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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一
(格式文本)。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郑重承诺:
1、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2、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将以自然人股东持有的7725万元的股权实施反担保,担保产生的风险由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省海运集团浙海海运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签字: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二
甲方(出质人):
乙方(质权人):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质押物向乙方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以《板材收货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物。
第二条经过甲乙双方鉴定质押物后,确定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本金。
(大写)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圆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个月,自乙方将贷款划入甲方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日。贷款月息为1.6%。
第三条甲方以下面第种方式还款。
1、第一种一次性还款。在年月日前将贷款和利息一次还给乙方。
2、第二种分期还款。以上贷款分为期还款,每月日前还清当期的本金和利息。如果最后一期不满一个月,最后一期利息按日息计算。
第四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五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质押期间该质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六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内,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物,保持质押物完好无损。
第九条乙方认为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质押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唯一受益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质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内,质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押权。
第十六条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实现质押权、停止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2、贷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贷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贷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贷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贷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事实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1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贷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贷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中的质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需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三
我行完全同意由银行方、存款方、用款方、操作方四方于 年 月 日联合签署的“联办融资协作合同书”合同书号: 的全部内容。
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此款是淄博新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先生的自引资金。款到银行在十个工作日内由接款银行开出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存期五年,存款到期由接款银行结算本利。存款税由存款方交纳。款到接款银行十个工作日内,由接款银行负责代收第一个五年贴息 %计人民币 万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务费 %即人民币 万元整,总计人民币 万元整支付给存款方主办人 先生。有关贴息、一次性操作服务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否则从用款企业签署合同之日起至转回款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五千元计算赔偿给存款方主办人。存款方提回本金,合同终止。在存款期内,如按时支付贴息款,不准提前支取、不挂失、不转让、不抵押、不质押。
以上内容可行,但必须款到我行三个工作日内,我行在签署的本合同上盖章,合同号: ,否则按本合同条款赔偿损失。
承诺银行:中信银行 支行(公章)
行长(签字): (行长工作证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根据贵企业和银行的申请,经股东机构研究决定授责任人办理定期存款,并将存单作为贵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质押担保品。条款如下:
一、金额、期限及回报标准
1、金额:五亿元人民币之内
2、期限及利率:五年,同期存款利率
3、回报:15%,综合服务费:5%(一次性)
二、程序
1、按贵企业指定的贷款银行开立一般结算帐户,企业支付2%的信保金同时资金转入。
2、企业办理一次性回报及综服费的汇票(扣除2%信保金),资方验证后资金转定。
3、贵企业在存款转定 日内必须完善于银行的贷款手续。
4、资方按银行要求的程序办理存单质押担保手续。
5、贷款银行必须按照约定的条款和要求开具承诺书和质押担保存单的收据。
6、办理存单质押担保手续同时企业必须将一次性回报及综合服务费支付给资方。否则将视企业违约,资方收回质押担保手续,撤走资金2%信保金按违约金处理。
7、资方保证存款资金真实可靠、合法。
8、贵企业的项目必须是国家鼓励类的,请提供完整的企业合法手续及项目批文。
9、具体事项资方派员到贵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后实施操作。
10、按以上条款操作如资方无资金,双倍赔偿企业一切费用。
存款方: 接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承 诺 书
公司 先生:
我行为支持 公司的 项目建设和发展,同意用 公司 先生的定期存单作质押担保贷款,期限五年,金额 万元。对该笔贷款我行保证监督其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确保 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建设完成并形成固定资产,以该资产在我行做抵押贷款并办理完抵押贷款手续。保证质押担保存单在企业贷款到期前30天无条件退还给 公司 先生,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保证 公司 项目建设后的资产为贷款企业偿还贷款的唯一途径。该笔贷款唯一还款人是贷款人,存单质押人不承担第二还款的任何责任义务。
本承诺书与存单质押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银行
行 长:
经办人:
年 月 日
存单质押收据
今收到 公司 先生大额存单 份,编号 ; ; ; ;计算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存单为 公司向我行质押担保贷款。
银行
盖章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为 。 本人于 年 月 日向 借款 万元,期限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现本人自愿将折子号为 (姓名为 )抵押给 ,本折子抵押期间不准支取,不准挂失。
承诺人:
时 间:
编号:
甲方: (存款方)
乙方: (项目方)
甲方为支持乙方项目的建设开发,同意在乙方指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开具人民币大额存单,并将该存单用作乙方质押贷款。现就存单质押贷款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诚信的原则下,达成如下操作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存单金额: 人民币: 亿元,分单操作,首单人民币 万元。
二、存单期限: 定期: 年。
三、存单受益人:甲方(存款方)。
四、存款利息及支取:存款利息按央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利率标准执行。存款到期由甲方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
五、办理方式:甲方提供在乙方贷款银行开户存款的定期存单,为乙方在贷款银行按正常的质押贷款工作程序、方式进行贷款,用于乙方项目的建设。为确保甲方存单资金的安全,乙方贷款银行须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书”(见附件)。
六、贷款银行:乙方安排的存、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
支行。
七、返还回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存单金额的%的固定回报。综合服务费、中介费另行承诺支付。
八、操作程序
(一)、甲、乙双方确认本操作协议条款:乙方贷款银行应由银行签发的书面“承诺书”版本及内容。
(三)、甲方受理后,即向乙方明确具体的操作日程并安排人员收取操作差旅费。
(四)、甲方按约定时间带齐相关手续及有效依据,赴乙方操作地。
