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沟通与宣传非常重要,需要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所有人传达规定和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一
1、围绕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素质教育体系进行选题,着重研究教育指导思想、课程计划、课堂教育、教育评价、学校管理、社区教育等范畴的各种理论和实际应用问题。
2、课题申请人或负责人是本教师,同时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组织者或研究者,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工作。
3、未完成已承担的校级以上课题者,不得申请承担新的校级以上课题。
1、实用性:课题研究应针对教育改革的实际需要,对提高教育质量有实践价值,对素质教育改革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科学性:课题应以教育理论为依据,研究的指导思想、内容、方法、过程、检测及评价力求科学、规范。
3、创造性:课题应在同类研究中居领先地位,或在他人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前进。
4、可行性: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具体,研究的物质条件、组织条件、人员素质条件都具备,课题组织者的有较强的'科研意识。
1、凡申报校级以上课题,必须由课题负责人自愿,按规定详细填写《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由教科室审核确定校级课题或向上推荐。
2、教科室接受申报后,组织力量进行论证、筛选,依据其研究价值、周期、规模和设计的可行性,最后确定为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
3、批准确立的校级或校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及时通知课题负责人,将审定的议定书,一份课题负责人保存。
4、校级课题每两年申报一次,在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比后,根据学校教育科研规划申报。特殊项目可以随时申报,作为滚动项目审批。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二
一、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二、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
三、各课题教必须制订明确的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本课题组成员会议,总结分析上段工作,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
四、各课题组负责人至少要两个月向教科室汇报一次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
五、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充分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六、学校对各课题组在政策上、财力适当照顾,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将给予表彰奖励。
七、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的立项。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三
一、课题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和校级四个级别。
二、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自治区、市级教科研课题,同期开展的市级以上课题不少于3项。
三、每学期(年)初,各教研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应城一中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四、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期末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校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五、各教研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研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的实施过程需有详细文字记录,每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由各课题组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并提交文字性资料,课题结题时,学校统一安排,各课题组进行结题答辩验收。
六、课题完成情况作为优秀教研组、先进教师评选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教科研室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学校根据申报课题、等级、质量及研究日期,对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所有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课题研究必须的资料、“材料”、印刷品等费用,并对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四
一、根据《规程》精神及本园实际制定教科研专题,并本着“普遍问题集体讨论,重点问题小组讨论,个别问题及时研讨”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科研活动。
二、年级教研组根据本年龄班幼儿特点和实际水平,每年确定一个科研专题,并积极开展教育实践,年底要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
三、课题教研组根据本课题实施情况,每年确定阶段计划,并积极开展实践研究,年底要写出阶段性总结。。
四、教务处、各教研组定期有针对性地举办教育理论专题讲座,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保证充足的教科研活动时间。
五、及时推广和交流教研试点观摩活动中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园的教育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对于在省、地、市、交流的具有一定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论文或教科研成果给予奖励。
六、教师必须积极承担教研任务,对于勇于承担教研试点及观摩活动并且效果显着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主管领导在教研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保证教研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术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开展教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现制定《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管理及奖励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职工申报教科研项目,须向教育研究室提交申请报告,经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申请各级课题。未经学校批准申请的教科研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教职工申报各级课题,在立项审批后,须将一份《申报评审表》原件及《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课题立项后三个月内将《开题报告》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结题时将《结题报告》及《结题证书》复印件报教育研究室备案。
(三)经费管理:。
1.凡获得立项部门资助经费的教科研项目(不含子课题项目),学校匹配与资助经费等额的研究经费。
2.自筹经费项目实报实销。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术委员会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教科研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凡立项教科研项目结题后,教职工将《结题证书》和有效票据报学术委员会审核,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未按期结题的教科研项目学校不予报销。
凡教职工申请的教科研项目经相关部门正式批准立项后,学校给予奖励(不含各级子课题项目)。教科研立项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教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立项奖将被追回。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获立项部门资助经费教科研项目奖励办法:。
国家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5%奖励项目组;省(部)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0%奖励项目组;市级项目按资助经费的7%奖励项目组。
