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需要具备创新性和可持续性,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和需求变化。实施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关注反馈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一
为贯彻落实《丰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要求,用半年时间,重点治理涉及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监管行为、教育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督促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方法,把专项治理与落实我校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与全县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案件,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
三、治理重点和工作分工。
(一)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反规定,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并收取相关费用;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并收取相关费用;违反规定跨区域招生。
3.中小学校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
4.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教育基金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上述费用;擅自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办理学生商业保险,甚至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和报刊、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等。
5.学校和教师在办学和收费中牟取集体和个人利益,以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等问题。
6、有关学校在落实“两免一补”资金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教育惠民政策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工作步骤。
按照市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底结束)。
1.召开专门会议。在2012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动员,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2.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相应建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治理范围、工作进度。
4.学校举报电话:6430856。
5.开展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
6.加强宣传引导。学校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和专项治理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7月31日)。
1.查摆问题。对照本《方案》指出的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剖析、查摆各自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落实整改。对自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收费,要及时组织清退给学生,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
3.组织填报。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市文化教育局。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
学校专项治理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并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总结,梳理我校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找到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深化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教育乱收费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扎实推进全省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校成立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治理工作中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精心部署,纠建并举。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有针对性的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工作中立足自查自纠,重点在问题整改,坚持宽严相济、惩防结合。
(三)把握原则,源头治理。专项治理期间,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整改到位的,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对被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专项治理期间及专项治理结束后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调整,对在新的政策和规定实施前发生的行为,按“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
(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注重治理工作实效,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避实就虚、避重就轻等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的特点、形式及规律,从制度、政策和管理上提出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附:
丰城市上塘第三小学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丰城市上塘三小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罗爱平。
副组长:夏芝泉。
兰云保。
成员:刘志伟。
唐娟。
王龙娟。
陈玉玲。
凌云。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二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统筹安排全矿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常务副组长具体负责各个专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并对整治的进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规划方案《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实施,严防瓦斯积聚、超限;严格监督队组对管辖巷道定期进行冲洗,严防粉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管理部要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应设备、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进行隐患大排查,每月必须覆盖一次,并留存检查记录备查。一是要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二是要对所有在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杜绝国家明令行禁止的机电设备投入使用,三是要做好在用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的年检、度检工作,确保各类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外,机电管理部要对其它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严格监督责任单位对机电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在保证各类设备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性。凡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到位,出现重大隐患或造成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三
根据《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和中国铝业公司(简称中铝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及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统筹协调、完善机制”的原则,以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健全公司内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范围:公司所属机关部室、二级单位、驻外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项治理内容: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作为治理内容。重点自查和抽查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截留、转移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6月初)。
各级各部门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2009年6月初至2009年6月底)。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各级和部门、单位“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逐级上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单位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统计表、报告表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2009年7月初至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0%,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30%。
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4.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
5.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6.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年10月20日前报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2009年11月初至11月底)。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部门和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中办发〔2009〕18号文件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
市里成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牵头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烟台银监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见附件1)。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机制,并于2009年5月30日前将领导机制建立情况报市“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公司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相关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四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2---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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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于“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管理创新、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工作目标,全面提高驾驭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环境。根据交警支队、县公安局《2010年社会管理创新项目规划》的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夯实基础建设,在事故预防“七大机制”上求创新。