(六)、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即刻作好划款准备工作,划款时,乙方提供本次到款金额1%的保证金,供甲方查验,甲方即刻开设自己的`存款帐户并同时“电子汇款”,所汇资金显帐后乙方即刻将1%保证金交付甲方。
(八)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完成贷款,甲方凭乙方所签发付款支票或银行“代付回报款承诺函”收取本次应收回报款和综合服务费、中介费后,本单业务操作完毕。按此程序进入下一单操作。
九、业务操作期间,甲方及相关人员差、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到达乙方地后,乙方所提供资料有误或贷款银行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条款方式办理存、贷业务,甲方可自行离开,乙方所交费用不退。
(二)、甲方人员到达乙方地后,乙方条件均已具备,而甲方提出与本协议约定条款以外的任何条件或无款到帐,致使本项业务不能进行,对此甲方双倍赔偿乙方所交费用。
(三)、甲方资金到帐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八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划走存款资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收取了乙方保证金后,而不按本协议第八条(七)项约定方式办理,甲方按所收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十一、其它
(一)、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书面补充条款,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产生同等法效。
(二)、本项业务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均与中介无关。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业务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签字)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银主):
我行为支持客户 有限公司的项目建设,同意前期由贵公司提供资金存在我行,并以定期存单作为企业贷款的质押担保,期限 五年,金额为 亿美元。质押贷款由我行监督使用,确保企业的项目在 年 月 日前建成,形成有效的固定资产。并确保贵公司存款到期前三十天完成固定资产质押担保的转换手续,无条件退回贵公司用作企业贷款质押担保的美元定期存单。同时确保贵公司的美元定期存单在质押期内不论何种原因我行均不予转质押、不予解付。以贷款企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贷款的唯一还款来源,存款人不承担第二还款来源义务。
我行保证该承诺函是银行行为,真实、有效、合法,与《贷款合同》及《质押保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承诺
银行名称:中国 银行 支行(公章)
行 址:
行 号:
行长姓名:
主 办 人:
电 话:
手 机:
行长(签字):
银行(签章)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四
我公司申明: 。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
出质人:(_____公司)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鉴字:_____ 。
地址:_____ 。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五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以持有的`公司万股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银行为主债权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
特此承诺!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六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存单质押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
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七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出质人以持有的公司万股的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向质权人银行为主债权万元人民币(详见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承诺:对所质押的股权真实性负责,股权权能完整,无禁止出质的法定情形。质权人承诺:已对出质人用以质押担保的股份权能的完整性及其价值等方面尽到了审查义务并同意出质人以此为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因本次股权质押登记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或其他法律责任与贵局无关。
特此承诺!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九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十
根据你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与我公司签订的存单质押合同,由我公司以定期存单作质押,你行同意同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现我公司提供以我公司存款你行的定期存款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款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货币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特设定本质押书,本质押书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在此,我公司授权你行:_________________在我公司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你行有权按贷款合同规定,从我公司上述定期存款中金额扣收我公司应还你行本金、利息及费用。
我公司申明: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你行对本质押书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3.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未经你行同意,我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此已作质押的定期存款。
4.本质押书于两日内我公司移交定期存单时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鉴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十一
本人今借到 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自愿将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轿车以此作为质押。
保证人:
年 月 日
(“承租人”)与贵司就附表所载车辆(“租赁车辆”),签订了编号为 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为担保租赁合同的按时完全履行,承租人同意将租赁车辆向 (“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如附件)。
并在此向贵司就车辆抵押登记的相关事宜,作承诺并确认如下:
1 、由承租人向车管所办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承租人与贵司签订的《抵押合同》仅是办理租赁车辆抵押登记手续的必须文件之一。
2 、尽管(1)出于租赁车辆使用上的目的,出租人同意租赁车辆以承租人名义进行登记, 并且(2 )为办理上述 1 的抵押登记手续,以承租人为抵押人签订了《抵押合同》,但租赁车辆所有权的实质归属并不因上述(1 )(2 )两点而发生任何变化,承租人确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贵司所有,贵司享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权益。
3 、承租人不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声明或使第三人认为承租人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
附表:
型号
车架号
车牌号码种类及号码
承诺人: (公章)
甲方:
乙方:
二、乙方在借用期内如有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借用期定为,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结束后乙方及时归还车辆,否则按承诺期限将车调回。
四、所用燃料由 方负责。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借用车辆,及借用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无须承担借用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借用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借用车辆救援。
