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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一
为进一步推动蔬菜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县政府整合资金1500万元,继续对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进行奖励。
设施蔬菜园区建设。
1、新建200亩以上的规模化蔬菜园区、基地,由县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园区内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2、规模化发展的蔬菜园区、企业,享受中央、省、市财政扶持的,不再享受县级财政资金补贴。
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日光温室:标准温室要求长度80米,宽度9米。
1、成方联片发展50座以上(含5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15000元。
2、成方联片发展20座以上不足50座(含2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10000元。
3、成方联片发展10座以上(含10座)不足20座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6000元。
4、发展10座以下的新型日光温室,每座补贴20xx元。
5、旧棚改造:鼓励日光温室翻新改造,对于达到标准的予以奖励。凡是在旧棚基础上加高、加厚墙体(厚度下部4米,上部1米,后墙高3.7米,脊高4米以上)、跨度9米,每座温室补助20xx元;将旧棚拆除,重新建造新温室的,按照新发展温室的奖励办法执行。
大拱棚:拱棚内净占地面积一亩为一个标准大棚。
发展10座以上连片标准拱棚,每棚补助1000元;发展30座以上成方连片标准拱棚,每座补助3000元。
农行、县联社及农发行等金融部门,要广开思路,采取联户担保、大棚抵押等多种形式发放贷款。凡贷款用于设施蔬菜发展的农户、企业,政府给予标准温室贴息一年的扶持。
新优名特蔬菜品种推广种植奖励。
20xx年继续对蔬菜新优名特品种进行补贴,带动全县蔬菜新品种的推广。对引进新品种,示范面积达到10亩以上的,到农牧局申请备案,每个品种奖励10000元。
新技术推广奖励。
对于积极推广应用绿色蔬菜生产技术(重点推广:熊蜂授粉、生物菌肥、膜下微喷、补光增温、臭氧灭菌、大棚沼气等技术)的合作社(或大型基地)给予奖励。单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50亩以上、不足100亩,且主要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1万元;单项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百亩以上,且主要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奖励2万元。
蔬菜品牌、蔬菜配送中心、产地市场冷链系统建设。
鼓励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发展蔬菜产业化经营。对于合作社蔬菜品牌打入省级蔬菜知名品牌行列的,给予合作社2万元奖励;配送中心、产地市场冷链系统建设,根据投资额度、建设规模,按照不同建设标准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资金。
突出贡献奖励。
1、引进落户300亩以上,投资1000万元以上,发展蔬菜产业龙头企业的,给予引进人2万元奖励。
2、对全县范围内,评选“十佳”合作社,每个合作社给予3000元奖励。
3、对于发展设施蔬菜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干部、农业技术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
4、对于积极发放惠农贷款鼓励蔬菜产业发展的金融部门,贷款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县政府给予4万元奖励。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二
。企业内员工发现现行办事手续、工作方法、工具、设备等,有改善的地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构思,称为“提案”或 “建议”。公司选择优良且有效的提案加以实施,给予提案者适当的奖励,这种有系统地处理员工提案的方法,就被称为“改善提案制度”。
合理化建议制度:是一种规范华的企业内部沟通制度,旨在鼓励广大员工能够直接参与企业管理,下情上达,让员工能与企业的管理者保持经常性的沟通。
合理化建议制度是一项先进的管理方法,古语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一人智短,众人智长,如果一个公司仅靠几位领导是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这就需要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使员工以主人翁的心态全面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发挥集体智慧,为公司献计献策,共同管好公司!
