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需要经过供应商的评估、选择和谈判等环节,以确保企业的采购需求得到满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采购案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一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二
为规范酒店的用品采购工作,确保酒店采购用品的质量、数量符合酒店需求,同时规范用品采购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用品采购管理工作。
1.用品仓仓管员根据用品库存的最高库存量、最低库存量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结合供应商的送货时间,当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应填写请购单,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
2.经过询价、议价或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用品采购合同条款,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交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根据采购金额大小交酒店有关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1.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直接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申购,并注明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要时提供样板)交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请购单首先转交用品仓核查用品的库存情况。如果仍有库存,直接按用品发放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如果没有库存,仓库主管在请购单上签字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办理。
3.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审核,呈交财务总监审核,超出财务总监权限的应上交总经理审批(使用外币结算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请购单批准后,由用品采购员实施采购。
对于各部门急需的用品且来不及填写请购单时,可先行采购,但事后应请申购部门及时补齐所有手续,否则由申购部门承担相关的责任。
1.使用部门先草拟采购申请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采购部实施招标采购。
2.采购部经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上应注明购货名称、数量、购货金额、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制作要求及质量、保修期、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交使用部门和酒店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存查,以便办理付款手续。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三
为了规范餐厅食材的采购、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的需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方式及供货商的确定。
(一)采购方式确定原则: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食材,采购员可选择供应商送货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食材可由采购员自行采购;。
(二)供应商确定原则。
5.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审查小组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三、市场调查原则。
4.调查结果由调查小组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咨询结果进行综合讨论通过;。
5.零星物品的调查由出入库、或委托其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2.定价程序:由采购人员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
五、申购程序。
六、采购数量、周期的确定。
餐厅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吃饭人数来确定定采购的数量与周期,如果采购计划多报、虚报出现烂菜浪费现象,由餐厅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春季、秋季、冬季每周采购两次,夏季每周采购三次)。
七、货物的验收原则、出入库。
验收的质量标准:
验收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库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等共同验收;。
验收程序。
1.餐厅入库人员对采购人员所采购的材料进认真验收、检核货物的数量、重量、质量,保存有效期等,符合要求的方能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品给予退回,严禁入库。
2.验收合格的物品,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餐厅部门负责人、出入库人员签字生效,签字后的“入库单”一式三联即:第一联出入库留存、第二联采购人员交财务部作为记账凭证、第三交总经理。
3、餐厅领菜出库时,出库人员填写出库单,由经办人或餐厅负责人签字生效。
八、采购事项。
采购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低价物资,做到质优价廉。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在采购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四
6、货物验收后,将货物送仓库验收、入库,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
7、将到货的品种、数目和付款情况讲演给有关部分,同时附上采购申请单或经销合同;
8、将货物采购申请单、发票、入库单或采购合统一并交财务部校对审核,并办理报销或结算手续。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五
为规范酒店的`用品采购工作,确保酒店采购用品的质量、数量符合酒店需求,同时规范用品采购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用品仓仓管员根据用品库存的最高库存量、最低库存量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结合供应商的送货时间,当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应填写请购单,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
2.经过询价、议价或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用品采购合同条款,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交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根据采购金额大小交酒店有关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1.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直接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申购,并注明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要时提供样板)交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请购单首先转交用品仓核查用品的库存情况。如果仍有库存,直接按用品发放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如果没有库存,仓库主管在请购单上签字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办理。
3.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审核,呈交财务总监审核,超出财务总监权限的应上交总经理审批(使用外币结算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请购单批准后,由用品采购员实施采购。
对于各部门急需的用品且来不及填写请购单时,可先行采购,但事后应请申购部门及时补齐所有手续,否则由申购部门承担相关的责任。
1.使用部门先草拟采购申请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采购部实施招标采购。
2.采购部经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上应注明购货名称、数量、购货金额、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制作要求及质量、保修期、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交使用部门和酒店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存查,以便办理付款手续。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六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3)采购计划一式四份,自存一份,其它三份交财务部,
