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常包含标题、主体内容、日期、签名和联系方式等元素。在下面的通知范文中,你可以了解到不同类型的通知的结构、内容和语言风格,有助于你撰写出更好的通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一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鉴于国库券转让业务已经国务院批准在六十一个城市开办,并将进一步在全国铺开,群众手持国库券的兑现问题,通过市场转让即可解决,为此,国库券贴现已无存在的实际意义。我行于1988年7月1日以银函〔1988〕133号文报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备案,决定暂时停止办理国库券贴现业务。请即通知所属从文到之日起执行。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二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避免人群聚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高效安全便捷办理各项社保业务,鹤山市社保局服务大厅(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从7月27日起实行全预约制办理服务模式。现就近期服务大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您有需要前往本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请通过登录“江门政务”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详见预约指引),凭“预约成功通知”错峰前往本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保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参保人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渠道办理社保业务。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或使用“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各项社保业务。
三、现场办理业务的参保人,需扫场所码、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测温后进入大厅,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一律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若有疑问或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8933xxx。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7月26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三
财政部:
《关于特种定向债券开展抵押贴现业务的函》(财国债字〔〕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特种定向债券办理贴现的.问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只对企业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这种贴现必须建立在真实商品交易基础之上。在办理贴现业务之前,银行必须对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和必要的货物运输单据等逐一进行审查。而特种定向债券是用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募集的国债,属于有价证券,目前尚不能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
二、关于特种定向债券办理抵押贷款的问题。目前银行尚未专门对国债办理抵押贷款作明确规定。鉴于特种定向债券属不上市债券,当持有单位资金短缺急需变现时,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抵押贷款业务。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四
临近春节,办理车驾管业务群众急剧增加,市车管所窗口业务迎来高峰期,为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请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尽量选择错峰办理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一事一人”制度,每笔业务只限一人进入所内办理。请佩戴好口罩,自觉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二、进入业务大厅时,保持安全距离。在叫号、排队等候时,须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要及时离开,不得聚集逗留。
三、提倡简单业务“网上办”。可选择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业务。
四、20xx年12月18日(含)以来有浙江省宁波市以及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许昌市等旅居史人员,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或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往返鄂尔多斯人员,前来办理业务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相互转告周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xx年1月5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五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属于人员聚集场所,按照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了尽量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降低病毒传播的可能性,2月3日起,请大家尽量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app”、“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我的公积金”等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有任何问题请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或网点咨询电话,工作人员会热心为您解答。
疫情防控期间,若您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需提前与各服务网点电话联系沟通,预约办理业务时间,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业务,具体预约受理业务网点为:
(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受理业务网点为:主城区管理部、安宁管理部、嵩明管理部、晋宁管理部、宜良管理部、石林管理部、东川管理部、禄劝管理部、富民管理部、寻甸管理部。
(二)铁路分中心、城东管理部、城南管理部、城西管理部、城北管理部、呈贡管理部、石油管理部暂停对外受理业务,以上网点业务统一集中到主城区管理部预约办理。(各网点信息附后)
进入服务网点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如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勿进入服务网点办理业务。离开服务网点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不要随意丢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坚决打这场赢疫情防控的硬仗。
感谢大家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2月2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六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婚姻登记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疫情期间,倡议广大居民朋友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业务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尽量避免现场咨询,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
工作日上班时间,可通过网络、电话两种方式进行预约。
1.网上预约:通过支付宝里面的市民中心,进入冀时办官方专区婚育界面,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冀时办,进入婚育界面,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婚姻登记业务办理高峰时段为上午9:00至10:30、下午14:30至16:00,请合理安排好办理时间,避免人员扎堆,减少在婚姻登记处逗留时间。
1.疫情期间,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居民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自觉扫描场所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来峰返峰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之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发生疫情的县(市)区来峰人员禁止入内。
2.建议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人员提前致电咨询,确认相关事宜。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地点有序排队等待资料审核。
3.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暂停结婚宣誓、颁证等非婚姻登记法定程序的选择性业务。
倡议一切婚事延期举办,疫情缓解后再办。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峰峰矿区民政局
20xx年4月12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七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保障车驾管业务的正常办理,现就近期办理车驾管业务通告如下:
一、请前来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办理业务的群众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遵循“一人一办”的原则,建议非必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业务大厅,避免人员聚集。办理业务期间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一米线”规定;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勿聚集和逗留。
二、进入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时,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按进入顺序自觉排队,佩戴口罩,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车管所);如您近期内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高中风险人员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或就诊。请没有智能手机不能提供电子健康码和行程卡的人员,随身携带健康码、行程卡打印件,凭有效证件登记入内。温馨提醒:为节省时间,请您在进入车管所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及有效期内电子健康码和行程卡,登记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
三、建议大家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分散、错峰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
若您有相关业务需要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xxxxxxx。
四、大家可通过电脑登录山东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登录“交管12123”app,在线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教育等多项车驾管业务,按照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办理业务。
五、车驾管业务办理场所将全力做好业务大厅的通风、消毒等防控管理工作,全体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服务,严格落实预防措施,为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xx年3月21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八
x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x年xx月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限至x年xx月。现依据《民法》、《合同法》相关规定及我方与你方签订的“”合同的约定,特向你公司发函,望你公司在接函之后,继续履行我公司与你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如未履行,我公司将采取诉讼手段,并同时停止协议约定的移动通信服务项目,届时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以及违约金将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望慎思,并妥善处理。谢谢!
