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计划是对我自己时间管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接下来是一些优秀顾问工作计划的案例分享,差异化的做法或许能为您带来新的想法和思路。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一
根据县局年初签订的《长兴县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我公司进行了自查,具体认识如下:
一、切实提高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公司要求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认识,要求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在认真学习贯彻《^v^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明确不同岗位责任人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的职责、义务、权利和法律责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使公司旅游安全生产真正做到警钟常鸣。
二、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要在生产一线和基础工作
我公司一直认为旅游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一线,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机构和各个环节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落实,基础打得是否牢固,直接影响中外游客的人身财物安全和我县优秀旅游城市的整体形象。全体员工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生产的工作,要从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入手,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按照《长兴县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框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已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
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吴月萍已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她已把安全生产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平时经常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做到公司员工人人皆知,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同时,公司管理人员在吴总的带领下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员工培训记录等,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我公司今年对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特别重视每个季度都能进行演练,现在每位员工都能掌握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基本操作。
五、不足部份
平时开会及培训时间还太少,20xx年我们力争每个星期集中开一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安全及业务方面的学习。特别是长兴地接—安全第一,讲解第一,吃住质量方面第一做到让游客开心来玩满意而归。
六、总之,20xx年我们公司全体员工会更加继续努力,要时刻做到警钟常鸣,完全杜绝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二
二oxx年我院将从组织建设、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增强办学实力,继续加大各级、各类*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招生力度,力争在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新的突破:
1.在社会公益性培训与社区教育宣传方面积极配合市委及市*有关部门,力争有所新的突破。如:配合市委宣传部搞好科学发展观的宣传,配合环保部门开展节能减排宣传等。
2.大力开展退伍士兵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力争在教学管理与教学方式方法上有所新的突破。
3.积极开展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地探索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新思路与新方法,通过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力争在实践与理论两个层面都有所新的突破,为我国残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可供学习与借鉴的典型经验。
4.继续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办学,(如山东博文、昆山科高等)力争在今年在合作办学的规模与层次有所新的突破。
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是各项工作基础,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作用以及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基石,加强组织建设,理顺组织关系是二o一o年的重要任务。理顺组织关系具体表现为以下个方面:
从思想建设上:明确社区培训学院与教育局职业社会教育科各自的分工与职责,以便互相协调,共同促进昆山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从制度建设上:建议报请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批准,各镇社区教育中心校增挂昆山社区培训学院某某分校招牌,从法规、制度上明确社区培训学院与镇社区教育中心之间的上下级业务隶属关系。(不涉及到组织人事编制问题,仅仅是增加一块牌子,加强业务服务与指导而已)通过以上举措可以进一步发挥我市社区教育的系统优势、控制优势、协同优势与集团效应、品牌效应,更好地推进我市社区教育工作。
创建迎评
今年创建迎评的总体目标是:在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努力作好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争取以高分通过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评审。为此,市社区培训学院决心认真作好以下几项相关的工作:
1.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业社会教育科开好二oxx年我市的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2.积极配合创建迎评工作,在我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社区教育在我市市民中的知晓度、喜爱度、参与度,努力扩大社区教育在我市的影响与作用。
初步打算今年11月份举行一次大型的社区教育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有: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社区教育特色课程评选活动、社区教育骨干培训班(初步打算拟请华东师大叶忠海教授前来举办讲座)社区教育征文比赛等系列活动。各镇社区教育中心也将举办相关活动。
3.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社科,大力开展创建各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社区教育示范中心、农科教基地建设、数字化学习社区以及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等工作,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为迎接示范区评审打下扎实基础。
除了积极配合与协助市教育局职社科做好迎评工作而外,还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江苏电大昆山学院今年成为全国电大系统的社区教育实验中心。
资源建设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三
1.规范发展劳务品牌。开展劳务品牌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区劳务品牌数量、分布、特征等基本情况,针对性制定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思路、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对已形成相对成熟运营体系的劳务品牌,加强监管服务,整合优化品牌资源,扩大市场影响力,推动做大做强做优;对具有一定知名度、从业人员规模较大,尚无品牌命名的劳务产品,抓紧确定劳务品牌名称,聚力品牌化发展;对技能突出、有一定从业规模,但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产品,总结品牌特征,逐步引导形成劳务品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2.培育打造劳务品牌。依托省内重点企业、培训机构,每个市(州)建立1-2个劳务品牌培育基地。巩固扩大“吉林大米农技工”“长白山菌类园艺工”“辽源织袜工”等国家级劳务品牌,进一步扩大规模,发挥引领作用。聚焦我省汽车装备制造维修、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探索打造“吉林汽车精工”“吉林医药技工”技能型劳务品牌;瞄准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吉林护工”“吉林养老护理员”等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发挥市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等优势,探索打造“长白山生态园艺工”及文化和旅游类劳务品牌。对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就业压力较大,以及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农村留守妇女较多的地区,围绕制造业、建筑业、快递物流领域,打造民生保障型劳务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重点劳务品牌资源库。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带动就业人数较多、技能产品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等特点,共同确定本地区劳务品牌建设重点项目,形成指导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广泛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咨询指导机构,为重点劳务品牌建设提供支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加快劳务品牌发展提升
