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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一
20xx年上半年,我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水环境保护工作量大面宽,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河道、水库、水源地环境建设,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借助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问河方面。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8次,村级河长巡河2105次。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问题台账99起,均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县级河长重要问题督办事项5起,完成“清四乱”1起。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方面。已修订青衣江、玉溪河20xx年度“四张清单”,正编制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年),组织联络员单位编制其它县管河流“一河一策”“四张清单”。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青衣江(芦山段)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了大川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飞仙禾茂组、芦溪村安营聚居点、大同村顺河聚居点等13个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第二批15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宣传培训方面。召开了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印发《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宣传方案》和《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会2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2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保护砂石资源、共建绿美芦山”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辆80余次。大力整治河湖“四乱”和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河道巡查25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7起,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1处并完成问题销号。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积极配合镇西山“双超”治理检查站建设工作,组织2名工作人员在卡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深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砂石乱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重点流域项目落实情况。
1.“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防洪堤修复方面。涉及全县6个乡(镇)46个点位,新建堤防9764米,加固加高堤防3415米,计划投资10575万元,现工程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10205万元,占总投资的.96.5%。二是农村供水项目修复方面。涉及大川水厂、房基坪供水站、龙门片区供水工程3个项目,现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在实施项目扫尾工作,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78万元,占总投资的97.8%。
2.水利常规项目推进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常规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1997万元,现已完工1个,完成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芦山县水资源监测站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6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00%;芦山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非工程措施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3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5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1%;西川河防洪治理工程于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发现涉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其他重要的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各部门总结和提炼“十三五”期间在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巡查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及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水利、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五部门将持续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常态化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形成各级各部门无死角的监管网络,严格监管江河生态流量,毅然扛起青衣江生态保护的职责,为有效维护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四是强力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二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关键成效。一是大气环境总体改善明显。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排名第1。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三项指标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空气优良率均达99.7%。二是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20xx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综合指数为3.4244,全省排名第6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破难题、求实效,全方位、高标准、大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多因子协同减排,全力攻坚大气硬骨头。
推进vocs和nox减排。完成第一批涉vocs分级管控企业核查定级,强化并完成第一批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推进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组建油品快检队伍,开展船舶燃油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快检。
加强工业源整治监管。全面完成涉工业炉窑企业核查定级,推进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场所。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创新建立施工工地“分级管控”制度,对未落实“6个100%”的项目实施发包方、承建方“双惩罚”。全面开展堆场、沙场、停车场、裸地扬尘防控。建成市区餐饮油烟管理系统,强化油烟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散煤专项整治,整治散煤加工、销售点。落实“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综合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相关火情,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发生。
强化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机动车上路抽检和污染天气应急动态抽检。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并通过移动式黑烟车抓拍装置,对全市主要路段实行全覆盖检查。印发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将低排区范围扩大至8个县(市、区)中心城区。
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复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修订不良天气应急工作指引,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强化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利用“遥感、走航、雷达+地面巡查”的方式精准定位,建立污染源防控“一张图”和问题处理系统。
2.聚焦重点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
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加快推进市级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未稳定达标流域整治。英德市建成并投运门洞溪、岩下水库稀土尾水治理工程,开展新一轮打击稀土盗采行动,推进稀土盗采矿点治理修复。清新区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清城区依托第三方加强乐排河临河污染源巡查,排查整治周边“散乱污”企业、非法养殖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高标准完成50条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协调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全面完成全市重点河流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清单,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3.不断夯实基础短板,稳步打好净土防御战和固废防治。
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分类管理现场考核和验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严格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地下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加强固废防治。印发实施《清远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防控和处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协同办案机制等。印发实施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4.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完成第一轮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重点任务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反复投诉案件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滚动式推进重点攻坚任务。