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分别为给予项目组12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
凡已结题的教科研项目被相关部门评定为优秀教科研成果的,学校给予奖励。教科研成果以成果证书为准,奖励对象为项目组。
等级层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国家级500040003500。
省级3500250020xx。
市级20xx1000500。
注:1.两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80%,第二承担人占20%。
2.三人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70%,第二承担人占20%,第三承担人占10%。
3.三人以上共同承担的项目:主持人占60%,其他承担人具体比例由项目负责人分配。
4.以上排名以合同为依据,无合同书的以申请书为准。
5.申报成员与实际实施者有变动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三)教材、教辅资料编写奖。
编写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教辅资料,学校给予奖励。
1.全国规划教材。
全国规划教材指全国专科规划教材和全国中专规划教材。奖励对象限于主编和副主编,以公开出版为准。
教材等级奖励标准(元/万字)最高额度(元)。
全国专科规划教材2003000。
全国中专规划教材15020xx。
2.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
公开出版的教辅资料指规划教材以外的各种教材、讲义、习题集等。奖励对象为编写组,由主编进行分配,以公开出版为准。
奖励标准:80元/万字;最高额度:1500元。
(四)奖励实施。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于每年3月申报人填写《z职工医科大学z卫生学校教科研奖励申请表》,向校学术委员会提供上年度教科研立项、成果原件和有关材料,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实施。
2.申报人务必做好教科研材料归档工作。
3.同一题材或同一内容的教科研成果,以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已实施奖励的项目再次获得更高级别奖励时,只发给差额部分奖金。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系指在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及主管教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立项及评定的教科研项目。
五、纳入本办法管理及奖励的教科研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且项目内容与学校教育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
六、要坚决杜绝教科研工作中的侵权或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发现此类现象,除追回本人已报销的费用或(和)发放的资金外,五年内学校不予报销教科研费用或(和)不予教科研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它责任。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学术委员会。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六
一、课题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和校级四个级别。
二、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自治区、市级教科研课题,同期开展的市级以上课题不少于3项。
三、每学期(年)初,各教研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应城一中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四、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期末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校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五、各教研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研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的实施过程需有详细文字记录,每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由各课题组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并提交文字性资料,课题结题时,学校统一安排,各课题组进行结题答辩验收。
六、课题完成情况作为优秀教研组、先进教师评选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教科研室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学校根据申报课题、等级、质量及研究日期,对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所有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课题研究必须的'资料、“材料”、印刷品等费用,并对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七
1、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全园性的教学观摩研讨活动和年段经常性教学研究活动,鼓励教师开拓创新,观摩后由园教研组或年段教研组组织观摩、研讨、反思,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2、围绕园课题,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和园本培训活动,每班教师根据本班幼儿实际情况,选择研究子课题,拟定研究计划,并撰写教研成果(经验总结、案例、反思、论文等),不断提高教研能力。
3、每月组织两次课题研究研讨会和两次年段专题研讨例会,每月开展2-3次实践观摩研讨活动,每月一次课题研究案例评选。
4、对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或区级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教育活动设计,给予奖励,并纳入教师绩效考评。
5、带教教师每月指导新教师、挂教教师两个半日的'教育活动,新教师、挂教教师要及时做好备课、修改教案、反思等文字材料,并且期末要作为个人成长材料存档。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八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1、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自己的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自己的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2、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1、学校及时发布区级课题的申报信息,并组织力量做好课题立项、论证等工作。
2、每年9、10月份,学校组织教师进行课题申报,并认真填写校级课题申报表,申报者要比较详细地写出课题研究的方案,由学校审核批准为校级重点和一般课题。
3、学校要求全体教师积极投入课题研究,特别是骨干教师、青年教师(40岁以下),要做到人人有课题。
4、申报课题的形式可个人申报,也可以教研组申报,个人参与合作共同研究。课题的研究内容要贴近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小而实,要服务于学校的重点课题。
5、一经申报,课题组的教师或个人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上研究课。课题负责人对情报资料进行收集整理,课题一旦结题,要做好归档工作,按时完成结题报告。
6、课题实施时间超过一学期的,课题组要做好中期的自查及汇报。
7、学校每年拨出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用于课题组购买图书资料、问卷及资料的复印等其它所需的支出。
1、为了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职工参与课题研究,学校每一年举行一次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经有关专家及科研小组评审,获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在考核中分别奖励120元、100元、80元,鼓励奖40元。
2、教育科研在市、区、校级课题立项成功,校方向课题参与者发放课题开题奖,奖额视参与人数而定。教科研荣获市、区级成果等第奖的课题组负责人奖400元、300元,其他组员视承担课题的多少奖200~100元不等。
3、在区、市、国家刊物上发表论文的奖励为100元、200元、300元,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为先进。文章在区、市会议上交流的奖120~160元。在校级汇报交流的奖30~60元。
4、教育科研获奖的将记入教师本人的业务档案。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将评选教科研个人先进。
6、学校每年组织一次科研研讨会,进行科研成果的交流。
7、教科研成果评奖必须达到以下几点要求:基本按时,案几划完成课题方案;论文符合课题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论文具有客观性、准确性、可读性。