(一)推进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举措。年内对新建派出所管理交通的民警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完善派出所管理交通的考核办法,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二)成立乡镇交通管理办公室。抽调乡(镇)政府领导、安监员和优秀村官为交通管理办公室人员,建立县、乡、村三级交通管理网络,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的管理体系。
(三)客运车“一车一档”实现电子化监管。研发和使用客运车辆“一车一档”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基础信息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四)严格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黑名单”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制度,建立与运管、安监协作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推动道路隐患联动排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督办”的工作程序,督促落实隐患治理资金,确保85%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六)健全车驾安全责任评估机制。建立驾驶人和车辆数量分析制度、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反馈制度、办理异常业务情况预警制度、套牌车和肇事逃逸协查制度。不断深化全县客运车站、驾校户籍化管理信息拓展、信息研判和应用工作,分级建立车驾安全责任社会评价信息研判系统,不断强化推广应用工作。
(八)大力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3+4”大调解工作。各交警中队建立“3+4”大调解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和办公场所,从而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保险、财政、民政、卫生四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九)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理赔机制。交警大队和交警中队在九月底前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应人员,并协调相关派出所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推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向县乡道路延伸。年内出台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关意见,提高快处快赔效率。
(十)完善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结合“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通过完善排查机制,掌握相关动态,并及早采取相应预防和化解措施,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加强科技信息化投入,在勤务管理上求创新。
(十一)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年内在剑南线桥边河的危险路段建设一处超速抓拍监控系统,利用大队互联网、中国移动mas平台(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发布监控信息,提高对危险路段的监管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十二)加强信息化成果的应用。将县局天网工程监控系统接入大队指挥中心,整合现有的卡口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加强与交通部门收费站信息、道路动态信息、流量监测、重点管理、通行状态、基础路况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逐步建设、完善全县国省道道路监控系统,实现全县道路的信息化管理。
(十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与气象、路政、交通运输、客运单位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恶劣天气、处置突发事件、救援抢险、排堵保畅的能力。
营造“大宣传”氛围,在深化安全教育上求创新。
(十四)推动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化建设。加强与移动部门的衔接,扩充移动mas群发系统发布量。同时在现有基础上再增加40%的人数,使移动mas群发系统交通安全信息涵盖到全县不同行业部门。同时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大队互联网等信息媒体,适时发布各种交通安全宣传信息和路况信息,提高信息化建设在宣传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十五)推动宣传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依托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窗口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沟通”。同时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多种平台,从行政角度,策划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和公益宣传,建立与媒体沟通交流机制,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模式,推广体验式、互动式宣传,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在提升车管服务能力上求创新。
(十六)推动互联网车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年内,依托大队互联网信息网站,实现办理五大业务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十七)进一步推进车管业务下放和车辆管理服务站建设。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依托农村派出所或基层交警中队,在全县人口集中的片区设立设立车辆管理服务站。把摩托车上牌、驾驶证考试办证延伸到交警中队,加快交警中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联网和调试,争取在11月中旬开办车管业务,尽快服务群众。
(十九)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在10月底前,积极协调城建、物价部门,建立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办公室,落实相关人员,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制定城区道路停车“差别收费”的政策,11月份开始对城区道路实行“差别收费”。
(二十)强化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以老县城普安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工作调研,研究创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机制,提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工作意见。在老县城普安镇、新县城各建设一处红绿灯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加大监控、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的运用,提高科学管理城市的水平。(郭子鹏)。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六
4、全面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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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各业务部室根据所属专业特点开展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它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开展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专业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对下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的稳定性进行检查,对各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每月不得少于3次检查,留存检查记录,确保井下各头面供风风流稳定,通风设施运行可靠,通风系统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尘超标。凡安全监察部查出有巷道粉尘超标的,除对责任单位进行隐患处罚外,要对通风管理部进行问责。
对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将每月防突的相关记录进行汇总留存备查,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要对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进行审核,对各个盘区的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存有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计划对失修巷道进行维护处理,杜绝顶板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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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七
关于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
公司各部门:
根据《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局党委和纪委的工作部署,为规范我司收费和服务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公司将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全面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供水行业中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力求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上有新成效、在源头防治不正之风上有新进展,促进供水行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健康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为群众创造和谐、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软环境明显改善。
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情况汇总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1年9月15日至30日)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目标任务、完成时段、工作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和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七查、七纠、七建”开展自查自纠。
1、查经营服务收费,纠正乱收费行为,建立健全价格听证、审批制度。经营科、安装公司、计量科、稽查科对照经营服务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供水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进行清查,纠正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和罚款,坚决取缔未经物价审批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审批制度,合理定价,依法收费。
2、查服务质量,纠正服务质量差的问题,建立优质服务机制。各窗口部门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程序繁琐、态度蛮横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典型问题要严肃处理。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
3、查经营行为,纠正强制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供水服务长效监管机制。窗口部门严禁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限制竞争、与民争利。
