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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一
1、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增加业务收入而不加重病人经济负担的原则:医院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医院要把社会效益放在前位,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2、质量、效率、效益优先的原则:医院的使命是治病救人,为患者解除病痛。它的特殊性(公益性)决定了医院的工作,是以医疗质量安全效率为重点工作。以科室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创新能力等综合目标考核的基础上,通过对科室收入、支出的核算,考核科室效益,计算奖金的发放。要充分体现医疗质量、安全、效率、效益优先;同时也体现蒙医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蒙医药临床疗效优先。
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节能降耗的原则:医院的经营要以资本保值、增值,确保发展为核心,要注重投入产出效率。规范成本核算,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培养职工节约的意识,有效控制支出,节能降耗,提高效益。
4、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奖金分配是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最大限度的发挥人、财、物的作用。因此,奖金分配本着按职工贡献大小,区别发放,使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得到体现,由于医疗工作是一个团队合作的工作,每个人发挥的作用各不相同,体现的效益也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在奖金的数额上要体现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医生奖金计算办法。
1、蒙药使用率达到85%以上,补贴奖5%。按照蒙药纯利润计算。注:蒙药纯利润为20%。注:蒙药使用率按每月处方数计算。
2、医生收一名住院患者奖励10元。
3、医生每月按时完成1份合格出院病例,奖励20元。
4、每开展1例手术,补贴奖为50元。
5、药浴室工作人员每人次奖励三元。
6、科室奖金计算公式。
(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
7、科室收入组成:包括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
(1)直接收入。
包括:挂号费、体检费、治疗费、注射费、诊查费、会诊费、往诊费、针灸费、放血费、拔罐费、封闭费、理疗费、药物熏蒸费、手法复位费、牵引费、整骨费、按摩费、监护费、麻醉费、手术费、抢救费、处置费、床位费、护理费、仪器费、陪护费、氧气费、吸入费等。科室直接收入100%记入本科室。
射费的30%计入开单科室,材料成本计入操作科室。蒙药费15%计入开单科室。
(3)临床科室提成比例。
8、科室支出组成:卫生材料、办公用品、试剂、低值耗品。
三、护士奖金计算办法。
1、门诊、病房护士。
(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13%)。
科室收入包括:注射费、输液费、皮试费、护理费、陪护费、床费、健康教育费、吸氧费、雾化吸入费、灌肠费、导尿费、抢救费、留观费等。
科室支出包括:卫生材料、办公用品、低值耗品、氧气。
2、处置室护士。
(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10%)。
1、(科室收入-科室支出)×科室提成比例。
科室支出包括:卫生材料、办公用品、低值耗品、试剂。
2、医技科室提成比例。
四、药房人员奖金计算办法。
(科室收入-科室支出)×6%。
科室收入:药品纯收入15%计算。
科室支出包括:卫生材料、办公用品、低值耗品。药品损耗允许在0.3%范围之内。如出现过期药品,则按金额计算从奖金中扣除。
五、制剂室人员奖金计算办法。
(科室收入-科室支出)×13%。
科室收入:制剂纯收入按照20%计算。
科室支出包括:卫生材料、办公用品、低值耗品。如出现过期药品,则按金额计算从奖金中扣除。
制剂室炮制饮片每公斤奖励10元,人工包装成药每公斤奖励8元。
给外单位和个人加工药,汤剂和散剂每公斤奖励20元,丸剂每公斤收30元。其费用的70%奖给制剂室,医院收取30%。
六、收款室人员奖金计算办法。
科室收入:奖励总收入的0.40%。科室支出卫生材料、办公用品、低值耗品。
七、行政、后勤人员奖金计算办法。
出纳员、统计员、医教科干事、医保科干事取全院平均奖,消毒供应室护理员、驾驶员取全院平均奖的50%。驾驶员出车奖,送一名患者在300公里之内每次奖励50元,300公里—500公里每次奖励100元。
八、院领导及科主任奖。
1、院长和副院长提取全院平均奖的1.4倍。
2、各科主任提取法。
医教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提取全院平均奖的1.3倍。其他主任及护士长(门诊主任,病房主任,药房主任,制剂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财会主任,疗术科主任,门诊护士长,病房护士长,)提取全院平均奖的1.2倍。
九、全院平均奖的计算办法:
全院平均奖是全院能单独得到奖金的人员奖金加起了除去人数所得结果。(全院能单独得到奖金的人员包括门诊。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二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务必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理解,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三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考核内容。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三、考核标准。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办法。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审批权限。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八、考核机构。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实施办法。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九、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二00三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博兴县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四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平安张家界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市综治委组织对区县和市直及驻张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情况已经市“五部委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度考核结果。
(一)区县。
先进区县:武陵源区、桑植县。
