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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建协议篇一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发包人:
设计人:
经招投标,设计人中标承担 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本工程设计成交通知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4、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规模:
3、阶段:
4、设计内容:
5、设计周期: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附:分标段提供图纸份数等同):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
事宜
第六条 费用
根据本工程设计采购、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的设计费总包干价为: 。(项目采取包干价承包,含工程现场踏勘、办公条件,初步设计编制及评审,施工图编制等一切费用)
项目设计费情况一览表
编号项目名称中标费率
合计
第七条 支付方式
2、提交所有施工图成果后3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即 ;
3、项目竣工验收后3日内支付剩余10%尾款。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5、项目因各种原因无法实施的,设计费用将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发包人责任
8.1.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8.1.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如逾期支付,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8.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8.1.4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面的便利条件。
8.2设计人责任
8.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3、8.1.4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各单位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8.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8.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严格按照发包人意图进行项目设计。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不超过设计费总额的100%。
8.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此项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4%。
8.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8.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如不能通过电话互联网解决时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配合以解决。
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
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采购代理 份。
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税 号: 税 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委托代建协议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维修刷新阶梯教室消防通道、老科学馆楼梯栏杆、加固新制空调支架等,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泾县第二中学新校区内。
二、主要工程内容:维修刷新阶梯教室消防通道、老科学馆楼梯栏杆、加固新制空调支架、老自来水管维修等。
三、工程造价:
1、阶梯教室消防通道维修焊接、自来水井盖计12个工作日×200元=2400元
2、加固科学馆空调支架1.5米×350元=525元
3、维修刷新老科学馆楼梯栏杆75米×25元=1875元
4、刷新阶梯教室消防通道196.72平方米×20元=3934.4元
5、寻找校园自来水管漏水14个工作日×120元=1680元
四、工程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工程,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施工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商定延期。
五、施工安全
1、本项工程乙方应按照有关部门及甲方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严格做好安全措施。
2、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验收
工程结束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备好资料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七、收款方式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所有材料款、工时费用款由乙方垫付,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
八、其它事项
1、在工程前及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和提供方便,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委托代建协议篇三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
包干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即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叁拾捌圆整(小写:67538.00元)。
2、如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计入工程款内。
乙方需在设计费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的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1、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工程勘察设计费不退还。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定金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建协议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1、代建内容:
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
(1)项目的融资工作;
(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
(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
(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
(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
(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3、融资方式:(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
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年月日——年月日。
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
(1)项目合格率100%。
(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
(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
1、甲方责任与权限
(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
(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
(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
(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
(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
(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
(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
(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
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__]19号)执行。
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
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
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__]19号)有关精神办理。
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建协议篇五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改造装修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1、房屋名称:学校两栋教学楼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改造:门窗改造,楼梯护栏;
2,装修:塑钢窗安装;
依甲方的使用要求及条件要求为依据;
费用计为:15000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
按国家规定及省、市建委标准执行,房屋质量达到宜居、安全。房屋改造装修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完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30%
2、改造完成时,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30%
3、装修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总价的40%
1、甲方:负责提供改造、装修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对装修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位置应指明。
2、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屋装修设计图及报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承接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