总之,合理化建议制度存在着明显的优越性,它是员工参与到公司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公司运用集体智慧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在积极执行该制度的同时,应不断将之推向完善,尤其在公司面临销价降低、成本升高、客户要求更加严格、质量风险加大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通过合理化建议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个人、部门和企业都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使个人、部门和企业一起成长。对个人的作用有:从建议中产生自信、使自己的经验技巧可以在现场加以活用、可以得到肯定、有奖金可拿等。对企业的作用有: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业绩提升;经营更加有效率;有益于员工能力的开发;有助于产品的开发;业务的改善;工作环境的改善,使员工提高工作意愿。
参与提案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第二,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第四.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三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国家经委《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的技术改进,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第三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
(二)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科技成果的推广,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第四条 在企业、事业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的,也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前款所称的企业、事业管理,还包括质量、标准、计划、物资、设备、财务、销售、人事、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第五条 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的企业、事业管理方面的内容是:
(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按本办法给予奖励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只指出问题、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具体办法的,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效益性,是指方案、措施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七条 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采纳单位的,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第八条 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中,对加速进口设备、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等的国产化有改进性方法、措施或革新方案、设计的,可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但实施涉外技术合同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单位不能采纳时,可向外单位提出。采纳单位对提出者应视同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 奖金评定标准
第十条 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的技术改进,应经过企业、事业单位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第十一条 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奖励等级年节约或创造价值奖金额荣誉奖
一100万元以上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1%计算奖状
二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1.5%至1%计算奖状
三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2%至1.5%计算奖状
四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3%至2%计算表扬
五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按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4%至3%计算表扬
本条所称“以上”,含本数;所称“以下”,不含本数。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其计算方法是自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十二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采纳单位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第十三条 节约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各项中所称的工艺改革费用,是实施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改革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改革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工艺改革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的,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他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所称的物资单价,是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第十四条 新工艺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中所称的新工艺产品的成本指工厂成本,新工艺半成品的成本指工厂内部核算成本,均包括工艺改革费用。
第十五条 新产品、新花色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前款中所称的单位产品税金为销售单价×税率。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新产品,在计算时仍按原规定计算税金。
第十六条 技术服务等其他方面创经济价值,由各行业根据具体情况自定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根据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用评分方法决定奖励等级。
第十八条 有关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的评分标准是:
(一)解决问题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35分
解决重要问题2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15分
解决一般问题5分
(二)应用范围
应用于全单位20分
应用于中层单位15分
应用于基层单位10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5分
(三)进步水平
全国范围内进步40分
全市范围内进步30分
局或区、县范围内进步20分
本单位内进步10分
第十九条 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按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标准计算出解决问题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再按如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 总分数
一 85~95
二 70~84
三 55~69
四 40~54
五 25~39
各奖励等级的奖金额与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相对应。
