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感悟,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感悟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故乡感悟的句子篇一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感悟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感悟,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感悟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感悟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感悟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故乡读后感悟篇一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悟篇二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故乡感悟的句子篇二
:最近,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故乡》,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深受封建社会思想影响、精神上遭受束缚的劳苦大众的生活状态,揭示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及对广大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
1、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2、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3、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4、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5、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6、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8、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9、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
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11、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12、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13、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
14、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15、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感悟的句子篇三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月是故乡明》让我很受感动。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故乡感悟的句子篇四
:1、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2、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3、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
4、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5、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6、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8、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9、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
10、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11、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12、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13、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
14、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15、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感悟的句子篇五
“你是哪儿的人?”每当听到这个问题,从我们的嘴边都会轻巧地流出一个地名,然后,是句号。离开得越远,你和这个地名之间的温度就越低,最后,它只能存在于一个简短的回答里。孟德斯鸠说,真实是一面被打碎的镜子,每一个人都相信他看到的每一个碎末就是全部的真相。故乡也是这样的镜子。只是,和真相不同的是,没有人有兴趣知道,镜子打碎前的样子。
pageone书店尽头,奶白色封面的《纪伯伦全集》,我为一行字停住脚步:阿拉伯原文足本全译。这个生于黎巴嫩客居美国的阿拉伯诗人,在经历了80年由英语转译的各种误解之后,终于完整地回归到自己的母语了。“我宁愿在充满渴望中死去,不想在萎靡无聊中而生。花的生命是渴望与交往,是泪亦是笑。”一个真正的纪伯伦,随着母语起舞,故乡的诗篇,一望无际。
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结实,当然,也没有什么比归属感更平常。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去处,可是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来处,一个把你和这个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地方。或者山花烂漫,或者杂草丛生,或者战乱纷飞,或者平淡无奇,无论怎样,在你眼里都是独一无二的地方。
(二)
“老房子借给李阿姨住了,她婆婆病了,楼上楼下住着,才好照顾。”一回老家,妈妈就对我说。
“李阿姨?”我的记忆被迅速扯回到童年,反复扫描,却已然模糊。
“你忘了?就是那个大嗓门,你小时候一哭她就嚷着跑上来那个!”我妈学了两句,声音瞬间抬高了八度。
这一嗓子,让我的记忆终于找到了wifi信号,联网成功。眼前走出一个穿着大花衣服的阿姨,略胖,微黑,走路呼呼生风,肥襟大袖的衣服跟着忽闪忽闪的,一笑,全世界都过节似的。
上小学以前,爸爸读书回来的寒暑假,会在家里教我背背唐诗。每逢遇到像“白云千载空悠悠”这种,学龄前儿童背上一万遍也理解不了意思的句子,我就会陀螺一样在这句话里拼命打转,然后在“罚背一百遍”的命令中,躲进阳台,哭得满楼道响。只要这样的动静一出,李阿姨保准飞也似的上楼敲门,“她爸,孩子再哭我就告她妈了啊!”“啊”字一落,我便跑去开门,一百遍瞬间清零。
