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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一
第二十三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投诉请求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依约履行义务;。
(五)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四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后,应当区别情况,在下列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对于第(一)项规定情形以外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二十五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投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核查,也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投诉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该机构的上一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
核查机构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查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人在处理决定作出前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或者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调查中发现,保险消费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本单位其他部门负责处理的,转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投诉人是否违反或者涉嫌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核查。
第二十九条投诉人对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申请核查。
中国保监会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应当告知投诉人。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二
若羌县社会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及自治区、自治州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中心,以确保各社会保险待遇按时、合规支付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和诚信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经办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开创若羌县社会保险工作新局面。
一、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兑现。
(一)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与州局、财政、银行加强联系,并坚持年预算、月调度、重点监控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强化资金调度,巩固发放成果,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审核,重视基金收支运行分析,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合规支付,做到当期无拖欠。精心组织实施好2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工作,确保政策兑现,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二)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为契机,进一步摸清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应覆盖人数,明确扩面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要以商贸、饮食、住宿等私营企业为主,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要以矿山、建筑企业农民工、事业单位职工为重点,并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业参保。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督促检查、经费保障等制度,按月分析扩面工作形势,确保各项扩面任务如期完成。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00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85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700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5400人,力争完成自治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认真贯彻《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及缴费基数公示制,认真查处各种拒缴、少缴社会保险的行为,积极推进企业缴费诚信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经办资源,积极推动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不断完善征缴工作奖励机制,加强征缴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确保2012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到11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到10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达到1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达到5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达到95万元。
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运行情况评价体系,实现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建立_计电算化达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流程,完善预算管理办法,加强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提高预算约束能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六)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公示制度”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及年检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全面推行个人缴费基数单位公示制度。各项社会保险重点实地稽核单位数和参保人数达到80%;日常书面稽核单位数和参保人数达到90%。举报稽核面达到100%。要继续以行业单位和欠费大户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全县企业的稽核工作,着力解决企业单位少报、漏报和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的问题。要加大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及异地协查的工作力度,做好反欺诈冒领工作。要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稽核,尤其是对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稽核。认真总结近年来稽核工作经验,切实提高稽核工作效率。
四、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七)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医疗保险两定点单位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建立医疗保险诚信等级制度,完善奖惩机制。规范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服务,加强生育保险定点就医管理。根据实际,细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协签订率都要达到100%。加强两定点管理工作,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与监督,严格按协议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继续完善参保职工住院回访制度,坚决杜绝挂床住院,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完善外转及大额医疗结算的.电话核实制度,坚决杜绝诈保行为的发生。
五、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三
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征缴管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收缴、管理、发放及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保障工作,出台并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改善民生保增长。中心自组建一年多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社会保障政策,注重基层调研,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在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加强自身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齐心协力紧紧围绕我市20xx年度社会保障责任目标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确保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截止年底,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净增参保20xx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2432人,工伤保险实际参保75862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1332人,生育保险净增1488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6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9023人,参保率达8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为378988人,参合率达98%,完成xx市97%的目标考核任务。
