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将瑕疵变为优点,将失败变为成功。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精选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思路。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一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对于人类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在我国水资源紧缺的背景下,饮用水质量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让饮用水源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治理。在整治饮用水源地的工作中,我也有过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就分享一下。
第二段:认识到饮用水质量的重要性。
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了饮用水的重要性。中饮用水质量的差异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产生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所以,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段:技术手段的使用。
在治理水源地时,我们运用了新技术和新材料,如采用高效复合材料、红外线追溯等,加快了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分析污染源方面,我们运用了现代监测手段,如遥感、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实现了污染顶源追溯,依法惩治违法企业。
第四段:加强宣传教育。
在治理饮用水源地的过程中,我们时刻将宣传教育放在首位。我们采取各种形式向当地居民普及科学防范措施以及安全用水的知识。我们利用网络、微信、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对当地群众进行宣传,提高了当地居民的安全意识和保健意识。
第五段:要加强监管和长效管理。
治理饮用水源地是一个持续而繁琐的过程,系统的治理方案、严密的监管机制、科学的管理模式是必不可少的。在日常管理中,我们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超标企业进行严格追究;强化环境治理执法,严格查处行业乱象;加强源头控制,严控排污口,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让治理成果能够长期巩固。
第六段:结语。
治理饮用水源地是建设美好家园、构建美好未来的必要条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治理水源地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用水的重要性,并学到了许多理论和技术,更加坚定了保护环境、守护人民健康的信念。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饮用水将会更加健康、安全。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二
饮用水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之一,保护饮用水源地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今,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水资源已成为越来越紧缺的资源,饮水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我生活的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也不断开展,我从中受益,也有一些体会。
在我看来,了解饮用水源地的情况是第一步。只有充分了解饮用水源地的地理环境、水源水质、水源区生态系统、人类活动和意外污染的情况,才能更好地保护水源地,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对此,政府也应该加强对水源地的管理,加强监管,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和措施。
我们身为普通公民,也应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饮用水源地保护中来。我们可以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水源环境的清理和恢复,帮助监督水源地周边的工厂、工地、农田等地的污染情况。还可以合理使用水资源,确保不会向水源地排放污水,或以任何方式损害水源地的生态环境。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意识。
宣传、教育和提高公众意识也是重要的一环。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播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知识,增强公众对水资源的重视,让更多人认识到水资源的重要性,并号召更多人加入到保护工作中来。
四、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
水资源的利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而这种利用也必须科学合理。我们可以在日常生活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缩短洗澡时间、使用刷牙杯等,避免浪费水资源。对于工厂和企业而言,也应当加强用水管理,降低污水排放,实行节水措施,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携手保护水源地。
五、共同关注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需求,饮用水安全也是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问题。保护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一个艰巨而持久的任务,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我们每个人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才能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总之,饮用水源地保护不是一件小事情,需要社会各界和每一个公民共同参与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因此,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不仅是个人的义务也是社会责任。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力争让城市的环境和水质更清洁、更优美。时间推移,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饮用水源地也更加安全。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三
饮用水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生命之源,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扩大,饮用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正变得日益突出,环境污染和水源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因此,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人民健康,已成为当前环保事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
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无需多言。饮用水源地是人民的生命之源,它和我们的健康、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人口规模不断扩大,水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产生活,甚至威胁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成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保护饮用水源地,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在政策上,需要完善水资源保护的政策制度,加强水环境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上,需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同时切实加强对化工、冶金、建筑等重点行业的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重视饮用水的使用和处理,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同时切实抵制污染行为,杜绝污染源的扩散。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我认为饮用水源地保护需要从内心出发。我们要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减少对饮用水的浪费;要保护水资源,杜绝乱倒垃圾、乱丢餐厨垃圾等不良行为;加强环保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只有大家一起努力,饮用水源地才能被全面保护起来,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才得到长期保障。
第五段:结语。