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的保障工作。妥善应对督察组公布的通报典型案例,制定“1+n”整改方案,加快利维石场案件和九腌村倾倒案件查办和生态修复,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置、超标地下水治理,渗滤液积存量持续下降。完成上报涉清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理,督察组交办案件259宗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5.强化风险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获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等奖。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废铝灰应急处置,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清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获第三届广东省应急演练大比武团体三等奖。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强社会监督和鼓励公众参与。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重复信访投诉案件,努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社会矛盾。
6.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率达95.45%;“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清远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建立“1+2+200”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我局牵头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关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的行动方案项目得到积极推进落地。
持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成功举办清远市首届生态纪实摄影展、走进北江鱼世界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加强推送新闻报道、学习强国信息。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完成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完成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参加两轮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均评为“满意”。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条件最好”的清远优势。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立足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三线一单”的服务作用、指引作用,引导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扶持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改造,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路径的研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聚焦臭氧和一氧化碳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三个一”市领导包干制,加强春冬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措施和专项攻坚任务,努力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vocs企业分级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削减臭氧产生前体物。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和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气象条件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及重点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
(三)深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偷采点治理修复,强化稀土尾水治理运行管理,推进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再深入治理,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管理,及时处置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老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五)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组反馈意见,加快制定并扎实推进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全面整治,加快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严厉打击稀土盗采和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加快推进清城区利维石场、石角镇九腌村固废倾倒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六)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探索建立清远市“南阳实践”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安康资源环境禀赋,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移民搬迁等,深入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环保工作职责。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创建、农村环境污染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矿山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农村环保突出问题。市政府坚持每年都要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解决了生态创建及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坚持把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在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环保局增设了自然生态保护科,石泉、镇坪、旬阳等县区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绝大多数乡镇明确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上下将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为凝聚创建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统筹规划,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环境保护规划》中,并制定了《安康市生态创建。
工作方案。
》,明确了农村环保的主要工作和考核指标。一是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广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环保、节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和污染源产生,确保农村清洁环保。四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目前旬阳汞矿区、白河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分别投资5920万元、1326.5万元开展了相关治污技术的试验研究,初步建立了重金属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完成了部分示范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任务。五是全面推广测土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化肥。教育农民积极回收废旧农膜、肥料包装和农药瓶等。六是加大二区一园建设力度。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000余平方千米,风景名胜区268平方千米,森林公园360平方千米。
(三)抢抓机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汉滨区、岚皋县、宁陕县被定为全省首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分三年实施。去年中省共下达三县区项目资金1325万元,集中连片整治5个镇、2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目前项目进展良好。同时,汉阴、石泉、宁陕三县68个村开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汉滨、旬阳两县区17个村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其他各县不等不靠,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2019年以来,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30个,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46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604个。通过实施各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
(四)防治并举,严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借产业升级、调整结构等由头使污染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全市近年对17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否决。二是调整乡镇工业区布局,实行居民进区、工业入园的原则,实施工业区企业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相结合。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全市有重点涉水企业排污口73个,尾矿库32座(重金属尾矿库14座,非重金属尾矿库18座),环境风险企业132家,其中重大风险10家,较大风险53家,一般风险69家。去年以来,全市共关停了31家企业,对11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限期整改96家。四是开展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去年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共关闭无证矿山3家,遏制了乱采滥挖的势头,部分矿山生态破坏得到恢复。
(五)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指导和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志,坚决依法关停或搬迁饮用水源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对全市36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停产治理6家,限期整改15家。三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的管理、监督、运营体制,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9县区污水处理厂均已试运行。
