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一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详见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博士研究生实行以4年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按国家要求,在学生学习结束离校后,随学生的学籍档案直接寄至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
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三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各专业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简章。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由生源范围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四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按考生生源地省份分别以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往低排名,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交《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他须提交复试材料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招生一致。
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
(三)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
(五)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教育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篇五
1.学校或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证明;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
(二)其他考生
1.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页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考生登记表一式3份(在职考生需签署工作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