第二十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实施前,实施单位的工时、原材料、燃料消耗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按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等奖以下的均提高一个等级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移植、推广国内已经应用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降低一个等级给予奖励;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第五等级的,可按该等级奖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第二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经评审确定作为技术储备的,采纳单位应在本办法第十一条中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给予奖励。
作为技术储备的项目如以后投入实际应用,应当按照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大小,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实际应用后发放奖金时,应当剔除已经先行发给的奖金额。
第二十三条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建筑工程等),可预先估算其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总额,除以实施年限,作为该项目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 奖金应及时发给,必须实施十二个月后才能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可以预先计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决定采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项目,应从估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的三分之一,待全部节约或创造价值实现后,补发差额部分。
第二十五条 个人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如本人已调离采纳单位的,采纳单位应负责将奖金、奖状转发本人。
集体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应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奖金,主要提出者和主要实施者的奖金不应少于奖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第二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党委书记(或总支、支部书记)、厂长、经理、院长(所长)、工会主席等领导人员提出或参加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其奖励等级的评定和奖励办法应报送上级部门核准。
第二十七条 对提高工效和降低物质消耗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原工时和物资消耗定额可给予六个月至一年的保留期,在保留期内,应继续发给超产奖和节约奖。
在特殊情况下,采纳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延长或缩短保留期。
第二十八条 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奖励条例的评审条件时,应当按照奖金额较高的条例给予奖励;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经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再次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在本办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的登记表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奖励领先递交者。
第二十九条 奖金由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采纳单位支付。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不纳入工资总额,在生产成本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支付的奖金,单位有收入的在收入提成中列支,单位没有收入的在事业费中列支。
企业、事业单位在列支奖励费用时,可以适当提取评审活动经费。
第三十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提出者获得奖励后,其获奖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 评审机构与程序
第三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建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副厂长)、工会主席以及生产、科技、财务、劳动工资、质量监督、企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第三十二条 在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之下可以设立或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每年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或监事会报告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采纳、实施、奖励等情况,回答代表或监事提出的问题,接受职工代表大会或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数据、资料等。
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及时进行评审,决定是否应当采纳,并给提出者明确的答复。答复期限为,一般项目不超过一个月,重大项目不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四条 采纳单位关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的评审工作,首先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包括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说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进行,对年节约或创造价值进行计算,或按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评分。然后由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
在按前款规定决定奖励等级和奖金额以前,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计算结果还须由采纳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三十五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奖励等级由采纳单位自行审批。其中属一等奖、二等奖的应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实施费用,企业单位计入生产成本(商业企业计入流通费用),事业单位在事业费中列支;构成固定资产的实施费用,企业单位在更新改造基金中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三十八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对已经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必须加强管理,有关设备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维护,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
第三十九条 对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高而本单位无法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应报上级部门研究处理。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及其成果可以通过技术市场进行转让。转让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市各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总工会每年对本市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的评审、实施、奖励情况进行汇总,并抄送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四
活动背景介绍:
春回大地,微风拂面,又到了草长莺飞放风筝的季节,春天的天空是风筝的世界。凤凰地产****项目将携手***学校、宁晋电视台举行首届手绘风筝大赛。感受创意的乐趣,体验diy风筝带来的快乐,相约春天,相约在风和日丽的春日,让爱飞起来!