合格区县:永定区、慈利县。
先进区县单位(17个):
(二)市直及驻张单位。
平安单位(16个):
先进单位(37个):
合格单位(90个):
不合格单位(3个,黄牌警告):
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共96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对王德光等96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武陵源区、桑植县2个区县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70个先进(平安)单位给予表扬。责令被黄牌警告的市园林处等3个单位要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争取半年内整改到位。
xxxx年xx月xx日。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五
医技科室人员包括医技检查科室、功能检查科室及门诊有关科室,其工作的自主性相对较弱,工作量受到临床工作的牵制,收费无自主性,采用计件式绩效工资比较符合其工作性质。计件式方法一般是根据工作量的实际价值采取直接按比例提成的办法,但许多工作量的大小并不与其收费价值成比例,因此可以采取工作量化记分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再将分数转化为金额。举例如下: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考核办由xxx负责。负责全院绩效考核管理日常工作,做好牵头组织和综合协调工作。
1)、医疗、医技: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5、体检科绩效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
2)、护理: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10、护理岗位量化考核标准。
12、门诊部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3、供应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4、手术室护士长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16、供应室护士绩效考核量化标准。
3)、药事: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4)、行政:
考核人员:
考核时间:次月8日-13日内完成,考核周期为上月1日-31日。
行政管理:由分管院长、办公室等部门科室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科室管理:主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医务科组织;
患者满意度:主要由医务科、护理部、绩效办考核,由院办组织。
继续教育:主要由院办、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等部门科室考核,由科教科组织。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七
1、通过考核使每位教师发现自身工作与目标要求之间的差距,从而改进工作质量,提升综合素质。
2、为绩效工资及奖金发放提供依据。
3.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激励作用。
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办公纪律、会议纪律、集体活动、授课、各种比赛等内容。
以月为单位,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思政部所有在岗人员(享受法定假期者除外)。
1.迟到早退:上课或开会、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绩效5元。
2.请假(不包含法定假):部门只能批一天的假,一天以上需向学校请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集体活动或开会请假一次扣20元。上课期间请假按节数扣,一节扣10元。管理人员请假一天扣20元。
3.旷工:开会或集体活动旷工一次扣绩效50元,教师旷课一节扣绩效30元。
4.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分一般、较大、重大三种情况。
一般教学事故:上课迟到5-15分钟之内为一般教学事故,扣除绩效50元。
较大教学事故:上课使用通讯工具(接听电话、收发信息、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等)、擅自脱岗、私自请人代课为较大教学事故,扣除绩效100元。
重大教学事故:上课迟到15分钟以上、酒后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私自调停课、课堂上散布不良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等为重大教学事故,扣除绩效200元。
如果有学生、系(部)、教务处等反映教师上课有问题者,落实后,参照教学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教学事故上报学院,学院认定后执行。
5.奖励性绩效根据教师的获奖情况及其他优良表现(包括贡献奖、加班奖)每月酌情酌量进行奖励,也可累计集中奖励。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八
一、考核目标: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二、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院办、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保办、客户服务部、后勤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医疗质量: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客户关系:主要由经营部、医教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监督考核,由经营部组织。
学习培养: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医教部、经营部、护理部等部门科室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三、考核依据: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__》)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四、业绩指标考核与奖励:
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一)、临床科室:
工作数量(即住院部医师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数或总床日数,门诊医师完成的日诊人次数、收入院人数),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等内容。__年业务收入总体目标2900万元,分解到各临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标,并按之实行考核和奖惩:
1、以门诊量和收入院人次为目标,全年年门诊量目标23200人次,全年收住院目标880人次,保持门住比超过3.8%。超出门诊量季度奖按4.5元/人次奖励,年度奖按7.5元/人次奖励,超出收住院人次季度奖按110元/人次,年终奖按185元/人次奖励。门住比如果不达标季度按差额每人次110元扣罚,年度按每人次185元扣罚,扣罚奖励金额到零为止。