(1)财务部将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餐饮部用的食品、餐料、油味料、酒、饮品等等,由行政总厨、大厨或宴会部下单采购部,采购人员要按计划或下单进行采购,以保证供应。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七
为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控制成本,加强内部工作协调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部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董事会签批授权及酒店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所有采购物品的品质须保持一惯稳定。
4、采购部工作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和品质负责。
5、采购部须每半个月一次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董事会。
6、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上述资料及采购人员自购物品价格信息采购部每天须录入至采购部价格信息库。
7、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天;急用物品当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8、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9、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10、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1、申购单审批程序:。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下或批量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由采购部现金自购的物品,采购部须事先货比三家,并在申购单上注明询价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经董事会最后批准后方可采购、酒店财务部和集团稽查部将对价格及品质进行不定期抽查。
2、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或批量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3、赊购(月结)物品采购审批程序。
蔬菜、肉类、冻品、三鸟、海鲜,水果由各厨主厨直接下单至采购部叫货、其它物品按上述第1、2、3款程序执行。
五、供应商管理。
2、选用供应商角度采用1+2+n原则,所谓1+2+n是指一类商品一个主供应商、2个辅助供应商、n个考察供应商。这类商品只有一个主要供应商,大约70%的物资从他手中购买。2个辅助供应商提供大约20%的物资,一旦主供应商出现问题能有其他供应商立即顶替。数量不限的考察供应商既是辅助供应商的后备力量,也使酒店在采购极其特殊物资时无购买死角。
3、采购部要做好同供货商的联系和接待等工作,维护酒店形象。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八
为了确保酒店餐饮部每天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制定相关的采购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酒店餐饮部采购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固定原材料采购申购单分别由前厅经理和厨师长、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门共同确认原材料名称和品牌后制作成单,每晚由使用部门(前厅和厨房)填写数量后交采购部门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
使用部门根据经营收支、物资储备情况确定采购量,并填制请购单后报送采购部门。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制订,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实施采购计划。
1.采购申请单由使用单位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同意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2.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即采购部负责存货采购、物料采购,行政部门负责it,办公电脑及办公用品采购。
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后请购单进行采购。
4.订立合同使用标准合同。合同要有信用期管理,一般账期不得低于30天。
采购验货制度
1.以下情况验收人员拒收:无订货手续不收,送货凭证不清不收,规格数量不符不收,物资明显异样不收。
2.验收基本程序:
b)验收人采用鼻闻、目测、手触摸、耳听等方式对原料质量进行检验;
d)采购员应每天验收物品前检查称重工具是否准确。
3.固定原材料采购的验收人员:值班经理,仓库人员,厨房值班组长三人。
4.零星物品验收:使用部门负责人(前厅经理或厨师长),仓库人员,采购人员。
2.人为损坏的餐具不计入合理损耗餐具;
4.餐具损耗额度为千分之二,合理损耗额度之外的餐具损耗将从本部门奖金中按实数扣除。
为方便部门运营,所有物品的出入库及领用制度暂按直拨形式直接由使用部门领用保管,采购部及财务部门将不定时检查部门小仓库,对领用不当或安排使用不当造成霉变、过期等浪费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财务部,采购人员,前厅经理与厨师长,行政部定期对所有物资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货比三家,对采购价格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每天使用的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每周二公开报价一次,并召开定价例会,例会有采购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参加,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公平、公正的选择。对新增物资及大宗物资、零星紧急采购的物资,须附有经批准的采购单才能报账。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九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酒店的`用品采购工作,确保酒店采购用品的质量、数量符合酒店需求,同时规范用品采购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第3条计划用品的请购管理。
1.用品仓仓管员根据用品库存的最高库存量、最低库存量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结合供应商的送货时间,当库存量低于安全库存量时应填写请购单,及时向采购部提出请购。
2.经过询价、议价或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用品采购合同条款,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交采购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根据采购金额大小交酒店有关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第4条计划外用品的请购管理。
1.使用部门根据营业上的需要,直接填写请购单(一式四联)申购,并注明用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必要时提供样板)交本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请购单首先转交用品仓核查用品的库存情况。如果仍有库存,直接按用品发放程序办理出库手续;如果没有库存,仓库主管在请购单上签字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办理。
3.用品采购员在请购单上填写价格后,将请购单交采购部经理审核,呈交财务总监审核,超出财务总监权限的应上交总经理审批(使用外币结算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4.请购单批准后,由用品采购员实施采购。
第5条各部门急需使用且订货金额不大的用品采购管理。
对于各部门急需的用品且来不及填写请购单时,可先行采购,但事后应请申购部门及时补齐所有手续,否则由申购部门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6条固定资产、大型设备、金额及使用外币结算的用品的采购管理。
1.使用部门先草拟采购申请报告,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采购部实施招标采购。
2.采购部经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上应注明购货名称、数量、购货金额、规格、交货时间及地点、制作要求及质量、保修期、违约责任等有关事项,交使用部门和酒店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正本交财务部存查,以便办理付款手续。
第7条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8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
原料采购是餐饮店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从源头上做好成本把控,这样才能在接下来的每一个流程里提升利润空间,想管理好原料采供流程,可以从下面几点来开展:
所有餐饮业务摊子较大、餐饮营业收入较多、餐饮部地位较重要的中资饭店。由于食品等采购由餐饮部自己管理,所以采购的及时性、灵活性和食品原料本身难以掌握,因此餐饮部的主管领导就应订阅相应的规章制度,严把质量和数量关,使采购环节的成本费用降至最低。