保护饮用水源地,不仅是一项环境保护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只有从政策、教育、法制、技术等多方面入手,才能更好地保障水源地的清洁和安全。同时,大力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饮用水的来源及安全性,才能营造一个守护水源地的浓厚氛围。让我们一起守护饮用水源地,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四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饮用水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饮用水质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为了保障大家的健康与幸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也成为了当下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
饮用水源地保护不仅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和幸福,还直接关系到地球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对未来子孙后代具有长远的影响。随着圈层城市化和人口增长,城市周边地区在大量抽取地下水的情况下,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资源的再生能力。城市周边地区的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堆放场、工业废料堆场传统污染源对地下水质量有着巨大的影响。保护饮用水源地不仅要保护一处水源地的环境与资源、人口健康,还需要从全局上考虑饮用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与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难题:滥采滥用、过度开发利用、环境污染等。一些居民不具备环保意识意思,导致乱倒垃圾、随意排放废水等乱象。部分饮用水源地遭受工业污染,悬浮物、重金属和有机物等超标风险严重。破坏饮用水源地环境的人自然包括那些手插在饮用水源地管道里的非法集水业,采取人力劳动让河水污染水变白浊。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普遍发展环保意识,紧密结合各地实际,形成多样化的保护策略。保障饮用水源地就是发展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实现社会、人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饮用水源地保护要发挥部门、企业、社会的协同效应。部门应定期进行水质监测,清理水源,利用环保新技术成功治理污染。政府可引导激励有效的饮用水源地保护企业开发某种产业或重要资源,加强依法执法力度,对违法的企业与居民进行抄诉,并依法惩处。
五段:总结。
保护饮用水源地是奉献和责任,要全社会共振,起到和平发展重要作用。各级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氛围。广泛宣传饮用水源地重要性,提高人们饮用水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我们必须始终牢记保护饮用水源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共同致力于保护人间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五
饮用水的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保护饮用水源地,对于保障人们饮水安全至关重要。作为一名环保工作者,我参与了多次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不但深刻认识到了水资源的珍贵,还积累了不少经验和体会。在此,我想分享一些饮用水源地整治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强化源头治理。
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一定要从源头治理做起。一方面,要加强污染源头的管理,例如建设废水处理厂、禁止农业污染等。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对水源地卫生的管理力度,从源头杜绝污染的发生。在工作实践中,我们首先要了解水质情况,明确污染源头位置和规模,全面了解水源地情况,然后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治理方案并实施。
第三段:强化水资源管理。
除了源头治理,对于饮用水的整治也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我们需要不断完善饮用水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地下水的管理,严禁超量开采地下水,防止干旱地区出现水资源枯竭等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饮用水标准,确保水质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段:强化技术支撑。
整治饮用水源地,还需要加强技术支撑。我们需要采用先进科技,加快更新改造传统污染治理设施,使其更加高效和智能化。例如,可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更加先进的水处理工厂,降低水污染物浓度。同时,再通过科技手段实现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实时传输等操作,提高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段:强化宣传教育。
饮用水源地整治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我们需要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科普,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培养全民环保意识。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卫生、环保法规的宣传,并积极行动起来,加入环保志愿者队伍,共同维护饮用水源地的健康生态。
结语:
整治饮用水源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协同作战。环保人士需要全面了解饮用水源地的情况,从源头治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宣传教育,共同努力保障公众饮用水的安全。希望此篇文章能够提高读者的环保意识,激发大家为保护饮用水源地共同努力。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六
全县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
苍南县委、县政府提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浙江美丽南大门”,再一次吹响了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奋进的集结号。建设生态文明县城需要你、我、她的参与,是广大妇女姐妹义不容辞的使命。在这场事关发展、情系民生的大行动中,我们一定要争当先行者、倡导者和引领者,组成声势浩大的主力军,共建我们的绿色家园。为此,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妇女姐妹们立刻行动起来,积极投身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中,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宜人,让我们的城乡面貌清洁亮丽。
一、争做绿色文明的传播者。
要充分发挥“半边天”优势,向家庭成员、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文明等知识,让绿色理念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选择。
二、争做绿色文明的践行者。
要努力增强参与绿化的公共意识,自觉参与庭院、社区、公共场所绿化、美化。要养一盆花,认养一棵树、爱惜每一片绿地,让我们周围充满绿色。要用你的点滴、我的点滴汇成涓涓爱心,共育共建绿色苍南。
三、争做绿色文明的守护者。
要树立绿色文明观念,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资源,减少排污,绿色消费,支持节能环保,自觉抵制一切与创建主题不相协调的不良行为。
广大妇女姐妹们,蓝天碧水、鸟语花香是我们共同渴盼的美丽家园。保护环境、保护家园,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热爱家园,就是热爱生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一起加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潮中来,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日。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七