2、科室奖励分配原则:a、单人科室全额奖励给个人,出勤不满按出勤比例发放;b、大科室:科主任30%,护士长10%,其他60%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考勤和工作表现来分配给科室员工,如果科主任和护士长出勤不满奖励周期,按实际出勤发放部分奖金,其余转入科室员工分配。员工分配最好按个人系数,个人系数即是按个人职称职务而确定的分配基数。
3、各科室年度目标:妇产科878万元,外科475万元,内科290万元,儿科160万元,康复科145万元,五官科150万元,皮肤科40万元,口腔科35万元,肝病科30万元,体检中心200万元,泌尿男性科400万元,急诊科门诊量23200人次,收住院880人次。
4、各科室季度目标:
说明:a)门诊收入以门诊收费室实收金额计算;。
c)结算单以当月25日前到帐的金额计算。
(二)、医技、行政后勤、职能部门的绩效工资分配系数为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的0.8。此类部门人员绩效工资=临床科室人均分配额0.8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结果。
五、质量指标考核:
质量考核总配分100分。当绩效考核结果100分时,绩效工资=财务指标x个人系数;当绩效考核结果大于或小于100分时,则会影响绩效工资分配,则绩效工资=财务指标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结果。
《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__》和本方案的奖惩相同,即1分=10元(或对应业绩所得100%,每扣1分即扣罚1%);而《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汇编__》仅有奖罚款的条款除了实际奖罚款外,在绩效考核里不再奖罚分数。
当考核扣分超过该项配分额的,扣至当项配分额全完为止,不再涉及其他项。
(一)行政执行:配分:100分。
1、坚决服从上级指示,服从领导安排,忠于职守。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2、遵守医院各项制度,遵循各项管理流程。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3、遵守行政纪律,按时上传下达,令行禁止。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4、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及临时任务。配分25分,否则扣25分。
5、对于执行中的先进部门科室或个人,另外给与奖励。
(二)医疗质量:基本配分:100分。
在医疗质量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可追究其它责任。
(三)、科室管理:配分:100分。
(2)登记制度:清晰可查,可追溯,保存完好。否则每次扣10分;。
(3)会议活动:遵守晨会、周会等各种会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否则每次扣20分;。
(4)安全管理:科室及楼道的消防等应急设备设施完好,并能熟练操作。否则每次扣10分。
(5)团结合作:科室内外关系融洽,协作良好,团队意识强。否则扣20分。
(6)卫生秩序:整齐清洁,规范有序。否则扣10分。
(7)劳动纪律:遵守上班时间,遵守请假制度,遵守工作流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否则按相关制度处理,并每次加扣20分。
(四)、客户关系:基本配分:100分。
客户关系一是指医疗临床医技科室对病人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二是指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对医疗一线科室的支持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也包括医院部门科室之间以及医院与外界的各种关系的融洽程度及状态。
(1)仪表仪态:仪表端庄、服饰整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并佩带工牌。否则每次扣10分。
(2)服务态度:说话和蔼、举止文明,待人热情大方,努力为客户着想,尽量使客户满意。否则扣10分。
(3)服务技能:有良好的专业技能,能顺利地解决客户的需求。否则扣10分。
(4)服务及时:对上级、客户的需求凡是当时能解决的必须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必须及时地解释清楚。对于有时间限制(约定)的,必须在限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于上级、客户没有明确时间概念的,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比较复杂的事情可延至七个工作日完成,特别复杂的必须在15个工作日完成。在完成的过程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跟上级、客户说明。否则每次扣30分,情况严重的另外追究责任。
(5)对于得到病人的感谢信、锦旗或其他形式表彰的,按规定另外给予奖励。
(6)客户满意度调查合格率必须在85%以上。不足85%者每下降百分点按照绩效百分点相应扣除。若是接受病人红包礼请或者遭到病人、外界、内部投诉甚至医患纠纷的,将根据客观事实和情节,除扣分外还将追究其它责任。
1、绩效工资=业绩指标提成x个人系数+质量考核奖惩结果。
2、如果医疗质量和客户关系项目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可以一票否决,即扣除全部绩效工资,并追究其他责任。
3、本考核方案一般针对科室,科室再行二级考核分配。各科室可在一定的原则下制定更细致的考核细则,但需要通过医院批准备案。
4、考核的形式主要是上级对下级、主管部门科室对从属部门科室。
6、年终考核则是在季考核的基础上全面综合,年终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另外给予奖励。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九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管理,充分发挥治安员作用,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是在连队(社区)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治安员在团场综治委领导下,由所在连队(社区)管理、使用,团场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团场根据辖区连队(社区)人口规模、社会治安复杂程度确定连队(社区)治安员人数。一般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1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人口较多、社会治安复杂的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2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
第五条治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第六条治安员由连队(社区)推荐,团场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连队(社区)聘用。