4、查格式合同,纠正违法格式合同,建立公共服务行业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机制。生计科、安装公司等部门对各类格式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查,及时纠正和清除故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公平原则的不平等“霸王”条款,坚决纠正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
5、查广告宣传,纠正虚假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告内部审查责任制度。对服务广告、服务承诺和宣传进行检查、监测,监督兑现宣传的承诺,纠正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建立广告内容审查责任制度,保障广告宣传的内容真实、合法。
6、查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纠正漠视消费者投诉的行为,建立高效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监察科作为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和监督网点投诉处理工作。对供水行业及其网点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对投诉推诿、拖延等行为。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时限、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
7、查廉洁经营情况,纠正商业贿赂行为,建立有效的廉政监督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加大抽查、暗访力度,做好商业贿赂的预防、查处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案必报。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在对各部门进行服务大检查,对自查自纠阶段整改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督查组的督查,按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四)情况汇总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1日)认真分析。
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特别是专项治理的做法、成效、发现和纠正的主要问题以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为今后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
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司2011年10月11日。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八
1、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及宣传情况。
2、教育收费公示情况。
3、对群众反映违规教育收费整改情况。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29日-4月2日)。
(二)学校自查阶段(4月6日-4月9日)。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并形成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三)县级抽查阶段(4月12日-4月16日)。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及所造成影响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的,依法依规进行相关处理。
(四)整改规范阶段(4月19日-4月23日)。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教育收费政策。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和召开家长会、设置收费公示牌(栏)、公示咨询电话等方式宣传收费政策,使用收费政策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学校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落实举措。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传导压力,传导到每校的每位教师,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九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法,在全县开展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2个月时间,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消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餐饮消费市场环境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餐饮业健康稳定发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是宾馆、酒店、饭店和餐饮连锁企业等。
(一)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的违法行为;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等不合格食品原料行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行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突出问题,摸清各类餐饮企业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工作基础台账,摸排梳理工作线索,建立整治工作“对账单”,逐类、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餐饮消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要根据以往工作中掌握的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餐饮消费领域提前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滚动开展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举措,集中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场所,持续营造严管、严整、严打各类扰乱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健全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流转、解决处理、舆情监测、舆论导控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管理常态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整治行动,成立以刘沛芳副县长为组长,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县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餐饮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联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并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主动强化各项管理、整治措施,对餐饮消费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受理的群众举报线索,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对重大、疑难问题或重要的举报线索,领导小组建立牵头查处责任制,根据问题性质、规模,确定办理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持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对无证照经营要先指导规范,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提升,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收取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不合理费用;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外加价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法行为,联合执法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对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配合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以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为重点的长效机制,使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推动建立餐饮消费市场监管常态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宣传手册等有关媒体,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形成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制止餐饮消费市场违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学习,创新方法,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25日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汇总上报本级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和行政处罚情况。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
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景观面貌,争创xx村乡村振兴县级示范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组长:xx。
成员:镇各联村工作人员、村组干部。
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宣传组、群众工作组、拆除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医疗保障组,采取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清理工作方式,由xx镇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清理方案,申请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清理工作。
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为依据,按照“政府引导、农户申请、限期整改、拆改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首先对xx镇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已搭建的彩钢棚进行规范统一。
1、结合xx村农房风貌整体要求,确定xx镇彩钢棚搭建要求为:搭建的彩钢棚颜色为灰色,支架为方钢或圆钢结构(参照县城彩钢棚搭建工艺)。一是对于已搭建彩钢棚但不符合要求的,原则上同意其通过拆除彩钢棚重新盖小青瓦或灰色塑脂瓦。二是支架统一刷仿木漆。三是对于屋顶未搭建彩钢棚,有搭建意愿的农户,房屋原则上未满三层可修建为三层,风貌一致,房顶采取小青瓦进行处理;房屋已超过三层的,不得再进行加高建设,不得搭建彩钢棚,由农户自行进行防水处理。四是农户房屋旁私搭乱建的杂物棚等无条件拆除。
2、在xx年x月底前完成xx村点位xx余户农户搭建的彩钢棚颜色、结构、高度等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立即发放《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农户在收到《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责令整改通知书》后,x日内向所在地村委提出《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申请书》和《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承诺书》,逾期未申请或申请后未整改到位的,xx镇将组织力量进行拆除。
3、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按期完成整改的农户进行验收,并填写《xx镇农村搭建彩钢棚整改验收单》。
1、加大宣传力度。xx村要积极主动对xx镇搭建彩钢棚要求进行宣传,通过户主会、院坝会等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对彩钢棚拆除方式和要求不漏一户进行宣传,讲明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配合进行规范整改。
2、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特别是针对需拆除彩钢棚或彩钢棚改造的农户多渠道了解思想动态。发现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及时召开专会进行研判。同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3、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各工作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安排,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工作人员、村组干部要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杜绝相互推诿、互相扯皮的现象,对工作不力,影响xx镇xx村已搭建彩钢棚清理规范工作推进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一
