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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一
2021年,xxx集团积极响应省、市、区文明委的号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公司员工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公司资产总额达131亿元,净资产总额34亿元,融资到位36.6亿元,实现经营收入3.7亿元。现将xxx集团文明创建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突出组织领导,重视文明创建。
(一)健全组织机构。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文明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作抓、各个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落实机制,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文明创建新格局。
(二)明确工作目标。公司党委精心部署、认真研究,切实保障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出台文明创建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创建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要求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工作、抓好落实,要求全体员工层层落实目标、做到齐抓共管。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党建文化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专题文件等多种方式,进行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贯彻,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二、突出思想教育,营造文明氛围。
(一)注重思想教育。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红色讲堂、学习强国竞赛、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儿童福利院献爱心等思想道德活动,积极组织学模范、诵经典、讲党课、看影片等主题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践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切实提升员工的道德自觉和道德水平。
(二)提倡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多元化、多样化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将道德理念内化为群体共识、外化为实际行动。2021年,集团公司先后组织无偿献血、平安夜巡、党员进社区、清扫白色垃圾、湘江巡堤坝、夏日送清凉、文明劝导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践行了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形象力和影响力,增强了员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提升诚信意识。作为现代化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化转型发展,同时着力提升诚信意识,切实推动文明建设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通过积极参加公民道德、诚实守信、和谐文明等活动,引导广大员工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
三、
突出学习教育,争当文明先进。
(一)学习培训多元多样。根据实际需要,集团公司科学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学、对口学、引进学、走出学、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内部培训61次,涉及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内部管理、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党规党纪等多个领域;组织开展派出培训12批次、127人次,包括招党建业务、企业管理、档案培训、人资管理、项目投资、审计业务等多样内容。
(二)群团活动丰富多彩。公司党委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党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积极开展迎新年趣味运动会、庆六一亲子联欢活动、五四青年座谈会、干部职工健步行、机关干部羽毛球比赛等活动;积极组建篮球、羽毛球、瑜伽、插花、健步行等工会兴趣小组,通过丰富多彩、常办常新的活动,既丰富了员工的文化生活,又增加了公司的文化底蕴。
(三)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目前集团公司员工132人,其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员工107人、平均年龄37岁、党员达63人,文化素质高、思想觉悟高、队伍年轻化。同时,xxx集团时刻叫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句座右铭,大力弘扬“勤学、实干、守序、惜缘”的企业文化,积极倡导“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的工作理念,员工队伍的自我学习氛围浓厚,工作生活理念积极健康,2021年公司荣获“健康促进企业”称号。
(四)办公环境整洁优美。集团公司办公楼共有4层,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内外环境较为优美,物业管理专业尽职,保安团队扎实可靠,营造了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为更好服务两城建设和产业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四、突出人文管理,践行文明要求。
(一)切实保障员工权益。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成立工会组织及女工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在修改完善与员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和方案中,主动协商、积极沟通,真正做到了制度设计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畅通员工沟通渠道。公司党委始终践行群众路线,非常看重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设立董事长信箱,及时倾听基层声音,同时借助民主生活会契机,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建议500余条,为推动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诸多可行的思路和举措。
(三)筑牢廉洁从业防线。公司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洁自律教育。2021年,公司党委书记受邀参加xx市纪委监委、市国资委、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清风xx》专题访谈节目,受到了广大听众和网民的一致好评。同时,公司党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通过召开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听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赴桥头堡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党员的廉洁责任意识;通过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活动,切实增强了全体员工的民主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2021年以来,xxx集团持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做出了一定贡献,但同时也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在形式上、内容上、举措上、效果上务实创新,在新时期展现新担当,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二