那个时候,还没有“女汉子”这样的名词儿,否则我一准把她的“仗义”写成长微博,再点无数赞。此时的她,已过六旬了吧,真希望她的大嗓门依然如故,花衬衫仍不落俗。
这一嗓子,也喊醒了我的故乡。它很小,就是这栋五层的矮楼,和楼里的人们。
它小得很暖和,里面住的每一个人我都认识,连他们的外地亲戚我也能叫出名字,因为他们是我儿时地理知识的启蒙。我吃过三分之二户人家的晚饭,吃的什么不记得了,就是总觉得每一户都比自家的好吃。那时候,“串门”是我唯一的娱乐,一抬脚就进到对门家的感觉,让我从小就觉得,世界,不过是一个怀抱。我们怀抱世界的时候,生活就张开了双臂。
我愿意写下这样的故乡:对门的阿姨原来在动物园里喂孔雀,我喜欢她的笑,总觉得这样的.笑声能让孔雀开屏。她先生是个江南画家,个子不高,语调很软,“温文尔雅”这个成语就是我联想着他,才记住的。他们的儿子,我童年的“克星”,总是掠走我的邮票和贴画,而且还不带我玩儿。有一年岁末,他竟然公然抢走了我的一本印有周润发的挂历,让我一个年都没过好。可是,我记事以来第一个生日礼物,是他画的米老鼠,背后是孙悟空,这么设计估计是为了省纸,可我却珍藏至今。此时的他,是报社的美术编辑。
是的,这样的故乡是我的烙印。它造就着我的审美,以至于让我在而立之年,看见蜡染的裙摆就挪不动脚步。它屏蔽着丑陋和是非,让我从不担心长大的世界,原来还需要抵挡。
(三)
故乡,不忍细看。细看之后,就有了张爱玲楼阁下的市侩和压抑,萨冈屋外原野中的背叛和忧伤。再细看,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多了愚昧和计较,略萨的阿辛哈加村庄成了死里逃生的中转。于是,带着故乡的伤痛,人们纷纷选择逃离。离开故乡,成了我们寻找到人生的起点。可就是这个我们曾经被剪断了脐带的地方,却固执地保留着我们的基因。无论我们已经走了多远,还是一转身,就能看见。
奈保尔转身的时候,他的故乡特立尼达,早已不再是殖民地。可是那条叫做米格尔的大街上,还是有人招呼他坐下,喝杯朗姆酒,再编织一个自欺欺人的幻想。于是,他选择跳车逃走,可是却始终没办法把他故乡的朋友们,都甩在泥坑里。
1955年6月,在朗翰酒店自由撰稿人房间,奈保尔撕下一张bbc播音室信纸,塞进一台标准打字机,并把打字机调成单倍行距。而后,他双肩后缩,双膝抬高,把鞋子靠着椅子的两边支架,就像一只“蹲着的猴子”。他写下了一个开头:“每天早上起床,帽子都会坐在他后面阳台的栏杆上向对面叫道:‘有啥事儿吗?博加特?’”他顿了一下,很满意这个开头,没有再改动。《米格尔大街》的人们就这样开始生活了,在40年代的西班牙港,在一个很少有人有机会摆脱贫穷,却热衷做梦的地方。他们不知道,在46年之后,他们会成为诺贝尔文学奖上,生动的名字。
曼曼,一心想当选公职,可每次只得三票。一票是自己,另外两票始终不详。于是他安排让自己受难,除了每天穿着白袍子到处讨饭之外,还宣称自己是新的救世主,决定把自己绑在十字架上,并接受众人扔来的石块。可当街上的女人和孩子真的把石块扔向他的胸口和脸,他却不停地大声叫唤:“停下来,别做蠢事了,你们听见没有,我告诉你们,这个玩笑该结束了。”于是,警察把他监禁起来,然后永远如此。
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管曼曼叫疯子,离他远远的,可奈保尔却说,在这条大街上,他还能想出不少比曼曼疯得多的人。
波普永远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他总是不停地锤呀锯呀刨呀,从不闲着,锯末如粉落在他卷曲的头发上,混杂着乔木和蟾蜍树的香味。孩子们沉醉在对他的崇拜里,“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孩子,这个问题提的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他这样回答的时候,空气都是快乐的。在众人心中,他用这样的诗人气质,赢回了出轨的老婆,然后继续在没有名字的东西里快乐着,直到报纸上登出他入狱的消息。原来,他是作恶多端的梁上君子,他偷来别人的东西然后重新组装。可是米格尔大街的人们都说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当一年牢狱之后,他成了当地的英雄。于是,他开始干活,为别人做莫里斯式的椅子和衣橱,再也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为此,奈保尔却伤心了很久。
沃兹沃思在写世界上最伟大的诗篇。他以流浪汉的身份,来到米格尔街。他身材瘦小,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裤子,没有什么诗人的样子,只是会为任何一件事而流泪。他的院子里种着一个爱情故事: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恋爱了,在小诗人即将出生的时候,姑娘诗人死了,少年诗人决定留下来,还有一园子再也没有人修剪的花草树木。于是,少年开始写诗。用二十五年的时间,写了一句:往昔深远而奥妙。米格尔大街上,只有奈保尔去过他的院子,可每次都会被妈妈打一顿耳光。直到有一天,沃兹沃思虚弱地躺在他的小床上,把奈保尔搂在他瘦削的胸前,说:“以前我给你讲过的少年诗人和姑娘诗人的故事,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的。还有哪些什么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事?”一年后,园子被人扒掉了,盖起了二层小楼,树木被人砍倒,铺上了水泥。一切都像是沃兹沃思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这是我所听过的,最伤感的故事。我突然为奈保尔的故乡,流泪了,像被诗人传染了似的。它让我想到他本人的父亲,在一个被奴役的种植园里,倔强的非想成为一个诗人,一个记者,豁了命的抛家舍业,却没留下任何,除了奈保尔。
故乡的芒果树成长出奈保尔的乐趣,他的笔像沾了芒果汁一般,醲郁。这棵树只长了30年。在奈保尔30岁时,他选择,做一个没有故乡的人。
“你生在特立尼达?” bernard levin在一次访谈中向奈保尔提问。“我生在那儿,对。”奈保尔答道。“我认为这是一个大错。” 这个回答,震惊了世界。
“如果你抛弃塑造你的国度,你就会被这个抛弃所界定。”奈保尔在这个界定里,走上作家之路。()为此,他不得不反复地掩饰自己,清除过去,只为了成为表面上没有国度、具有高度洞察力的全球观察者。
在《世事如斯》这本奈保尔的传记里,弗伦奇用近乎刻薄的真实,寻找着其中的原因:“他躲避故乡,这个先发制人的抛弃行为,其实都来自于焦虑与害怕。因为他的抱负与恐惧相连。他害怕不能写作,害怕过气,害怕消失。”
“为了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他得让自己成为另外的人。”弗伦奇的刻薄,怎么听,都像是对今天的我们说的。
可是,命运偏偏和奈保尔开了个玩笑。就是这个令他一再划清界限的故乡,却在他离开51年之后,用根部饱满的基因,成就了近百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上,泰戈尔之外,唯一的,印度作家。
(四)
如果你可以自由选择,你会选择哪个地方成为自己的故乡呢?我想,我们当中的很多年轻人,手指的方向多半会是大洋彼岸吧。或者是脚下,这个把所有奋斗都献给一处住所的地方。这样的选择,不是因为害怕过去,而是惶恐未来,惶恐于,没有未来。
于是,我们离开带着泥土味儿的故乡,在我们还没有看清楚它模样的时候,在它的基因还没有完全被复制下来的时候,在姥姥的方言还没有教会我们的时候,我们就懵懵懂懂的成了,没有故乡的人。
很多年以后,我们这些忧伤的异乡人,多半会踏上寻根的路。因为故乡太近,我们总是在成功或失败的路上看到它的影子。因为未来太远,我们总是需要不断地,重新出发。
很多年以后,我们开始在故乡的记忆里,回忆人生,在未来再一次变得遥不可及的时候,可以欣慰地对自己说,“别担心,总有它们能证明,我曾经来过……”
你信吗?反正,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