8、征文在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80元、100元、120元。
9、课件在校、区、市、国家范围内获奖的奖60元、80元、100元、200元。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九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
在广汉市教育局和教师研培中心的领导下,在汤建辉室长的引导下,工作室全体成员以课题研究为主线,以科研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名校长在管理、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为提升全广汉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二、科研工作目标。
1、通过科研工作推进培养一支能学习、有思想、有水平的优秀管理团队。
2、开展一批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
3、工作室争取申报一项省或市级课题。
4、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并转化推广这些成果。
1、确立课题,开展活动。工作室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活动。以管理人才培养及成长规律研究为研究方向,带领本工作室成员和教师开展卓有成效的研究活动,对研究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收集相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每人至少参加一项县级课题及以上科研课题,工作室成员要根据课题研究情况,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要认真做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建立课题研究档案,能积极结合本校与工作室阶段发展要求参加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章或案例分析、报告,每期有一个科研工作进展汇报材料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每学年有科研工作阶段报告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
2、建立博客,自主研修。工作室建立工作室博客,工作室成员建立个人博客,个人博客相互链接,工作室博客链接到广汉市教育局、研培中心等网站上。工作室成员自觉进行学习提高,激发职业热情和创新精神。在工作室博客上开辟专栏,及时传递有关工作动态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且与关心工作室成长的学者专家开展互动交流,不断积累形成广汉教育教学管理资源。
3、履行责任,物化成果。制定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职责。工作室成员按照个人发展规划,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履行工作职责,完成自身素质提高。工作室成员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撰写研究论文、举办讲座等形成一批优质物化成果,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发挥名校长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工作室成员平时以自学自研为主,根据承担的管理工作,每学期有选择性研读一本以上教育专著,撰写研读体会文章发表在博客上。
5、工作室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术报告会,邀请专家讲学。工作室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6、学期工作结束,工作室成员要对自己一期的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室将对成员的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和建议。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一
1.确立“科研先导、科研兴园”的思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密切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开展教育科研,推动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
2.密切教育科研同幼儿园教育发展决策的关系、教育科研与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的关系,发挥教育科研对幼儿园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
3.结合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使广大教师了解和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有意识的结合自己的工作开展研究,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能力,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二、科研机构与职责。
幼儿园成立科研小组,由园长直接领导,科研组长负责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科研小组成员产生的标准:
1.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与过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3.能撰写科研论文,善于收集、整理科研资料;
三、科研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本园的的教育科研活动。普及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指导教师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教育科研专题讲座;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与市区的教育科研培训、学习。
2.规划和管理本园的教育科研项目。负责本院教育科研项目的立项评选、项目研究过程管理、成果鉴定;组织市级及区级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配合市、区级立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研究指导。
3.组织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根据幼儿园实际,选择本园或市区其他研究成果,进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
4.做好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的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做到资料、档案分类建档、有人负责。
5.开展幼儿园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组织市、区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6.发挥幼儿园与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及时提供本园教育科研活动、课题研究情况的相关信息,反馈教育科研工作开展中的问题,按时完成和递交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所布置的幼儿园教育科研工作相关材料。
7.及时收集、传递教育科研和相关课题的有关情报资料,为本园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提供服务。
课题组成立:
1.课题组长:
(2)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协调研究力量的主要策划者,是课题研究的主持者,课题主要的研究人员。
(3)课题组长同一时间内不得申报两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已承担的区级(重点、一般)项目任务者,不得承担新的研究项目。
2.课题组成员:
对课题研究内容有兴趣,意愿参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承担课题的实践研究工作。
3.课题顾问:
课题组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聘请课题顾问或专家、指导者。
课题申报:
2.在每年三月份向园科研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和课题研究方案;
3.课题申报前须进行开题论证。论证组由三名以上同专业中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熟悉有关情况的专家组成,以确保论证意见的权威性。论证报告必须对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分析国内外的同类课题研究状况一级方案设计、研究力量配备、完成研究的其他基本条件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分析和结论。
4.经园科研小组评审通过后,报送上级科研部门评审。
5.经评审通过的课题为相应级别的课题,未通过的为“园级课题”。
6.课题评审标准:
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要收集、整理和保存好各种资料;
3.科研小组每学年定期检查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原始资料、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将检查结果用书面形式报告幼儿园行政人员。
