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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一
下雪了,一片洁白在这雪野中,当乐音响起时,你会感到雪野更加的纯洁,这不仅仅是雪花,这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这是清晨,当我看到满天的雪花,回味着近段时间一直读的《热爱生命》里的场景时内心的交流。
《热爱生命》这本书的后面写着杰克?伦敦的一首诗歌
我宁愿做烈火余灰也不愿做飞扬粉尘,
我宁可让生命的火花在壮丽的火焰中燃烧,
也不愿意让他在腐朽中窒息。
我宁愿做一颗璀璨的流星划过夜空,
每一个碎片都散发光芒,
也不愿做一颗沉睡不灭的恒星。
人的价值在于生活,
而不是在于活着。
我绝不会仅为了延续生命而浪费时间,
我要充分利用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当我回想着“叛逆”中的主人公约翰尼离家出走时的场景,却也让我感受到机械生活的无意义,正如那句话“生命的密度比生命的长度更值得追求”。杰克?伦敦的这本书的背景大多在极寒的雪野中,人们经受着各种磨难和难以忍受的饥饿,其中可以看到人类顽强的意志,不论多么严寒、多么饥饿,人们的爱却充满了温暖,心灵充满了宁静。
读这本书本身就是一种游历,你感受到纯洁、你感受到年轻真好、你感受到优美的自然带给人的惊奇、你感受到爱的伟大。人类总是热爱美好的东西,美丽的风景、美丽的心灵和美丽的人,当你用你的大脑去组织书中的画面和场景,当你用心去体会这其间的感受,我感觉这本身就是极好的。
这本书有其理性所在,但我更喜欢将其情感部分注射到自己的血液里,让其流淌在我生命的河中,或许读完后我并没有什么感想,但我有感触,我不希望写出《热爱生命》的主题内容、那只是一种概况,早晚我会遗忘,我只希望我的文字就包含着“热爱生命”的情感,此时我想起了班得瑞的一首轻音乐“初雪”我何不听一听,借助这纯净的乐音回味《热爱生命》的情感。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二
出于对小家庭的好奇,作者去探询大家庭的秘密。于是,他踏上了寻觅中华之路,从宏观的历史去剖析微观的文化dna,向13亿炎黄子孙展示了我们“美丽的基因”!
路的起点在黄河流域,我们沿着黄河,从黄帝身后走来。正如作者所说,朝代是更替型的,文明却是积累型的。文明的沉淀正如黄河泥沙的积存,既不会轻易付诸东流,也不会凭空随河水蒸发,唯一不同的是,作者以他笔下的神力,为我们把黄河之水澄清了。沿着秋雨先生铺就的寻觅之路,中华文明积累的成果一目了然。
看,诸子百家中是哪一家以“黑色的光亮”把历史长河照得波光粼粼?是墨家。在诸子百家大集会上,黑色的墨翟用颜色发言,喊出了“兼爱”、“非攻”的口号。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态,他也做到了。公输班为楚为云梯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行十日十夜,舌战楚王、巧胜公输,终以弟子三百力挽狂澜。君子之交淡如水,墨家弟子却如黑色黏土般结为团块,使敌国尚未出师便打响了退堂鼓!因为“兼爱”,墨家提出了“非攻”,同样因为“兼爱”,墨家倡导“尚同”,即一视同仁也。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嫡庶尊卑,墨家之“仁”,以黑色的光芒衬得儒家之“仁”黯然失色。墨家的理想实在令人憧憬,可封建时代的中国不可能构建出如此一个大同社会,然而,那一抹黑色的光亮至今仍在历史的隧洞里无声地反射着,路被它照亮了。
继续走下去,告别墨家,又到了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曹家三父子,点亮了一簇新的文化篝火。父亲曹操临碣石、观沧海,他在政治路上苦苦寻觅着,又无心插柳,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添了一大把文化好柴,照亮了当时诗坛的半边天。长子曹丕,也算是杰出的文学家,他的不幸,余先生的表达是“受到了围堵性对比”,确实如此,大师的语言之到位也为我寻觅中华增添了一份新的美学享受。曹植正忧郁地坐在篝火旁在心中反复咏叹煮豆燃豆萁,不过他很快站了起来,在丛林的那一边用诗“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曹氏父子就这样高举文明的火把走尽了一生,最终穿着平常衣服,薄葬于丛林草木之间。他们的人生之路走到了尽头,可中华文明之路永不会终结,而那煮豆之火,还在燃着。
在远方,大汉朝的夜晚月明星稀,一盏小油灯寂寞地亮着,照着同样寂寞的司马迁。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曾在朝为官,曾漫游中国,他是优秀的文学家和出色的史学家,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君主”,他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他记录了历史,也被历史所铭记。我想,这是因为《史记》自成一派的风格与严谨详实的的特点;是因为他写于腐刑之后、牢狱之中;是因为他为李陵仗义执言的义、勇、善,更是因为他对死亡的解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虽然他的离开比鸿毛还令人难以察觉,但重于泰山。一盏小油灯下,一名男子在“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书写着不朽诗篇。
在后面的路上,还回荡着千古绝响、西天梵音,站着唐诗几男子,走着辽国陌生人……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三
这本汪国真的诗集代表作真的是名不虚传,一打开就深深爱上了它。诗集中更多地描述了感情、青春、期望和理想等一些美妙的词汇,再加上作者优美而精简的表达,恐怕只能用妙不可言来形容了。
他的诗里处处充满着一种善良和温和,蕴含着更多的朝气和期望。他总是有这样一种魅力,既不是某些作者肆意渲染,故意堆砌华丽辞藻,矫揉造作,让人看得目眩神迷而不得其宗旨,也没有很多老作家太过直白甚至口语的表达那样繁重。就像一杯清茶,少了水的无味,也一点不输浓茶的芳香。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才华横溢却又谦虚恭谨,低调内敛,平常之中与常人无异,但自身散发月亮般的光泽,熠熠闪烁之处尽是风采。