一、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历城第二中学参照2010年对市区招生计划相应比例进行测算)将计划内统招部分的1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济南外国语学校将招生计划的20%用于招收初中推荐生。各试点学校的推荐生招生计划的50%按照“定向分配,差额录取”方式分配给给“2011至2012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其余50%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面向市区,凡是综合素质评价优异符合推荐资格的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第三中学、历城第五中学、历城第六中学、历城双语实验学校、济钢鲍山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孙村中学初中优秀毕业生,经毕业学校推荐和招生学校审核考查同意后可免试升入招生学校。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2)“2011至2012济南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须首先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定向推荐生”推荐人选,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选并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先进学校定向推荐生申请表》,经公示后向推荐生试点学校进行推荐。然后可允许学校风其余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填写《济南市义务教育阶段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提出申请意见,并经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参与推荐工作。
(3)初中学校须于5月4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确定的推荐生名单在本校张榜公示三天。凡不符合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填表推荐。
(4)公示结束后初中学校于5月6日前将推荐名单、学生自荐信、初中学校两名初三任课教师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报送相应高中招生学校。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三
附件2:
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
工程勘察资质类型与等级主要技术装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1.室内试验设备至少须满足下列两种技术装备配备要求之一:
(2)万能材料试验机或压力试验机1台,岩石三轴仪、岩石点荷载仪试验设备、磨石机各1台。
2.原位测试设备任选3类:载荷试验设备、旁压设备、静力触探设备、扁铲、现场剪切设备各1套。
3.物探测试检测设备任选3类:电法仪、面波仪、地震仪、工程检测仪(波速检测仪)、声波测井仪、探地雷达、桩基动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各1套。
4.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3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2台。乙级1.室内试验设备至少须满足下列两种技术装备配备要求之一:
(2)万能材料试验机或压力试验机1台,岩石三轴仪、岩石点荷载仪试验设备、磨石机各1台。
2.原位测试设备任选2类:载荷试验设备、旁压设备、静力触探设备、扁铲、现场剪切设备各1套。
3.物探测试检测设备任选3类:电法仪、面波仪、地震仪、工程检测仪(波速检测仪)、声波测井仪、探地雷达、桩基动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各1套。
4.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1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1台。
注:上述第1、2、3款要求的技术装备可由依法约定的协作单位提供。丙级1.室内试验设备至少须满足下列两种技术装备配备要求之一:
(2)万能材料试验机或压力试验机1台,岩石三轴仪、岩石点荷载仪试验设备、磨石机各1台。
2.原位测试设备任选2类:载荷试验设备、旁压设备、静力触探设备、扁铲、现场剪切设备各1套。
3.物探测试检测设备任选3类:电法仪、面波仪、地震仪、工程检测仪(波速检测仪)、声波测井仪、探地雷达、桩基动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各1套。
4.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各1台。
注:上述第1、2、3款要求的技术装备可由依法约定的协作单位提供。附件2:
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
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1.物探测试检测设备任选6类:电法仪、面波仪、地震仪、工程检测仪(波速检测仪)、声波测井仪、探地雷达、桩基动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载荷试验设备各1套。
2.全站仪5台(其中1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2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3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3台(其中s1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乙级1.物探测试检测设备任选5类:电法仪、面波仪、地震仪、工程检测仪(波速检测仪)、声波测井仪、探地雷达、桩基动测仪、地下管线探测仪、载荷试验设备各1套。
2.全站仪3台(其中2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2台。专业资质水文地质甲级1.电法仪、抽水试验设备各3套。
2.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2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1台。乙级1.电法仪、抽水试验设备各2套。
2.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1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1台。丙级1.电法仪、抽水试验设备各1套。
2.5秒级精度及以上全站仪、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各1台。工程测量甲级全站仪10台(其中1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2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4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6台(其中s1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5mm+1ppm精度及以上gnss接收机6台套。乙级全站仪5台(其中1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2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2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3台,5mm+1ppm精度及以上gnss接收机4台套。丙级全站仪3台(其中2秒级精度及以上不少于1台),s3级精度及以上水准仪2台,5mm+1ppm精度及以上gnss接收机3台套。劳务资质工程钻探钻机6台(标准贯入、动力触探设备相应配套)。凿井水文钻机5台、抽水试验设备不少于3套(空压机、深井泵等)。注:申请两个以上资质时,相同技术装备数量取高值。
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甲级乙级丙级1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1、国家重点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2、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工程。
3、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5)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特大型、大型的建设项目。1、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的工程项目。
2、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3)中型沉井、沉箱,安全等级为二级的桩基、墩基,中型桥梁基础;
(4)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1、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丙级的工程。
