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方案的编制需要充分考虑时间、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合理利用。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成功案例中采取的整改措施,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发。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校园育人环境。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丰乐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
学校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手机保管员、班主任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各年级办公室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督导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在手机上布置作业。原则上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除相关部门规定的网络学习内容。学校对教师落实情况不定期或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校规校纪督促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一)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一般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使用电话手表的,家长为孩子设置好使用时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主动交予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无条件没收,到学期末才能由家长领回。
(1)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将统一保管手机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资格。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2)教师在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如果学生确有把手机带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管理,待放学后要求学生带回家,并告知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校园。
学校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将校园手机管理相关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班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xx〕8 号)的相关要求,加强苏州市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重要性。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厅的相关要求,做到“六个明确”,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学生手机规范管理,有效预防电子产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负面影响,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手机。
各中小学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坚持“管”“教”结合,帮助学生提高信息素养和手机自我管理能力。通过致信、座谈、家访等方式,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中小学要明确手机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申请,进校后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各中小学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手机统一保管场所、方式、责任人。通过学校公用电话、办公室电话、班主任热线等途径,有效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的设计、布置、批改、讲评等常规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各中小学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为手机远离校园、学生远离手机创设有利的环境。各地各校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类活动,挖掘学生个人特长,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指导家庭细致规划环境布置,引导孩子养成阅读、艺术、运动、实验等多方面的兴趣,鼓励孩子参加劳动,引导孩子“走下网络”,防止孩子形成手机依赖。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把监督结果作为评价教师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调研和督导,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学生手机管理规定,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常态开展、要求落实到位,合力营造和谐、稳定、健康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三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工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与喜悦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我们学生使用手机主要有以下危害:
为了我们更好的健康成长,我自愿承诺:
1、不带手机(含手表手机)进校园。
2、不能在上课期间用手机(含手表手机)打游戏、聊天等影响自己和他人的学习行为。
3、自习时间不能在教室里玩手机(含手表手机)影响他人学习。
4、不得利用手机下载不健康的视频和图片。
5、如果因自己使用不当,影响到课堂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纪律的,老师有权没收手机并保留至学期结束后由家长亲自领回。
6、本信守签字之日起执行,望大家共同监督。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四
1、学校不提倡学生把手机带入校园,更不提倡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确实需要带手机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
2、学生确实需要带手机的,由家长填写正式申请表,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后方可带入。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及学生处各一份。
3、学生进入教学区(教室楼、实验楼、会议室)严禁使用手机,有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让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上课和课间时间(含晚自修)不准使用手机。
4、考试期间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灯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在熄灯后,使用手机在宿舍聊天,听音乐、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6、若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使用手机,在场的老师应当接收手机,并及时将手机等转交给班主任处理。
7、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使用手机者,学校取消其带手机进校园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20xx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等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手机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手机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制定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致使中小学生越来越普遍使用手机进行资讯查阅、资料查询、人际交往和自我表达,手机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学生与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沟通联系。但由于手机的娱乐功能和交际功能越来越丰富,以及中学生心智还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较弱的学生过度使用手机,沉迷于网络游戏和交友聊天,导致学习不专心、视力下降以及亲子关系紧张,严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如何在中小学教育中更好地使用手机,已成为学校和家长必须面对的议题。
20xx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求学校将学生手机的使用纳入日常管理。
1、危害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在降低自身知识度的同时,心理及思维能力受到极大限制。
2、危害学生身心健康。长时间使用手机可能影响学生的视神经及记忆力。手机内存在不良信息,对心智不够成熟的中学生带来严重的身心危害。中学生心理抵御能力不强,容易出现早恋、孤僻、免疫功能失调、睡眠降低等身心问题。
3、危害中学生日常学习。现阶段的中学生对手机具有极大的依赖性,遇到不懂的问题就想通过手机查答案,使得学生懒得思考,渐渐不会思考。
(一)五个明确
1、明确学生不得将手机带入学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家长可以与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联系,学生可通过电子班牌与家长联系。
2、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3、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有监督管理的职责。学生离校后需上网查阅学习资料,经家长同意后才可使用。
4、明确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校园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手机带入校园后,必须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5、明确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
(二)教育引导
1、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组织专题辅导,让学生敞开心扉谈手机、擦亮眼睛看手机,进而达到科学合理用手机的目的。重点是从心理层面对学生进行疏导,引导学生摆脱对手机的依赖,进而专注于学业。
2、家长职责。家庭是学生发育、成长、生存的首要基地,家长应当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3、拓展社会资源,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让学生的学习生活变得丰富多姿,为学生远离手机创造更有利的环境。为了孩子们的未来,引导和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手机使用观,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校园里倡导禁止使用手机,共创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在生活中理智、正确、合理地使用手机!
2、学校每班安装电子班牌,此班牌具有通话功能,班主任、学生、家长可以通过班牌相互联系,解决了学生上学后有事不方便联系家长的困难。
3、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六
因上课需要,经教导处同意备案的、遵守手机使用规定的,在上课内可以按授课老师要求使用手机。
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学生带手表手机进校要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好。
2、学生手表手机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学校和班级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上课(含实验课、自习课、集会等)期间,必须关闭手表手机电源(关机),此期间禁止使用手表手机。手表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用手表手机发、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等)均视为违纪。
学校教职工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要立即当场制止,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并当场收缴手机。
4、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其违规使用手机收缴后交班主任,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并视其态度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借别人手机违规使用的同等处理)。
6、对于收缴手机时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态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岀违规使用手机的,情节属一般的,给予相关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
7、学生在任何考试中,必须将手表手机关机并主动交监考老师,凡发现使用手表手机都均认定为作弊并收缴手表手机。
8、用手表手机浏览不健康内容或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或特定的部门如公安等)联系的,可以报请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同意后,临时使用手表手机。
10、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课堂手机管理
上课期间,授课教师应以身作则,将手机关闭或调到静音状态,不得有接打电话、玩手机、发短信等使用手机行为。
(二)会议手机管理
会议期间,教职工应将一切通讯工具置于静音或振动状态,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或上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三)培训手机管理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保持培训会场安静,将手机调到静音或振动模式,不得在培训会场接打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到培训会场外接听。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区教育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学生使用手机对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校园育人环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成立学生手机管理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手机保管员、班主任等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通过各年级办公室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提供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保障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加强督导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在手机上布置作业。原则上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除相关部门规定的网络学习内容。学校对教师落实情况不定期或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队会、红领巾广播站宣讲、校规校纪督促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对学生沉迷网络、沉迷游戏等问题,针对学生实际,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帮助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一)规范日常管理
学生一般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学生使用电话手表的,家长为孩子设置好使用时间),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需由监护人到校填写学生情况说明与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带入校园,但禁止带入课堂,带入校园后主动交予班主任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无条件没收,到学期末才能由家长领回。
(1)学校德育处不定期开展关于学生携带手机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将统一保管手机并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当年评优资格。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有效管理。
(2)教师在收缴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配合的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如果学生确有把手机带到学校,由班主任代为管理,待放学后要求学生带回家,并告知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不能进入校园。
学校学校通过召开学生集会、家长会等方式将校园手机管理相关要求告知学生及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以身作则、树立榜样,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各班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手机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餐厅管理方案篇八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