4.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借用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承诺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甲方拒绝接受借用车辆在承诺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承诺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甲方对汽车借用申请者及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在借用承诺规定的期间拥有借用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甲方为保障借用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合理使用借用车辆,以满足乙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借用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借用车辆;配合甲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借用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借用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借用车辆为承诺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承诺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7.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借用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借用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借用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诺期内调回车辆,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必须按承诺规定的时间归还借用车辆,否则按承诺期限将车调回。
八、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承诺。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承诺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承诺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承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承诺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承诺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承诺生效后即对承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承诺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承诺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承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承诺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承诺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承诺生效后即对承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不可抗力
本承诺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2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承诺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承诺或暂时延迟承诺的履行。
十、补充与附件
本承诺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承诺的附件和补充承诺均为本承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承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承诺效力
本承诺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至_ _年 _ _月_ _日。本承诺正本一式_ _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本人自愿将名下车牌号为 品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质押给 本人承诺如质押合同到期不能还清本息,自愿承担每天借款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可以对车辆进行过户、转让、出售、再抵押、转押或其他方式处置。
承诺人:
身份证:
年 月 日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十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十三
质权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传真:邮编:
出质人(乙方):
住所(地址):
电话:身份证号码: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签订的号《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方的人民币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以下简称权利质权标的)为借款方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权利质权标的。
百分之的股权,出资额为万元。
第二条权利质权标的质押价值。
甲乙双方均认可,该权利质权标的质押价值为:元。
第三条乙方质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赵全及质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评估费、追偿人员的差旅费、文印费、质押物的运输费、质押物过户费、过户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以及他费用和损失等。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转让或再质押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质押的质押物行使权利;任何第三人对甲方在本合同向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第四条质押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乙方作为本合同中的出质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一、乙方保证自己是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不存在所有全方面的争议;。
三、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质物质押及将来的转让不会受到任何法律限制;。
四、乙方声明: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做出过任何处分,特别是未设立过任何抵押、质押,该质押物之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权利;且依本合同约定的解除质押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对质押物转让或再质押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质押物。
六、乙方声明自愿签订本合同,且觉有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取得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并将质押事宜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无论合同原因逾期,都视为乙方违约。办理质押登记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未办理完毕质押登记之前,甲方有权拒绝履行《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提供担保的义务。
第七条乙方违反第七条约定导致甲方对质押物不能享有质押权的,乙方应对借款方全部欠款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甲方可要求乙方按权利质权标的的质押价值的10%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义务或保证的,应按权利质权标的的质押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在甲方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代偿义务后10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权利质权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该质物。
权利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门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向上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股权证并在股东名册记载。如甲方要求,应当办理公证,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任何有关本和他能够的补充、修改、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备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盖章或签字)。
最新存单质押承诺书(汇总14篇)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单位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1.存单种类_________,号码_________,数量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3.存单期限_________。
三、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二、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三、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二、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二、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三、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六、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七、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五、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