2、下列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3)其他工程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甲级乙级丙级1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1、国家重点项目的岩土工程设计。
2、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边坡工程。
3、一般土层处理后地基承载力达到300kpa及以上的地基处理设计,特殊性岩土作为中型及以上建筑物的地基持力层的地基处理设计。
4、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治理设计。
5、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以上或复杂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设计。
6、建(构)筑物纠偏设计及基础托换设计,建(构)筑物沉降控制设计。
7、填海工程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勘察等级为甲、乙级工程的岩土工程设计。1、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的边坡工程。
2、一般土层处理后地基承载力300kpa以下的地基处理设计,特殊性岩土作为小型建筑物地基持力层的地基处理设计。
3、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简单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设计。
4、其他勘察等级为丙级工程的岩土工程设计。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甲级乙级丙级1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1、国家重点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2、大型跨江、跨海桥梁桥址的工程物探,桥桩基测试、检测,岩溶地区、水域工程物探,复杂地质和地形条件下探查地下目的物的深度和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物探。
3、地铁、轻轨、隧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高速公路工程的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
4、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边坡工程的监测。
5、建筑物纠偏、加固工程中的岩土工程监测,重特大抢险工程的岩土工程监测。
6、一般土层处理后,地基承载力达到300kpa及以上的地基处理监测,单桩最大加载在10000kn及以上的桩基检测。
7、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波速测试、地脉动测试。
8、块体基础振动测试。1、安全等级为二、三级的基坑工程、边坡工程的监测。
2、一般土层处理后,地基承载力300kpa以下的地基处理检测,单桩最大加载在10000kn以下的桩基检测。
3、独立的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项目,无特殊要求的岩土工程监测项目。
4、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及以下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波速测试、地脉动测试。
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甲级乙级丙级2水文地质勘察1、国家重点项目、国外投资或中外合资项目的水源勘察和评价。
2、大、中城市规划和大型企业选址的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3、供水量10000m3/d及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5、干旱地区、贫水地区、未开发地区水资源评价。
6、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勘察。
7、按照《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复杂程度为复杂的降水工程或同等复杂的止水工程。1、小城市规划和中、小型企业选址的供水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2、供水量2000m3/d-10000m3/d的水源勘察及评价。
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评价。
4、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水文地质勘察。
5、按照《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复杂程度为中等及以下的降水工程或同等复杂的止水工程。1、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供水量2000m3/d及以下的水源勘察和评价。
2、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水文地质勘察。附件3: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甲级乙级丙级3工程测量1、国家重点项目的首级控制测量、变形与形变及监测。
2、三等及以上gnss控制测量,四等及以上导线测量,二等及以上水准测量。
3、大、中城市规划定测量线、拨地。
4、20km2及以上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
5、国家大型、重点、特殊项目精密工程测量。
6、20km及以上的线路工程测量。
7、总长度20km及以上综合地下管线测量。
8、以下工程的变形与形变测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变形,重要古建筑变形,大型市政桥梁变形,重要管线变形,场地滑坡变形。
9、大中型、重点、特殊水利水电工程测量。
10、地铁、轻轨隧道工程测量。
1、四等gnss控制测量,一、二级导线测量,三、四等水准测量。
2、小城镇规划定测量线、拨地。
3、10-20km2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
4、一般工程的精密工程测量。
5、5-20km的线路工程测量。
6、总长度20km以下综合地下管线测量。
7、以下工程的变形与形变测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丙级的建筑变形,地表、道路沉降,中小型市政桥梁变形,一般管线变形。
8、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1、一级、二级gnss控制测量,三级导线测量,五等水准测量。
2、10km2及以下大比例尺地形图地形测量。
3、5km及以下线路工程测量。
4、长度不超过5km的单一地下管线测量。
5、水域测量或水利、水电局部工程测量。
6、其它小型工程或面积较小的施工放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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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五)、(六)、(七)、(九)项所列资料;。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十三条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第十四条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取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七条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且不考核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
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施工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
第十九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九)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一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二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第三十九条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7月2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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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分类和分级。
