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没看书读后感篇一
我读过很多的书,如:《西游记》、《老人与海》……,它们像夜空中闪亮的星,其中我那记忆的星空中最闪亮的星,永远铭记心底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逊乘坐的船遇险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只有小部分食物和衣服,没有任何人作伴。他依靠自己对生的希望,创造出了奇迹,他和猛兽搏斗,和海盗斗智斗勇,最终在28年后返回了家乡。
他的经历让人十分敬佩,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岛上活下去,他能忍受28年的孤单,他还能战胜比自己更强大的敌人。你做得到吗?他对生的希望战胜了他的恐惧,他很勇敢,拥有超凡的智慧和普通人没有的毅力。他从不放弃,总是能坚持到最后胜利那一刻,要是换作我,我肯定早就放弃了,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勤奋收获幸福,拼搏创造辉煌”。
我和鲁滨逊恰恰相反,我是一个不能坚持和胆小的人。学习武术时,一直叫苦叫累,站一会儿就像融化的雪一样倒在了地上。我在半夜三更去上厕所时吓得魂飞魄散,尿不出来了,左右为难,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但自从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变得勇敢起来,坚定了自己的信念。
鲁滨逊是一个有智慧有谋略且十分勇敢,有坚定意志的人。我要像他学习,把他永远铭记在心里,永远浇灌我的心灵。
没看书读后感篇二
达尔文是世界上有名的科学家,我在《生命之树——达尔文的一生》中进一步了解了达尔文的故事。
1809年,达尔文降生在英格兰什鲁兹伯里,他的母亲很早就去世,做医生的父亲想让他有出息,便送他去有名的学校读书。达尔文却喜欢去户外活动,因此遭到父亲的责骂,但达尔文并没有放弃,他在参观了长臂猿珍妮后,努力工作了8个月,完成了《物种起源》这本书。此后,达尔文在病情恶化的同时,仍在撰写新书,他在家人的帮助下,进行测试蚯蚓的行为。达尔文在1882年去世,享年七十几岁,可他对人类的历史作出了杰出的贡献,被后人铭记在心。
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达尔文做事严谨,对待科学的坚持不懈。他从来不以伟人自居,他知道虚怀若谷对科学的`价值。因此,他不能接受任何吹捧、贬低旁人的做法;他热爱科学,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热爱提出真理,他能从科学研究中得到乐趣,而对于名利并不看重。达尔文为了完成自己的研究,在紧张、强大的工作压力下心力交瘁,却仍然不放弃自己的写作和实验。这种淡泊名利、执着追求的精神是他的高尚品质。
我在某天将闹钟搞坏了,等我将所有零件拆下来后,根本不知道如何组装?这时,我想到了达尔文的故事,他坚持不懈,努力向上,攻坚克难的精神……我这点困难算什么呢,于是,我小心翼翼,找来组装图纸,仔细观察每一个零件,最终完成了闹钟的组装工作。
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孜孜不倦、遇到困难从不退缩的伟人。
没看书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故事讲的'是:有一个主人养着二条狗,一只叫“保姆狗”,一只叫做“帅仔”。为了独享主人的宠爱,保姆狗想出了很多阴谋去害帅仔,但是每次都遇见了笑猫和“地包天”救了他。比如跳梅花桩那一篇文章:保姆狗在教帅仔跳梅花桩,保姆狗越跳越快,于是帅仔跟不上来,所以帅仔就掉进水里了,不过笑猫和“地包天”在保姆狗走时把帅仔拉上来了。最后几篇时,保姆狗被撞死了,所以笑猫和“地包天”很开心。但是帅仔不知道这是保姆狗的阴谋,所以帅仔很爱保姆狗。
没看书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9年5月22日出生,1930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2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没看书读后感篇五
谁没有过懵懵懂懂的童年?谁没有过敏感脆弱的儿时?可疲于现实的我们现在都已经快忘光了,每天生活的琐事、现实的残酷让人烦不胜烦。可静下心来和儿子一起读了这本《一百条裙子》,倒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了。
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敏感自卑而又自强的穷孩子,同学们那不无恶意的取笑让她无所适从,一时想融入集体的冲动让她口不择言的说出了一百条裙子的谎言,从而一步步陷入了无法自圆其说的境地。而她的同学佩琪却又无法设身处地的理解她的尴尬,一而再再而三的拿她的这句话来刺激她,玛蒂埃呢,虽然同是穷孩子,能体会旺达的痛,却不敢勇敢的站出来做出正义的选择,懦弱也好,自保也罢,反正就是无所作为。最终事情以旺达不堪忍受而远走他乡告终。
虽然紧接下来的事情还算是比较喜剧的,佩琪和玛蒂埃想找到旺达和她做好朋友,而且她们的努力也换来了让她们心安的结果,可我认为,如果不是绘画大赛上旺达的一百条裙子的作品是那么优秀的话,别人是不会在意旺达的离去的,佩琪和玛蒂埃也不会对旺达的离去产生自责的。孩子固然有孩子的思维,可她们心底的善良到底是有限的,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除了让她懂得善待他人,还应让她懂得理解别人的痛,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我是这样想的。
总之,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谢谢刘老师的推荐!
没看书读后感篇六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第一本古典白话小说。《水浒传》的作者是明末元初的施耐庵,主要写了几位善良的英雄为人民除害。
而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第十回武松独闯景阳冈”。主要写了行者武松喝了十九碗洒去景阳冈,还帮助人们打败了老虎。武松真是一个为民除害、英勇,固执的英雄!
生活中,我也有这样的事情,记得那是一个黑暗的晚上,我半夜醒来,想上厕所,为了不吵醒妈妈,我还是别开灯,必尽“人有三急”,当我从床上下来时,脚突然开始发反软、颤抖,不敢走去。就在这时,我竟想起了武松,想着他晚上在漆黑的森林里打老虎,而我却只是在漆黑的家里,这一相比感觉又没什么可怕的。我便张开双臂,向前走去,上完则所后,我淡定地走回房间,当我躺下的那一瞬间,感觉我已不再害怕黑夜。
武松的`这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的,你们还知道谁的品质呢?
没看书读后感篇七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爱看书的男孩》这本书。我被这本书中的亚伯拉罕。林肯热爱读书的精神所感动。
亚伯拉罕。林肯1809年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的荒野中,是托马斯。林肯和妻子南希的儿子。童年时候经常搬家,生活非常艰苦。在林肯9岁的时候,母亲因为喝了病牛的奶去世了。一年以后,父亲又娶了一个妻子,成为林肯和姐姐莎拉的继母。林肯最高兴的是继母带来了一些书,当他做完家务后可以读书。长大后,林肯靠自己读书成了律师,用文字伸张正义。后来他又参加选举,成了美国总统。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林肯是一个非常热爱读书的孩子。尽管生活条件艰苦,接受的正式教育不到一年,但是无论他在劈木头、挖井、砍树,他都带着书。树底下,田野里,小河边都是他看书的地方。
林肯通过不断刻苦读书终于当上了美国总统。我现在的生活条件这么好,有明亮的教室,爱我的老师、爸爸妈妈,我要向林肯学习,好好读书,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