1.提高技能含量。充分利用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实训基地等培训资源,开展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鼓励各地创建具有当地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基地,提供资源和品质保障。完善劳务品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按规定对经评价合格的从业人员发放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打造具有一流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围绕“一老一小”等民生紧缺领域开办相关专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同等落实职称评聘、选拔培养奖励项目等当地人才政策。(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就业规模。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加强劳务协作,在省内用工地建立一批劳务输入基地,采取区域间定向输出、对开展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输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依托街道(乡镇)人社平台及各级驻外劳务机构,为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提供跟踪服务。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就业服务对象,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v^通补助等政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品牌信誉。鼓励劳务品牌优化品牌名称、标识、符号等要素,支持有条件的注册申请商标专利,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便利化办理,引导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劳务品牌专利技术向标准化转化。健全劳务品牌质量标准体系和诚信评价体系,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劳务品牌质量和评价标准,开展劳务品牌诚信评价,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内劳务品牌信用承诺制度。开展劳务品牌诚信经营自律承诺行动,维护劳务品牌良好声誉和形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劳务品牌壮大升级
1.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组织各类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提升劳务品牌建设信贷可得性。在依法合规、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劳务品牌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鼓励以劳务品牌为标的物,积极投保相关保险。依托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用于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按规定减免房租、水电暖等费用,主动为劳务品牌创业孵化提供便利条件的,优先考虑认定省级优秀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龙头企业。发挥特色资源、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等优势,培育若干细分行业领域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以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为引领,组建行业内、区域内劳务品牌联盟,推动联盟内资源共享,加速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支持辖区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相关企业,助力劳务品牌产业园区发展,推动已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深入合作,将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地方征信平台向金融机构共享,宣传解读资本市场最新政策动态,拓宽企业负责人金融视野,推动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龙头企业主动筹划作为,抢抓再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新三板改革等政策机遇,选择适合自身发展定位的板块,通过上市挂牌实现快速发展。(省科技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吉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发展产业园区。推动劳务品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按照产业链环节与资源价值区段相匹配原则开展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聚、定位鲜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备的劳务品牌特色产业园区。统筹安排劳务品牌产业园区存量资源, 有条件地区可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积极推进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中的土地再开发利用,专项支持劳务品牌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劳务品牌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为金融机构向劳务品牌上游产业链提供应收款质押融资服务提供支持。通过地方征信平台,主动进行信贷产品创新、逐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结合实施现代服务业优化升级行动,支持服务型劳务品牌企业进驻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物流、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社会办医预留足够空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四
全省建筑业管理与施工安全工作总的要求是:以^v^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v^广东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我省建筑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坚持以铁的手腕抓施工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稳定提高;完善建筑市场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改善服务,加强管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开创我省建筑业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今年省建设厅的工作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咬住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一是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中心,继续深化以预防高处坠落和施工坍塌两类事故为重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将建筑工程的深基坑坍塌、高支模失稳、大型起重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等四类多发事故确定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确定工程投资规模大、在建项目多或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的地区和企业为我厅重点监控对象,制定重点监控方案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施工部位的隐患排查。
二是继续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行为。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广东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平安卡管理制度。要不断强化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
三是夯实施工安全生产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为基础,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达标活动。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施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家库,进一步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加强应急教育和演练,提高处置重特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全省施工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加强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专业人才,提高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二)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以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主线,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年,我省率先颁布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十多年来,《条例》对于促进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市场情况已发生了巨大变化,《条例》的一些内容已经明显滞后于当前形势,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也急需上升为法律规定,因此,今年省建设厅将提请省人大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更充分的法律保障。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五
精选 房地产员工工作计划 (一)