一、主要成效:
1、重效能意识的培育。市社保中心在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中,打出了“做百姓贴心人,树社保新形象”的主题口号,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效能意识。同时,把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与社保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从社保门口的宣传栏设置到政务公开栏(岗位公开栏、大楼示意图)、争创基层满意站所、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全部上墙,以及每层楼梯口创建宣传牌的设置,营造出了浓厚的效能文化创建氛围,在方便服务对象办事的同时,加深工作人员对服务的认知,抓住各种会议及业务培训的契机,强调效能建设的重要性,着力培养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重在效能意识的培育。
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重点难点工作,拓展思路,主动出击,开展工作调研寻求突破。
5、重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20xx年3月我市继续对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继续实行临时性下浮,具体幅度相当于各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统筹部分1个月的额度,采用全市集中减征的方法统一在3月份进行集中减征。3月份我市企业单位五险减征总额达1810万元,城镇个体劳动者减征总额达666万元。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我市于今年6月底对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8%,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至300%确定,进一步减轻城镇个体劳动者负担。
6、抓廉洁自律。能自觉遵守中纪委《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及相关法规》及《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文件的要求,严以律已,洁身自好,严格做到上级规定不准做的绝对不做,上级要求达到的争取达到,不违章、不违纪、不犯法。同时,能严格按照市效能建设规定的“六条禁令”,做到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秉公办事,不滥用;对工作尤其是难点工作敢于挑担子,敢于负责,不推诿;对符合要求的事情不拖拉,杜绝吃拿卡要;不参加赌博和迷信活动;不公车私驾;严格做到下乡中餐不饮酒;及局规定的上班时间禁止玩电脑游戏等,同时,对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己也能带头严格遵守,努力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自觉抵制不良现象和歪风邪气。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在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具体表现在比较重视业务知识学习,而忽略政治理论学习。对政治学习只是满足于学习上级布置内容,对时事关心只是停留在看看报纸、电视新闻这一层面上,缺乏对问题的深层次思考,缺乏主动性。
2、在工作上还缺乏科学的工作态度,主要表现在工作任务重、工作忙时,只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在工作质量上做到精益求精,工作抓得不够实、不够细。有时,还不太注重工作方法,工作往往凭第一映象,凭经验办事,不讲究科学性,因此,有时尽管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也努力了,却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3、在工作上主动性还不够,往往是领导布置了,再去想办法做工作。心里总想着工作有领导把关,自己只要按领导工作意图办事就可以了,主动思考不多、出主意不多、为领导分忧解难不多,工作较被动。
三、下步打算。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四
今年以来,×县为全面贯彻落实《_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有关精神,以_38号文件和省政府67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把私营企业和农民工参保工作作为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五项工作措施,念好“五字真经”,强力推进农民工参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上半年养老、工伤保险净增参保人数为1114人、606人,分别完成市局下达目标任务的185%、101%,提前6个月完成了市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具体做法如下:
一、念好乡镇扩面经,突出一个“硬”字。
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是一项省、市逐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硬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啃下这块硬骨头,必须采取硬措施。“打铁还需自身硬”,×县县委、县政府在“硬”字上下功夫,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把社会保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突出来抓,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制定出台了《20xx年度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将养老保险扩面目标任务细化分解给各乡镇,并明确了任务完成时限,组织召开了全县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县的养老、工伤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签订了《社会保险工作责任书》,建立实行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界限了时间、任务、进度。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县电视台组成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专项工作督查小组,逐单位、逐乡镇进行督查。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动成为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的强大动力。
二、念好企业法人宣传经,突出一个“法”字。
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私营企业主无视《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拒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归根结蒂,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法”,不懂法、不学法,没有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制性、强制性,针对这些问题,以攻心为上,以政策宣传为主,把政策宣传与劳动保障监察相结合,以正面引导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着力宣传参加养老保险的法制性和强制性,采取政策宣传咨询、电视宣传、座谈会、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印发了《养老保险政策要点》、《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宣传资料》,将《劳动法》等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明白纸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让企业法人充分认识到参加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坚持以点带面、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从企业比较集中的×州镇、工业区入手,重点做好人员多、效益好、管理规范企业的参保工作,建立了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联合执法机制,对参保情况实行联合执法检查,增强了企业法人代表的参保主动性。
三、念好农民工参保经,突出一个“帐”字。
