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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xx乡xxxx年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巩固xxxx年年我乡高毒等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成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在全乡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在乡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安委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成果根据我乡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乡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2家企业为重点整治单位,主要以石灰粉尘等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目前已整顿企业1家,该家企业经过工艺革新明确不再使用和生产原有害因素或更换了低毒材料。
所有重点整治企业的作业现场均按照整治要求,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标准制作和张贴高毒物品警示标志和警示牌,并建立了一企一档。
乡专项整治办公室举办了二期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就职业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职业危害所造成的后果;职业危害因素预防中的建筑、设备设施和个人预防的基本要求作了详实的阐述。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根据区安委会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了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赵明阳为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同志组成。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整改,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规范企业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监督检查和作业现场的检测,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完善有毒物品中毒预防和救治预案。
2、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精心布置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考核、接触危害职工健康监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履行职业危害申报等六项整治目标任务;三是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为了让整治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根据我乡职业卫生工作实际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分三个阶段进行。
3、突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力求取得整治成效。根据我乡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情况,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了1家企业为重点整治单位,同时把作业场所现场整治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
卫生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做好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按照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不折不扣进行整改。通过明确整治工作各方面的重点,各村、各单位集中力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顺利地推开并完成了整治工作。
4、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质量。
专项整治小组注重企业的现场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一线,在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软件资料的同时,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现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改造和安装。督促企业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对存在企业严重不符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条件的决不手软,实行改、停、关。
乡安全生产办公室共发出整改通知5份、计13条。整治小组人员共组织五次12人次督促检查。卫生部门详细计划、周密部置基本上确保了这次整治任务中体检和检测任务目标的完成,进一步推动了我乡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1、在对企业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方面,企业只重视了作业过程中的生产操作安全教育,但还存在意识教育多,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偏少,实际应用不够全面。
2、部分企业虽经过此次整治,有了较大改观,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厂房及其设施老化,电器设备安装未完全符合要求的现象还有所存在。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与卫生部门加强联合,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努力提高作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大力整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隐患,建立起标本兼治的职业卫生长效机制,从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宣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国卫疾控涵(20xx)268号文件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内卫计办监督(20xx)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于20xx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周中,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何平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明确了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宣传内容,宣传活动的时间、宣传形式、宣传主题、奖惩办法等内容。
重点宣传培训了《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职业病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患者的工伤待遇。
主要是利用班前、班后会,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
1、公司安全质量部在生产、生活、办公等区域悬挂《职业卫生法的宣传标语》,营造《职业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气氛,使全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到《职业卫生法》的宣传活动中来,达到人人关心职业卫生、人人参与《职业卫生法》的宣传工作。
2、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了一次《职业卫生法》专师讲座,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安全主管亲自授课,重点培训了职业卫生法,员工的权利、义务,以及企业在职业卫生防治工作中应尽的职责等,参训率达到97%。
3、各部门、班组举办《职业病防治法》专题培训会8场,重点学习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等,受教育面达到99%。
通过培训使全公司员工,增强了预防职业病的技能,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明白了做好职业病防治不单是某个部门,某个单位的工作,而是需要全员的积极参与。
4、在《职员业病防治法》活动周中公司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了一次全员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复盖面达到100%,在此次职业健康体检中,我公司无职业病患者和疑似职业病患者,共投入职业健康体检费达到二万五仟余元。
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2015年,山东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在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为重点,通过干部职工共 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培训,使广大职工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认识到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
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2015,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显著,但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认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山东xxx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
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一、基本情况我镇现有企业家,涉及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中木质家具制造工人。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家,纺织家,危险化学品家,其家,涉及在岗职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工作。成立了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阳任组长,分管领导副镇长刘军任副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辖区企业相应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职业健康监管责任,提高各级对开展职业-1-健康工作的认识、目的和意义,落实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部署,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
xxxx年年6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宣传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使“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深入人心,6月13日至6月20日,该镇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先锋网、远程教育、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职业病防治知识、青少年防溺水知识等。据统计整个宣传周期间全镇共出动宣传车辆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余份,在各主干道及相关单位悬挂横幅、标语20余条,张贴发放宣传画65张。
制作了宣传栏,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图片,发放职业病防治卫生知识的宣传资料,耐心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群众的好评。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加深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自我防护和依法维权意识,为职业健康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企业,交流座谈在宣传周期间,镇安全生产办联合有关部门先后5次深入辖区内10余家企业单位进行了宣传。
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共培训劳动者300余人,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根据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工作安排,我镇安办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企业或加工场所的特点,指导企业建立了职业病防治管理台账。今年6月以来,我镇集中力量对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进行督促检查,要求企业必须建立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求企业业主必须与生产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职业危害的职责、义务。对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岗中、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认真检查,强化监管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副镇长刘军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企业现场,逐一严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在职业健康隐患排查中,镇安监办人员认真负责,在每次隐患排查中,不走过场,不讲情面,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必须限期整改。对检查过的企业,都不定期回访复查,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我们对全镇木质家具制造、纺织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了5次检查,出动车辆5台次,出动人员20人次,排查出职业健康安全隐患36项,现场整改36条,整改率100%。
(一)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检查中发现,多数企业,加工设备简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虽配备了基本的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但劳动者不习惯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极易引发职业病危害。
(二)企业负责人及劳动者法制观念淡薄企业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义务。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足,不能正确购买、使用防护用品,缺乏自我保护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职能职责,增添措施,提高监督执法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在全镇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守法的意识和广大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抓工作落实。在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好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卫健局职业卫生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20xx]42号)要求,我区于20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20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20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20xx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 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