为了加快房地产公司的工作进程,合理、有效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保障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公司当前的现状,有必要做系统调整和规划。我们必须去伪存精,优化工作流程和人员结构,实行业绩和收入挂钩的分配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总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双线管理的模式,统筹资源、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系列问题。
一、 体制改革
采用多项目运作模式,双线管理。
各项目以项目部的形式开展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一切事务管理,包含与总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对接事务,如:财务、采购、人员、考核等。
总公司负责财务(资金调度、税务、融资),中高层人员(招聘、调度、管理),资源开发(土地),建筑材料采购。
项目部负责报建、外部关系处理、工程计划、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控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制、建筑材料管理(验收、实地评价、保管)、现场签证、业主关系、与监理关系、与设计院关系、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资料(收集、建档)等事务。
二、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实行总公司和项目部联手招聘的模式,中高层以上的骨干人员由总公司负责招募、考核、录用,以下派的方式给各项目部配置,既受项目部经理管制,又受总公司监督。
各项目部负责基层岗位人员的招聘。
建立人才梯队,为人员甄选、更新作储备。
三、组织关系重组
梳理现有的配置,重新设计新的架构。原则是:以岗定人。绝对不是以人定岗。不能因为现有某人而设一个无效的岗位。
明确各部门的《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范围、权限和对应的责任,能够有效地防止职务重叠、责任扯皮,鸭多不下蛋的局面。
优化部分富余人员。优化的原则是:价值、工作量、匹配度、综合考量的结果。
四、工作流程的整合
改变现在的独立管理流程,增加总公司监督的工序。原则是: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以加快工作效率。
加强横向联系的力度,杜绝各自为政的现象发生。
五、建立新的《薪酬体系》
形成长效激励机制,结合行业标准和地区标准,细化每个岗位的工资结构,未来的工资将由很多板块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知识工资、岗位工资、职务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提成工资、风险收入、项目奖金、年终奖、车辆补贴、驻外补贴、通讯费、工作餐补贴等。完善福利体系。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给在职人员办理社保,进一步实现:员工生日祝贺、婚丧礼仪、年度旅游、教育培训等福利。
六、建立目标管理制
公司制定长期、中期工作目标,下发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提交详细的月度、季度工作计划。交总公司监督委员会备案,总公司安排专人跟踪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直接对总裁负责。
所有人员都必须提交《周工作计划》,一份给自己的直接上司,一份给总公司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里面要详细注明: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具体负责人、协助人、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原因、改进措施。工作计划的达标率是年度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每季度由总公司监督委员会召开一次工作检讨会。分析各岗位的工作执行情况,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责任到人,精确到每一件事。
七、签订工作责任状
实行风险收入,对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实行重奖,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人员进行经济处分。
八、完善劳动关系
每个人都必须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新进人员必须体检上岗,预防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参考 房地产员工工作计划 (二)
(一)、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总公司制定的20xx年度经营计划指标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基本完成了上半年工作目标计划。
1、项目工程实现竣工面积平方米(1楼平方米、2平方米、3平方米、4平方米、5平方米、10平方米、11平方米、12平方米、13平方米、17平方米、18平方米、19平方米、20平方米),完成上半年计划的72%。
2、圆满完成了1、2、3、4、5楼的交房工作(17楼计划6月21日交房、19楼计划6月18日交房、20计划6月20日交房),截至6月11日共计交付350套。
(二)、项目销售完成情况
上半年(截止6月8日)商品房销售共计26套(其中住宅25套,商铺1套);完成销售面积2272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2079平方米,商铺销售193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283万元(其中住宅实现销售收入1110万元,商铺实现销售收入173万元);完成上半年计划的33%。
上半年公司在销售中组织了多次有成效、有特色的的宣传活动,为促进销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筹备参与了沈阳市房管局主办的“沈阳市夏季房交会”活动,联系参与了沈北看房团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不同程度上提高了项目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商品房售后管理工作,售后工作不仅解决了业主的维修困惑,同时又树立了公司的正面形象,提升了公司美誉度,上半年共接报修户226户,维修质量合格率达100%,维护了公司的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
(三)、项目工程施工节点完成情况
项目开发建设工程。在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沈阳公司集中精力,先后在现场召开多次工程协调会,全力以赴抓工程建设,保证了按期交房。截至上半年项目工程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1~5楼工程收尾完成,已竣工交付业主;
2、6~9、14楼已于交付使用,上半年工程维保工作正常进行;
7、会所外墙面砖、屋面瓦、室内抹灰基本完成,计划6月30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六
(一)公司介绍:详细介绍公司背景、规模、团队、资本构成
2、团队介绍:对每个核心团队成员在技术、运营或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成功经历进行介绍
3、组织结构:
4、员工情况:
(二)经营财务历史
(三)外部公共关系:战略支持、合作伙伴等
(四)公司经营战略:近期及未来3—5年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和要实现的目标
(一)培训公司产品、服务介绍
(二)培训公司核心竞争力或技术优势
(三)培训公司产品专利和注册商标
(五)市场规划:公司未来3—5年的销售收入预测(融资不成功情况下)
(一)培训公司目标市场分析
(二)培训公司客户行为分析
(三)培训公司营销业务计划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七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v^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v^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娶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 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v^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 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签名;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企业工作计划总结篇八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区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依据《^v^安全生产法》和《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安全生产职责暂行规定》,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工业园区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各企业负责人任委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组织、统筹、规划、协调和检查落实工作。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要实行封闭式运行,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管委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人员配备标准,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下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200人的基础上每增加200人相应增加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费来源,纳入本县(市)的财政预算由管委会统筹解决。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业园区内各企业的行政一把手为该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本园区建设及其区内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管责任,并负责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出台园区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等原则,除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外,并督促、协调园区内企业完成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还要对园区内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以及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指示、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对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督促检查。
