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农作物承包合同书篇一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二、供方义务:
1、供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种子。
2、供方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非检疫性病虫害或种植地所感染病虫害供方不承担保证义务。
3、如果属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需方义务
1、需方保证按合同提货及付款。
2、需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第3项规定进行复检。
3、需方保证依据第七条规定操作,如有违背则由需方承担对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如供方已承担则有权向需方追偿。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1、供方仓库交货,需方必须在供方通知提货后期满之日种子的`风险转移至需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提货,需方还应承担逾期的仓储费用。运费由需方自担。
2、提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货的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之前将合同约定数量的种子全部提完,并付清所有货款。付款地为供方主营业地。如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则交货日期与承兑日期间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权拒绝发货,需方按法定违约金承担责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货物之前,须将所提货物的全额货款支付给供方,货款两清。)
六、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派出的提货人员为其委托取样人,并承认其取样有效。所封存样品代表本次提货的全部数量。抽样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2、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鉴定机构为“新疆自治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
七、特别约定
1、供方及需方应按种子储藏要求进行仓储(包括低温、干燥、防霉、防蛀等),在仓储期间应建立定期抽检档案备查。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产品,需及时验收,在收货后14日内将验收结果(包括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完好率,以及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提出异议)邮寄或传真回甲方。超过规定时限内未报,甲方则视此批产品为合格,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质量指标中纯度指标除外。纯度的复检应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长周期内完成。如不复检或在以上复检期内未提出局面异议,视为种子已达合同标准。
4、如需方在上述时限内提书面异议,则需方保证在提出异议后7日内负责将货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担退货运费及清退货款,否则,视为需方接受该批种子,需方应按《种子法》第四十七条办理相应批准手续,供方将不再承担一切责任。
5、由于种子是有生命物质,发芽率会随时间或不当储藏而下降,供方标签所注质量指标仅在复检期内有效,需方(或种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种前)应进行发芽率实验,以确保合适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发芽率下降,应加大播种量。
6、由于各地气候及栽培条件不同,品种表现可能有变化。供方仅对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四项指标在复检期内负责,该四项指标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供方不承担责任。
八、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封存样品协议书》
供方:新疆康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农作物承包合同书篇二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价格
元/公斤
数量
公斤
质量标准(%
供种时间
亲本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二条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面积
(亩)
预计产量
万公斤
质量标准(%
收购价格
元/公斤
交种时间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三条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七条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十条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有偿提供的亲本种子因未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2、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有错误,或因生产技术指导失误,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5、受托人因私自留存或私自出售种子,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作物承包合同书篇三
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产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1.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2.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作物承包合同书篇四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植物检疫证书》。
3、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三、包装要求:
每包20公斤,塑料编织袋包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五、交付定金数额及时间: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七、双方一般责任: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需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九、违约责任:
供方: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约定数量供货,否则违约罚款伍万元。需房: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约定数量按时提货,否则违约罚款伍万元。
十一、《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
方《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江苏省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供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纯度以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种植鉴定为准。因自然灾害、栽培管理不当、病虫灾害造成的损失,供方恕不负责。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及国家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需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农作物承包合同书篇五
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质量(%)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xx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xx编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机关(章)
年 月 日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