第七条治安员聘用期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聘,由连队(社区)颁发聘书,每年考核合格后续聘。不合格者,由所在连队(社区)提出意见,经团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解除聘用。
第八条专职治安员聘用期间,享受连队(社区)副连职工资福利待遇。
第九条治安员的职责任务。
(一)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防范知识;。
(三)掌握连队(社区)重点人员情况,协助落实帮教管理措施;。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五)检查重点场所、部位值班和看家护院巡逻情况;。
(六)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收集上报各类治安信息和维稳情报;。
(八)完成连队(社区)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第十条治安员在工作期间持“治安员工作证”,佩戴“治安员”臂章。
第十一条团场综治办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二)业务培训制度;。
(三)工作例会制度;。
第十二条连队(社区)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三)值班登记制度;。
(五)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治安员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三)忠于职守,公正公道;。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治安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它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对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治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各师(市)、团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选派干部到村(社区)包抓贫困户的部署要求,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如期完成精准扶贫任务。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习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围绕“扶真贫、真扶贫”的思路,不断开创精准扶贫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吴堡”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考评对象。
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
三、考评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
2、坚持全面考评和重点工作考评相结合;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和民主测评相结合。
3、力求全面、科学、准确、实效。
4、考评等次划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5、考评等次分值范围。
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分至90分),基本称职(60分至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
6、考评分值比例:考核采取百分制,履职情况占50%,遵守纪律情况占30%,民主评议占20%。
1、考核时间:分季度和年终四次考核(第四季度与年终合并考核),第一季度考核时间3月份,第二季度考核时间为6月份,第三季度考核时间为9月份,年终考核时间为12月份。
2、考核方式:由镇党委、政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打分考核。打分根据履职情况、遵守纪律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分值,并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履职情况(50%)。
1、惠农政策宣传(5分)。
能够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惠农政策宣传的,记0分。
2、协调干部帮扶(5分)。
3、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5分)。
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5分;未能积极参与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记2分。
4、制定脱贫计划(10分)。
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帮扶干部协助村两委,根据本村实际,科学制订村级三年发展规划,并能按规划实施,记10分;有规划,未实施,记5分;无规划未实施,记0分。
5、组织实施扶贫项目(10分)。
能够积极组织实施扶贫项目,且被验收达标,记10分;实施扶贫项目验收率达到90%,记6分;实施项目验收率达到80%,记4分;产业项目验收率低于80%,记0分。
6、协助综合治理(5分)。
协助完成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目标,加1分;成功解决矛盾纠纷并有记录,加2分;全年无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加2分。
7、争取设施项目(5分)。
积极为本村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5分;未能争取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记0分。
8、完成其他任务(5分)。
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任务,记5分;未能如期完成,记0分。
(二)遵守工作纪律情况(30%)。
1、驻村工作时间情况(20分)。
在村工作时间全年达到220天,记20分;达到190天,记15分;低于190天,记10分。
2、履行请销假制度情况(10分)。
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每次扣1分;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扣1分。
(二)民主测评(20%)。
对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考核实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测评。
1、根据个人包抓的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分别进行测评打分(10分)。
2、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负责人、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根据第一书记在镇述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10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镇党委依据全年四次考核测评的结果,对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整理,对考核优秀的第一书记及乡镇、部门包抓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一