4.课题组要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经验,研究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研究方向,处理研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保证课题研究顺利进行。
5.课题中期由课题组长代表课题组作中期汇报。
6.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改课题名称、研究内容、起止时间、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如有必要,须提前写报告,经科研小组或行政人员签署意见后予以批准。
课题结题:
1.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课题组长要提出结题申请报告,提交科研小组,科研小组根据报告和课题有关材料确定验收方式。
(1)园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组织鉴定与验收;
(2)区级课题结题,由园科研小组和区教科室共同组织鉴定与验收;
2.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课题的开题报告,研究方案及论证报告;
(2)课题立项通知书和协议书;
(3)课题分年度实施计划(细则)和执行情况小结;
(4)课题研究阶段成果、最终成果及《成果鉴定意见》;
(5)课题经费的预算使用和决算情况报告;
(6)课题研究中活动记录与课题相关的各种情报资料及其他资料;
课题档案管理:
1.档案收集:
(4)推广评奖:获奖材料等;
2.档案管理:
(1)课题档案由课题组长建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课题组同时向科研小组成交档案材料一套,包括立项申请、开题报告;阶段研究工作小结;方案修订情况;成果报告、研究报告、鉴定结论、证书;获奖情况;研究经费决算报告。
(3)在课题成果正式公布前,加强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合理规范使用课题经费。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条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结余经费。
第十条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的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统一归口业务处管理,项目经费纳入中心财务管理。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报、论证、审批;项目合同签定和登记;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定期检查和计划调整,成果验收、评审或鉴定,成果的归档或上交、评奖。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未纳入中心正常管理的各类科技项目,中心不负责组织成果鉴定,不推荐申报各种科技奖励。
第四条项目立项工作由业务处组织中心科技人员根据各类科研项目的不同要求,认真选题并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经部门领导初审后报业务处,由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意见,由申请人限期修改后,再经业务处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于批准的项目,项目承担者要填写“科技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业务处。
第六条项目承担者要与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商议“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业务处审查签定。
第七条业务处根据项目类别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相应的资料管理系统,并通知财务建立财务帐号。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项目组组长由项目申请人担任,其他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项目组长与本人协商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业务处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因某种原因更换组长,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名,业务处审批。新任项目组长对承担的项目享有“科研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副组长以下项目成员的变动,则由组长提名,经部门领导确认,报业务处备案。
第九条中心年度科研计划分为“结转项目科研计划”和“新上项目科研计划”,分别于每年1-4月份编制完成。年度计划内容包括:结转科研项目上年度的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本年度项目计划及鉴定计划、新上项目申报书、编制新上项目计划。计划编制首先由项目组编写本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并报业务处汇总,最后经主管主任审批执行。
第十条中心每年对科研项目实行两次检查。项目组长须于每年6月中旬以前和12月中旬以前填写“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其中包括科研工作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及事例,科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由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业务处。业务处对全中心情况进行汇总,经中心主任审批后于每年6月末和12月末报送国家测绘局和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项目合同签定后,即应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确因情况变化需加以修改和调整时,由项目组长提出申请报告,阐明修改内容及理由,由业务处、部门领导、项目组共同商定具体修改意见,经主管主任审核同意后,报送项目委托方。经项目委托方同意后,方能按修改后计划实施。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组与所在处必须提前六个月报业务处,项目因故终止时,则需及时通知业务处。
第十二条业务处对已完成的项目按有关规定下达结题通知单;对因某种原因需冻结、终止的项目下达相应的通知单。
第十三条凡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经费必须按批准书或合同书全额入帐,经费可跨年度使用。科研经费按中心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原则执行,其中管理经费按10%提取。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范围包括:
(1)劳务费;
(2)能源材料费;
(3)设备购置及使用费;
(4)外协费;
(5)管理费;
(6)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中心科研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组应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经费预算,经业务处审核后,由中心主管科技、财务领导批准后执行。业务处、财务处对各项目经费使用,按照中心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行使监督权,以保证项目经费按预算执行。在项目鉴定验收结束后两个月内由财务处会同业务处作出项目经费决算。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遵循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经费预算批准后,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执行。
第十七条科研年度经费支出情况由业务处会同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
第十八条为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开支,在项目经费中,应预留鉴定、归档、成果报奖等费用。
第十九条科研成果的鉴定。项目组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向业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鉴定的全套材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用户报告和查新报告等)。由业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按相应规定组织鉴定。对上交的软件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软件测评小组,进行验收和测评。
第二十条资料和成果归档。科研项目在鉴定后三个月内应完成归档工作,同时撤销该项目号。科研成果的归档应包括各种文字材料,各种成果:如图件、图集、软件的源程序及测试结论等。
第二十一条科研成果登记上报。项目经鉴定并完成全部资料和成果归档后,由业务处进行成果登记。项目组应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送交业务处,由业务处汇总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凡未在业务处立项或虽立项而资料归档和成果不全的,一律不予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凡已向国家测绘局登记的科技成果方可向国家测绘局申请奖励。申报奖励项目中的科技人员排名次序应由项目组协商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者,暂不上报。