随着县域经济不断发展,国有、集体企业相继破产、改制,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原有参保主体人群已发生根本性变化,私营企业,特别是农民工已成为当前参保扩面的重点。针对农民工思想保守、政策不清,普遍存在小农思想,对养老保险认识不到位、不想参保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剖根究源,对症下药,突出解决农民工思想中存在的“即得利益、思想和传统的家庭养老”的观念问题,突出算好养老保险参保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有农民工心服口服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盘活养老保险这盘死棋。深入企业、深入车间、与广大农民工进行面对面地宣传,静下心来替他们细算三笔帐:一是算好养老帐,一个月交几十元,年满十五年后交多少钱,按我国人均寿命计算,将来能支多少钱。用数据,用事实,用通俗的政策说明社会保险事业是一项福利性事业,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二是算好缴费帐。从基金的安全运行、保值增殖,个人账户的转移、继承等方面进行政策咨询宣传教育,通过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缴费与社会统筹关系的理解,从思想上彻底解决农民工“挣现钱、存银行、不参保”的问题。三是算好家庭帐。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传统家庭养老思想等问题入手,对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调整、家庭结构、养老成本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参保扩面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子孙的好事。印发了《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将农民工参保范围、怎样参保缴费、缴费标准是多少、单位变更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等农民工关心的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宣讲,帮助农民工认识养老保险,形成了人人关心养老保险、人人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良好氛围。
四、念好社保诚信经,突出一个“信”字。
诚信是社会保险的基石,只有诚信的,才是可以依赖的,只有打造社会保险这块“诚信”品牌,才能促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才能激发企业和劳动者的参保积极性。为精心打造诚信社保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守信重诺,把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作为一行硬任务,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建立基金发放速效工作平台,把每月10日作为养老金发放日,定时将养老金拨付到折,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无一人拖欠。从细处着手,换位思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亮明政策,对社会做出六项承诺,亮明程序,亮明时限,亮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规范业务工作程序;加强基金内部监控力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拓宽工作思路,推动了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搭建了县乡两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组织成立了多个离退休人员秧歌队、太极扇太极拳队以及象棋协会、京剧社等健身娱乐团体,经常组织开展离退休老年朋友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既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情操,又宣传了社会保险政策,拉进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离退休人员的距离,提高了社会保险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念好参保服务经,突出一个“效”字。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五
原告:***,女/男,***,**年**月**日出生,住所:***。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公司住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承担保险责任,向本案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人民币***元及利息***元。
二、案件受理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借款人杨某向寿光合作银行纪台支行借款人民币***元。为了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在办理借款的同时山东省寿光合作银行纪台支行要求杨某与被告签订了“安贷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寿光合作银行纪台支行,保险金额为贷款金额即人民币***元。
***年**月**日,被保险人因交通意外去世。我们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告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不符合理赔条件为由拒绝理赔,但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我们认为被告保险公司的拒赔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据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本案第三人支付保险金人民币***元及利息***元,并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六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活动,是指购买xxx境内保险产品以及接受相关保险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本办法所称保险从业人员,是指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为保险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xxx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投诉人告知相关事项,但投诉人无法联系的除外。
依照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不予受理保险消费投诉或者告知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告知;投诉人同意的,也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并保留有关告知的文字或者录音资料。
采取书面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寄出相关书面文件;采取电话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拨打投诉人电话;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发出相关电子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以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xxx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七
第二十三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投诉请求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依约履行义务;。
(五)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四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后,应当区别情况,在下列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对于第(一)项规定情形以外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二十五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投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核查,也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投诉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该机构的上一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
核查机构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查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七条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人在处理决定作出前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或者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在调查中发现,保险消费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本单位其他部门负责处理的,转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投诉人是否违反或者涉嫌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xxx规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核查。
第二十九条投诉人对中国xxx派出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xxx书面申请核查。
中国xxx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xxx应当告知投诉人。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八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活动,是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险产品以及接受相关保险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本办法所称保险从业人员,是指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为保险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投诉人告知相关事项,但投诉人无法联系的除外。
依照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不予受理保险消费投诉或者告知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告知;投诉人同意的,也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并保留有关告知的文字或者录音资料。
