季度参加一次联系单位的中心组学习,并作中心发言。每年要为联系单位的党员、积极分子讲一次党课等具体内容。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针对部分职工反映的职工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沟通机会较少的意见,党委及时制定了整改措施,确定了一岗两责在联系基层单位的基础上,再向下延伸,联系到一个基层班站,这一做法受到了职工的好评。
三、“一岗两责”责任制的成效
在公司党政班子带动下,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责任制要求确定了班子成员联系点,形成文字下发班组,供一线监督落实,党委把落实一岗两责责任制情况列为基层支部考核内容之一,一岗两责责任制已成为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管理手段。
一是工作更顺了。一岗两责把班子成员同基层单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管业务分工如何,也不论基层单位发生的问题是否归他主管,只要是联系点的事,就积极设法解决,他们把这称之为自己的“责任田”。公司一名副经理在联系某所时,一次班子会上通报该所班子发生了团结方面的问题,不等领导找他,会后就赶去该所帮助解决。
二是开阔眼界,增强了全局意识。由于每半年轮换一次,目前已轮换14次,这样做的结果,使班子每个成员对基层每个单位都有了解,因而对问题都有发言权,对横向情况都有了解和比较,在研究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时,就便于形成一致意见。
三是促进了中心工作,保证了职工队伍稳定。
四、几点体会
(一)思想政治工作一岗两责责任制是思想工作进班子的好形式
作,既是业务工作的指挥员,又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员。而一岗两责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教育者要先受教育,班子成员之间团结互助,做到三个相互:既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理解,在生活会上更要开诚布公,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从而增强了班子团结。一岗两责促进了班子成员学习的自觉性。基层单位工作性质不尽相同,为了熟悉了解所联系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就必须进行多方面知识的学习和储备,工作才能有针对性、实效性,话才能说在点子上。要讲好党课,就要先行备课,同时还要了解所在单位党员状况,以加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要参加基层单位中心组学习并作专题发言,就要自己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
(二)思想政治工作一岗两责责任制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的好载体
一个企业搞得好的标志是群众心气足、干劲高,任务完成好,职工收入稳定增加,一句话,就是真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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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总结报告制度篇四
今年以来,为了保障我行的健康有序发展,保证百亿利润的顺利实现,在省行领导下,全行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制定了多项相关制度及措施。就内控板块,省行特别制定了《“中国银行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粤中银法〔2017〕52号)。作为基层网点,对上级指示的重视和执行到位是决定成效的关键,我们深知形势的紧迫,任务的艰巨,责任的重大,故十分重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在第一时间着力配合,全面部署,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分进度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如今良好的成效已日渐显现,现将本年度“执行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自今年六月份开始,我们正式启动了内控防案制度执行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按照进度要求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计划,并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首先,组织大家进行集中学习与讨论制度及作风建设学习材料,并督促每一位员工书写心得体会,从大家的言辞语录中,感受的到在学习过后,思想上有一定进步;其次,我们开展了及时的自查和排查工作,对照各条线制度要求,对日常业务进行了全面的自查与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并对困扰的问题及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制度更新的部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有了更深的认同感;最后,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培训工作,所有人员都参加了由操书记主讲的关于“双十禁”的专题演讲,并都通过了由监察内控部安排的关于内控防案及合规操守的测试,定期开展网点安全知识学习与防案演练。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使得全体员工能够及时领会省行对于2017年各项工作部署及活动开展的精神、意义。能够配合上级部门,做到全行一盘棋,步调一致的开展工作,使得全员努力的方向更为明确,士气更加高涨。此外,对于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新老问题,做了集中的、有针对性的根除,在关键时期对全体员工做了一次及时警示和预防,对潜在问题有一定遏止作用,同时,大家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应变处理能力也有了实质性的提高。
三、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员工对于制度和作风建设的学习不能保持持久热情,这将对学习成果形成直接威胁,很可能导致前功尽弃。其次,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有待健全,特别是前台业务部门与后台保障部门的沟通问题,对于风险点的把握不够到位,直接导致相关制度的片面性,局限性,甚至疏漏偏差,反过来制约了某些业务的发展,我们的部分员工,在遇到此类问题,依旧墨守成规,使得有问题不反馈,只做消极抱怨,日积月累,严重影响了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将各项工作进行到底,争取继续扩大战果。对员工,继续加强和提高学习与培训的.频率和力度;对分配的各项任务,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并扎实工作,用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指导,把内控防案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摆在更高的高度,做到对业务发展和内控建设两手齐抓共管,对于下一阶段蓝图投产工作,更要全力以赴。总之,为了百亿利润顺利实现,it蓝图顺利投产,当下,我们只有再接再厉,一方面夯实成果,一方面积极迎接和应对新的挑战,才能为我行创造新的更大的成绩。
今年以来,为了保障我行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在市分行正确领导下,我行深入开展了内控和安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并按照 “银行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方案要求,制定了多项相关制度及措施。作为基层来说,对上级指示的重视和执行到位是决定成效的关键我行深知形势的紧迫任务的艰巨,责任的重大,为此,我行十分重视这次活动开展,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安排,全面部署,分阶段性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现结合 “执行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的自查与排查。通过查漏补缺,对困扰业务工作的问题及时同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制度更新的部分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有了更深的认同感;最后,组织支行各部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所有人员都参加了由赵行长主讲的关于“双十禁”的专题演讲,并通过了由监察内控部门安排的关于内控防案及合规操守的测试,定期开展营业网点安全知识学习与防案演练。
二、主要成效
风险点的把握不够到位,直接导致相关制度的片面性,局限性,甚至疏漏偏差,反过来制约了某些业务的发展,我行的部分员工,在遇到此类问题,依旧墨守成规,使得有问题不反馈,只做消极抱怨,日积月累,严重影响了制度建设的实效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了保证活动开展取得的成果,我行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继续扩大工作成效。对员工,继续加强和提高学习与培训的频率和力度;对分配的各项任务,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并扎实工作,用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把内控防案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摆在更高的高度,做到对业务发展和内控建设两手齐抓共管,再接再厉,一方面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积极迎接和应对新的挑战,为我行创造新的更大的成绩。
党建总结报告制度篇五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报告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述职述廉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定期召开领导班子、党员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健全制度,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禁止收受“红包”和贵重礼品。不准接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企业主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务和岗位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违反规定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活动;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私自从事盈利活动。
七、努力为社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不贪污、不受贿、不以权谋私、不乱挪用公款、公物和侵占社区集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