(六)突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我市是全省畜禽养殖大市,畜禽养殖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污染投诉较多。据统计,全市有养猪户30余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45家。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有机肥生产、沼液还田—农作物生产”等生态养殖和循环经济模式,实施绿色环保技术,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整治重点,积极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污染治理达到相关技术规范。2019年,全市共有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家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七)整合资金,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进程。一是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保项目,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9年以来,累计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840个,争取中省农村环保资金1.2亿元。二是坚持城乡统筹,破解农村环保资金难题。市政府确定市级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生态县创建奖励,县区每年从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切块10%用于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市县区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进行重点考核。各县区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建立了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捆绑中省农村环保、沼气、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项目资金,用于乡镇、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建设、生态恢复和水源地保护。通过建立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有效解决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缺少资金支持的难题,调动了县镇村三级抓农村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抓移民搬迁机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中省移民扶贫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机遇,对处于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灾害地带的村组,实行整村组生态移民搬迁,促使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伤痕”得以休养生息,生态移民获得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建设规划上,注重在移民新村选址、饮用水源方面把好关口。在建设内容上,以增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提高新村综合建设成效;在建设方式上,将新村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提升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效果。“”以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移民搬迁专项资金3.5亿元,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38万户5.6万人,建设了64个标准化移民新村,建成汉阴县双乳镇、宁陕县皇冠镇、平利县龙头村、汉阴县三同村等一批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的生态村镇。生态移民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开辟了新的道路。
(八)典型带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落实,完成“十百千”生态创建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宁陕、旬阳两县已被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平利县、岚皋县、汉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估,其余五县区全面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26个;市级生态镇114个、生态村95个,县级生态镇164个、生态村1800个。为“”末全市实现“十百千”生态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亟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上来,基础设施投入、农村污染控制等问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环境意识淡薄,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环保欠帐较大,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的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过多。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连年剧增,不少乡村出现了“垃圾围村”和“污水横流”之势,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全市绝大多数村镇基本无环保基础设施,农村污水大多就地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十县区普遍存在人员少、配备弱的状况,县镇两级还没有专门的农村环保日常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经费短缺,制约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责交叉重叠,部门之间工作上缺乏协调。特别是村镇环保工作力量薄弱,传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要。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长效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严重短缺是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瓶颈,尽管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县区每拨出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但因农村点多面广,具体到村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整治的需要。资金的紧缺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只能分村、分步进行,也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
(一)建立健全农村生态建设监管机制。细化分解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将生态保护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以生态创建为载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先行、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快编制和实施农村生态建设规划。要增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环保工作网络。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建立常规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区域环境状况,提升监管水平。
(二)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生态建设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督促县区切实落实好每年从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10%用于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的政策。加强管理,整合各部门的生态建设项目资金,优先集中用于重点乡镇的生态建设。设立农村污染防治基金,专门用于农村污染防治科技示范点、示范项目的建设补助。对污染减排、污染源治理、村庄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生态建设,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导向,农村与企业投入为主体,信贷投入为补充的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农村生态建设投入新机制。
(三)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切实加大对现有乡镇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三同时”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新上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小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垃圾“户收、村运、镇处置”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农村垃圾处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能力。因地制宜加大对大中型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规划和资金、技术扶持力度,同时制订畜禽养殖小区排污处理办法,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发展生态农业,综合采取技术措施、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加大环保知识及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环保、农林、规划、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各县区和镇及各个新闻媒体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的力度,扎实开展生态文化进村活动。把保护环境灌输到每个村民头脑中,不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让农村明白什么是环保,为什么要环保,怎样才能环保。通过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促进他们革除陋俗,树立文明新风,从而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听取和吸纳各位委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农村环保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富裕新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四
全县各族干部群众:
玛多,作为黄河源头第一县,生态环境独特,境内山水壮美、景色秀丽、水草丰美、湖泊成群、湿地连片,是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带,也是养育中华文明和万千华夏儿女的生命源头。作为河源儿女,在以家乡美丽的生态环境为骄傲的同时也要深刻而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玛多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保护好黄河源头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玛多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和义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青海省提出的“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切实保护好玛多县的生态环境,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时刻牢记关于保护好三江源生态的殷切嘱托,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强化自身责任感,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为保护玛多生态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引导全民参与,争做生态文明的宣传员。利用各类宣传时机,将生态环保理念向牧民群众和身边朋友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正面宣传引导,提高全民的生态环保意识。