他很喜欢写感情。是啊,感情是很多人年轻时的重要主题之一,即使没有谈过恋爱,心中也藏有很多对感情的憧憬和向往。他的笔下,感情能够是一个人一无所有时甘愿倾心付出,他在《星星是我送给你的钻石》中这样写:“我想送给你的很多,但我拥有的太少。星星是我能送给你的钻石,原野是我能送给你的花园,还有一颗心,剔透晶莹。”他也会把感情里分手后的复杂心绪一一勾勒,他在《分手之后》里这样写道:“相识,总是那么美丽;分别,总是优雅不起。你的身影,是一只赶不走的黄雀。最想忘却的是最深的记忆。”还有很多很多,我总是很好奇他是不是谈过很多场恋爱,如果没有,但却能把感情描述的那样准确,也许只能归于优秀诗人的才华了。青春的恋爱总是那样,让人心向往之,爱得那样纯洁,没有杂质,也同样伴有很多的遗憾和可惜。也许,青春里的恋爱本来就不该太去计较结果,只要彼此经历过,有所收获,就已经足够了,已经是彼此的最好记忆了。
一向很喜欢张晓风描述的那个美丽的日本故事。说的是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时,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着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这本诗集里也有一首描述雪花的诗,写得很美,他是这样写的――《心中的诗和童话》:“雪轻轻地落下,那是多少人心中的,诗和童话。这是开得最短暂,也是开得最多的花啊,凉凉的,却不知温暖了,多少心灵的家。”这首诗很短,但很精妙,雪一向被认为是纯洁的向往,人们喜欢雪,也许就是因为人喜欢纯洁和完美的世界吧。
也许很多人会说他写了很多鸡汤,然后每当听到这句话,我都会无言地笑。在这个年代,鸡汤竟然能够把对美的向往给顶替了,真是好荒谬。在我看来,鸡汤但是是一堆看似励志和无逻辑的自我安慰,在生活中面临复杂的选取时并不会对你做出更好选取有益处,而对于美的向往则不同,他的诗是一种认真思考后的选取,是能够让人产生感同身受,这样的作品始终是沉甸甸的。
没有钱,我们可能饥肠辘辘,面露苦色;没有诗和憧憬,我们可能失去的是对生活的高雅追求。我们身上有就业的压力,有学业的负担,我们或许不能做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但我们也需要一个精神家园,让自己的期望和信念都住在那里。最后期望你的生活里也有更多的诗和期望。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四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一篇极有意义的文章―《热爱生命》。文章记叙了一位淘金者被饥饿、疲惫、寒冷、伤病折磨得筋疲力尽时,被他的同行者抛弃在荒原上。不幸的是他又遇上了凶猛的棕熊,他声嘶力竭地吼叫着吓退了熊,在他生命垂危时又撞上了饥饿的病狼,他用仅剩的一点生命的力量咬死了狼。最后,他凭着对生命渴望和顽强的毅力,还是得救了。读罢这个故事,我心潮澎湃。那个淘金者虽然丢掉了金子,但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来自偶然,像一粒尘土。”在幸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就应该努力地活下去,并作出一番事业,让生命更加灿烂。无论处于何种绝境,都要勇敢地面对,对于生命来说,决不能轻言放弃。看到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两个少年到废矿洞里,然后迷路了。当人们多少天后发现他们小小的尸体时,他们离矿口的阳光只有五十米。医学解剖以现,他们不是死于体能的衰竭,而是死于恐惧和绝望。也就说,他们在离阳光五十米的地方就放弃了努力。狄更斯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但令人扼腕的是那两个少年却放弃了。
珍爱生命,面临绝境永不放弃。更不用说生活中的一些小小的挫折了。人生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那么点坑坑洼洼。面对挫折,我们要积极乐观,坚信有我们的努力,风雨总会过去的。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某中学一个女生,因为一次考试不好而失望跳楼,虽经抢救保住了一条命,但却留下了终身残疾。她对生命的轻率行为,不仅伤害了自己,还给家人、学校、社会带来了痛苦。如果她能乐观积极地去看待这一次考试,无比的珍惜自己的生命,那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当然,珍爱生命,更要有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不良生活行为很可能隐秘地伤害着我们的生命,甚至是突发地夺取我们宝贵的生命。如武汉一个少年沉迷上网打游戏,幻想成仙,于是从24楼跳了下去。我们班一些同学在上学路上骑英雄车,玩双脱手,这种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极具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因为自己的“英雄”举动而遭来横祸。
我们要珍爱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它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你无比的看重它,才能成为无价之宝;生命是希望的基石,只有你不断的加固它,才能立起理想的大厦;生命是一棵幼小在树苗,只有你呵护它,才能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亲爱的少年朋友,来吧,让我们一起来珍爱生命,你的,我的,他人的!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六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七