(二)把安全生产目标和重要指标纳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组织建立并落实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与工业园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考核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治理,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各种报表、信息及相关材料。如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处理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负责抓好各项法律、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落实工作。
(二)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向管委会汇报安全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
(三)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工业园区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承办管委会主任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调查研究并提出安全生产的措施和建议。
(三)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经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施行,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四)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征,督促企业落实专人,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
(五)负责发布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伤亡事故的统计报送工作,组织协调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七)承办管委会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并对管委会做出的安全生产决定、事项进行贯彻落实。
(一)对于进入工业园区落户的企业(项目)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安全、消防设计,并按法定程序报批,设备安装必须聘用有资质的单位,坚决杜绝无证安装的现象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筹建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业主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项目建成竣工后须经主管安全生产、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
(四)新项目凡涉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前期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生产预评价报告,并送交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已投产企业必须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并经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报告中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服从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2、安全生产台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及执行情况。
3、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证照是否齐全。
4、电气装置、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的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装置包括消防器材、消防通道、车间防爆以及劳动防护品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锅、容、管、特等设备的保养、检测和运转是否正常。
7、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得到层层落实。
8、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9、安全评价及整改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10、安全生产例会是否正常召开。
11、管理人员、特殊工种能否持证上岗。
12、对整改的事故隐患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资金、人员、时间“四落实”。
13、其它情况。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必要时可与本县(市)安监、质监、卫生、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此外,为加强对工业内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管委会安管办于每年的年中、年末分两次对全园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考核、检查、验收,每次检查、验收都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一)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将三级教育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并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增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业管委会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配合企业进行对职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消防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如发生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年要组织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对新入厂职工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即:一是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生产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知识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工作。二是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源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工作。三是班组(工段)级教育,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劳保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试用,试用时必须有一名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辅导。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四)工业园区内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安监办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中,其他有关部门及企业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业园区要“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要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业购置劳动保护用品,进一步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并在工业园区内设立安全标识和避灾线路图。
(六)工业园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有可能危及到别的企业和周边群众安全时,要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效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建立工业园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应邀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参加。
(二)建立工业园区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生以下事项及时向县(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1、伤亡事故;
2、有火灾隐患和有毒有害气体泄露;
3、安全投入情况及重大安全生产科研工作;
4、企业在工业园区外发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
5、发生死亡事故(含火灾)救援情况、经济损失、善后处理和对责任人的追究责任情况。
(三)建立工业园区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时,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
1、工业园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并于3日内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报表上报。
2、工业园区管委会必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行署及地区安监局。不得隐瞒不报,回避事故真相,不得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否则,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法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确保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1、地区辖区内的经济合作区、开发区一同执行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暂行规定由塔城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