按照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五华县住建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五华县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公司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现就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集中整治、阶段提升、持续改善,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健全机制"的工作方针,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为依托,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施工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建筑工地场容场貌、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材料运输、渣土运输等工作,提高建筑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环境更加整洁、城市形象更加靓丽、为创卫加力的总体目标。
设计单位: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约15723m2。
建筑层数:地上5层。
建筑总高:18.8m工程地址:五华县水寨镇水华路大坝中学。
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为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成立公司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温乃宁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
严格执行《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整治内容主要如下。
(一)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施工。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围墙,主干道周边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余路段2m,围墙外侧粉刷,张贴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要求围墙整洁、美观、稳固、密闭,已完工的工地围墙应及时拆除清理。
2.施工现场大门的高度要与围墙相适应,宽度不小于5m。大门上部应设置施工企业标志。在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标牌,工程标牌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组织机构网络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等。标牌设置应规范。
3.在建工程外脚手架应高出主体一步架,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宜采用防锈漆或喷涂安全警示色,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
4.施工现场围墙、脚手架等外立面要注意整洁、美观,出现破损等情况应及时维修、粉饰。应书写安全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设置宣传广告、横(垂)幅等。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要在适当位置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语,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危险警示标牌、标语和标牌要规范、整齐、美观。
2工地出入口道路要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厚度不小于20cm,强度不小于c15,宽度不小于3.5m,长度不小于20m。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槽、排水沟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等车辆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扫保洁工作。含有泥浆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严禁泥浆水乱排放或直接排入市政排污管道。其它建筑工地应有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车轮后才可出场,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场地周边及出入口要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3.施工现场实行硬底化。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办公室、生活区等临时设施的地面,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等的地面以及外脚手架的基础要浇捣厚度不小于10cm,强度不小于c10的混凝土。
必须覆盖,严禁在施工围墙外堆放材料。
5.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压尘。
6.渣土运输车辆严禁超限超载,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或清扫,确保车辆清洁;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倾卸地点必须遵守交警、交通、城监等部门规定和相关要求;外运车辆必须遮盖严密,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洒漏,杜绝运输过程中污染城市道路,确保城市道路清洁。
7.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迁移环卫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三)临时用房。
1.施工现场设置的办公室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的活动板房;宿舍、厨房、厕所等临时设施要采用混凝土硬底、砖砌墙体、轻钢屋架、压型钢板盖顶的临时房屋或活动板房等形式的活动房屋。
2.施工现场办公区与施工作业区明显分隔。办公室内要在醒目处悬挂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
3.生活区必须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明显分开,严禁在在建工程内住人。生活区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宿舍内净高不低于2.4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m2,且不得超过16人;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规范宿舍内务管理,确保整洁有序。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保持卫生环境良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厕所必须符合卫生及相关防疫要求。
(四)市容环境。
1、施工工地需要进出的各种散装建筑材料,现场废弃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并取得由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颁发的《准运证》后方可运输。
2.施工现场应配置必要的环卫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代为转运,禁止在施工现场长期堆放或焚烧(填埋)。
3.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0时至凌晨7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报经公安交警、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批准,并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5.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墙,对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修复,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等其它废弃物。
(一)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古雄胜。
副组长:黎为政温乃宁成员:何德福。
庄如珍。
林超玉。
张颖君。
督查组职责:一是督查各建筑工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查项目部各班组的履责情况。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一是提高建筑文明施工环境条件。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三要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三)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对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项目部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项目班组,开除处理。
公司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向县住建局汇报。
2015。
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二
根据《市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电视传播机构公信力,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以电视购物行业当前存在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虚假承诺售后服务等为重点整治内容。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标本兼治、协同联动、务求实效,严肃查处一批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大案要案,根治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维护电视购物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电视购物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提高电视传播机构公信力。
(一)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市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具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以下称协调小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县工信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小组成员单位。组长由商务局局长担任,各县直有关部门一位分管领导任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整治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商务局承担。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责任分工做好各自工作。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专项整治期间,县有关部门每月均要相互通报各自监管执法信息和消费者举报投诉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本部门无管辖权限的违法违规案件或案件线索,发现违法违规案件涉及多部门管辖的,要同时通报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开展联合执法,创造良好执法氛围。整治期间,要组织1-2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两法衔接”,行政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并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自行发现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行政部门通报公安机关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要积极支持,迅速出击。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宣传电视购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曝光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和涉案企业,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为基础,建立完善举报投诉渠道和受理处置机制。本部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涉及其他部门调查处理的,报协调小组进行协调,电话(传真):,邮箱:。协调小组对举报投诉线索,按部门职责并移送县直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严格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和答复质量,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性。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三