采取书面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寄出相关书面文件;采取电话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拨打投诉人电话;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发出相关电子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以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九
第十九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是所在单位受理保险消费投诉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收到完整投诉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照本办法规定,属于本单位负责处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予以受理;。
(五)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保险消费投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
(三)本单位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保险消费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保险消费者在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投诉,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查证的,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可以合并处理,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投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
合同。
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下文是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投诉,包括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和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活动中与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向相关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反映情况,要求解决争议的行为。
保险消费者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是指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是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全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明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工作岗位,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对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的办理、统计、分析、管理工作。
保险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定本单位分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
第六条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加强对分支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和支持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保险消费投诉。
第七条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及时处理保险消费投诉。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指导辖区内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并监督其规范运行。
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调、督促会员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做好保险纠纷调解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正常运行。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机构应当指导并支持分支机构参加当地保险纠纷调处机制,与保险消费者协商解决保险消费争议。
保险纠纷调处机制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保险机构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下列投诉:
(一)因保险合同条款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
(二)因保险销售、承保、退保、保全、赔付等业务与本单位发生争议的;。
(三)因保险消费活动与本单位发生其他争议的。
第十条保险中介机构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因保险中介服务与本单位发生争议提出的投诉。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为其提供保险中介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可以协助其反映情况或者为其提供相关便利条件,促进保险消费投诉顺利解决。
第十一条中国保监会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下列投诉:
(三)其他依法应当由中国保监会负责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下列投诉:
(三)其他依法应当由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负责处理的情形。
第十三条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可以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方式。
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将投诉材料发送至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采取电话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拨打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电话号码。
采取面谈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消费者应当在该投诉处理单位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5名以上保险消费者拟采取面谈方式共同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应当推选1到2名代表。
第十四条保险消费投诉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保险消费者本人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但应当向投诉处理单位提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
委托书。
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保险消费者本人亲笔签名。
第十六条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可以同时提交书面材料;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也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取面谈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可以同时提交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书面材料,或者填写相关投诉材料表格。投诉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投诉处理工作人员记录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并由投诉人签字确认。投诉处理工作人员也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取电话方式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应当记录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并可以视情况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由投诉人亲笔签名。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投诉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印章。
第十七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对收到的保险消费投诉进行登记,投诉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补充提供。
保险消费者向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提出保险消费投诉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已经掌握或者可以通过有关信息档案获得的材料,不得再要求投诉人补充提供。
第十八条保险消费者提出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消费投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投诉处理单位的办公秩序。
第二十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收到完整投诉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照本办法规定,属于本单位负责处理的保险消费投诉,予以受理;。
(五)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