(一)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礼仪常规》,模范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成绩突出。
(二)有一个好的干部核心。
1、班委会、少先队能主持班队日常工作,组织教育活动,完成好学校交给的任务。
2、有干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班上工作,干部的模范作用。
3、有分工,每个干部都能积极主动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4、有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配合好。
5、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每学期应有质量较高的教育活动或主题班会二次,以检查学生干部能力和集体水平,并上交主题班会活动汇报,给政教处。
(三)班集体有学期的奋斗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步骤措施并做到人人皆知,有正确的舆论,是非观念清楚,能抵制不良作风,对本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老师反映,配合老师做好个别生转化工作。
(四)有浓厚的学习气氛,课堂纪律好,学习成绩三分之二以上的科目学习成绩的及格率、优秀率在年级平均值以上,全勤率高.
(五)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军训、劳动及其它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六)全班学生讲文明,有礼貌,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班级之间团结好,有良好的组织观念,无严重违纪现象。
(七)体育活动开展较好,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课间操检查后年级中游以上,体育成绩及格率85%以上。
(八)无严重破坏公物现象,无违法乱纪现象发生。
(九)班级中不断树立学生中各种类型的好的典型。
二、优秀班集体评比办法。
(一)学校德育量化评比扣分情况在年级后平均值以下。
(二)班委会根据“优秀班集体条件”和本学期工作情况写出书面总结。
(三)年级组长召开年级学期工作总结会,各班代表汇报工作,提出申报,年级任课老师评议,学生干部和老师投票,初评选出先进班集体。
(四)年级把书面材料及填好《优秀班集体评选申请表》报政教处,经校行政会通过。
三、奖励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一次,第一学期初评张榜公布;第二学期总评授发奖状。
(二)优秀干部人数可适当增加。
(三)照像奖励,学校光荣榜公布。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辞职报告范文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队容风纪。
第一条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队员执勤时,第7条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思想学习。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六条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辞职信范文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推进廉洁、公正执法。根据综治维稳工作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暴力犯罪、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与各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及时、公正、妥善地处理好各类民间纠纷、行政纠纷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竭力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特别是在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平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可以概括为“三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不发生由于处理不当、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由于工作不力、工作不实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确保全镇辖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力争我镇在巩固无毒乡镇、创建平安乡镇、以及反邪教等综治维稳工作中取得全县较好水平,力争保留“平安乡镇”的称号。
三、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主要做好九件事:
1、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各村(街)、单位要对本辖区内重点稳控人员及有上访迹象的重点信访隐患实行干部包保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谁包保,谁负责。”并将包保责任情况随时上报镇综治委。
2、量化分解综治维稳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结合本村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切实有效措施,把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任务和要求逐项逐条落到实处,努力做到综治维稳工作“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责任分明的综治维稳工作大格局。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竭力破解“维稳”难题。重点抓好民事纠纷排查调解和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工作。
4、积极投入严打整治斗争,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重点打击杀人、贩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严重刑事犯罪形成气候。
5、积极投入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着重抓好三件事:一是严厉打击危及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努力保一方平安;二是认真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通过开展了民情、知民意、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四调联动”工作,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维护我镇社会治安坚实基础。