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中,与工业项目相比,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明显的特征,首先是环境影响的空间范围大,通常包括库区及坝下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数百公里的河段,以及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和移民安置区等;其次,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的影响;第三,运行期不产生污染物,但“淹没、阻隔和径流调节”作用对环境的影响深远且不可逆转;第四,因工程任务不同和建设地点不同,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差异较大,水利工程特别是引调水工程比水电工程影响更为复杂。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我国就已经认识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将对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不利影响,并在重要水利工程如葛州坝工程和三峡工程立项论证过程中,较为深入地研究了工程建设对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态和移民等多方面的影响,并较为系统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但相对而言以前一般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环境保护上,且投资相对较小,约占工程总投资的左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与生态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环评函〔〕4号实行以来,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事业有了长足进步,环境影响报告书更加关注工程运行期生态环境的长期影响。充分注意到筑坝河流脱水断流问题、高坝大库低温水下泄问题和洄游鱼类通道被阻隔问题。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在常规的施工期“三废”处理和防治措施基础上,普遍增加了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坝下埋管或发电小机组布置了最小生态基流泄放设施;对于水温稳定分层型水库,底层取泄水产生低温水影响的高坝均采取分层取水;对于影响鱼类洄游的闸、坝工程,有条件的均布置鱼道,并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对于在水库、河道引水工程的取水口均布置拦鱼设施;对于不适宜建设鱼道的水库、水电站亦在研究建设人工捕捞过坝、升鱼机等措施。近年完工的项目如广西长洲水电站、浙江曹娥江大闸工程均建设了鱼道,吉林老龙口枢纽、新疆恰甫其海枢纽等建设了鱼类增殖站。目前,最小生态基流泄放措施、鱼道、增殖放流站、水库分层取水等设施已经成为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标准配置。目前在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方面,总体特征表现为,国家立项的大型项目好于地方立项的中小型项目;发达地区的项目好于欠发达地区;水电项目好于水利项目。其中水利项目中落实较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环保投资不足。为适应环境保护的发展和更好的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116号)规定,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作为工程总投资的组成部分,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单独编制,并配套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其后又出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这些规程和规范的实施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投资编制提供了基础性依据。
2环保措施落实过程存在的资金保障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水利和水电工程立项审批程序不完全一致,一般来说水利项目立项实行审批制,水电项目实行核准制,水利项目审查环节相对更多一些。本节以国家审查的大型水利项目为例重点讨论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过程的资金保障机制。尽管水利部门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与实施建立了较完善的基本保障体系。但是,较突出的问题是环境保护投资难以得到完全保障,其主要原因如下。
技术因素对环境保护投资估算的影响。
工程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各阶段环境保护设计深度均要求与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一致,但一般设计深度与要求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深浅不一。
(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不够主要表现为,这一阶段仅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没有独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开展环境现状的实际调查。因此,环境影响篇章中环境保护目标不明确、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性差,甚至漏项。在这一阶段,设计人员往往类比其它工程或按工程总投资比例计列环保投资。现状情况是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一般偏少,“包不住”可行研究阶段的环保投资。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提高本阶段的设计水平;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基本明确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初拟环境保护措施。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但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掌握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也不能正确估算环保投资。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人员采用较多的方法也是照搬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保投资,这样即便环保措施合适,投资不一定合理,同样会在审查或评估时被取消或大幅核减。
(3)初步设计阶段。本阶段环保工程选址大部分落实不了,无法进行工程布置,设计方案空泛。初步设计阶段环保设计仍停留在可研阶段深度,致使工程量和投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概算投资以照搬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投资的情况较多,这就不能将可研阶段漏计的投资找补回来,也就失去了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落实环保投资的作用。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导致环境保护措施空泛,投资误差大。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直接影响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体系不完善。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的依据是《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2006),规程划分的环境保护费用包括工程措施费、非工程措施费、独立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融资利息,但是没有相应的概算定额,使得投资编制人员仍然不能很好地应用这一规程。此外,无论是水利水电设计院的环境保护设计人员,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专业人员,大部分人缺乏概预算方面的专门知识,不熟悉投资概估算的编制方法。也正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环境保护投资估算过程中常常采用类比方法,类比其他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而得到相应的`环保投资概估算。但是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具有因工程建设位置不同,环境影响也不同的特点,类比的环保措施和投资往往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另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按主体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估算环境保护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拍脑袋”性质,更加不切合实际。由于环保投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技术问题,在工程管理部门评估及批复时,很容易误导评估及批复人员,认为措施必要性不大,或投资不合理而被大幅度削减或砍掉,进而导致环境保护措施无法完全落实。另外,过鱼设施和分层取水的投资通常列入主体工程投资中容易被忽视而不利于落实。
管理部门审批对环境保护投资的影响。
根据我国的管理体制,水利部门承担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管理与审查工作;环保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而发改委负责环境保护措施设计评估与投资的批复。这种管理体制意味着经水利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都要经过发改委的批复。在三部门的审查中,不同的审查部门聘请不同的专家,不同专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认识不完全相同,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审查为例,有的工程在水利部门预审后,环保部审查时认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还不够,而发改委审查时又认为不必要。表2列出了近年来不同部门审查的部分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变化情况,由表2可以看出不同部门审查对环境保护投资有一定的影响,投资的变化反映了不同部门管理职责的差异。这种不同部门审查影响环保投资的现象是由我国管理体制所决定,也是必然和客观存在的。
3环保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
制定完善的标准体系,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