三、积极响应号召,大力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黄河源的意识,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珍惜和节约自然资源,反对铺张浪费,不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不向水源湖泊排水排污。
四、保护野生动物,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尊重和顺应自然法则,为野生动物留足生存空间,维护人与动、植物间的生态平衡,坚决打击一切非法盗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性问题,构建绿色、文明、和谐的生态玛多,需要你我的支持和努力,更需要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
广大干部群众,行动起来,让我们一起为玛多的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人更美,一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玛多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档为doc格式。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五
全县xx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于3月15日在县政府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回顾了“xx”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进展,总结了xx年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成就。会议还传达了省、市环镜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贯彻学习全县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切实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3月22日召开全局职工会,对全县环境保护会议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一并进行学习传达贯彻,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密结合人事、劳动工作实际,把人社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及相关目标考核任务落到实处。会上局长传达了书记在全县环境保护会议的讲话精神,强调全体职工要在环境保护中转变发展方式,在建好生态环境中改善民生。同时还要在创新举措中突破关键环节,在主动作为中推动长效发展。
为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落实,我局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局长任组长牵头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党委书记王咏梅同志通报了我局在xx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一等奖,同时鼓励全体职工在xx年环境保护再接再励,取得新的突破。
按照县上下达我局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我局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与人事劳动工作统筹安排,认真完成本年度招考引进人员工作,严把环保新进人员标准。同时做好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六
20xx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以整改促攻坚。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县域整体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瞄准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强县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以绿色产业崛起为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共召开20多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点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各项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分级管理。坚持问题、目标两个导向,按照《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重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工作均按时限稳步推进,为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落实重点举措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组织大气办成员单位做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型车辆管控、建筑道路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近期开展的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严格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停产、限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出动执法车辆20xx余台(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引入第四方监督,加强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的联动机制,抽调人员,采取“日分析、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大气污染源24小时监测,并及时处理。
(三)以细化任务分解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城区雨污管网错节、漏接、混接工程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对错节、漏接、混接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1-11月份,水环境质量指数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级奖补资金55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排查,现状调查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下步深度治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提升,第三方正在进行精准治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开展“千吨万人”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监测数据已按时上报,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为目标,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清理9处非法固废堆放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前期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期调度,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29个、反馈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8个,其余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1个整改完成已验收,待销号。第五批省交办“n”类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新庄镇外地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生态修复12月17日已进行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已进场开展修复工作。同时,现案件在侦办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50余台(次)。停产整治企业6家,约谈7家,查封扣押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立案查处214件,处罚865.1余万元。
(六)强力助推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审批分类分级要求,共审批建设项目79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5个)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备案490个。
(七)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及登记企业750家,超额完成时序进度。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级核查验收。全县共落实入户调查工业企业726家、农业源26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入河排污口18处、生活源锅炉8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污染防治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城区汽车尾气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仍有重型车辆驶入;散煤销售、运输未能得到彻底根治;园区异味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这些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雨污管网尚不健全,城区生活污水入河现象还不能彻底解决,导致汛期泄洪排涝期间对龙河水质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年度地表水考核成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镇村污水处理场站建设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不完善,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反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敷衍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
(一)聚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城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扬尘管控专项督察;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散煤禁燃;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持续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区域联防联控,严格执行《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乡镇、省级美丽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