另外,采购工作的好坏,采购人员的诚实、踏实与否,直接影响到餐饮成本率,这同样是搞好餐饮成本控制的重要一环。合格的采购员是企业搞好采购工作的第二个前提(第一前提是“采购组织机制的确定”),国外一些小型饭店通常由业主或经理亲自兼任采购员,可见采购员的选择对成本控制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有的管理学家甚至认为,一个好的、理想的采购员可以为餐饮企业节约5%的餐饮成本。
采购程序是采购工作的核心之一。实施采购首先制定一个有效的工作程序,使从事采购的有关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清楚应该怎样做、怎样沟通,以形成一个正常的工作流程,也使管理者利于履行职能,知道怎样去控制和管理。各饭店可根据自己的管理模式,制定符合本饭店的采购程序,但设计的目的和原理是相同的。
通常的餐饮原料采购程序:餐饮部所需要的食品应向储藏仓库申请,申领应通过正式的申请手续——领料单,仓库根据申领手续发放,所有食品原料都必须经过这一手续获得。发放的食物原料既可以是仓库本身保管储藏的,也可以是当天经验收合格的新鲜食品原料。
餐饮部和仓库分别通过采购申请单向采购部门提出订货要求。餐饮部的订货品种是除仓库之外的食品,通常为新鲜食品;而仓库订购的是种类需储存保管的食品,当库存量低于规定的数量时,就要提出申购,被足必要的库存量。
当采购部门接到订货申请之后,通过正式的订购单手续向供应单位订货,同时给验收部门一份订购单,以备收货时核对。
订货后,供应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如送货上门,则由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转送入库;如供应单位不提供送货服务,则由采购部门承运回来,交验收部门验收入库。当验收部门收到厨房订购的新鲜食品时,应立即通知厨房通过申领手续及时领去。
对于单据的处理,应使各部门明了:各项工作均应以向生产部门及时提供适质、适价、适量的食品为惟一目标,各部门在提供食品时都不得负有各自的责任,管理者应严格按采购程序对采购过程进行督导和管理。
要保证餐饮产品的质量始终如一,饭店使用的食品原料的质量也应该始终如一。食品原料的质量是指食品原料是否适用。越适于使用,质量就越高。
餐饮管理人员应在确定本企业的目标和编制有关计划时规定食品原料的质量标准。采购部经理或成本控制会计员应当在其他经管人员的协助下,列出本企业常用的需采购的食品原料的目录,并用采购规格书的形式,规定对各种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一
第一条 为了发挥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满足特殊要求采购项目的需要,提高我市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的单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的行为。
第三条 属于当年公布的*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当纳入部门集中采购:
(二)市财政批复当年的政府采购预算中,列明应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三)属本单位有特殊技术或时间要求的,由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四条 实行部门集中采购管理的单位,应当由本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和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的部门组成本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并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称“采购办”)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部门集中采购,包括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各采购代理机构,下同)代理采购,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整理、归集采购项目采购全过程的有关文件,采购结束后向采购办提交备案资料等。
第六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建立采购项目档案,将采购全过程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档案保存时间应不少于十五年。
采购文件、资料包括:已确定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计划表、采购活动情况记录、采购(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采购结果确认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质疑及投诉情况答复和处理决定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件。
第七条 采购办是我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第二章 部门集中采购的操作程序
第八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
(一)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各单位采购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按《*市政府采购市级工作程序》(东财〔*〕63号)中关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1、应填写有“部门集中采购”字样的政府采购计划表。
2、属市财政安排资金的采购项目应根据下达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形式。使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以外的资金采购(包括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当年《*市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应根据限额标准填报采购形式。
3、政府采购计划表应用a3纸编制一式四份,连同有计划表电子文档的软盘报送到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
4、政府采购计划表报送的时间要求:应于每年12月1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报送下年度第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每年在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前分别报送本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采购计划表》,逾期报送《采购计划表》的,如无合理理由,将视为报送下一季度的《采购计划表》。
同一年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可以安排两次采购计划,但不得超过两次。
5、部门集中采购采用以下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进行采购。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在填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应自行确定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资金确认和批复。
1、一般情况下,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收到各单位报送的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政府采购计划退一份给采购人,同时各抄送一份给采购办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2、如有关单位因采购项目特殊,要求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应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的同时,向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原因)。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对其资金来源完成审核后,将一式四份的《采购计划表》连同采购人的书面申请转采购办对其采购方式进行批复。
采购办对采购项目是否符合以邀请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要求审核完毕后,即向相关单位作出批复,并将《*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书》(下称“计划批复书”)和政府采购计划发回采购人各一份,送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和市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各一份。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调整。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四)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各单位在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时,将拟委托实施项目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清楚,并在收到市财政局确认采购资金和方式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计划(需要采购办批复的项目,应在收到计划批复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计划(或计划批复书)送达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并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