(三)本单位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保险消费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保险消费者在处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投诉,但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需要查证的,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可以合并处理,处理期限自收到新的投诉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投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投诉请求的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约定的,应当依法依约履行义务;。
(五)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四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受理保险消费投诉后,应当区别情况,在下列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二)对于第(一)项规定情形以外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二十五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投诉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核查,也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或者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六条投诉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分支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该机构的上一级机构书面申请核查。
核查机构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查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受理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长期限的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诉人在处理决定作出前撤回保险消费投诉的,或者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调查中发现,保险消费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终止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并告知投诉人。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由本单位其他部门负责处理的,转相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告知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投诉人是否违反或者涉嫌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
(二)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核查。
第二十九条投诉人对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作出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申请核查。
中国保监会应当对保险消费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和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并应当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核查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国保监会应当告知投诉人。
第三十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公布本单位的保险消费投诉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信函邮寄地址、接待场所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在官方网站和营业场所展示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程序。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公布本单位的保险消费投诉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信函邮寄地址、接待场所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在官方网站和办公场所展示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程序。
第三十一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登记制度和保险消费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汇总投诉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第三十二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健全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投诉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三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处理。
应急预案。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对于5人以上群体性的或者影响重大的保险消费投诉信息,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三十四条负责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二)全面、认真听取投诉人陈述事实及理由,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三)与保险消费投诉或者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处理由中国保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转办的保险消费投诉,应当按照转办单位的要求书面报告以下情况:
(一)是否受理该投诉,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该投诉的处理过程、处理时限及处理意见;。
(三)投诉人是否接受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在处理保险消费投诉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并监督投诉处理单位限期整改: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受理的;。
(二)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是否受理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处理决定的;。
(五)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申请核查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投诉处理中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需要整改的情形。
收到整改要求的投诉处理单位应当在3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情况进行回访,听取投诉人对处理决定的意见。
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保监会的要求,报告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投诉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的要求,报告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投诉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责任人名单,以及上述事项的变动情况。
第三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该季度本保险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书面报告该季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第四十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每年对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自查,并于次年3月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或者所在地派出机构报送书面。
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当说明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相关制度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第四十一条中国保监会建立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制度,选取合理指标,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投诉处理工作情况。