水利部于2月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规程》(sl359),1月发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经修订后也即将发布。但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概算定额,尽快完善概估算编制体系,将sl359规程纳入概预算范畴,首先让各部门都认同该规定。三阶段编制规程是规范各阶段设计深度的标准,建议尽快发布实施。同时要加强环保投资编制人员的培训,使得专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针对目前环境保护设计深度普遍达不到相应阶段的技术要求,重点培训环保设计人员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阶段的环境保护部分内容和深度。通过培训让工程设计人员提高环保意识,了解项目建议书阶段环境影响篇章重要性,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开展环境现状调查的必要性。对于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和环保设计人员,还应宣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程规范主要内容和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概估算编制,重点培训环保投资项目划分、费用组成、基础单价和工程单价及独立费用编制方法等。鉴于部分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人员不属于水利水电行业,环境保护投资编制的培训可委托水利工程环境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要提高设计质量,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还需加强环境保护设计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各设计阶段的深度进行设计,准确计算工程量和投资,为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批复提供依据。
过鱼与分层取水设施投资。
从主体工程中分离投资较大的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从主体工程投资中分离出来,列为环保投资,有利于其投资的批复。首先,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作为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其投资应该纳入环保投资,这样做也可提升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其次,对于主体工程而言,鱼道及分层取水设施为小规模措施,隐藏在庞大的主体工程中,在进行投资审查时,容易被忽视而被砍去。
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保障措施的落实。
鉴于目前水利工程的环境保护多部门分管制度,水利部、环保部、发改委在加强本部门的职责外,需要建立沟通机制,相互信任,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发改委在评估与批复过程中充分吸纳水利与环保部门的意见,保障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的批复和落实,使水利水电工程以最小的环境和生态代价而健康发展。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以下几点认识:
(1)在提倡环境保护、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形势下,建设鱼道、鱼类增殖放流站,分层取水等环保措施,已成为闸、坝等拦河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的必备措施。
(2)在技术上,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水利水电环境保护投资概算定额,完善概估算编制技术标准体系;尽快发布三阶段编制规程。加强已有规程规范的宣传,系统开展环境保护人员环保设计与概估算编制的技术培训。环保投资概估算应有理、有据、翔实可信,经得住各部门的审查。
(3)在管理上,水利部、环保部和发改委在行使本部门的职责外,需要建立沟通机制,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措施与投资的落实,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八
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的保护,但由于流域经济高速发展、人口大幅增长、土地过度开发以及外来水携带大量营养物入境,深圳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氮磷指标不能稳定达标,出现富营养化现象;交通路网临近或穿越水库,带来水库污染隐患加大、潜在污染风险升级等诸多突出问题.通过对库区流域内水土流失现状、水质污染原因分析,提出实施封闭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水源涵养林、加强监管等措施.
作者:钱萌邱向阳易雯李军红作者单位:钱萌,邱向阳,李军红(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深圳,518001)。
易雯(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州,510045)。
刊名:绿色大世界・绿色科技英文刊名:journalofgreengreatworld年,卷(期):2009“”(6)分类号:x83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氮磷指标富营养化深圳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九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从6月上旬开始,我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结合省人大开展的全省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对我市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组织了各县(市)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仪征、江都两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实地察看了部分现场,并分别召开了县(市)人大和市相关部门座谈会议,听取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整理汇报如下:
一、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市、县两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推进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项目建设和开展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城乡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84个,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较好,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但由于历史陈欠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全市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农村的饮用水面临着严峻形势,总体情况是:
1、水环境逐年改善,但饮用水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几年来,全市始终把做好水文章、营造水环境作为生态市建设的工作重点,不断加大投入,积极实施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城乡水环境。近年来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9座,形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43万吨,市区及各县(市)城区生活污水出路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区域水环境承载力得到明显提升。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从“九五”末的14.4%提高到目前的71%。全市各地结合农村八件实事和新农村建设,实施“碧水工程”,对乡村河道普遍实施了清淤整治,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相继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13个水源地的55个重点问题,逐一整改,同时依法取缔了水源保护区内有污染的企业、垃圾场、围网养殖场和砂石码头8个。但就总体而言,我市饮用水源地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环境污染带来的威胁,[找材料-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特别是造船、码头污染,船舶运输污染以及面广量大的农业面源污染。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口500米范围内仍然有码头22个,其中某市二水厂水源地取水口500米范围内就有4家砂石码头和5家造船企业,直接威胁饮用水卫生安全。近几年由于农作物病虫害影响加重,全市农药施用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农药施用量(折纯)分别达1378吨和1366吨,比增加200吨左右。大量未被吸收的农药、化肥流失到河道、湖泊,已对农村地表水、地下水产生严重影响。