第二十三条对未经过中心和项目委托方批准,项目延期一年以上未完成者,不得参与评奖,延期一年后仍无可能在近期(半年以内)结束的项目,经业务处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及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撤销项目组。
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者,除追回不合理开支外,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冻结经费、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中心可对成果进行推广和交流。对中心成果中的关键技术,未经中心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转让或泄露。对违反成果归属权益及保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业务处负责解释。
科技工作是中心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增强中心发展后劲,培养高科技人才十分重要。为进一步推进中心科技工作,中心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基金管理细则如下:
一、中心科技发展基金重点资助中心业务工作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科技发展前期研究方向。
二、凡中心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每位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个科技基金课题的申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基金项目申请书(样本见附件)一式四份,并请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意见。
三、每位申请者请于每年一月十五日之前把申请书(见附表)交到业务处,经业务处形式审核后报中心科技委评审,评审结果于每年三月二十日前公布。课题负责人在申请的科研课题被批准后一个月内,向业务处提交工作计划。
四、申请的科研课题的经费不超过二万元,申请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科研课题经费支出范围:(1)咨询、劳务费(不超过15%);(2)资料、材料费;(3)交通费,科研课题的经费由业务处审核,财务处监督执行。
五、中心科技基金课题按《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管理。课题完成后,由科技委组织验收。
六、未按时间完成科研课题,经业务处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收回剩余课题经费,并取消课题负责人第二年度再次申请中心科技发展基金的资格。
七、本办法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由业务处负责解释。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四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由课题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学档案或文书档案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县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省部、地方政府下达的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学校自立科研项目和我校科技人员自选科研项目。
1.国家科研项目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2.省部科研项目指除第1款所列部门之外的国务院其他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广州市科研主管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3.地方政府科研项目是指除第2款所列省市以外的各地级行政市、自治州政府科研主管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4.其他科研项目指省部和地方政府中非科研主管部门或地级行政市、自治州政府以下各级行政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5.横向科研项目指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
6.学校自立科研项目指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的科研项目、华南理工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校设立的其他科研项目、以及学校各部门自筹经费正式立项并报学校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科学研究项目。
7.科研人员自选科研项目是指由科研人员自筹经费经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批准列入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计划的项目,参照自立科研项目管理。
本条1~4款所列科研项目统称纵向项目。
第三条学校科研项目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是承担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国家、省市等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起到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作用。
财务处和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标中心负责科研项目仪器设备采购管理;
资产资源管理处负责专利等科研成果的投资、转让等相关工作;
档案馆负责科研项目档案管理;
人事处负责对学院的科研管理和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审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审计;
纪监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学院是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划管理。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济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纵向项目的申报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协调组织并制定申报方案,各学院按学校科技处(社科处)的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
第八条纵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南要求,认真作好申报项目的选题工作,并按相应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项目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材料。凡要求进行科技查新或专利检索的,要委托具有科技查新或专利检索资质的单位进行查新或检索。
第九条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纵向项目组织申报和30万以上的横向项目技术合同的审核,以及对由学院审核的30万元以下(含)的横向项目技术合同进行复核;负责所有立项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校跨学院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和30万元以下(含)横向项目技术合同的审核,并为已立项项目的实施提供条件,协调、督促项目的实施。协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
第十条纵向项目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进行形式初审,需要学院签署意见的,学院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所有项目申请书由学院统一报送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出。
第十一条纵向项目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协助负责人进行各类项目的预算编制。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专家对科研项目进行预算审核并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确保业务的相关性、真实性,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分工及研究目标、权利和义务,并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权益分享办法,经学院(国家级科研机构)审核合作单位资质,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审查批准后方可申报。
第十三条我校与外单位合作申报的纵向科研项目获得立项批复后,由学校与合作单位签订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