第四十二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与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管谈话,或者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四)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活动,是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险产品以及接受相关保险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保险消费者,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本办法所称保险从业人员,是指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保险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为保险机构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十五条保险消费者认为在保险消费活动中,因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情形,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反映情况,申请其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投诉人告知相关事项,但投诉人无法联系的除外。
依照本办法规定向投诉人告知不予受理保险消费投诉或者告知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决定的,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告知;投诉人同意的,也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并保留有关告知的文字或者录音资料。
采取书面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寄出相关书面文件;采取电话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拨打投诉人电话;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的,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告知期限内发出相关电子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的以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保险合同当事双方能够诚实守信,对自己的义务善意履行。包括如下内容:
保险人的告知义务。
保险人应该对保险合同的内容即术语、目的进行明确说明。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应该对保险标的的状况如实告知。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保证义务。
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
弃权是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例如投保人明确告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足以影响承保,保险人却保持沉默并收取了保险费,这时构成保险人放弃了拒保权。再如保险事故发生,受益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不索赔,构成受益人放弃主张保险金的权利。
禁止反言指既然已经放弃某种权利,就不得再主张该权利。比如上面第一个例子,保险人不能在承保后,再向投保人主张拒保的权利。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一
xx年初,我司经理室就针对**地区保险市场变化及20xx年全年保费收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上级公司下达我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
2、抢占车险市场,加大新工程、新项目的拓展力度,坚决的丢弃“垃圾保费”
一是确保续保业务及时回笼,我们要求各业务部门按月上报续保业务台帐,由经理室督促考核,并要求提前介入公关。一旦出现脱报,马上在全司公布,其他人员可以参与竞争,从而巩固了原有业务,大大减少了业务的流失,保证了主要险种的市场份额占有率。二是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网络,提前获悉新上项目、新上工程名录,并和交警部门、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三是已失业务不放弃。我们不仅对20xx年业务台账做到笔笔清晰,并要求业务内勤把20xx年展业过程中流失的业务列出明细,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要求加大公关力度,找出脱保原因,确属停产企业、转卖报废车辆的,由经办人提供确切证明;属竞争流失的,我们决不消极退出,而是主动进攻,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手段,逐个突破,全面争取回流。四是大小齐抓,能保则保。因为企业改制、转产、资金等因素对企业财产保险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加之竞争等因素,使的展业难度和展业成本大大增加。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充分动员,统一思想,上下形成合力,迎难而上。做到责任到人,对保费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分管经理介入,共同公关。
3、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促发展。
**地区现有10家(中国财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产险、太平洋寿险、中华产险、平安产险、平安寿险、天安产险、华邦代理、汇丰代理)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营销部、代理公司,另已发现1家公司(大地产险)在我县争夺业务,而**地区人口少,企业规模小,我司面对外部竞争所带来的业务压力,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情况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展开了一场品牌战、服务战:一是做好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公司经理室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突出汇报我司是如何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是如何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开展工作的,我司积极参与了全民创业调研活动,与县领导一道走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不仅使县委、县政府对我司热心参与地方政府工作表示满意,还对我司正确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向中小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主动服务于他们,给予肯定。真实的让县委、县政府感到人保财险公司是真心为地方政府服务的,是值得扶持、信赖和帮助的,从而对我司工作给予了很大地倾斜。二是深入老客户企业,在客户企业中聘请信息员、联络员,并从其他保险企业抢挖业务尖子加盟我司,赢得“回流”业务,使其他保险公司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三是服务更加人性化、亲密化,公司经理室成员年初就对县属各大系统骨干企业实行划块包干,进行了多次回访,请他们对我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公司领导主动登门是人保财险的优质服务的充分体现,使客户对我司更加信任。四是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对所有中小企业必须亲自上门拜访,对所有新保客户必须当面解释条款并承诺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不断的联络,实行零距离接触,只要客户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提供各方面服务。五是按照向社会服务承诺和行业禁令,严格内部管控,以理赔和承保两大服务部门为切入口,全面提高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二
投诉中心成立以来,我坚决贯彻和执行执法局的各项命令和决定,坚持及时,便民,服务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不论公休日,节假日,始终认真接听及时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赢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为树立执法局的良好形象添彩增色。
城市管理是一个动态的,渐进的,螺旋式推进的过程,旧的矛盾克服了新的矛盾又会出现,要坚持与时俱进,敢于创新,积极发挥投诉工作,沟通群众主渠道的作用,把群众的期盼,呼声和需求转化为促进城管上质量,上台阶的源泉和动力。
投诉工作是群众需求和呼声的最直接的反应,是评判城管全面工作的最佳尺度,是修正城管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在工作中我们认真的对待每一例投诉案件,详细分析,分类统计,尽快处理根据群众举报违章建设的问题,我们及时上报领导,果断处理,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投诉工作是加强沟通,化解矛盾,平息民怨的有效途径。规范治理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清理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等工作中,由于触及到商贩的切身利益,再加上一些工作对象是下岗职工城市居民等弱势群体,使工作矛盾一度复杂化。在这样的情况下,投诉中心充分发挥了减震器的缓冲作用,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随着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观念和参政议政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为投诉中心发挥工作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民意基础。为此,投诉中心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渠道,广开言路,让群众有话可以说,有苦可以诉,有火可以发,有难可以提。
举报电话是直接吸取群众意见的有效方式,有随意性、普遍性和个案性,针对这个特点,一方面我们坚持个案处理,每报一表及时整理报送有关部门,另一方面还每周,每月为时序节点对举报进行集中梳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归类,整理存档,透过现象看本质,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这是面对面与群众接触的一种形式,也是解决群众急难险重问题的重要途径,更是防止多头上访反复上访的有力举措。对于来人来访案件,做到首问负责,热情接待投诉人员,让座倒茶拉进情感距离,耐心听取群众意见,现场解疑答惑,接待投诉做到制度化,每诉一表,详细记录,形成书面材料,现场解决不了的指定专人负责一抓到底。