2、水质状况逐年提高,但饮用水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市政府重视和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坚持以规划环评为先导,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审批关,从源头上有效保护了水环境,防止了水污染。据统计,全市几年来依法否决和劝阻布局不合理、治理难达标的污染项目201个,为进一步改善水环境,提高水体质量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据对全市农村416条河流的普查,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的有173条,占41.6%,符合四类水标准的有164条,占39.4%,比“九五”期末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全市列入地表水功能区划的64条河流(湖泊)109个水质断面达标率已从“九五”期末的30%提高到目前的70%,其中国家控制的3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从的44.4%上升至20的83.3%,干流水质明显改善。我市境内南水北调水质优于三类水标准,主要指标符合二类水标准,不仅满足了我市饮用水需求,同时也保证了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为彻底解决雨季行洪时,上游淮河来水对市区廖家沟取水口的影响,市政府投入资金在廖家沟水源厂增设了粉末活性碳投加工艺,从根本上消除了客水对市区供水水质的影响。但从目前情况看,全市484家水厂供水水质普遍存在城市好于农村、规模大的好于规模小的、公办的好于私营的状况,特别是在农村,尽管政府多年来致力于农村改水工程,但因水源地水质普遍较差,供水卫生安全难以保证。从今年3月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报告中可以看出,全市日供水500吨以上的159个水源地水质,城市水质达标率为100%,农村水质超标率为17.5%。其中以地表水为水源的乡镇水源,水质超标率宝应达50%,邗江达80%,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乡镇水源,水质超标率仪征达50%以上,水源水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而日供水量在500吨以下的村级水厂水质达标率更低。据某县级市卫生部门对市域内村级水厂出水水质的跟踪检测,结果发现,20采集的62份水样中水质合格的只有18份,合格率为20.3%,年采集的80份水样中水质合格的只有11份,合格率为13.75%,今年1-5月共采集35份水样,合格水样只有5份,合格率为14.92%。
3、区域供水力度逐年加大,但农村区域供水相对滞后。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供水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区域供水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区域供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区域供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区概算投入1.9亿元的区域供水工程,目前已辐射至汊河、施桥、八里、平山、蒋王、杨庙、城北、西湖、朴席等9个乡镇,受益人口达20多万人。按照工程实施计划,底广陵、维扬、邗江所有乡镇都将与市区并网供水,三区所有农民都将喝上安全、优质、合格的长江水。但从调研情况看,我市的区域供水整体推进力度还不够,区域供水进展情况与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区域供水目前除市区进展情况较好外,面广量大的农村区域供水工作尚未摆上议事日程。全市城乡484个水厂中,就有乡镇水厂140个,村级水厂337个。而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农村水厂,总磷、氨氮等时有超标,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村水厂,总大肠菌群、氨氮超标现象更为严重。相当多的村级水厂只起了动力提升泵站作用,不经消毒处理和检测直接供水,有些根本就无检测设备和技术,也无运行记录,不具备供水的基本条件。这些农村水厂不仅水质难以保障,而且造成投资上的浪费,增加了运行成本和管理难度,再加上供水管网老化,渗漏严重,以及水厂改制后管理缺失等因素,给群众饮水安全卫生带来了隐患。
4、水质监测工作逐年加强,但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为进一步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市环保、水利等部门逐年加大了对水源地水质的监管力度。市水利部门每月对全市30个重点水功能区的36个监测断面进行监测。市环保部门在南水北调东线源头和市级水源地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取水口安装了自动监控装置,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准确地把握水情动态,并从今年起对159个日供水500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实行定期监测,增加监测种类,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同时注重强化控制排污总量、整治污染源等方面工作,建设、交通、卫生、农业等部门也为水源地保护作出了积极努力。但通过调研,我们也感到,全市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效管理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形成,存在着职能不够清晰,职责不够明确,步调不够一致的情况。调研中,我们碰到了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是谁?保护区如何划定?尚未找不到确切答案。二是某企业反映,在用水过程中出现几个部门同时检查监督的情况。三是政府在水源保护区内组织对码头、造船企业进行整治、搬迁的同时,某县(市)一主管部门又在主要水厂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擅自批准兴建造船厂。四是面广量大的村级水厂改制后应该如何监管,目前尚处于缺位状态。我们认为,饮用水源保护和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如何逐步纳入统一、规范和有效的管理轨道,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解决。
二、对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几点建议。
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让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放心水,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做好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委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对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建议市、县人民政府要把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合理确定和分解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要研究制定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建立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统一监管机制,尽快形成区域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的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安全监管体系,系统地、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和建设活动,不断改善城乡饮用水条件,保障饮用水需求,确保饮用水安全;要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合理规划水源地布局,明确保护区域和范围,规范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严格的保护制度,实施严格的管理;要重视区域性战略储备水源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突发情况下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调度方案,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市水利、环保、建设、农业、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要进一步强化污染源源头控制。要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一是要认真制定和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一级保护区内,要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在二级保护区内,要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保护区内违法设立的'码头、畜禽养殖场、围网养殖等污染设施要加以整治取缔。要严格项目审批管理,凡在水源保护区内兴建的项目,必须经规划、水利、建设、国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审,防止和杜绝因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和长远利益。
二是要积极有效地防治建设性的水污染。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所有项目建设都要认真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保部门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水污染。要大力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水环境保护责任。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控,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并创造条件扩大在线联网监控覆盖面。要继续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对严重污染环境、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