(三)稳扎稳打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分出轻重缓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实施点对点调度。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确保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五)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七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要求。半年来,我乡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半年来,我们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们还对祁家庙中学、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促使人们的环保知识不断丰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自主环保的良好局面。
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半年来,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乡政府设立垃圾点一个,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在全乡推行了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了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全乡人民营造了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积极利用6.5世界环保日,各村以横幅、板报、宣传单位等宣传媒体对广大村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发放宣传单300余份。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国建设秀美的祁家庙,乡政府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促进和规范工作的作用。围绕创建过程中的各个任务、指标、细节,逐项、逐条、逐块地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年初,乡政府就与各行政村,乡属单位、个体户签订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门前三包”责任书,各行政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之中,在创建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纳入乡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真正使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行为成为村民的自主行为。真正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完善了创建工作制度。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八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111.5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九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悉心指导下,我局坚持“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总体取向,紧紧围绕“成渝中心、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以保持或进一步改善优良环境质量,解决制约发展和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城乡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努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实现“五个战略定位”作出了积极贡献。目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预评估已顺利通过,即将申请正式验收。现将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x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40吨,氨氮11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增加,完成目标责任书指定项目26个。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xx”减排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减排监测、监察、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总量减排监测工作方案》。建立环保、经信、住建、公安、畜牧等部门各负其责、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工程、结构、管理减排三大措施,狠抓源头控制、政策引导和项目落实,努力提升减排工作能力。共完成上报水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28个,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7个,出川断面整治和限期治理畜禽养殖减排重点项目38个。经自查,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03.88吨,氨氮208.39吨,二氧化硫255.34吨,氮氧化物不增加,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实现“xx”减排良好开局。
认真组织实施《“xx”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xx”规划》,10个工业、3个重金属、1个饮用水源地、1个畜禽养殖污染、1个区域水环境等污染防治项目按年度要求顺利推进。扎实开展县(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其中射洪县在全省86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位。圆满完成6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限期治理和2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12家重点企业签订保险合同,防范污染事故发生,为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安全转移危险废物14批次。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检测机动车37718余辆,发放绿色环保标志6600个,并建立了遂宁市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库。
全面完成总投资8860.14万元,争取环保部、省环保厅专项资金4650万元的国控出川水质断面污染源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水质断面及周边乡镇点源、面源污染,有效改善我市国控出川水质断面及周边乡镇环境状况。建设船山区龙凤镇、安居区大安乡、蓬溪县荷叶乡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8套,全部投入运行。摸底调查全市24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完成6家企业污染限期治理。深入推进明月河、联盟河、开善河、米家河等小河流环境治理,分解落实了31个排污口整治任务,督促开展打捞漂浮物、清掏河底淤泥、完善污水收集设施等整治工作,做到污水不下河。编制《遂宁市“xx”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将600余个村庄纳入项目库。争取到总投资约1.7亿元,上级环保专项资金近亿元的郪江流域大英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分三年对郪江流域及周边76个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目前正在有序推进。
对全市41家重点环境安全风险源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理异常数据64次。定期开展1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10家省控重点污染源、5家国控污水处理厂和5家重金属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比对监测工作。编制全市109家环境安全风险源企业名单,落实辖区政府、环保部门和企业监管责任。利用天网工程,在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监控摄像头,实行24小时持续监控。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和中高考禁噪等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纠纷173件,实行行政处罚32起,处罚款25.82万元,其中天宏纺织噪声扰民、华西铝业废气扰民、蓬溪垃圾处理厂臭气扰民、遂宁二中新校区恶臭气体污染等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置,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全市没有发生任何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精心组织实施我市辖区内7个地表水断面、3个饮用水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4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3个降尘和硫酸盐化速率监测点位、3个酸雨点位的大气质量监测工作,以及7个功能区噪声点位、74个交通噪声点位和220个区域环境噪声点位的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遂宁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为100%;xx-xx年,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分别为98.36%、98.63%、98.07%,城区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值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xx-xx年,市声环境质量全面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xx)的要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3.2、54.6、54.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分别为65.4、64.2、64.3分贝,我市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平。为保障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监督权,我局定期在遂宁日报、遂宁新闻网、城区电子屏幕上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和环境质量月报、季报。启动了pm2.5研究性监测,投资230万元购置监测设备,并公开发布研究性监测数字。为加强环境管理,防治pm2.5污染奠定基础。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
目前全镇已有3000多家牛仔服装及相关配套企业,80000多名从业人员,1000多个已注册的牛仔服装品牌。其产品远销中国香港,俄罗斯,美国,欧盟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新塘镇荣膺为中国牛仔服装名镇,新塘国际牛仔城是以牛仔服装,纺织品类贸易为主,集交易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设计中心,创新科技中心为一体的大型商贸城。新塘国际牛仔城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设有商铺位3000多个,它是中国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品种最齐全的牛仔服装,纺织品商贸城。新城国际牛仔城商场是经营牛仔服装,纺织品类的理想大型商场、商2015个人工作总结:场两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首层,二层铺位共800多个,第三层为商务办公中心,第四层为铺位租户仓库、商场内通道宽敞,备有中央空调,自动扶梯,货运电梯,电话通信及完善的消防系统、商场附近设有大型停车场和发往各地的大型货运场,为客户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一、新塘国际牛仔服装城商场的优势。
1、政策支持、增城政府重点扶持。
2、规划合理、市场环境优美,集生产,贸易,科研,居住,2015个人工作总结:旅游为一体。
3、规模宏大、营业面积50万平方米,商铺3000多个.