不管是老大难问题还是跨城区跨部门的多头管理问题,投诉中心都能认真分析,科学合理的给与答复。
媒体具有广泛的示范效应,是主要舆论的导向。新闻媒体是把双刃剑,搞好了能为我所用,促进工作,搞不好就会造成工作被动。我们在广泛关注各类媒体报道的同时,加强与党报党刊的沟通,对城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敏感的执法问题,邀请媒体全程参与,力求客观公正报道,达到监督执法,宣传城管争取群众支持的双重目的。
投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投诉久拖不决的问题,小矛盾能拖成大矛盾,简单问题能拖成复杂问题。做好投诉工作的关键是要切实加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办的马上办,热心办,尽力办。对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创造条件办,并主动说明情况,对群众不明白的政策规定不允许办理的,要把有关政策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要敢于坚持真理,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伸张正义,有一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帽子,二不怕砸饭碗的决心,果断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更好的服务自己所从事的执法工作,继续参加中央学校的学习,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发扬快,细,严,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解决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精神,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为工作的基本标准,切实把执法局窗口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善始善终地完成在市土方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帮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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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太保寿险×中心支公司在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在业务拓展、内部管理,树立形象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今年是全面实施总公司提出的“新一轮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第一年,为此,我们在年初就明确了今年的经营指导思想——围绕总公司提出来的“三个转变”,以“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文化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继续坚持“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管理;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加大业务推动力度;切实抓好两核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基础管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实践“三个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全力做强做大个险纯传统险、意外险两项业务,提高经营效益,扩大市场占比。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通过公司上下的团结一致,奋力拼搏,真正把东营建成一家精品公司。
正是由于遵循了这一指导思想,截至12月6日,×中心支公司共实现保费收入1643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计划的122%,到今年11月份的市场占有率为25%。其中,个险新保保费收入(含意外险)161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80.5%,同比增长20%,全省达成率第八名;意外险完成47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同比增长60%,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任务。团寿险完成2546万,完成计划的195%,提前半年超额完成任务;中介代理保费实现保费收入677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1%;个险续收保费2928.5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同时,公司在当地保险市场的占比和社会影响都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全年新保总量居市场的第二位。
回顾今年的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业务、抢市场,实现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业务发展是公司的生存之本。我们一直把如何提高业务平台,扩大市场占比作为工作中的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稳健经营、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业务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中支公司总经理室带领广大员工迅速转变观念,提高强烈的市场竞争和危机意识。严抓基础管理,拓宽业务渠道,以纯传统险和意外险作为两大业务发展重点。牢固树立“诚信天下、稳健一生”的经营理念,不断优化业务机构,提升业务质量,在业务结构、质量、规模、效益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1、在个险业务方面。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战略,以标团建设为重点,突出培训,强化增员,稳扎稳打,健康发展,管理一步一个脚印,成绩一步一个台阶。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后,又积极配合参与省公司开展的“四五”联动对抗赛活动,我公司全体员工和广大营销员,以忘我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必胜的信心,积极投入到了这场为荣誉而战的战斗中去,取得良好的竞赛成绩。我们也获得小组胜出奖,战胜×。全年个险保费和增员率在各家保险公司下滑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在团险业务方面。在市场非常艰难的情况下,抓住有力时机,大力开拓渠道业务,“绿色救助”、“小额信贷”“建工险”等都已经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今年12月份,我公司与胜利油田顺利续签了“职工团体商业医疗保险合同”。这个合同的签定,为我们公司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为公司的有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意外险业务规模迅速扩大,赔付率不断下降。在东营各个保险公司的业务都没有增长或有所下滑的情况下,我们的意外险业务对比____年度实现了较大幅度增长,市场占比不断扩大。
3、银行保险方面。今年,面对竞争异常激烈的市场,在强化对银行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渠道的管理和维护,对银行渠道进行了梳理,对其架构做了调整,使渠道管理更具有专业化、规范化,使红利来和小额信贷险业务都得到了健康发展。在费用下调的情况下,我们的红利来趸交业务仍然完成了6755万元,顺利完成省公司下达的任务。
(二)____年的经营目标。
个险标保任务____万元。意外险要力争600万元。团寿险要保证3300万。中介业务8100万元。续收业务4500万。
明年,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搞好县区机构建设,强化县区机构职能,使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县区机构建设,提高县区业务产能,让县区机构在各个业务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结合分公司下发的《县区机构管理办法》,理顺、规范县区框架,使各县区实现个、团、中介的全面发展。
二、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各级班子建设。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企业要想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我们要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社会招聘等各种渠道,选拔人才,真正做到人才兴司、人才强司。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县区班子建设,使县区班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搞好人才储备,也就是搞好后备干部的建设。
三、切实抓好员工队伍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发展,我们逐渐在员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中介业务、团险业务、续期业务都走在了全省前面。今年,要加强四支队伍的建设:个险队伍建设、团险队伍建设、中介队伍建设、收展员队伍建设。要在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的基础上,走精兵之路,大力培养高产能业务员。并对四支队伍的各级、各类业务员实行分类指导,锤炼好能打硬仗的四个方面的队伍。
四、继续加强系统和集团业务运作。根据东营的特点,系统业务和集团业务是我们公司发展的优势。要在原来抓系统业务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好各个业务渠道。同时对油田的重点单位实施重点公关,继续扩大集团业务,为公司的发展造影响、树形象。
五、抓好各方面的管理。通过管理,更好的促进业务发展,使公司向精品公司的方向不断迈进。
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全方位提升企业文化层次,真正做到创品牌、树形象、占市场,把×太保寿险做大做强。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让我们放眼过去,展望未来,以高昂的斗志,必胜的信心,团结拼搏,乘胜而进,打造钢铁团队,创建精品公司,不断开创×太保寿险的新局面。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四