风筝作为民俗文化之一,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古人常用风筝做诗吟句“早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鹃”。这表明放风筝是人们所喜欢的活动,每年阳春季节,更是放飞风筝的最佳时节。追逐风筝,嬉戏春风,放飞心情,享受快乐。给儿童一片天空,让他们放飞理想、放飞希望;给宁晋一片天空,让她充满欢乐、充满希望;给文化一片天空,让她尽显美丽、尽显生机。
同时为体现我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为本地儿童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才华的舞台,张扬个性,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动手、动脑和审美等综合能力,体现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同时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增加儿童课外知识,培养团队精神,树立远大理想,活跃运动氛围,进一步促进阳光体育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我司特举行以“放飞快乐、幸福成长”为主题的第一风筝节。
一.活动时间。
20xx.4.13下午(依据活动准备和天气情况而定)二.活动地点。
**县民乐园广场三.活动主题。
“放飞快乐幸福成长”四.活动目的。
3.通过制作风筝、放飞风筝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快乐的平台,同时帮助客户寻回童年的快乐,找寻童真的心。也为家长与孩子之间提供了沟通交流的平台。
五.活动人员。
六.活动内容。
1.领导及嘉宾发言、致辞2.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3.风筝手绘。
4.手绘风筝展示和评比5.发放奖品6.共同放飞风筝。
7.到场观众领取纪念品七.活动流程。
活动当天时间安排:
八.活动规则风筝绘画,活动方案。
1.按签到前后顺序进行编号分组,共分五组每组30人,由一个指导老师和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管理。
2.在绘画和放飞阶段,每组队员须在指定区域内活动,总评委(可由领导临时担任)将综合评出每组的团队印象分。
3.在评委评分阶段,不允许出现本组带队老师及管理者为本组评分现象,评分顺序依次向后排(第1组老师评第2组分数)。
4.绘制期间的抽奖环节,每过30分钟抽一次,每次3名。
5.总分数=工艺分+放飞分+团队分,汇总结束后,分数前15名者,将获得本次活动奖品。若超出获奖人数,出现同分者,将由参赛者讲述绘画感受,由领导再次打分,分出优胜者总分为100分。比赛评比规则: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艺占40分,放飞占40分,团队纪律分20分(分两次每次10分)。
1.工艺(40分)。
(1)做工精巧,扎口整齐,框架结构合理(10分)(2)图案精美,颜色搭配谐调(10分)。
(3)造型独特,夸张得体,有创新,有个性,质地优良(10分)(4)能够展示本队的特色(10分)2.放飞(40分)(1)起飞(10分)。
放飞成功后,裁判开始记时。规定留空时间为2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应评10分。如出现上述情况按照其正常飞行时间折扣记分(如正常飞行10分钟,即10/20×10=5,记10分)(3)风筝的高度及远度(1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10分,依次类推。
(4)印象分(10分)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3.团队(20)。
1.电话邀约新老客户邀请参加;2.短信发放形式告知;。
7.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配合。
十、活动物料宣传物料。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五
注重开展奖励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可以说,从优公安队伍开始就有了公安机关的奖励工作。
公安机关奖励工作是公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在加强公安人事管理、促进公安工作和读物建设刚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早在建国初期,公安部就制定施行了《人们公安机关立功创模运动试行办法》等规章制度。1984年公安部有制定施行了《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试行)》。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也面临诸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2003年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际,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以下简称《奖励条令》)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颁布施行《奖励条令》是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标志着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1奖励公安做的原则。
《奖励条令》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2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3公开公平公正。
4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1.奖励的种类和等级。
集体奖励: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个人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奖励的审批权限和方式。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13条规定,个人嘉奖、集体嘉奖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个人三等功、集体三等功,属于地、市公安处、局以下机关的,由地、市公安处、局审批;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公安部机关的,分别由公安厅、局和公安部审批。个人一、二等功和集体二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公安部机关的,由公安部审批。集体一等功和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由公安部审批。
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第14条规定,对获得奖励的个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奖章、证书;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提前晋升警衔。对获得奖励的集体,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集体嘉奖证书、集体立功奖状、锦旗。
3.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奖励条令》第十条规定,副歌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应当给予奖励:
(1)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团结协作,不怕艰险,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作出突出成绩的。
(2)在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有显著效果的。
(3)在治安管理中,基础工作扎实,防范措施严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显著成绩的。
(4)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文明执勤,文明服务,文明办事,文明管理,有显著成绩的。
(5)在抢险救灾中,充分发挥战斗集体的作用,不惧艰险,团结奋斗,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作出突出贡献的。
(6)坚持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强化教育、管理,认真落实目标岗位责任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7)严格执法,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成绩显著的。
(8)在公安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重要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研究成果,取得显著成绩的。
(9)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社会服务,成绩显著的。
(10)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