三是要切实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积极推广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提倡和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配方施肥,严禁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在水源保护区内要优先发展高效益、低污染的生态农业,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积极研究和推广生态养殖技术、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技术,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要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一是要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我市已建有污水处理厂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43万吨,而目前实际处理量仅为10多万吨。处理量不足最主要的原因是污水管网与污水处理厂未能同步建设,造成目前一方面污水处理厂吃不饱、开不足,影响效益发挥,而另一方面污水横流漫溢,影响水体环境。要通过协调和督促,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应有的作用。二是要加速供水管网改造。据市有关部门统计,我市目前城镇水厂供水管网漏损率为20-30%(国家规定的允许基准值为12%),而乡镇水厂供水管网漏损率高达30-60%。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群众负担,而且极易造成供水水质的二次污染,威胁供水安全。建议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和抓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有效地节约供水成本,提高供水效率,满足供水要求。三是要尽快确定市区长江第二水源地。目前市区有长江瓜洲段和廖家沟2个水源地,日供水能力达40万吨。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至满足市区所有人口用水需求,日供水能力将达75万吨,建议市政府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尽快确立长江第二水源地,并着手抓好水源区保护工作,一方面积极应对城市发展和区域供水需要,另一方面可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增加城市供水安全系数,确保城市供水安全。
4、要进一步加大区域供水推进力度。
一是要实行区域供水目标责任制。区域供水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市、县、乡三级政府都负有相应的责任。市区推进区域供水的实践表明,实施区域供水伴随着全局与局部、眼前与长远、企业与群众之间利益的调整,其难度不亚于第一次农村改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行政支撑,工作很难奏效。建议市政府要统一各级领导的认识,将推进区域供水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县(市、区)、乡政府都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具体抓,做到责任明确,措施落实,通过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有计划、分阶段地推进全市区域供水工作的开展。
二是要对供水水源进行合理规划。目前全市城乡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484个,其中乡镇水厂140个,村级水厂337个,规模偏小,数量偏多,为便于管理,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建议市政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并网、安全有效的总体原则,以长江、高邮湖、大运河、三阳河等为主要水源,以市、县(市)自来水公司为龙头,对全市的供水水源地进行统一规划,重视发挥集中供水设施的规模效应,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效率,有效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
三是要出台区域供水相关政策。实施区域供水必然对乡镇、村级现有水厂产生影响,带来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村以及大水厂与小水厂之间的矛盾,再加上绝大多数水厂已经改制,区域供水工作必然遇到一定的困难和阻力,建议市政府研究制定兼并、联营等相关政策意见,大力扶持,积极引导,确保区域供水的平稳过渡。同时,要从区域供水项目的公益性质和建设投入量相对较大这一实际出发,在企业税费管理、土地供应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要严格规范和控制地下水的开采,我市局部地域由于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已经给地面沉降带来一定的影响,要通过政策引导,让一些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企业逐步退出或转向利用地表水,推进区域供水工作更快、更好地实施。
5、要进一步严格城乡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要对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细化、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重视建立预警制度,加强检测检验工作,建立正常的水源水质定期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发布水源水质信息。及时查处城乡饮用水日常监测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执法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抽查、突击检查以及专项整治等方法,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及时纠正一起。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对依法取缔的“十五”小企业和责令关停的企业要进行“回头看”,对“死灰复燃”的要予以严肃查处。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提高环保装备水平和监测能力,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要重视加强对村级小水厂的监管,这些小水厂是历史的产物,在农村改水期间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从目前情况看,实行全市区域供水有一个相当的过程,现有小水厂将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存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重视和加强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能,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落实净化消毒工艺和水质监控措施,确保供水水质的安全、卫生。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十
保护好大伙房水库的一池清水,让2300万人用上更加清洁的饮用水。
3月6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孟凌斌和柳长庆分别向大会提出建议,希望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大伙房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大伙房水库是全国城市供水九大重点水源地之一,是我省中部七个城市230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源地,对促进辽宁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更加显著的作用,保护大伙房水库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多年来,为了保护水源地,省及地方政府都采取了许多重要措施,大伙房水库的水质完全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然而,来自水库上游居民生活污水、农业种植的化肥农药等污染却难以根除。
为化解这一隐患,柳长庆代表建议在水源地上游地区发展有机农业,为此,有关企业在东港市建立了4300多亩的绿色生态示范园,采用生物科技、光电技术种植有机水稻,不用一滴农药,不上一两化肥,经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水稻研究所现场测定,亩产有机水稻517公斤。所产水稻,已经通过中国检验认证集团365项指标检测,完全符合有机稻米标准。
目前,相关企业已经在清原满族自治县流转土地3000多亩,按此模式种植有机水稻,未来5年,种植面积将扩大到105万亩,彻底清除水库上游地区的化肥和农药污染。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功能,防止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以下简称水源地)的保护管理。
水源地,包括太河水库库区(以下简称库区)、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
库区,是指太河水库百年一遇防洪水位线(高程236.71米)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以及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洞、泄洪洞、水电站和水库办公区域。
水源保护区,是指太河水库大坝以上淄河流域,包括博山区石马镇、博山镇、池上镇全境,以及博山区源泉镇、淄川区太河镇、西河镇位于淄河与孝妇河分水岭以东区域。
供水工程设施,是指太河水库输水洞出口至净水厂入口的引水渠、箱涵、渡槽、隧洞、水闸、管道和相关建筑物。