当我们考虑投保保险时,我们通常会关注与保险相关的方面,例如保费、保险类型和投保限制等。但是,在你购买保险之前,可能并不清楚什么时候需要向保险公司投诉,以及如何有效地提出投诉。事实上,保险投诉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工具,它可以保护消费者利益,尤其是在保险理赔方面。这篇文章强调了保险投诉的重要性,并讲述了我在保险投诉方面的经验和体会。
当你认为自己在保险方面受到了不公正对待时,你就会被迫要提出保险投诉。尽管这个步骤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实际提出保险投诉并不是容易的事情。首先,你需要找到正确的人员进行投诉,以确保你的问题可以被解决。同时,你还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投诉流程,以确保你的投诉能够得到适当的处理。这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因为很多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多个部门进行解决。
写一封好的保险投诉信是提出保险投诉的关键步骤之一。一封好的投诉信可以帮助你清楚地表达你的问题和问题的根本原因。在这封信中,你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例如保险公司的名称、你的保险单号码、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你希望解决什么问题。最重要的是,你需要保持说明中的事实真实无误,以保持你的诉求合理。
篇四:遇到困难时如何应对。
有时,你可能会遇到难以解决的保险问题,你可能会遇到保险公司不愿意处理你的投诉,或者他们的答案让你不满意。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你应该考虑扩大你的投诉渠道。第一步应该是跟进你之前的投诉,询问进展和结果。如果这些步骤没有带来立竿见影的结果,你可以考虑与相关的监管机构联系。在许多国家,保险公司必须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管,这些机构可以帮助你解决这些问题。
篇五:总结。
每个人都希望购买的保险是可以信赖和高效的,但事实上,投保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因此,投保之前应该了解保险公司的投诉流程和提出投诉的方式。虽然提出保险投诉可能会带来挑战,但如果你采取适当的步骤并保持耐心和意志力,你仍然可以获得满意的结果。保险投诉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途径,通过保险投诉,我们可以帮助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以对保险公司提供反馈,以改进他们的服务。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五
第三十一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保险消费投诉登记制度和保险消费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汇总投诉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第三十二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健全本单位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投诉考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十三条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xxx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做好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的预防、报告和应急处理工作。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中国xxx派出机构对于5人以上群体性的或者影响重大的保险消费投诉信息,应当按照中国xxx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第三十四条负责处理保险消费投诉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合规,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二)全面、认真听取投诉人陈述事实及理由,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
(三)与保险消费投诉或者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遵守有关的保密规定。
专业保险投诉的诉求书范文(16篇)篇十六
根据锦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3.15”保险宣传活动的安排意见》(锦保协发[20xx]14号)文件精神及省公司传真电报的要求,市公司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市公司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案小组;二是将行业协会文件及省公司传真电报精神及时转发给各县(市)支公司及市本部各部门,并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全体员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锦州国寿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高波总经理与市委宣传部、锦州市金融办等部门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工作,市公司综合管理部与锦州市电视台、锦州市人民广播电台、锦州日报社等有关新闻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有效沟通,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要求市、县公司客服部门做好营业大厅的服务接待工作,3月15日a、b柜面经理全天在营业大厅值班,负责做好客户的业务处理工作,保证不出现客户投诉事件;五是从现在起对源头问题做好检查清理工作,由综合部牵头协同各销售部门、客服、监察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对近期遇到的矛盾激烈的新发生的纠纷和长期未决的积案进行风险排查清理,避免激化矛盾,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投诉事件立即解决并做好安抚工作,将潜在问题在矛盾初期消化掉;六是要求各县(市)支公司、市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共同做好“3.15”期间的媒体危机工作。
3月15日,锦州分公司以“加快保险发展,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在锦州市宝石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市公司总经理高波、副总经理李巍、综合管理部经理杨柠、个险管理部经理李群、副经理李畅带领销售部及后援管理部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锦州市人大、市金融办、市行业协会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大家用专业的术语为前来咨询的客户讲解保险知识,为客户发放保险手册、《医食参考》健康手册等,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
3月15日下午,市公司总经理高波应邀锦州市新闻媒体参加了“总经理访谈录”活动,开通了访谈热线,由高波总经理亲自为热线客户进行保险知识解答,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人寿在锦城的影响力。
市公司个险管理部以视频方式组织全辖营销伙伴召开以“合规经营诚信服务”3.15主题晨会,市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各单位、部门全体员工及营销伙伴参加了本次晨会。
此次晨会一方面,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展业、专业服务的良好风范,把信用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严格按照保监会和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地开展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实宣传、欺诈误导等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公司销售文化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倡导开拓进取、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勤劳致富的展业理念,加强人性化管理,在各渠道销售队伍中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借此3.15期间继续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诚信销售的市场环境,以整洁的服务环境和更加高效的服务速度为锦州百姓带来更好的保险服务。
3月18日下午1:30分锦州分公司召开了“我与客户面对面”座谈会。会议地点设置在营业大厅的客户接待室里面,由市公司的服务品质监督员关虹与客户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市公司客服中心杨佳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重点围绕公司近期开展的一系列服务为主题进行了探讨。重点对银行转账、附加值服务、鹤卡发放、服务效率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客户通过与品质监督员直接的沟通,把日常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反映给了品质监督员,方便公司在提升各项服务水平上有所依据和参考。客户通过座谈,在了解公司各项服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各项服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为我公司今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通过“3.15”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了中国人寿的风采,提升了我公司的美誉度与诚信度,让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中国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