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初,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成立河东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粮食生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
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总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专项整治,使我区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有根本好转,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1、重点品种:主要是种子、农药、肥料和农机配件以及畜牧渔业用品,用量大、容易出问题的农资产品。
2、重点经营者:农资生产经营户,无证农资经营户,流动销售人员,制售假劣窝点。
3、重点市场:种子、农药、肥料和其他农用产品等产销相对集中的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
4、重点季节:每年的农资产销旺季。以杂交玉米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以发芽率为重点的种子质量抽查,确保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抓好农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发现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经营的种子是否有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标签是否规范,包装是否合格,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品种宣传是否真实,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市场供应的种子发芽率要不低于国家标准。
(1)整治农药经营市场,进行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打击取缔非法农药经营户。
(2)对全区农药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重点检查是否非法经营杀鼠剂,取样检验杀菌剂中的粉锈宁和井岗霉素,杀虫剂中的氧化乐果和麦田除草剂,杜绝生产国家规定的含钾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混配制剂,并依法管理。
(3)对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
(4)继续深入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严防制售、运存毒鼠强等违禁杀鼠剂违法行为。
(1)对全区化肥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检查并对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重点查处劣质复混肥以及假冒他人产品的行为。
(2)对化肥经营业户进行逐户检查,并对其经营产品进行取样检验,依法管理,规划方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农用运输车、收割机、粉碎机、铡草机及其零配件为主。主要检查: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的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产品;农机维修市场,有影响的农机市场的农机零配件质量是否合格。突出检查维修网点的证照,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
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主。突出禽畜疫苗市场的整治,确保动物防疫活动的顺利开展。主要检查:兽药生产和经营的证照是否合格齐全,标签和说明书标识是否规范;饲料生产许可证和审查证是否完备;是否经销“瘦肉精”、“睡梦美”等国家违禁药品;种畜禽主要抓好原种场、一级和二级种畜繁育场、祖代和父母代种禽场的监督检查。
以渔业机械、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药和水产种苗为主。主要检查:未按标准组织生产的产品;无厂名、厂址及合格证的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鱼药、鱼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有国家禁用药物的。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全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摸清辖区内的底子,配合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当前的重点是抓紧落实《山东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打假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重点抓好街道、村庄的零售单位和零售点的农资打假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努力使假劣种子、农药和化肥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按照“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联动、互查、集中会审”的形式,保证全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专项整治,对治理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制假或失职、渎职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严重办。
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功能,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第一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7月中旬-12月中旬)全面组织实施落实省、市、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
第三阶段(12月下旬-2006年1月)各有关部门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农业局。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四
为保证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培养文明合格驾驶人,维护驾培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制定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全市驾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排查和治理我市驾培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企业资质情况。是否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资质是否在有效期之内,实际办公地点与登记注册地址是否相吻合等;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防护设备;是否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培训。
(二)教练员配备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和结业考核员;是否按规定对相关教练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培训;是否及时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练车辆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教练车辆,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是否建立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等问题。
(四)培训场地使用情况。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要求,检查培训场地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标要求;是否存在安全设备损坏、丢失以及无人维护管理的现象;对于租赁的教练场地,查看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
(五)培训活动情况。教练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和规范使用驾培计时管理系统;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练员是否能够熟练掌握驾培计时系统的维护和使用,是否存在私自关闭、屏蔽系统的行为;是否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备案)证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并公示其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等情况;是否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是否健全(学员档案主要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六)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情况。是否存在采取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培训活动;是否允许非本单位的教练车辆以其名义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异地培训、恶意压价、欺骗学员);是否在注册地、招生、培训教学场所、互联网等公示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训练道路、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及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是否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是否主动告知、提示学员培训进程、有效培训学时、科目考试前应当完成和达到的培训学时内容要求等,让学员充分掌握其培训和预约考试动态。
市区驾校整治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与,主要核查驾校按纲施训、教练场地、教练车、岗位及人员、教学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等内容,督促各驾培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进一步梳理热线受理的驾校方面投诉和举报问题,对于涉及非法经营的黑驾校、黑教练车、黑培训点等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维护驾培市场良好秩序。视情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各驾校驾培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执行情况、收费退费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纠正驾校违规行为,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各区市参照市区模式自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工作阶段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报告,于10月31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一)整治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9月下旬)。
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驾校要做好本单位宣贯工作,层层传达落实,并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针对自查发现存在问题不足的项目条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0月底)。
由局相关科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检查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联动,对市区驾培市场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净化驾培市场环境,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1月以后)。
通过专项整治,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驾培市场监管协作联动机制,根据举报投诉,互通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促进我市驾培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组织方式。
