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外贸服装合同篇一
甲方(买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原苏联外经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的共同条件”以瑞士法郎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是不超过供货之日起——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与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苏方为原苏联工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与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年——月——日“由中国向苏联和由苏联向中国交货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俄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购方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电报挂号: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发货人:收货人:
发站:______到站:________
签字:_______购方签字:__
外贸服装合同篇二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乙方名称: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
甲(需求)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供应)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帐 号:
开 户 行: [要写清楚支行名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货日期、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因原料价格上涨引起价格上浮的,乙方应该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重新定价;若原料价格下降,乙方有责任及时主动与甲方协商降低订单价格。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 (按采购订单上的单价及数量算总价)元
2.3运输费用: 详见第五条
三、付款条件: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 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 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 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 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
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期限为 1 年。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外贸服装合同篇三
以下服装外贸合同范本由本站站提供,供大家参考使用。更多合同范本,欢迎访问本站站!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 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 /3 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本合同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
外贸服装合同篇四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理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双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双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双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双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外贸服装合同篇五
甲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上述双方根据平等、诚信、友好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定购由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本合同,已收到定金日期为准。
第一条定购标的及价格
(一)定购规格等指标:
见订单
(二)甲方买入乙方生产并销售的成衣等货品后使用甲方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乙方不得干涉。
第二条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期限为(乙方发货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交货期先看面料情况,确定工期)
(二)交货地点为:北京
即由乙方将上述指定货物及时、足额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条件
预付款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汇出。
全部货品到齐后,甲方在到货7天内,检测产品是否合格,全部符合规定后,甲方付70%余款给乙方(此处有问题,应带款提货),即人民币:(),若有不合格现象,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决定。
甲方在支付余款(以汇款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质量检验
(一)以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成分和颜色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样品为质检标准。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支付预付款。
2、甲方到乙方库房进行质检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及时安排验收货品及支付剩余货款。
(二)乙方的义务
1、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提供货品。
2、对货品的质量、安全、使用性能等条件负责,保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货品,符合甲方要求的各项条件。
3、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品不涉及侵犯任何除甲方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和运输,负责甲方验收货品前的安全、清洁、数量完整等事项。
5、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原件):
(2)装箱单;
第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八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20**年7月日日期:20**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