1 《奖励条令》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1)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不怕艰苦,不怕牺牲,表现突出者。
(2)在维护社会治安,处置突发事件,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3)在抢险救灾和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中,不畏艰险,舍生忘死,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
(4)在教学、科研理论研究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理论研究有重要成果,为加强公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有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
(6)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执勤,文明服务,文明办案,有突出事迹的。
(7)模范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工作纪律,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8)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突出事迹的。
(9)在组织领导工作中,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正确决策,开拓进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
(10)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较大贡献的。
(二)惩处。
人民-警-察出于故意或过失,实施了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该按照纪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纪责任和后果,接受行政处分和警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有违纪行为的公安民-警的惩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人民-警-察受处分期间,不能享受正常的晋升职务、级别,其中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警纪处分。
《人民-警-察法》规定: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的措施:
(1)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领导的决定、命令或者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2)涉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的。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的。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情节比较严重的。
(5)涉嫌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的。
(6)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造成恶劣影响的。
(8)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者代理人请客送礼,数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9)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应聘、受雇于任何个人、组织搞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听制止的。
(10)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1)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有必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的。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不听制止,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对其采取禁闭的措施:
(1)违抗命令,不服从指挥,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
(2)涉嫌泄露公安工作秘密或者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的。
(3)威胁、恐吓、蓄意报复他人的。
(4)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
(5)酗酒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和公共秩序的。
(6)其他有必要采取禁闭措施的。
4.刑事处罚。对违反纪律构成犯罪的人民-警-察,按照刑法规定,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六
第一条为了鼓励集体或个人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努力进行技术革新及技术改进,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快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凡集体或个人提出的有关改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有关改进日常工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以及其它有关的科技成果,经实际应用后,使某一单位的工作或生产取得显著效益的,均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包括:
(一)科学技术管理(包括经营管理、工程管理)工作的改进及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的改进及发展新产品;
(五)设备、仪器、装置等的改进提高;
(六)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的技术措施;
(七)科技情报、标准、计量等方面的优秀成果。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奖励,应当贯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发给奖状和奖金。
返回。
第六条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的奖励,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作用意义和技术难度的大小分为四等:
奖励等级奖金额荣誉奖。
一等一千至二千元奖状。
二等五百至一千元奖状。
三等二百至五百元奖状。
四等二百元以下表扬。
对借鉴或采用国内已有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技术改进并取得成效者,应当根据其效益降低一个奖励等级。
第七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不得重复得奖。一个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经高一级奖励机构再次评审,提高了奖励等级,发放奖金时,只补发差额部分。
第八条集体完成的项目,其奖金应按各人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
第三章审查和处理。
第九条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由行政负责,吸收技术、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负责本单位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项目的评议审定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对已采纳并取得成效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当根据规定及时实施奖励;对未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措施,应该向建议人说明未采纳的原因。
第十一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等级的确定,由采用单位审查批准并授奖;其中一、二等奖项目,采用单位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部内司局级单位(电影系统由部电影事业管理局先统一归口)及部直属处级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一、二等奖项目,应报部技术局备案。
第十二条奖金和奖状由采用单位发放、授予。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计入生产成本,非企业单位支付的'奖金在事业费或收入提成中列支。