4、市场专业、全国最大的牛仔服装专业批发市场。
5、价格便宜、厂家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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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一
一是造林绿化工作成绩突出。按照“生态优先,生态和经济效益兼顾“的.原则,促进林业生态和产业建设良性互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完成杨柳荒山绿化造林4500亩、三溪至铁佛桂花景观林带建设700亩,三溪官溪蜜柚产业林带建设1800亩、三溪、鱼光猪腰枣产业工程4500亩。
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合理利用”的要求,狠抓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得到了有效控制,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灾害。林政资源管理秩序更为规范,林木采伐控制在年度限额以内,林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无重特大林业刑事案件发生。
二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长江绿化工程和欧投林业项目建设为契机,消灭城周可视范围内的荒山,发展四个林业产业,即:杨柳高海拔区域1000亩干果,团山堡至沙心湾片官溪蜜柚500亩,灵山800亩黄冠梨,车盘1000亩荆竹。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二
根据《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剑党办通〔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严格执行好木材生产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持续管护好全县102.04万亩公益林,完成全县7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在抓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完成各类涉林案件60起,提前完成省州六个严禁要求的“四个100%”目标任务,先后共选聘了50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惠及5077户贫困户,每户年均新增收入1万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包保责任细化到人,制定《剑河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灭火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形成以县级主要领导包辖区,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包片区,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居),村干、护林员包组、包户、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五保”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我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强化培植资源,充分调动林业产业发展专班力量抓好退耕还林、油茶林和林种结构调整实施,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切实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4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退耕还林0.44万亩;当前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10.3万亩建设项目银行已授信,完成放贷1亿元,完成林木林地收储1.26万亩。随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的实施,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向好,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扩大到251.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42%,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434万立方米。
剑河县剑河县20xx年省级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五定”表,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责任制,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及内业处理报送工作;落实每日一调度机制,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到排工期,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绿盾20xx”的7个问题图斑已整改的有6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于20xx年成立剑河县20xx年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并且利用有奖报告制度有效调动各地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印发《剑河县非洲猪瘟防控野猪及野猪饲养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秋冬季鸟类、野猪等野生动物巡护值守工作方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全县驯养繁殖竹鼠、蛇、豪猪等野生动物的养殖场52家,均全部按照规定办理了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县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转产工作,经核查共需退出转产各种食用野生动物12610只/头/条(其中竹鼠11015只、蛇类1435条、豪猪140头、白骨顶鸡20只),县政府积极筹措补偿资金259.09万元(按照补偿资金6:2:2的比例分担,省级负担155.454万元、州级负担51.818万元、县级负担51.818万元),已于20xx年9月前全部兑现给养殖农户。
全县20xx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应兑现1362.94万元,已兑现1347.82万元,由于山林纠纷剩余未兑现资金15.12万元;20xx年度应兑现1464.7万元,已兑现1398.06万元,由于1.91万元为未能及时修正农户兑现信息,剩余64.73万元山林纠纷未兑现;20xx年度未兑现资金1092.94万元,目前农户兑现信息已全部录入“一卡通”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待财政拨付资金统一支付。
我县制定出台了《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级林长体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林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四位领导担任副总林长,14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林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林业、财政、发改等28家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负责包保片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明确乡镇及县直部门职责任务,把林下经济、油茶产业建设、国储林建设等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辖区林长制工作范畴。与此同时,我县还制定出台了《剑河县林长制会议制度》《剑河县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剑河县林长制督办制度》《剑河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有效规范林长制县级工作议事程序、工作信息交流、督查考核等工作,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三
各位委员,同志们:
县政协此次召开的贯彻环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民主协商会议,为我县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再次增添助力。会议期间,各位政协委员直抒胸臆,畅所欲言,为加快优化人居生存环境,加快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集思广义,建言献策,这既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充分履行与发挥,也是对县政府工作的最大帮助和支持。各位委员站在促进地区永续发展、关乎全县群众民生福祉的高度,深入调研,建计出力,问题定位准确,分析深入具体,建议切实可行,会后,我们要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以整理,认真研究,形成一套系统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解决。同时,我们真诚的希望各位政协委员继续关心、支持县政府工作,向我们提出更多、更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充实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内容,拓宽政协参政议政渠道,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的环境。下面,围绕本次会议主题,就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的xx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形成了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充分体现了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为此,全面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建设生态大县的发展战略,并通过实施“青山保护工程”、“碧水工程”、“蓝天工程”,开展综合环境卫生整治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全县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意识明显提高。农业、林业、畜牧业、旅游业开始走上效益型发展轨道,成功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改善生态环境,才能保障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生态建设和环保节能减排的任务和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各别地区盗伐林木、私挖大苗、开荒种地等现象仍未杜绝,导致水土流失现象加剧。二是水环境质量,受农业面源污染影响、生活污水、市政设施不健全等因素制约,造成了我县水环境质量不够稳定;三是空气环境质量,由于建筑拆迁、机动车辆巨增、镇内燃煤锅炉、春秋焚烧秸秆等造成了空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保持清醒的头脑,必须要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加大节能减排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力度,加快生态设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突出重点,破解难题。