6、完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发生。
7、发挥司法调解工作优势,认真组织好20xx年度普法和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农村群众学法意识、提高他们的知法水平,通过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为推进依法治镇作出积极贡献。
8、大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努力构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不必为”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清正的干部队伍,为综治维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9、结合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法制副校长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每学期到各中小学上好法制教育课。对中小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有道德、守纪律、懂文明、讲礼貌,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孩子。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社会环境扎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中共xx镇党委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镇党委书记周任主任、镇长汪x、镇党委副书记黄x同志和政法委书记束任副主任,综治维稳成员分别是詹(党政办主任)、张(镇综治办副主任)、谈(镇财政所所长)、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程(中心小学校长)、韩(中心学校校长)、肖x(卫生院院长)、梁(派出所所长)、贾(司法所所长)、冯(镇民政助理员)、蔡x(林业站站长)、孙(土管所所长)、张x(计生办主任)。
社会治安综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张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与县综治委办公室的联系,认真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综治维稳工作健康开展。
为切实抓好全镇的社会综治维稳工作,xx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各单位签定《20xx年度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镇综治委制定了《20xx年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细则》,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村和先进个人分别予以表彰,对考评位于后进村,镇给予“一票否决”。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四
为优化枫香岗中心学校乡村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加快推进少年宫建设,促进少年宫活动正常、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枫香岗乡中心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小组(辅导员)考核评估细则》。
一、组织管理(20分)。
1、小组活动计划、总结(6分)。
每学期写好本活动小组的工作计划、总结,并按时上交存档,缺一样扣3分,迟交一样扣1分。
2、学生考勤(4分)。
做好学生考勤记录,并按时上交,对学生的出勤由督查处抽查,查看学生出勤记录,缺一次记录扣1分,学生出勤率低于95%扣0.5分,扣完为止。
3、活动过程记录(8分)。
认真填写好活动记录表,拍摄好活动图片,美术、书法、湘绣、经典吟诵、趣味数学组保存好相关实物。活动记录表缺一次扣1分,活动图片占活动总次数的60%以上,实物占总次数的三分之一,没有的扣3分,未达标准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4、辅导员培训(2分)。
积极参加市、县、校的少年宫辅导员培训,缺席一次扣2分。
二、教学活动(25分)。
1、教学预案(10分)。
认真设计活动教学辅导预案,每学期不少于12次,每少一次扣2分。
2、活动教学(10分)。
精心组织活动教学,在培养学生兴趣的基础上提高其技能和素养,教学秩序混乱酌情扣1—3分。
3、教学展示(5分)。
每学期至少向全校展示教学活动一次,未展示的此项不记分。
三、工作责任(25分)。
1、出勤(10分)。
个人请假一次扣3分,小组2人不到扣3分。
2、安全(5分)。
无特殊情况,学生出现一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扣1分,随意到他处走动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此项不计分。
3、活动辅导(5分)。
认真辅导学生,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教师未到活动现场的扣2分,在活动现场玩手机、聊天、会客等发现一次扣1分。
4、器材、资料管理(5分)。
器材无故人为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另酌情扣1—3分,教学资料、学生作品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扣1—3分。
四、辅导成果(15分)。
1、参加活动(10分)。
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相关活动,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
2、成果展(5分)。
每学期能获得县级以上的辅导奖项或者举办一次成果展或者相关活动,未完成者此项不计分。
五、竞赛活动(15分)。
1、参加竞赛(10分)。
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的每次扣5分。
2、获奖(5分)。
所辅导学生获县级以上奖励记5分。
被评为校级优秀活动小组,该小组辅导教师每人记5分。
六、其他奖励加分(10分)。
1、优秀计划、总结(2分)。
2、优秀器材管理员(2分)。
3、优秀教案(2分)。
4、优秀教学活动展示(2分)。
5、优秀资料(3分)。
6、优秀成果奖。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的,其他每上升一个等次加2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五
办公室、产业科教科、法制科、经营管理科、农技110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粮棉站、蔬菜办、农机管理总站、特产站、土肥站、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执法大队。
执行纪律、廉政建设、服务企业、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三、计分办法。