1.驾培机构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各驾校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限期整改;严禁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车辆开展经营活动。
2.管理部门集中检查,务求实效。由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开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事故较多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对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退出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迫切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周密部署,加强协同,建立完善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驾培机构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车辆从事驾驶训练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损害学员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宣传有关法规政策,讲明从事和参加“非法驾培”的危害,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驾培”。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从严从细构建驾培市场治理整顿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保证驾驶员培训市场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五
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四创两争”工作推进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有力的推进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呈贡县“四创两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强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以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全面加快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推进“创卫”指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容环境面貌,下大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以职能部门为主、条块结合、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协调联动、严格标准、全面铺开,对整治推进情况和效果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考评制和责任问责制”的精神进行督促检查,并在全街道通报,切实把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针对当前社区农贸市场、居民区、背街小巷、街道、大学校园等方面存在的私搭乱建、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占道经营,环卫设施不完善、“门前三包”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垃圾清运不及时、卫生死角多、环境脏乱差,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边整治边反弹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呈贡县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一)呈贡县××街道办事处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赵庆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二)××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队。
由街道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牵头,组建50人以上的以城管办、街道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工商、公安、社区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实施重点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整治垃圾清运不及时,保洁措施不到位。
1、摸清辖区范围垃圾堆放点的数量,分片分组进行清运。主要街道垃圾堆放点做到每周清运一次。
2、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街道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垃级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生活垃级做到自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认真落实街道清扫保洁工作制度。
辖区主次干道,街巷道路清扫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即: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主要街道、生活区保洁工作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即: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
牵头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牵头人:赵庆华。
责任单位:×××。
责任人: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二)整治乱贴乱画,占道经营。
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违规占道取缔”的原则,切实加强占道经营摊区摊点、乱搭乱建、“牛皮癣”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无乱摆摊点,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各社区主任。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1、按照《××街道环境卫生管理“门前三包”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加强“门前三包”的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2、与街道所有沿街单位签订“门前三包”,并按责任书的要求每月对各单位及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进行考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办。
牵头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xx年3月31日。
(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
各社区、各部门要认真按照“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的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辖区主要道路、居民区、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要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扎扎实实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彻底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认真搞好室内、室外、村内、村外的环境卫生;同时,街道爱卫办按照《呈贡县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街道爱卫会。
牵头人:×××。
责任单位:城管办、各社区、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1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责任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创卫”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的专项整治,冲刺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加强配合。
各社区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督导检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无缝对接,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不回避问题,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严格标准,加强督查。
街道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将定期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实效进行督促指导、抽查验收,对在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中不重视、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最热专项经费实施方案(汇总16篇)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销售油品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治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如有销售食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以及相关证照不符、证照过期经营行为。
(二)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销售不合格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综合惩戒,加大对油品质量的抽查和检查,切实保障标准油品供应。
(三)打击计量器具相关违法行为。突出治理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精准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依法对加油站等相关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的重点排查。
(四)打击成品油相关企业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厉治理违反安全规定,擅自使用违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健全企业。加强对石油公司和加油站等成品油企业在压力容器使用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案件检查和处理。对上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上报和处理,并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依法处罚。
(一)配合牵头部门工作。各相关科室依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牵头单位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的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成品油质量问题,对违规成品油进行查封、扣押。
(二)加强销售企业监管。严查成品油质量,对成品油质量进行抽检,加强执法能力,明确检查范围,做到快速、准确。
(三)实行社会监督共治。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成品油市场治理,引导企业互相监督,并且畅通举报渠道,开展“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1日-1月15日,对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
(二)专项治理阶段。20xx年1月16日-12月10日。开展联合检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一系列监督检查,形成线索追查常态化的严管新形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31日,迎接市政府、本系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总结成果、完善机制。
(一)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手段广泛学习、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群防群守群治的氛围。积极宣传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舆论导向。
(二)严格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做好“回头看”,解决问题、查缺补漏,落实解决检查中遇见的各项问题。及时沟通、及时汇报,确保检查的顺利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杜绝跑风漏气、对抗检查、干扰说情现象,严禁执法违法行为,严禁变相增加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