第五条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设甲级、乙级,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取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取得工程勘察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第六条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第七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各资质类别、级别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申请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下资质、劳务资质、工程设计乙级(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除外)及以下资质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一条企业首次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九)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二)、(五)、(六)、(七)、(九)项所列资料;。
(三)原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和个人工程业绩。
第十三条企业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一)、(二)、(五)、(六)、(七)、(九)的资料;。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工程业绩证明。
第十四条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
对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且专业技术人员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五条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取得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及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前款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变更结果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变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告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前款规定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第十七条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且不考核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绩。
已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可以将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作为工程业绩予以申报。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其现有施工资质等级。
第十八条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按照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办理。
第十九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二)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
(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八)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
(九)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十)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条企业在领取新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企业需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遗失资质证书的,在申请补办前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2日内办理完毕。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法对企业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企业违法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二十五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
(三)违反资质审批程序作出准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注销资质的申请,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告知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将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资质被撤回、撤销和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企业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该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一条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
第三十二条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企业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以及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许可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勘察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的设计。
(二)建筑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第三十九条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2001年7月25日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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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
(七)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申请增加其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近两年的.资质年检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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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xx年我处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处党支部按照巩固、充实、提高、创新的工作思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总抓手,上下一致,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以深入开展三学三创转变干部作风和四化管理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转变思想观念,认清发展形势,突出工作重点,以不怕困难怕落伍的苏北精神为指导,扎实有效的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我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上下联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处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每年都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制订当年的创建方案和实施配档表。把创建工作放到全处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为了形成合力,我处与全处37名干部职工层层签定了创建工作责任书,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做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极大的调动了全处各个股室、每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党支部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日常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每月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由创建办公室汇报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处领导班子在人力、物力上给予重点倾斜,有的`放矢的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力的推动了全处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真情服务,全力打造情满运河服务品牌。