(五)编制采购(招标)文件。
各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派出专门人员会同有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招标)文件。如采购项目技术复杂的,应邀请有关专家协助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地点。开标、评标地点原则上应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应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提出使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申请。如因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无法安排开标室和评标室的,由采购人向采购办提出改换开标、评标地点的申请,经采购办同意后才可指定地点进行开标、评标。
(六)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告、开标、评标,并推选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依法对推选出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书面确认。采购结果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
组成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应在相关的采购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关于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的有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
(七)申请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采购结果公示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办申请统一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并向有关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没有申请统一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不得发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采购合同。
各单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各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第九条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采购资料报采购办备案。
第十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完毕后,政府采购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对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属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第十一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款项的拨付手续,资金拨付的程序按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我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若干问题的通知》(东财〔*〕14号)执行。
第十二条 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每月14和28日,将接受委托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反馈采购办。
第三章 违规责任
第十三条 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采购办将要求其进行整改,并由采购办定期向市人民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一)采购项目未经市财政局确定资金,擅自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三)有拆分项目行为,规避公开招标的;
(五)采购结束后,不按规定将采购活动相关资料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的;
(六)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款项给供应商,被相关供应商投诉的;
(七)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委托同一采购代理机构的;
(八)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一年。
有关单位被取消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资格后,一年内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按集中采购的有关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代理机构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二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种或多种物料,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整个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单填写人;
(3)请购的日期及需求时间;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的物品用途;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部门主管;
(10)请购单审核人;
(11)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后报采购部门;
(5)遇公司经营、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6)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7)其它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采购部。
1、请购的接收要点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超储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代品;
5、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6、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价目标;
4、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2)仓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品应不予入库,并及时通知采购部作退换货处理;
(3)已经验收的产品,仓库应及时的办理入库。
采购部凭收货单及入库单填写《付款申请审批单》,最终审批后由财务付款。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三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条 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 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 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六条 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 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九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得采购无预算、无计划的采购项目。
第十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但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操作难度大的采购项目,经依法批准可自行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管理是指区政府采购办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以文件形式报送备案、批准的事项,依法予以备案或批准的管理行为。区政府采购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办理政府采购备案和批准事宜。
第十三条 审批事项应当经区政府采购办依法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下列事项应当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定的操作规程;
五政府采购预算或项目的调整变更;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十四条 备案和批准事项由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向区政府采购办报送。