(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要加大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城市绿化力度,继续增加绿地、树木覆盖率,从严治理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切实得到保护。
(二)加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要积极对上争取,通过修建拦河闸、蓄沙池、设置拦污网、进行生物防护,开展水源地多条干流治理工程。通过加强管理、完善设施、动员群众、舆论引导等措施,坚决杜绝垃圾入河的现象。要及时清运河道两侧垃圾,及时拆除两岸违章建筑,打造高档次的景观河道。
(三)切实加大空气污染防治力度。城建、综合执法局要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突出抓好拆迁、绿化、市政、建筑施工、物料储运等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的把扬尘污染降下来。要抓住棚户区改造和热源厂建设扩能等有利时机,优先利用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等新型能源解决群众取暖需求。要继续深入开展小燃煤锅炉、小烟囱等低空排烟设施的拆除取缔工作,减少低空污染。切实抓好春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推行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管理责任,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四)全面抓好镇村环境卫生整治。要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行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严格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环保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各类污染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行为,坚持“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违法、谁担责”原则,确保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与提升。
(二)强化监管。县林业、农发、环保、动监及各乡镇要立足全局,统筹安排,不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要严格执法,坚持现场巡查与联网监控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扩大监控覆盖面,提高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要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密切合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县环保局要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执法水平,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站位,强化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创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要广泛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中央、省和市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环保、共建生态文明”的浓厚氛围。要着力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绿色消费、健康出行、低碳生活,节约能源资源,更好地凝聚各方面力量,更好地把环保事业和生态保护工作做好。
同志们,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讲话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将清原打造成为美丽、幸福清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四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
3.加快推进滨海新城排水管网建设,系统解决片区排污问题。
为加密滨海新城路网,同时完善片区排水管网,我委继续加快推进了滨海新城的道路建设。一是加快白石湖片区珊瑚街、银杏街、海棠街等支路的建设进度,二是重点推进安州大道中段、嘉兴街、菩提路等排污关键性道路和主干路。
截至6月底,安州大道中段已完成嘉兴街至敏昌大街段雨污水管道和机动车道的建设;嘉兴街已完成安州大道至祥安路、滨江东路至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段雨污水管道、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建设;菩提路(嘉禾街至嘉兴街段)已基本建成,银杏街已通过竣工验收。
(三)大气污染防治。
我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及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谋划,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滨海新城范围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达标。一是多次到建设项目现场宣传,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各在建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政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不定期对白石湖片区光大·悦湖云邸、恒大学府、绿地交投白石湖、菩提路、碧桂园·十里金滩等在建项目进行抽查,派出监督人员对各建筑工地和进行不间断地巡查督导,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时期也不放松,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存在问题的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工程项目责令停工整改,确保了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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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五
20xx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域、生态护林区域、森林、湿地国家公园和领地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巩固林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高原湿地保护工作
20xx年我局现有高原湿地保护项目一项,实施植被恢复9000亩,计划5月份开工。“十三五”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湿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并圆满完成,进行验收。湿地保护项目的完善,形成了尕海湿地9000亩的植被恢复区域和90亩的沙丘草方格,对我市国家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促进地方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带动种植、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沙漠化防治工作
20xx年沙漠化防治工作共有三个项目,20xx年德令哈市沙漠化土地治理项目,生物治沙3000亩,计划4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草地治理项目,沙化草地治理9.93前期招标工作已完成,准备5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治理(藏区)项目,沙化草地治理4万亩正在准备前期招标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全社会参与。我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沙漠化防治工作,坚持把沙漠化防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来抓。二是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充分挖掘沙区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充分发挥林草产品纯天然、无污染、可再生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三是因害设防,改善道路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沙治沙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生态效益为目标,防风、固沙、绿化、美化道路为核心,通过节水灌溉、人工植树造林、围栏管护等措施,建立以乔、灌木为主防护林体系,遏制了风沙对公路的威胁。四是把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沙漠化防治建设的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从而将局部造林、小规模治理,逐步向整体治理、快速推进转变,全面推动我市沙漠化防治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五是加强沙区植被管护,巩固沙漠化防治成果。沙区植被管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沙漠化防治的成效。
(三)退牧还草工作
我局通过围栏封育、退化草地补播、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工程措施,使草原退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充分休养生息,恢复了草原自然调节功能,实现了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牧民群众致富圆梦的最大资源和最大靠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与生产能力,解决草畜矛盾,促进草畜平衡;总结和探索出适宜区域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优化模式和经营思路,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德令哈所处的生态地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林草投资不足、水资源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沙化治理等危害程度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逐年增加,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而牧民群众连年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建议国家连年不间断地安沙化防治资金,并且加大资金额度,才能有效地控制沙化退化发生面积,成果得以巩固,进而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