第三条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实施保护。
第四条水源地保护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博山区、淄川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源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兼顾、注重综合平衡,实施有效保护。
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地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太河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源地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林业、卫生、旅游、规划、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源地保护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有关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水源地生态保护意识。
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积极进行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源地的义务,有权对损害水源地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对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保护管理范围。
第十条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三)水源保护区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准保护区。
第十一条库区保护管理范围:
(一)水库百年一遇防洪水位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为管理范围;。
(四)水库其他管理设施的土地确权范围为管理范围,土地确权边界线向外五米以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第十二条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
(四)地下输水管道,自管道中心线向两侧水平方向各外延三十米之间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六)输水隧洞,自隧洞中心线向两侧水平方向各外延一百米之间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七)管理场所的土地确权范围为管理范围,土地确权边界线向外十米以内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水源保护区调整产业结构,有计划地调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点布局,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第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实施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合理确定生态补偿范围,统筹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完善机制保障措施,实现生态补偿的制度化、规范化。
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改善水源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水源保护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旅游业发展、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对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十六条在库区和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防洪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取水设施;。
(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墓、放牧、垦植;。
(四)侵占或者毁坏水利工程设施,分割、占用水库水面以及库容,围滩造田、围库造塘;。
(五)向水库水体排放生活污水、废液,倾倒、堆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六)进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
(七)设置旅游码头、旅游娱乐设施以及餐饮服务项目;。
(九)在水库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
(十)组织旅游、水上训练、露营、野炊、影视拍摄等活动;。
(十一)游泳、垂钓、放生等;。
(十二)采取毒鱼、炸鱼、电鱼等方式偷盗水生动物;。
(十三)捕鱼、捕虾和捕猎水禽等;。
(十四)在坝体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晾晒粮草;。
(十六)其他危害库区、一级保护区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条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设置油库、炸药库和化学物品仓库;。
(三)向河道倾倒、填埋工业废渣、废液以及建筑、生产、生活垃圾或者堆放秸秆;。
(四)未采取防溢、防渗、防漏、防挥发和防火防爆措施运输油类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五)未按规定采取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
(六)可能对水体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十八条在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二)设置排污口;。
(三)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贮存、堆放场所;。
(四)倾倒、填埋医疗废弃物或者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
(五)在河道中清洗装储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和器具;。
(六)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七)毁坏护岸林、水源保护植被和水源涵养林以及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在准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在库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同时禁止。
第十九条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建设的项目,已经建成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十条在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影响供水设施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
(二)爆破、打井、采石、钻探、采矿、挖沙、取土、打桩、建窑等;。
(三)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废渣、垃圾等废弃物;。
(四)擅自布设机泵、虹吸管等设备;。
(五)侵占或者毁坏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六)擅自开启供水工程的.闸门、机泵、取水口以及毁坏引水渠覆盖面自行引水、堵水;。
(七)在供水交通桥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
(八)在供水工程引水渠覆盖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作业;。
(九)其他毁坏供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化肥和农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水源保护区内的农业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化肥、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用化肥施用新技术和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水源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水源地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和保障措施,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能力。
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并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应当立即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市、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在水源保护区以及供水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督导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水源地保护管理职责。
第二十五条博山区、淄川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有关镇人民政府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按照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制定并落实水源地保护管理方案;。
