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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百年祭篇一
我们批评历史人物,往往觉得有些历史人物偏狭愚昧短视的厉害.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局限性”和“缺乏自觉性”
可是历史人物处于自己的时代,并没有我们享有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们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能知道大明亡在旦夕,大顺一触即溃.不管多么惊心动魄的历史,当时的人物并没有这种感知.
因此,除非有超人的前瞻力和近乎妄想症的机警,否则一个历史角色无法对抗开国享乐的喜悦.也无法克服散财于民的痛苦-内库财帛不肯用于救济军民,因为要应付明年后年大后年的支用.士兵打仗多了,刚开国享受一下也未尝不可.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当然情形大大不同.可是他们不知道.
谁知道?
就在此时此刻,也有一些人不肯克制私欲,不肯遍富济民,不肯勒贪警堕.
也许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也会大大不同?
贝多芬百年祭篇二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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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百年祭篇三
1944年的暮春时节,郭沫若在重庆发表了他的历史散文《甲申三百年祭》。选择这个时间是意味深长的,因为正是在1644年的暮春时节,闯王李自成杀进了北京、崇祯皇帝吊死煤山、立国276年的明朝灭亡了。所以《甲申三百年祭》的第一句话便是:“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文章立刻引起了远在延安的毛泽东的注意,他将其列为整风文件,并多次号召全党认真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因此而扬名,但人们也因此形成了这样一个固定印象:文章主要是在总结农民起义军因为骄傲而失败的教训。
前段时间重读《甲申三百年祭》,我却有了一点新的感悟:文章不仅总结了李自成的教训,实际上更是如作者开宗明义所说的那样,是在总结明亡的教训。
明亡的教训现在看起来,也还让人不胜唏嘘。崇祯登基后的明王朝可以说是风雨飘摇,内忧外患。外有努尔哈赤的后金虎视眈眈,内则是连年的旱灾、蝗灾,闹到了“人相食,草木俱尽”的程度,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已成燎原之势。对朝廷来说,要御侮,要救灾、要“剿寇”,提供这些“公共产品”都需要钱。问题是钱从哪儿来?
郭沫若写到:“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这位名叫李琏的武生提出的办法是什么呢?就是“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也就是说,让富人出一点钱。
用今天的话说,李武生的观点显然是属于“极左”、“仇富”的,结果遭到了“主流公知”的强烈反弹。皇帝身边的大学士钱士升便上书崇祯,说李武生“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总而言之,不能仇富,不能向富人开枪,不能搞民粹主义,否则的话就会“大乱自此始矣”。
皇帝当然是害怕“大乱”的,何况钱士升的资历和专业水平,也不是李武生所能够相比的,所以他的建议也就被搁置了。三百年后,郭沫若仍然为崇祯犯下的这一错误扼腕叹息:“‘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因为既言到兵与荒,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
富人的钱不能动,皇帝自己舍不得出钱,“剿寇”又是火烧眉毛的事,不能稍缓。怎么办?只能是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收”。明末清初的李清在其《三垣笔记》中说:左良玉(明朝大将)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因为朝廷严重拖欠军饷,士兵还要卖命打仗,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当然,用这样的兵来“剿寇”,只能越剿“寇”越多,终于进了北京,反而把皇帝给“剿”了。
虽然在郭沫若看来,李武生是“很有政治的头脑”,但他这个建议还是彻底得罪了当时的“士大夫”们。当时崇祯为了故作姿态,一面采纳了钱士升的理论,一面也对钱进行了“切责”。但郭沫若发现,“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李北略》与《明亡还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
郭老的眼光是很准确的。崇祯自杀之后,这些士大夫们并不为他“死节”,而是热衷于当李自成的“大顺”朝的新贵。明朝遗民写的《小史》记载,李自成手下的将军李岩和军师宋献策在北京街头曾经“见先帝柩前有二僧人在旁诵经,我明旧臣选伪职者皆锦衣跨马,呵道经过”,不解“何以纱帽反不如和尚?”实际上,在清兵入关后,这些人很快又成了“大清”朝的新贵。看来,只要能够保住他们的地位和财富,则无论国号是“大明”、“大顺”还是“大清”,无论皇帝是姓朱、姓李还是姓爱新觉罗,他们都不是很在意的!
一晃明朝已经亡了372年了。无论是李自成因为骄傲而功败垂成,崇祯因为被人误导而招致覆灭,都已经是历史长河中的既成事实,不会因为我们的惋惜、愤怒和悲伤而改变,最重要的我们应该能够从中汲取足够的教训。法国“新史学”的代表人物雅克.勒高夫说过这样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拒不思考历史的民族、社会和个人都是不幸的,因为同历史遗亡症引起的伤害相比,往昔的创伤其实是微不足道的。”
贝多芬百年祭篇四
我们批评历史人物,往往觉得有些历史人物偏狭愚昧短视的厉害。 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局限性"和"缺乏自觉性"
可是历史人物处于自己的时代,并没有我们享有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们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所以我们能知道大明亡在旦夕,大顺一触即溃。 不管多么惊心动魄的历史,当时的人物并没有这种感知。
因此,除非有超人的前瞻力和近乎妄想症的机警, 否则一个历史角色无法对抗开国享乐的喜悦。也无法克服散财于民的痛苦—内库财帛不肯用于救济军民,因为要应付明年后年大后年的支用。士兵打仗多了,刚开国享受一下也未尝不可。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 当然情形大大不同。可是他们不知道。
谁知道?
就在此时此刻,也有一些人不肯克制私欲,不肯遍富济民,不肯勒贪警堕。
也许他们知道自己要亡国灭族了,也会大大不同?
贝多芬百年祭篇五
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岁月,但只看见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无所措。对于老百姓呢?虽然屡次在下《罪己诏》,申说爱民,但都是口惠而实不至。《明史》批评他"性多疑而任察,好刚而尚气。任察则苛刻寡恩,尚气则急剧失措"(《流贼传》)。这个论断确是一点也不苛刻的。
自然崇祯的运气也实在太坏,承万历、天启之后做了皇帝,内部已腐败不堪,东北的边患又已经养成,而在这上面更加以年年岁岁差不多遍地都是旱灾、蝗灾。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有马懋才《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