(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服务品牌标识和服务宗旨、理念、标准。标志以锚、双人组合的心形、运河水以及船为基本元素,锚元素体现了航运工作特点,双人组合成心形,表现了执法部门与船员之间良好的互动,体现了执法单位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服务理念。结合实际工作有相继完善了爱我航运,忠于职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真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以及亲情化服务,人本化管理的服务理念。
(二)不断完善创建服务品牌方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品牌创建活动。为了强化品牌服务,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服务品牌创建方案和实施配档表,明确了责任分工和相关责任人。处领导班子靠上,根据分工,具体抓好各个股室、站点的活动开展。在全处叫响了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口号,注意从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切实为船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品牌服务。并以服务厅、泗河口港办事处、船舶报到站为试点窗口,深入开展了热情服务,满意在窗口活动。为使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结合全处开展的四化管理活动,又相继完善了《文明优质服务标准》、《限时办理制度》、《延时办理制度》、《四上船服务制度》等服务性制度规定;处领导带领全处执法人员深入到港口、船舶上送去了船员生活需要的药品、生活必需品及各种货源信息;处工会、团支部也都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全处开展了我为品牌服务献一策的活动,组织全处党、团员立足本职岗位,开展了四比四看活动。工作中注重在情字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今年以来,先后服务船员近2000人次,受到了他们一致好评。
(三)以服务品牌创建为契机,推动全处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在开展情满运河服务品牌建设中,我们坚持以情字为中心,在服务上求突破,在工作中求发展,让船员群众的满意的思路,大力开展了优质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济宁航运管理处服务指南》,把12种涉及船员群众的业务以简明的流程图的形式标明,方便了船员群众。把辖区航道、港口、电厂、煤厂分布及安全监控点分布制作了三个挂图,使船员对济宁所要了解的信息一目了然。为了引导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服务品牌创建的热情,我们专门制作了情满运河主题歌,在全处唱响了品牌服务之歌。自开展情满运河服务品牌创建以来,全处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服务意识、品牌意识、服务水平、船员满意度都有了很大提高。
三、夯实创建基础,不断创新提高,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一)抓制度建设,强化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结合省交通厅开展的四化管理活动,我们以制度建设入手,重新制订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度突出了更细化、更具体、更具操作性的特点。共分岗位职责、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五个部分,67项制度。为了使制度落到实处,结合转变干部作风的要求,我们又制订了《违规、违纪告诫制度》、《过错追究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当前,我处还引导职工掀起了学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的高潮,我处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同志们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好。在班子成员的带动下,全处形成了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约束人,机制引导人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抓学习,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我处以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队伍建设目标,很好地坚持和完善了学习制度,结合当前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教育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事。今年以来,结合开展的三学三创转变作风活动,我们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会议精神和胡总书记讲话等政治理论,同时也认真的学习了《港口法》、《行政许可法》等航运法律法规,结合学习全国港航系统先模人物许振超的活动,着重加强对全处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敬岗爱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教育。在全处形成了干事创业、互帮互助、比学赶超的文明风气。
(三)抓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为一个综合执法派出单位,我们坚持以船员满意为最高工作目标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中不断完善了各种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坚持文明用语、着装整齐。为了方便船员办事,我们在服务厅、报到船上设置了办事程序指南、空调、座椅、饮水机、天气预报栏等设施。并把全处人员情况和监督电话进行了共示。针对船员吃水难的情况,我们就免费为其加水。船员不熟悉辖区航道,我们就出动海事艇为其引航。今年以来,共服务内外地船员近200船次。为了更好的服务船员,我们设制了船员服务卡,标注了辖区港口分布图和里程、服务厅办事及投诉电话。在服务厅设立党员服务窗口2个,为了方便船员交费又协调银行部门设立了bos机。极大地方便了船员,受到了他们的一致好评。
(四)抓资金投入,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硬件建设。我处按照环境优美、政务公开、制度严明的总体要求,在内部管理上完善了档案管理、岗位职责等作制度。今年以来,处领导班子又在人力、物力向创建工作倾斜,绿化了办公楼周围环境,种植了塔松和花草,重新制作了宣传栏。修建了升旗杆,坚持每周一上午升国旗,制作了节日标牌。为了丰富职工的文体生活,购置了健身器,成立了图书阅览室、党团活动室。今年,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投资近80万元新建了集现场监管、办公、服务于一体的报到船,使我处办公环境和硬件建设又上了一个台阶。
(五)抓活动开展,不断加强创建活动的载体建设。今年我处工会组织全处职工开展了我为文明创建献一策,积极联合社区开展了一帮一救助特困户活动。处团支部也组织团员开展了学习徐振超,岗位做贡献、保护古运河,航运青年展风采活动。在今年开展的救助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中,处工会组织37名干部职工为灾区人民踊跃捐款近20500元。党支部在创建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处开展了文明创建党员带头活动。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的展开。