第十四条承担横向项目,要严格执行《华南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技术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经费到校后,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予以立项。
第十五条所有新立项目,经费到校后均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按项目类别统一编号立项,到财务处办理经费卡,同时建立项目科技档案。
第十六条所有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我校已离退休的科技人员、在读研究生、外单位在我校兼职科技人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但不能作为我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七条纵向项目获批或横向技术合同生效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的条件应给予支持并督促项目组按研究计划开展工作,确保研究计划的完成。
第十八条校内各学院共同承担的项目,由主要承担学院负责组织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要与其他学院的参加人员明确分工及要求,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承担学院之间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第十九条在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批文或计划任务(合同)书中,明确我校为合作单位的纵向项目,应列入纵向项目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纵向项目主管部门下达的批文或计划任务(合同)书中明确说明需设立子(分)项目的,在签订技术合同后可设立子(分)项目。子(分)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子(分)项目进行管理,并应对主项目负责人负责。未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设立子(分)项目。
第二十一条项目负责人对完成项目任务承担主要责任。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各类科研项目合同或任务书要求,遵守各类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计划任务。
第二十二条凡已立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学校或项目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按技术合同的规定提交年度或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和结题报告。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结题报告必须具体、真实。
第二十三条为确保科研项目完成质量,学校科技处(社科处)应会同各相关学院对在研重点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学校对执行好的项目予以表扬,对未按要求开展研究工作或执行情况不好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四条纵向项目在研究计划实施中,对预期目标、研究内容有重大变动的,以及终止计划实施等情况,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办理报批手续,经下达科研项目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改变或终止。
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项目终止报告,经学院、学校同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或与项目委托单位协商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非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完成的纵向项目,学校可以在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终止,撤销该项目,并退回剩余科研经费。
第二十七条科研项目应按计划任务(合同)书的要求按时完成,并办理结题手续。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所需延长的研究时间,经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
第二十八条根据项目下达或委托单位的要求,结题可以采取提交结题报告、验收、评议或鉴定等方式。
第二十九条科研项目的验收、鉴定和评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材料,经学校同意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条项目结题后,项目组需按项目或专题立卷归档。科研项目档案主要包括下列书面、电子和图片资料:
1.科研任务的开题报告、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合作协议书、合作合同书、主管部门的批准通知书等。
2.在研究过程中,有关研究进展的技术资料(实验记录、分析记录、测试记录、数据、图片等,研究、分析、测试、质检、技术报告,科研论文、专著、专有技术、专利、鉴定、软件、图纸等,年度执行报告、验收或鉴定申请书、研制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结题跟踪报告等)。
3.项目结题后,科技档案移交档案馆统一留存管理。
第三十一条所有参与研究工作的人员都应加强保密意识,项目参与者和其他接触技术秘密的有关人员均应签订保护技术秘密承诺书。研究成果需要按技术秘密进行保密的,项目组应制定技术秘密保护方案,并报学校科技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二条凡是具有密级的科研项目,按《华南理工大学科学技术保密工作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泄露学校技术秘密,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本办法且情节较为严重的项目负责人,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违法违规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国家相关法规及《华南理工大学科技人员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科研项目的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按《华南理工大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和《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科研项目经费按《华南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自立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华南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11月2日起实施,原《华南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六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教科研课题的管理,确保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的作用,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校”,特制订本制度。
1、每学期每师学习一本理论专著,撰写一篇论文。
2、每周每师自学不少于两课时理论学习,做好读书笔记,积累学习资料。
1、每月举行一次课题组员会议。每学期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科研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校内、校外的教科研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
2、积极参加教科研组活动,做到不迟到、缺席,有事请假。
3、积极参加每次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好会议记录。
4、积极承担并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一)组织领导及管理职责
1、在校长室领导下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协调工作,以课题管理为中心,抓好课题组长队伍,并逐步形成一支教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我校现研究课题领导班子:
市级课题《学生课堂良好习惯养成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小班化教学策略研究》
组长:
市级课题《新时期中小学学困生转化策略的研究》
组长:
2、要及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报校长备案。
3、教师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取得预期成果,学期或学年结束写出论文或经验总结(结题成果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4、编辑学校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成果集。课题负责人对各课题组提供服务与指导,组织验收评奖、科研方法讲座,提供教科研信息。