第十五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活动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其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区政府采购办对区直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备案或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内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情况;
七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
八对供应商询问和质疑的处理情况;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机构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四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五基础工作情况;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
七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八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八条 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区政府采购办应当对中标供应商履约实施监督管理,对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中标供应商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认真履行采购合同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采购的单位,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区政府采购办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号令)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询问、质疑和投诉进行处理与答复。
第二十一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监察,应当参与数额巨大或重大采购项目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政府采购信息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19号令)在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必须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区政府采购办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等。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市、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和询价工作。
第二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实行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部分需求量大、规格标准相对统一、品牌较多且市场竞争充足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及区域联动操作方式。 实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项目、实施范围、执行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内容由区采购办会同有关部门具体作出规定,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隐匿和擅自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四
加强采购部档案的收集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全面规范采购管理体系,制订本制度。
适用于采购部对内部文件及档案的'控制。
3.1采购档案管人员:负责采购部所有文件的整理及归档。
3.2采购经理:负责采购档案文件调阅、销毁等事项的审批。
4.1归档内容分类:
4.1.1采购内部文件的归档。
采购部工作中需存档的文件,采购订单、应付账款对账单、工作计划、采购计划、入库单、退货单及采购部门相关管理文件资料。
4.1.2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文件归档。
公司其他部门提供的图纸、采购申请单、原材料质量返馈单等相关资料。
4.1.3外来或外放文件的归档。
供应商资料、采购合同、报价单、对账单联络函或其他与供应商有联系的文件资料。
4.1.4存储在电脑或其它介质上的资料。
采购部的台账、电子档的文件记录。
4.2档案保存期限:
4.2.1公司内部往来文件需保存3年。
4.2.2公司外部往来文件需保存5年。
4.2归档要求:
4.2.1归档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按照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及真实性。
4.2.2所有文档均要编号,并建立目录,逐项填写清楚,书写工整。
4.2.3所有存档文件格式统一,而且有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或盖章,是有效文件。
4.2.4采购部档案要有专人、专位的保管。
4.2.5采购部档案要分类保管并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4.3档案调阅:
4.3.1需查阅或借阅采购部文件时,需向采购部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借阅,查阅保密文件时,需履行审批手续,得到采购领导签字批准。
4.3.2查阅档案人员要求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
4.3.3查阅档案应当日归还;摘抄和复制档案资料需经采购经理批准,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公司外部,如特殊情况借出,必须经理采购经理审批签字。
4.3.4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收取借阅的档案,避免遗失。
4.4档案销毁
4.4.1采购档案保管期限已满或已失效,需要销毁时由采购部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单,该清单永久保存。
4.4.2办理销毁手续,必须经由采购经理批准备,方能销毁。
4.4.3采购档案保管期已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合同文件,应单独抽出,另行建立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和合同改造完毕为止。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五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六
为更有效的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切实管理好办公经费,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采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由民主推荐,成立采购管理小组,至少三人以上。
二、对常规性及较大宗的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年初要有具体详细的计划,并报单位领导办公会审批。
三、对单笔购置5000元
,批量购置10000元的固定资产,要上报局机关审批。
四、采购单价在500元(含500元)以下的(来源:)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以及在500元以内的日常开支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单价在500元以上的大宗款物品或5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由办公室负责人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
五、办公室对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进行入库清点、造册登记,对价值在200元以上的大宗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应建立相应台账,对其领用人、保管人、使用人都一一登记。领取时要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批通过,履行必要的领借手续,一旦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六、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不得一人独自行动,须3人以上集体行动。
七、采购小组在外出采购时,对所购物品需经市场调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把质量关,力争使所购物品物美价廉。
八、采购小组在采购后,对采购发票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把关,发票内容要实事求是,所购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款、经办人等内容应齐全。
九、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酒店的采购管理制度(专业17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六条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九条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