执行纪律30分,廉政建设20分、服务企业20分、行风建设10,效能建设20分,总分为100分。各单位考核实际得分乘以15%后计入综合考核分。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有创新,有特色,获得区级以先进单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的,按照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法规定直接加分。
1、自评申报。各单位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考评,并填写《衢江区农业局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细则(考核评分表)》,向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申报。
2、组织核查。由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查。
3、结果应用。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作风和效能建设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计入局创先争优综合考核相应分值。
优质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案例16篇)篇十六
1、根据我市开展“建设平安无锡、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创建活动三年规划,本办法主要考评全市各乡镇(街道)20xx年至20xx年开展“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党政组织领导和保障力度、治安秩序、防范措施、驾驭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能力以及创建活动的整体绩效。
2、考评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易于操作的原则。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机关企事业单位纳入所在乡镇(街道)考评范围。
4、各市(县)、区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治安安全村(社区居委)考评暂行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对小区、单位按照原“创三安”的标准,继续抓好创建和命名,也可制定新的考评和命名办法。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党政领导任组长的“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当地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3分)。未成立领导小组扣2分,领导小组履行职责不力扣1分。
2、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4分)。无规划扣2分,无实施方案扣2分。
3、建立创建活动奖惩机制和责任机制(3分)。村、社区居委、辖区单位以及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创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严格责任查究,按规定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未对创建活动建立专项奖惩激励办法的扣1分;抽查中发现有职责不明、责任不落实的扣1分;该实施责任查究、一票否决而未实施的,每起扣1分。
(二)治安防控队伍建设(15分)。
4、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5分)。乡镇(街道)按照规定配齐综治专职干部,司法所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3人以上,落实待遇,未按规定配备、落实的扣1分;社区100%设立警务室,按实有人口每3000人配备1名社区民警,警务室运作正常,未达标准的扣2分;村(社区居委、单位)治保会、调委会组织健全、运作正常,未达要求的扣2分。
5、专职保安辅警力量建设(8分)。城市(镇)社区配备党委、政府筹资组建的专职保安标准:平均每个社区不少于6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五的标准;农村地区专职保安联防配备标准:平均每个村不少于3人,且不得低于万分之十的标准。专职保安联防力量配备有一个社区或村不达标准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地区按400:1,厂企单位、建筑工地按1000:1的标准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配备未达标的扣3分。
6、群防群治组织建设(2分)。社区建立不少于5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群众治安防范参与率达80%以上。有一处不达标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三)维护社会政治稳定(13分)。
7、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4分)。发生邪教人员3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人员赴省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发生全市有政治性影响的案件或事件的扣2分。
8、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6分)。未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的扣1分;“民转刑”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数在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年平均发案数以上的扣2分;发生进京集访,或在敏感时期,重点控制对象去省进京上访的,每起扣3分。
9、对群体性事件预警及时,处置得当(3分)。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位、堵塞交通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扣2分。
(四)基础治安防范措施(35分)。
10、基层安全文明创建(6分)。安全文明小区和村达标率低于80%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已创成市(县)、区以上安全文明小区(村、单位),长效机制不落实的,有1个扣2分,扣完为止。
11、城镇新建住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并建立保安防范服务(2分)。未实施科技防范和保安防范服务的分别扣1分。
12、巡逻守护(6分)。城市(镇)社区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街头路面夜间有保安联防人员巡逻;农村地区夜间有专人巡逻,各班次巡逻人员不少于2人;封闭管理的居民小区有专职门卫值班。未达标的各扣2分。
13、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防范(3分)。金融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财会室、保险箱、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按规定落实技防、物防措施,发现有一处未落实扣1分,发生1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不得分。