四、抓落实,突出重点,主要工作取得好成绩。
(一)规费征收工作取得新成绩。处领导班子紧紧围绕规费征收这个中心工作,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转变观念,工作重心前移到征收一线,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轮流到泗河口港、报到船、服务大厅带班,他们和一线职工同吃苦、共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工作中不怕麻烦,坚持实船丈量。今年以来,一线同志共实船丈量6800多艘次,全年实现规费征收超额完成任务目标,列全市航运系统基层单位第一名,为我市航运工作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安全管理又上新水平。全处干部职工始终坚持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努力做到思想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现场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全处集中执法人员共安全检查渡口、浮桥、港口作业区26次,检查各类船舶3982艘,黄金周前又对辖区做了重点检查和现场监管、现场签证。今年两个黄金周期间共安全接待游客近8万人,发送游船6000船次。确保了奥运期间的安全不出任何问题,辖区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创建平安济宁、平安航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行业管理依法展开。针对出现的运输市场不景气、油价等运输成本不断提高、货源相对紧张等原因,导致管理矛盾相对突出的新情况,班子成员认真进行了专题研究,从构建和谐航运的大局出发,迅速调整了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依法规范了运输市场,支持港航协会调整收费标准。进一步优化港区的作业环境,对容易发生堵航的航道加大了巡查力度,及时治理航道通航秩序,确保辖区航道安全、有序、畅通。采取人性化执法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其他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我处各项行业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执法过程中没发生一起因船员群众不满意导致的上访和投诉事件。
五、抓廉政,率先垂范,确保干部职工干干净净干事。
党支部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制度建设和转变作风入手,不断加强了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廉洁勤政教育。全处干部职工层层签订了20xx年度廉洁自律责任书。党支部组织全处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了《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济宁市航运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为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们又重新制作了宣传栏和办公桌牌,把《十不准》的内容给予公示。为了强化监督,又聘请了2名社会监督员,设置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多年来,全处未发生一起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投诉事件。
在上级领导的关心下,全处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文明创建又结硕果。近两年来,济宁处党支部被市航运局党委评为五个好党支部,被市航运管理局评为济宁市航运系统规费征收先进单位、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涉及到全处方方面面的一项系统工程,对比上级领导要求和其他先进单位,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认真改正不足,以此推动全处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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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八
xx市文明委: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的指导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一岗双责”,突出加强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并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和审计队伍建设,为维护全市财经秩序、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文明创建中,我局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文明宣导、捡拾垃圾、清理街道、无偿献血、关爱孤弃儿童等公益志愿活动;认真落实道德讲堂、先进典型学习、审计文化建设、廉洁从审教育、传统文化活动等;定期维护“文明单位在线”,及时更新网页内容,及时展现文明创建风貌。我局先后获得20xx-20xx、20xx-20xx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并多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宿迁市文明单位。同时,获得全省审计机关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市直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全市政(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牵手致富”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园林式单位”、省“五星级档案管理达标单位”、“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阳光审计”获评“全市首批三星级群众满意的机关服务品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市文明办的通知精神,现预申报创建20xx-20xx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
妥否,请批示。
xx市审计局。
20xx年4月29日。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九
我校后勤管理规范化和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副组长:杨国荣吴胜红。
组员:缪克明茅建国郭万牛蔡海彪韩萍芳顾晓静张健姜华栋陈军顾金奎。
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江浦校区、模范马路校区、浦江学院成立区域创建工作小组,在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域的创建”文明食堂“和”文明宿舍“组织实施工作。
江浦校区:
组长:缪克明副组长:朱兴同。
组员:江林荣陈才华方建强韩少寅俞连生马银所。
新模范马路校区。
组长:茅建国副组长:戴宏帅国方。
组员:郭志华曹鸿福夏侃咸明程陈洪瑞江其国孙宇曹阳。
浦江学院。
组长:郭万牛副组长:戴宏。
组员:韩巧林张瑞芳鲍金刚杨毅段然堂姚立淮。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十
为全面推进创建先锋示范城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创建先锋示范城的决定》,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支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开展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
为确保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成效,我支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制定《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目标任务,按照市委提出的“突出一个主题,紧扣两条主线,实施三步计划,实现四个目标”的总体要求和市局机关党委提出的创建先锋示范点标准,扎实开展“一流党建平台、一流领导班子、一流管理机制、一流保障措施、一流工作业绩”“五个一流”的先锋示范点创建活动。同时,制定“明确一个中心,加强两个建设,推进三个活动,创建四型机关”创建措施,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推进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深入发展。