第十三条本单位无法处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可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
返回。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协调解决所属单位在项目评审工作中发生的争议。
第十五条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及荣誉者,应当由授奖单位撤销其奖励及荣誉,追回所得奖金;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技术局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4年公布的《广播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返回。
附:《广播电影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规定。
申报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报齐应有的附件,否则一律不予受理。除特别注明的条款外,在申报时均应填写,不得漏填。
一、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报书的规格为标准16开纸,竖装订,不加封面。左边留25毫米作为装订用,填写字迹应工整,有条件的最好打樱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两份报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局科技标准处)。初审通过后,按通知要求份数补送申报书及有关材料。
二、《建议密级》由申报单位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填写。
三、《批准密级》由部技术局依据“科学技术保密条例”对建议密级进行审核后填写。
四、《部级序号》由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办公室填写。
五、《项目名称》应简明、准确,与该项目成果登记的内容一致。一般不准用代号。
六、《完成单位》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作出贡献的单位。
七、《主要完成人员》指对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成果有较大贡献的个人。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五人,并须按对成果贡献大小顺序排列。如确有困难,可按姓氏比划排列,但应注明。
八、《任务来源》指所申报的项目是属于哪一级计划内安排的或任务下达单位或委托单位。
九、《计划编号和名称》指所申报的项目在科技计划中的编号和名称。
十、《研制工作起止时间》指该项目从开始研究到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
十一、《成果用于实践时间》指成果正式应用于实践的时间。
十二、《基层申报单位》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基层单位。
十三、《组织鉴定单位》指该成果鉴定时的组织单位。
十四、《申报部门及日期》指基层申报单位所属的厅(局)级单位提出申报科技进步奖的日期。每次申报奖励项目受理截止期限以邮戳为准。邮戳不清的,以收到日期为准。
十五、《申报等级》指该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
十六、《批准等级》指经部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定并经部批准的奖励等级。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填写。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七
关于20xx年销售旺季加班销售业务奖励政策的通知 根据公司20xx年工作计划第二条规定,按照公司往年惯例,由于3月份为特殊旺季,故工作十分辛苦,对在3月份工作中超额完成任务,克服困难,自愿放弃正常休息,坚守岗位的员工不但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并且还给予物资上的销售业务奖励,具体通知排如下:
1、 对在3月份主动放弃正常休息,坚守工作岗位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未休息的实际天数,给予双倍的加班费用,并且在4月6日前给予兑现。
2、 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绩效效益奖金幅大幅度度向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工作责任心强的倾斜。
3、 工作一年以上,无任何违规违纪和重大事故出现,并且工作主动积极、责任心强,有团队互助精神的,可在10月---11月份之间公司分批安排带薪出国旅游,公司承担出游团费。
4、 对于三月份自愿放弃休息的天数,可在淡季(7月15日-----11月30日)自己安排带薪补休(需提前一周找唐师核准确认)。 备注:1、对于销售业务奖励方面,3、4条款只能享受一项。
2、有违背公司管理条例,未经同意私自休假和私自离职者
3、工作效率低下,投机取巧,推卸责任者
4、爱编理由、找借口,对待工作消极怠慢者
5、爱做表面工作,对公司不服责任者
对存在备注中2—5条者,一旦公司发现,给予取消公司销售业务奖励政策的1—4规定。
********管理办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八
各工会小组:
春季多风干燥、气温变化无常,正值各类疾病、传染病高发期、多发期。为消除卫生健康的隐患,全面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给广大教师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学校定于3月16-18日组织办公室卫生大扫除。请各工会小组协同年级部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组织打扫、布置办公室。
周五下午5:00-6:00学校组织检查评比。
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具体要求:
1、以各办公室为单位,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扫,做到书本摆放整齐。
2、墙面无灰尘,地面干净,无垃圾。
3、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开窗通风,室内空气清新。
5、办公室布置美观大方。
二、奖励:对在检查评比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办公室在校园网上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xx教育学院附属高级中学
党委、校长室、 工会
20xx年3月16日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九
营销中心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鼓励公司营销人员加大市场开拓力度,调动新进员工业务拓展的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成都公司筹建期内对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激励如下:
一、奖励对象:
营销中心全体员工。
二、奖励类型:
优秀业绩奖(含:周、月度、年度奖励)、新人开单奖、开单“第一人”奖
三、奖励标准:
1、优秀业绩奖:
2) 月奖励:对于当月业绩前三名,第一名给予300元现金奖励(业绩总额需达到20万元)、第二名给予200元现金奖励(业绩总额需达到10万元)、第三名给予100元现金奖励(业绩总额需达到8万元)。
3) 年度奖励:每年年终表彰大会上对本年度业绩优秀的员工单独发放年度奖金,奖励金额按照公司盈利额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后统一评选后在年会现场发放。
2、新人当月开单奖:
对于入职当月至下月结束前,与意向客户签订《服务协议》且客户支付预付款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100元现金奖励。
3、开单“第一人”奖:
从成都公司成立之日起,在整个营销团队中第一个与意向客户签订《服务协议》且客户支付预付款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666元现金奖。
四、奖励兑现方式:
所有奖励数据由营销中心内勤人员负责统计,统一拟定《奖金支付申请报告》,审批通过后在每周晨会(或每月工作例会)上现场兑现。
希望公司全体市场营销人员接再厉进一步拓展公司市场份额,在部门内形成一个爱岗、敬业、学优、争先的工作氛围,共同为公司20xx年的发展打开新的局面。
特此通知!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
由于企业业务发展迅速,用工需求增大,现号召全体员工向企业推荐优秀人才,企业给予推荐员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励对象:企业全体人员(人事部除外)
二、奖励方案:
1、被介绍进企业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2、奖励费以现金或随同次月工资发至工资卡的形式给予;
3、被介绍人通过企业面试正式上班满1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4、被介绍人上班满3个月,给予介绍人(在职员工)奖励费的50%。