(二)课题教师管理制度
1、课题分小组开展研究拟定一份实施方案,结题时有一份实验报告。
2、课题小组每学期初写好课题计划,期末写好课题总结。
4、及时收集各类资料装入教师个人成长记录袋,一学期归档一次(包括教师业务笔记、理论学习资料及学习后记、活动记录、研究课教案或课堂实录、研究课评价等文档、录象、照片资料)。
(三)课题组长管理制度
1、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写好课题申报表、课题方案、中期报告和实验报告。
2、每位课题组长在课题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和中断课题研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的,必须由课题承担人说明理由。
3、每位课题组长负责每月开展一次活动,每次活动定时间、定主讲人、定讨论题,进行课题研究的论文交流、听讲座、课题研讨课的观摩、理论学习心得的交流、外出学习的汇报、教学反思的切磋等,并督促教师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注意做好课题成果的搜集工作。
4、每位课题组长负责填写好每个季度的季报表、每年的年度检查表。
5、每位课题组长填写好课题结题申报表。
1、学校对教科研工作实行定期和随机考核,考核方式是:听课,教案评比,教学论文评选,评优课等等。
2、对于踊跃投身于教科研工作,勇于承担课题,在每一阶段有所成效,并将成果在校内推广者,为其创造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
3、对于同一课题中的成绩显著者,如:有关课题的论文获奖、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或文章,阶段性或终结性的经验或总结得到全校教师认可的,要从经济上给予奖励。
4、定期考核,因教科研的研究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班里学生的成绩、素质均有明显提高者,要就其提高幅度给予奖励。
5、主持市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每年有市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
6、考核奖励机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作以调整,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将学校教科研活动扎实、蓬勃地开展起来,使教师在教科研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及教学水平,让科研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课题研究奖励与学校绩效工作挂钩。
获得省、市教育教研论文二等奖以上的分别奖2分、1分。
1、所有比赛、活动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待完善。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四条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结余经费
第十条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八
在广汉市教育局和教师研培中心的领导下,在汤建辉室长的引导下,工作室全体成员以课题研究为主线,以科研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名校长在管理、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为提升全广汉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1、通过科研工作推进培养一支能学习、有思想、有水平的优秀管理团队。
2、开展一批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
3、工作室争取申报一项省或市级课题。
4、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并转化推广这些成果。
1、确立课题,开展活动。工作室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活动。以管理人才培养及成长规律研究为研究方向,带领本工作室成员和教师开展卓有成效的研究活动,对研究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收集相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每人至少参加一项县级课题及以上科研课题,工作室成员要根据课题研究情况,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要认真做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建立课题研究档案,能积极结合本校与工作室阶段发展要求参加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章或案例分析、报告,每期有一个科研工作进展汇报材料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每学年有科研工作阶段报告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
2、建立博客,自主研修。工作室建立工作室博客,工作室成员建立个人博客,个人博客相互链接,工作室博客链接到广汉市教育局、研培中心等网站上。工作室成员自觉进行学习提高,激发职业热情和创新精神。在工作室博客上开辟专栏,及时传递有关工作动态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且与关心工作室成长的学者专家开展互动交流,不断积累形成广汉教育教学管理资源。
3、履行责任,物化成果。制定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职责。工作室成员按照个人发展规划,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履行工作职责,完成自身素质提高。工作室成员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撰写研究论文、举办讲座等形成一批优质物化成果,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发挥名校长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工作室成员平时以自学自研为主,根据承担的管理工作,每学期有选择性研读一本以上教育专著,撰写研读体会文章发表在博客上。
5、工作室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术报告会,邀请专家讲学。工作室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6、学期工作结束,工作室成员要对自己一期的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室将对成员的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和建议。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十九
第1条科研规划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由科研处负责与各教研部协商拟定,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处室制定本处室科研计划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校年度科研计划,送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于12月30日前印发各处室组织实施。
第二节科研课题管理。
第2条科研课题选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和本市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研究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和社会实践,并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3条科研课题选题的主要来源。
(一)市及其以上各级社科规划课题和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科规划课题。
(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三)学校拟推出的无教材的新教学专题。
(四)教研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选题。
第4条科研课题选题审批程序。
学校科研课题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布选题(课题招标);申报选题(课题投标);选题评审;下达科研课题。
第5条科研课题下达后,各相关处室对课题承担者应给予积极支持,并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三节学术活动管理。
第6条学校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理论研讨会,由科研处具体组织,办公室、教研部等有关处室配合。各教研部举行的学术活动,由教研单位自行组织,报科研处备案。各类学术活动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7条鼓励教研人员积极参加全市、全省和全国正规组织的学术活动。原则上要求以文与会,由所在处室申报(附通知或邀请函和论文),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和会务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节社会调研管理。
第8条教师每年为科研进行的社会调查研究不少于10天。调研前应填写《教师社会调查申请表》,附调研提纲,报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交调研报告,否则差旅费减半报销。
第五节科研资助管理。