1、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支部。
我支部切实抓好学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努力创建学习型支部。以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为目标,要求支部成员、党员和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端正学习态度,讲求学习实效,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长才。扎实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做到每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月读好书一本,每季写一篇心得体会,每人做好一本学习笔记,每年开展一次学习评比活动,以此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职工群众中起到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管理,夯实创建先锋示范点基础。
我支部充分认识到,创建先锋示范点关键在于党员,全体党员能够扎实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去做,就能成功创建先锋示范点。为此,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对党员的教育、引导,要求每个党员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增强党员意识,牢记党员身份,做到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忘记,党的形象不能损害,做遵纪守法的标兵、学习的模范、工作的先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全体职工群众共同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促进税收工作上台阶,不断取得新成绩。
3、加强引导,积极开展“岗位奉献”活动。
我支部把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与“学习调研年”、“管理创新年”及“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的引导,建立各类活动的载体和平台,要求全体党员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从各自岗位特点出发,持续推进“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队伍”、“先锋示范单位”三个活动发展,认真开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服务意识,展示党员形象”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做出“岗位奉献”,以党员个人和团队的先锋典型示范,带动和引导全局干部群众积极创先争优,推进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深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我支部认真努力工作,扎实推进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取得良好成绩,初步实现五个一流目标。一是建成“一流党建平台”。支部活动室硬件设施完备齐全,支部和党员信息全部输入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党建之窗、党务政务公开栏、党员风采展示窗等宣传阵地,国旗、党旗悬挂到位、规范。二是建成“一流领导班子”。支部班子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支部班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支部负责人核心作用发挥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程序规范。三是形成“一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议事制度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无发展党员违纪现象,建有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党员信息台账,按时完成党内统计工作;党员履行义务好,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组织关系接转规范;党员实行分类规范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四是建立“一流保障措施”。党建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建立党员奖惩激励机制,及时表先励后,建立党建目标责任制,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建保障机制完善,各项党建工作蓬勃开展,成效明显。五是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党建活动规范有序,党建工作创新创优成效明显;支部核心作用发挥良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
我支部认真努力工作,在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今后,我支部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刻苦勤奋工作,把创建先锋示范点活动进一步推向前进,力争取得更大成绩,为创建先锋示范城作出应有的努力与贡献。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十一
因地制宜“四结合”,加强全员学习培训面建设。全年共开支七万余元,购置各类书籍700多册,输送员工参加行业及地方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识技能竞赛和大比武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展现企业的道德风尚面。全年捐助**万余元,其中职工自发捐款达5000余元;参加县机关运动会和市局(公司)的各项竞技比赛,显示了企业团结向上的生机与活力;变“伯乐相马”为“赛场识马”,2名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成为下年度单位的中层骨干,单位内呈现出争先恐后、奋发向上、人尽其才的可喜局面。美化环境,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面。年内我局(营销部)以单位、职工利益为出发点,高质量地推进基础建设。为营造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今年我们加大投入,进行了一系列基建装修工程,进一步改善单位内外部环境。对漏水屋面进行了防漏油处理的维修,更换了年久失修的下水道,修整了单位院内的沥青路面,开设了职工活动室和职工宿舍的娱乐活动室,并着手开始了明年的拟建工程―职工篮球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总之,**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全体员工发扬了团结拼搏、勤奋敬业的精神,抓住了企业发展的大好时机,“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新的一年中,我们将持续提高全员素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夺取更大的胜利。
最新金课建设申报大全(12篇)篇十二
截止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有38家,分别是: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唐山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淮安综合保税区、衡阳综合保税区、南通综合保税区、苏州太仓港综合保税区、湘潭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南京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新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新疆喀什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其中,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阿拉山口综保区等已封关运行,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7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石家庄综合保税区在10月也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
国外货物入区保税;。
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