三、奖励金额:
转播工程师1000元,销售代表/主管20xx元,研发工程师/经理、销售总监:3000元。
四、奖励发放流程:
2、人事部按照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介绍人(在职员工)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3、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五、推荐流程:
1、直接向人事部推荐企业所需优秀人才,福利待遇请至企业面谈。
2、介绍人在推荐应聘者时,请提示应聘者在《应聘登记表》填写推荐人姓名,以便人事部核实并发放介绍奖励。
望全体员工发挥人脉优势,踊跃推荐,为企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应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二章征集。
第五条公司和基层矿处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六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七条职工可以随时向矿处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矿处也可以根据矿井生产经营形势和部署,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八条矿处工会负责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第九条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三章评审与反馈。
第十条成立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各矿处应吸收有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并协调所属单位在评审工作中所发生的争议。
第十一条在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之下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对建议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十三条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四条广大职工群众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公司工会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矿处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完成,涉及公司内容的,由公司工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六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基层矿处应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定。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二
阿里的老马说过:“今天很残酷,明天更残酷,后天会很美好,但绝大多数人死在明天晚上,见不到后天的太阳”。公司有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辛勤付出,大家辛苦了!同时,我们仍共同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发展机遇。近期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对人才的需求增大,现号召全体同事向公司推荐优秀人才,公司给予内部推荐奖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公司全体人员(行政人员除外)。
1、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2、介绍一名新员工进公司,工作满6个月的奖励推荐人200元,工作满一年的奖励推荐人500元。
3、一人可以介绍多人,奖励按人数计算,奖金以现金形式随工资一起发放。
1、直接推荐公司所需优秀人才,福利待遇请至公司面谈。
2、介绍人在推荐应聘者时,请提示应聘者在《入职登记表》填写推荐人姓名,以便公司核实并发放奖励。
本通知长年有效。望全体同事发挥人脉优势,踊跃推荐,为我们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三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原则。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二、考核奖励条件。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三、奖励方案: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今年以来,受欧美经济危机和国内房产政策调控的影响,全县煤炭销售受阻,造成煤炭积压达30万吨以上,1~3季度煤炭产销同比下降超过三成,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的发展。为促进煤炭销售,确保税费正常入库,结合当前煤矿企业及煤炭销售市场实际情况,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煤炭税费代征项目中已普降20元/吨的基础上,实行促进煤炭销售奖励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宜章县内注册的合法煤炭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扶助办法
(一)煤炭生产企业
在煤炭税费代征项目已普降20元/吨的基础上,再采取“三个一定”的办法对煤炭生产企业进行奖励扶助。
1.“一定时期”。即临时扶助政策实行期限,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25日止。由符合条件的煤矿企业向县财政局、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提出临时扶助申请,从申报计算日起,以30天为一个周期,到期结算。
2.“一定幅度”。即符合临时扶助政策的煤矿企业在现行煤炭税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再奖励10~20元/吨。
3.“一定限量”。即申报煤矿在规定的期限内每月促销1万吨以上2万吨以下,优惠奖励每吨10元;促销2万吨以上,优惠奖励每吨20元。
(二)煤炭经营企业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25日止,适度放宽煤炭经营企业补票政策。
三、奖励方式
(一)奖励依据。以煤矿煤炭销售终端机数据为准,从企业申报计算日起,30日内的煤炭销售记录总量为兑现临时扶助政策的依据。
(二)奖励程序。由煤矿企业填写奖励兑现审批表,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信息中心提供准确数据,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票证股核实数量后,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煤炭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等六方审核,再由县财政局和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县主管领导审批。
(三)奖励资金的来源。从煤炭税费政府统筹经费中专项列支。
四、工作要求
(一)鼓励煤矿企业申报参加煤炭促销奖励政策活动,对参与活动的煤矿企业要进行公开公示。
(二)煤矿企业书面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签字确认。
(三)定期公布参加临时奖励政策煤矿企业的评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县矿产品规费征收办负责将煤矿企业终端销售数据打印成单,连同申请书、审核表装订成册,备案待查。
(五)临时奖励扶助政策执行期内,原执行的煤炭税费征收标准不变。
优质合理化建议奖励通知(模板15篇)篇十五
全体成员:
20xx年4月28日,公司顺利签约光谷新世界会所二楼一千多平米软装项目,项目内容包括:软装家具、灯具、地毯、饰品、窗帘等多种产品的.采购和订制,计划工期60个工作日,但由于甲方集团领导提前视察整体项目进展,要求我方将软装项目工期压缩至16天。
为确保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软装部员工不顾五一节假日连续奔波几个大城市,找到与设计风格相契合的几十家商家,顺利完成了异地采购任务;在完成采购摆场期间,上百件定制和采购的产品开始陆续抵达武汉,而那时武汉正遭遇几场罕见的大雨,大家不顾全身湿透熬夜奋战,拆箱子、搬重物、布置现场,从一楼搬到二楼,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展现了高专业水平的设计、高素质的服务、高品质的产品,圆满完成了光谷新世界会所二楼软装设计施工任务,得到了甲方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为表彰先进、激励团队,继续发扬软装团队这种不怕苦、不怕累、团结协作、视公司荣誉为已任的精神,经公司领导决定,给予软装部集体一等奖、并奖励现金一千五百元。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