第9条学校以奖励方式对教研人员予以科研资助。
第10条为鼓励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专著,作者可凭出版通知向学校财务申请借支1000—10000元作为出版费用,一年内偿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学校按书价购买不少于4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自办发行的学术专著,按书价的75%购买不少于6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
第11条为支持和鼓励教研人员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学校对科研课题申报给予一定的资助。凡经处室推荐、科研处核准、分管校领导批准申报的科研课题,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处级分别给予1000、800、600、400元的前期论证费用。
第六节科研成果管理。
第12条科研成果范围。
(一)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
(二)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理论综述或述评。
(三)被市处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四)获社科理论研讨会市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优秀奖以上、国家级入选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五)获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和政府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作品。
(六)已结项的各级科研课题成果。
第13条科研成果分类。
(一)著作分类。
a类: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b类: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c类: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教材视同编著;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内部教材,按c类编著对待。
(二)论文分类。
a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校社科文摘》、《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党建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农村经济》、《经济管理》、《财贸经济》、《世界经济》、《世界宗教文化》、《中国人口科学》、《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外语教学研究》、《微电脑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等具有国家级水平的各类专业理论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b类:在除a类以外的国家级报刊,全国社科“双高”、“双奖”和“核心”理论期刊,进入“211工程”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c类:在省部级报纸,除a、b类以外的学术期刊和学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市处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市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市厅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d类:在除a、b、c类以外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入选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优秀奖以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市处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市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以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县处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公开发表在专刊、增刊和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公开发表的理论综述或述评及其他学术资料性文章,比照以上相关级次降一级认定。
(三)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分类。
a类: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b类: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c类: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d类:校处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第14条科研成果申报。
(一)申报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
(二)申报地点:学校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
1、《中共岳阳市委党校科研成果申报表》。
2、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理论文章:发表在杂志和合著上的,复印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发表在报纸上的,复印报头、文章。理论著作:独著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合著复印封面、目录、写作证明页、版权页。未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采用证明、文章。
3、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经科研处核实后退还申报者。
第15条科研成果评审。科研成果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核定其等级,报校长批准,作为奖励依据。
第七节学术委员会工作管理。
第16条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校长或协助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和教育长任副主任,科研处长任秘书长,教务处长、各教研部主任和教授代表任委员。
第17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评审和认定科研课题及其成果。
(三)审定学校自编教材。
第18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科研处,与科研处合署办公。
第八节校刊管理。
第19条校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立足于全市党政干部、公务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干部培训教育与教学,推介科研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20条校刊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
校刊编委会由主任1人(校长兼)、副主任多人(分管教学、科研等的校领导兼)、委员若干人(科研处、教务处、教研部、县级党校主要领导兼)组成,对校刊进行政治思想领导和编辑业务指导。
校刊编辑部由主编1人(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兼)、执行主编1人(科研处长兼)、副主编1人(科研处副处长兼)、编辑部主任1人(由科研处人员兼任)、责任编辑若干人(由科研处聘任)组成,具体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21条为了保证办刊质量,校刊的编辑出版贯彻执行国家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倡良好学术风气,以质论稿,不以人论文,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实行责任编辑制、稿件发排三审制、“三校一读”制、样刊检查制和期刊资料归档制等制度。
第22条校刊栏目设置主要有:时政要论、党的建设、政务之窗、统一战线,民主与法制、经济纵横、文化广角、社会经纬、市县发展、区街视点、乡镇观察、企业风采,领导艺术、干部教育、教学园地、读书札记、环球扫描、史海拾贝、新论集锦、数据传真。栏目设置可根据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适当调整。
第23条校刊的办刊经费主要由学校拨款和协办单位资助。学校拨付部分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校刊编辑部适当支付稿酬与审稿费。
实用科研教学管理制度(汇总20篇)篇二十
以课程实践领导小组为我园教科研小组,以各年龄段教研组长、项目组长、骨干教师为主要力量,双向协调与上级的关系和与教师的联系,实现三大职能:管理职能、研究职能和服务职能,体现四个作用:决策咨询作用、培训师资作用、组织管理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完成五项任务:制度建设、成果资料管理、人员配置、过程管理和运行机制。
园长。
(全面负责)。
(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