从猜测黄帝,问卜殷墟,到走进魏晋田园,最后对明清的郁闷,余秋雨先生用一篇篇散文优雅地叙述着中华文化的兴衰变迁。其实都是朴素的语言,读起来确是字字珠玑,你会被他带到另外一片世界,会对高雅而特异的魏晋人士而向往,会对盛唐海纳百川的文化而骄傲,也对明清文化专制统治而扼腕叹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余秋雨先生对当代文化的一系列论述。
“清代结束之后的近代和现代,实在一言难尽。文化信号很多,而文化实绩很少。文化激情很多,而文化理性很少。文化言论很多,而文化思考很少。文化名人很多,而文化巨匠很少。文化破坏很多,而文化创造很少。”余秋雨先生如是说到。
一百年前,正是兵荒马乱,国运维艰的时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文化的这种状态尚可理解。而大约五十年前,新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项__的运动。政治野蛮地笼罩住了文化。全国停课废学,上山下乡,农村即是学校,农民就是教师。这种情况,在文明的发展史无疑是一次大地震,几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化传承突然停止,所有的人投身农业,大连钢铁。
幸在它只有十年!
终于迎来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也开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然而,文化似乎永远跟不上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滞后,越来越迷乱,越来越失去了公信力。
余秋雨先生引用了作家王小波的一句话,中国文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事的人,一种是不让别人做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人的力量大得多。例如,巴金说过,中国存在着某种人物,那种人物数量不多,影响极大,平日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有风吹草动就冒出来,在报刊上一会儿揭发这个,一会儿批判那个。看到这家院子里的花草茂盛,就大声咒骂;看到那家阳台上的鸟声动听,就抡起棍棒。正是这批人,使中国作家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无法写出像样的作品。
时至今日,尚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批评他人,哗众取宠,网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位八零后作家竟炮轰鲁迅伪大师。我想,鲁迅先生是否大师尚不重要,可先生当时的作品背景是为了唤醒沉睡的国人,单凭这一点,两人层次一下区分开来,至于你怎么贬低践踏,鲁迅先生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了。
难道,现代的文化就限于这种怪圈了吗?不是的,真正的大文化,不是藏于隐世著作,而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价值,渗透于千家炊烟万家灯火之间。
有一个渔村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定会在出海前走很远的路,到一个读书人家里求得一大叠字纸,压在船底。他们说,天下没有比文字更重的东西了,就靠它压住风浪。他们不认识文字,却尊重文字,这大概是人没接收教育而体现出的最原始的状态,这便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
我相信,总会有这样一种人,出现在中华文化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刻,打破怪圈,走向自由。而中华文化也与世界亲密相容,偶尔闪现出千年积累的高贵,亦如生活在这种文化下的子民,品行善良,思想丰富,道德高贵。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篇八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体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大胆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冲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单独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倾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名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楚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凑数其间。
《热爱生命》的故事虽然短小,但却深刻地讲述了一个人对生命的热爱、渴望。主要讲的是一个赌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经历了千心万苦,在存亡间徘徊不定,那么长时间,他一直靠着一个意念慢慢地前进,哪个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蜡烛人,大概不能确定自己生命的蜡烛会烧多长。但谁都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拥有热爱生命的权利。如果一只蜡烛在燃烧到一半快要熄灭时,你可以选择随缘,也可以经过种种措施,让它连续烧下去。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住在山沟沟里,他们已经穷得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即使这一顿也只是泡饭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他们家的衣裳几乎是用一块块补丁缝起来的。但他们从未放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