14、治安行政管理(7分)。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2分;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落户,帮教率达95%以上,不达标的各扣1分;乡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配备消防车或机动泵及相应器材设备,未建立或未配备的扣1分;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消防、交通、娱乐场所、危险物品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特种行业,因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一次死3人或伤1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50万元以上),或者治安管理混乱在全市造成较大影响的,每起扣2分。
15、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5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整改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扣2分;封闭管理小区围墙、大门完好,楼宇式电控门完好率达98%以上,不达标的扣2分。
16、治安重点混乱地区(行业、场所)以及学校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3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排查不及时的扣1分;未认真组织专项整治的扣2分。存在治安严重混乱地区并长期得不到整治的,本项不得分。
17、意识防范(3分)。社区(村)未设立治安警示栏的扣1分;无专门的宣传橱窗,开展法制和思想道德宣传教育不正常的扣2分。
(五)治安防控及打击犯罪绩效(17分)。
18、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5分)。按实际居住人口统计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高于本乡镇(街道)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2分。八大类刑事案件、严重暴力型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3分。黑恶势力打击不力,坐大成势的,本项不得分。
19、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3分)。公共场所无明显涉毒、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上述现象而未及时查处的,每项扣1分。有活动窝点,本项不得分。
20、追逃工作成效显著,年内和历年在逃人员追回率分别达到70%和30%(2分)。每项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
21、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犯罪率低于全市平均值(3分)。高于平均值,每项扣1分。发生在校学生杀人案件的扣2分。
22、公众安全感达90%以上(4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六)创建活动的保障(10分)。
23、乡镇(街道)综治专项经费、创建活动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6分)。有一项未列入预算的扣2分。
24、专职保安、户口协管员、村(居委)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得到落实(4分)。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
(七)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
25、高度重视科技防范建设,高标准建成技防镇或老新村建成技防小区,受到省、市肯定的,分别加3分和1分。
26、群防群治力量抓获省以上通辑的重大案犯,每起加1分。
2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受到省、市综治委(办)总结推广的(会议或文件),分别加2分、1分。
28、建成无毒社区(村)每个加1分,建成无刑案社区(村)每个加1分。
以上四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八)被考评乡镇(街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减分:
29、提供考评的情况和数据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和信息,情节一般的扣2分。
30、党委、政府给政法综治组织下达职责之外的经济指标和任务的扣1分。
31、发生凶杀案件,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每起扣1分。
32、存在制假、售假窝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未及时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的,扣1分。
以上四项扣分累计不超过5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
33、发生“六个不发生”之一的。
34、考核数据和情况弄虚作假或隐瞒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要情况,情节严重的。
35、年内被上级综治委实施综治一票否决的。
36、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取消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评比资格的其他情形。
三、考评方法。
1、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活动的组织实施。
2、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的考评实行申报制度,由所在乡镇(街道)自评,市(县)、区“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考核。市考评领导小组复核审定。
3、各市(县)、区在当年11月15日前将需要复核审定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报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组织人员复核审定。
4、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被考核乡镇(街道)得分达90分以上且没有被取消评比资格的,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
5、为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和考评工作的严肃性,评定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不搞照顾平衡,不按地区分配名额。
6、本办法中有关数据界定的“以上”、“以下”、“高于”、“低于”等,均包括本数在内。考评中,某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7、本办法由市“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