(三)调整土地使用结构和产业结构,保障本辖区内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七)做好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水源地保护专项规划;。
(三)监测水库水文水质,定期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水文水质资料;。
(四)在本条例规定的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重型车辆禁止通行的路段设立明显的禁行标志;。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依法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做好监督工作;。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二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二)公安机关负责水源保护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以及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林业部门负责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林的规划与建设,加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
(九)旅游部门负责对水源保护区内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总量控制;。
(十)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水源保护区专项规划;。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二十九条太河水库管理机构在水源地保护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在水库合理布设水质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
(二)负责库区和供水工程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三)依法制止损害水源、毁坏供水工程设施的行为;。
(五)做好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二)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的;。
(三)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有毒有害、放射性物质、无隔离设施的输油、输气管道以及其他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和设施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倾倒、填埋含有低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倾倒、填埋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或者在准保护区内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贮存、堆放场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或者设置旅游码头、旅游娱乐设施以及餐饮服务项目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二级保护区内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造成水体污染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侵占或者毁坏水利工程、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
(二)分割、占用水库水面以及库容,围滩造田、围库造塘的;。
(三)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取水设施的;。
(四)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墓、打桩、建窑的;。
(六)擅自布设机泵、虹吸管等设备的;。
(七)擅自开启供水工程的闸门、机泵、取水口以及毁坏引水渠覆盖面自行引水、堵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库区、一级保护区和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一)洗刷车辆、衣物和其他器具的;。
(二)垦植、放牧、游泳、垂钓、放生的;。
(四)捕鱼、捕虾和捕猎水禽等行为的;。
(五)组织旅游、水上训练、露营、野炊、影视拍摄等活动的;。
(六)非供水、防汛和水源环境保护使用的船只、排筏以及各类自制工具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没收捕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毁坏护岸林、水源涵养林,毁坏与水源保护有关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以及钻探、采矿的,分别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坝体擅自停放车辆的;。
(五)在供水交通桥行驶履带车辆、超重车辆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取毒鱼、炸鱼、电鱼等方式偷盗水生动物的;。
(二)盗窃、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水利工程、供水工程设施的;。
(四)倾倒、填埋医疗废弃物和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废弃物的。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发生水污染事故时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太河水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恢复原状,或者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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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此,国家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在我们的日常用水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问题,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自己身边的确存在着浪费水资源的现象。在______年3月22日全国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暨文明用水活动中,我们开展“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的宣传活动,我们向广大市民提出节约用水倡议:
1、从节约一滴水开始,树立勤俭节约的美德。
2、用完水后要及时拧紧水龙头,防止滴水、漏水,避免长期流水现象。
3、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使用脸盘洗脸、洗手。
4、提倡对水资源的充分、反复的利用。
5、不能把垃圾扔进河流,要保护我们美丽的河流。
6、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水资源。
亲爱的广大市民,节约用水事关民族事业和人类的发展。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节约用水,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积极的开展节水活动。
倡议人:______。
优秀水源地保护心得体会(模板13篇)篇十三
在现代社会开展中,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兴旺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假如我们不注意环境爱护,就会严峻破坏地球母亲:使地球上的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和影响,如沙漠化、森林消灭;给人类造成危害,如人类生存环境的质量下降、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受到不利影响。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她是我们漂亮家园,当地球正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危机,为了地球母亲和人类的生存,我们必须爱护环境。“救救地球”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烈的呼声!
怎样挽救我们的地球、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呢?首先我们要有爱护环境的意识,有依法治理环境的意识,爱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所谓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开展为依据,以将来人类的继续开展2优美、植物多样、清新舒适的人居环境。
怎样低炭生活呢?其实低碳是一种生活态度,低碳生活是指生活作息时耗用的能量要尽量减少,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例如平常我们出行时少开私家车多坐公交车,能减少碳排量;不用一次性木筷,少用纸巾,重拾手帕,每张纸都双面打印能减少森林的损耗;脏衣服用手洗,能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少用空调,节电及减少氟利昂的使用;植树为你排放的二氧化碳埋单,排多少,吸多少;绿化不仅是去xx区种树,在家种些花草一样可以;不乱丢弃废电池,使用节能灯泡等。生活中还有许多我们可以做到低碳减排的小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