xxx分公司。
x年xx月xx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九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持续蔓延,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属于人员聚集场所,按照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了尽量避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降低病毒传播的可能性,2月3日起,请大家尽量通过“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及app”、“云南省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我的公积金”等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有任何问题请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或网点咨询电话,工作人员会热心为您解答。
疫情防控期间,若您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需提前与各服务网点电话联系沟通,预约办理业务时间,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错峰办理业务,具体预约受理业务网点为:
(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受理业务网点为:主城区管理部、安宁管理部、嵩明管理部、晋宁管理部、宜良管理部、石林管理部、东川管理部、禄劝管理部、富民管理部、寻甸管理部。
(二)铁路分中心、城东管理部、城南管理部、城西管理部、城北管理部、呈贡管理部、石油管理部暂停对外受理业务,以上网点业务统一集中到主城区管理部预约办理。(各网点信息附后)。
进入服务网点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工作。如果伴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勿进入服务网点办理业务。离开服务网点时,请将用过的纸巾和口罩随身带出服务网点妥善处理,不要随意丢弃。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全力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坚决打这场赢疫情防控的'硬仗。
感谢大家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xx年2月2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
按照《察哈尔右翼后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12号)文件精神,为了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业务正常办理,现将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紧急类事项,原则上采取网上办理、预约办理,必须来大厅办理的釆取分批次错峰办理措施,具体时间和受理部门安排如下:
每周三、四、五恢复正常工作机制。
二、确需到旗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事项的群众,必须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严格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配合扫码、体温检测、登记管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三、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工作人员要提示群众在办理各类业务时,一定要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引导办理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为了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大厅防控人员根据大厅现场办理人员多少的情况随时决定大厅开放和关闭时间,请广大群众提前拨打电话(0474—6585xxx)了解大厅人员聚集情况。
请广大办事群众相互转告,从8月9日起采取错峰办理,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望大家理解与支持。
政务服务受理事项预约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察哈尔右翼后旗政务服务局
20xx年8月9日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一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您了解下列有关事宜:
1、请您填写高压(增容)用电申请表;
2、如果您是一位个体客户,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是单位客户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代码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代办须带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申请表格的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填表写简要设备清单;如果出租使用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1、由营业窗口人员受理您的申请;
2、报装正式受理后我们将在高压单电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您的受电工程需委托设计、施工的可以自主选择符合省建设厅颁发有设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我局也建设了阳光业扩平台,您也可以在平台内自主选择。
4、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将竣工设计图纸、试验报告、进网作业电工证(两人)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电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验,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反馈。
5、验收合格请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送电。温馨提示:
1、如果您申请用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专用变压器用电,还需要安装负荷管理终端设备;并缴纳15000元/户费用。
2、如果您申请双电源或多电源用电,还需要按容量缴纳高可靠性费用。
3、如果您在用电过程有任何疑问,可拨打24小时电力服务热线95598。
4、如果您是高新园区入园企业,请您出示高新区管理委会员证明。
5、“为了您和他人的用电安全,请及时安装、使用经国家3c认证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二
各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整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主题活动,建设学习型机关,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下半年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学习。
mapgis67平台及国土应用。
9月-10月份(具体见附表)。
局机关七楼会议室。
根据各国土所、业务股室工作需要及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选调14名工作人员参加本轮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参加培训学习人员确定后,将不得随意调整,不得无故缺席,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有事请假须经局长批准。
培训由局测绘队专业人员授课,课程包括理论知识、mapgis基本操作和国土应用。
为激励学员认真参加培训学习,在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学习考试,分值结构为mapgis操作应用50%、理论基础知识50%。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张榜公布,同时对考试及格的奖励500元,考试不及格的处以罚款200元。考试成绩将作为次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的依据。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三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委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委托人(签名或盖公章):受托人(签名或盖公章):经办人签名:
日委托书填写须知: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领补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四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请您了解下列有关事宜:
1、请您填写用电申请表;
2、如果您是一位个体客户,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您是单位客户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代码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如委托他人代办须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申请表格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并填表写简要设备清单;如果出租使用的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请您提供规划选址意见书(立项文件)、规划红线图、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各一份。
5、若您是新建住宅施工用电,还需提供建筑总平面图、(要有明确规划配电站房位置)综合管线资料(或管线会议纪要)。
1、由营业窗口人员受理您的申请;
2、报装正式受理后我们将在低压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您的受电工程需委托设计、施工的可以自主选择符合省建设厅颁发有设计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我局也建设了阳光业扩平台,您也可以在平台内自主选择。
4、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填写竣工报验单,将竣工设计图纸、试验报告、进网作业电工证(两人)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电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进行报验,低压客户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高压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反馈。
5、验收合格请您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手续后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送电。
临时施工用电一般不超过六个月,超出约定期限的临时施工用电,临时接电费不予退还。下列特殊情况可予适当延长:
1、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3、新建住宅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的临时施工用电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温馨提示:
1、您还需要按用电容量缴纳临时接电费用。
2、如果您申请用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的专用变压器用电,还需要安装负荷管理终端设备;并缴纳15000元/户费用。
3、若您建新建住宅楼,在临时施工用电前还需交10%的新建住宅建设费。
4、您在用电过程有任何疑问,可与该项目的客户经理联系或拨打24小时电力服务热线95598。
5、“为了您和他人的用电安全,请及时安装、使用经国家3c认证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6、如果您是高新园区入园企业,请您出示高新区管理委会员证明。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五
兹介绍我单位___________部门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件复印件附后),联系电话: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与贵行办理批量办卡相关事宜。
此委托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办理业务的通知(专业16篇)篇十六
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兹委托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到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的机动车的业务,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
(签名)。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受托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受托人在办理受托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手续由受托人保证其真实有效。
5、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私车)。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